内本州知州俸银八十两。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九十六两。马快手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伞扇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轿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本州吏目俸银一十五两四钱七分六厘。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本州儒学教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廪生三十名,每名饩粮银三两二钱,共银九十六两。内本州征银四十七两七钱九分三毫九丝三忽六微,兴县代征银四十八两二钱九厘六毫六忽四微。斋夫六名,每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共银七十二两。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六毫五丝,共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门子五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共银三十六两。保德仓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恒羡仓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水泉马站仓斗级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老营堡儒学斋夫银一十二两。历日纸价银二两六钱七分五厘。文庙、启圣、名宦、乡贤、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坛、八蜡庙二祭,郡厉坛三祭,共银四十两五钱。乡饮酒礼银五两。孤老冬衣布花银七两八钱。迎春神牛酒席银五钱。进表什物银三两八钱二分五厘。铺司兵一十七名,每名工食银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七毫六忽,共银八十四两四钱。岁贡盘缠银三十两,每年银一十五两。起送赴考贡生酒席盘缠,及考中正贡旗、扁、花红银,一十八两。每年九两。举人坊牌银五两七钱,每年银一两九钱。饯送旧举人会试以二名为率,盘缠银三十两,每年银一十两。新中举人以一名为率,花红酒席、旗扁贺仪、饯送会试银七两五钱,每年银二两五钱。本府饯送旧举人会试卷价酒席银一两六钱,每年银五钱三分三厘四毫。驿站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三分一厘一毫。奉文抵解地丁正项讫。
额外共解银一十九两三钱。
内匠价银一十一两七钱。裁操尝酒课银七两六钱。
以上通共地丁存解银四千七百九十两一钱五分三厘五毫六丝三忽四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
顺治十六年保德所归并本州。
屯丁旧额二百五十三丁。
徭银旧额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康熙十一年知州张光岳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六钱二分四厘二毫八丝五忽,共征银五两二钱四分八厘五毫七丝。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二分三厘,共征银一十二两一钱一分五厘。中上则一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一分,共征银三十两九钱四分。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二两七分九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二厘,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四分。下上则七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六厘,共征银一百一十一两七钱二分。下中则八十四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九厘,共征银一百五两七钱五分六厘。下下则四十一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八厘九毫,共征银三十二两三钱四分四厘九毫。共人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六钱四分二厘四毫七丝。内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六钱三厘八毫七丝。
康熙二十一年知州许国柱审编:
除逃亡五十四丁,实行差人一百九十九丁。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上则一十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六厘,共征银二十二两六分。中中则一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银二十二两六钱二分。中下则一十七丁,每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银二十九两二钱四分。下上则五十八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银九十二两四钱五分二厘。下中则六十五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银八十一两七钱五厘。下下则二十九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银二十二两八钱二分三厘。
以上共均徭银二百九十两七钱七厘六毫。
又二十二年五月,山西巡抚穆,题请开豁逃亡丁粮,自二十一年起豁免三年,二十四年起征讫。
康熙二十五年知州高起凤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 ,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上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一两四分四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一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二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三十年又审编同上。
康熙三十五年知州唐文德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上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三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康熙四十五年知州王克昌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上则一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六厘,共征银三十两八钱八分四厘。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三十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起运
户部项下共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七厘四丝。内均徭派剩银四十九两五钱四分一厘四丝。裁千总俸薪等银一百三十七两一钱六厘。裁按院造复命册银五钱六分。
兵部项下柴炭银一百一十四两八钱四分二厘五毫六丝。脚价盘缠银三十两五钱九分。
工部项下军器料价银一十两。
以上通共银三百一十二两四分九厘六毫。脚价银三十两五钱九分,奉旨汇解。
存留
武晏、岁贡盘缠银二十一两四钱。内武晏银一两四钱,岁贡盘缠银二十两。
杨永芳曰:所丁口数及编银多寡旧志未载,然额设徭银仅二百八十二两九钱零,犹未甚重也。而已称苦累,迄今征银三百六十四两有奇,则浮旧额八十两矣。均徭派剩一款,出于张守贞掌印编审,遗害最烈。近又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六钱三厘。数虽不多,而疲残已极丝毫,总属艰难也。屯粮归并忻州,诚为甚便。屯丁二十余人,该徭银三十余两,每年关督,屡费调停,将来皆属所累。哀此余黎,昔日荷戈守御,仰军粮为活计。国朝改隶民籍,无田产以资生,当矜全之不暇,乃丁日减而徭日增,州民无上门而所人独应上门,岂所人富于州民哉?是在统兵民者筹之也。
州、所通共地丁银五千一百三十四两八钱九分三厘一毫六丝三忽四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内起运银二千五百二十三两七钱三分二厘六毫六丝九忽八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额编兵饷银六百一十两一钱六厘四毫。存留俸食杂支等银二千一两五分四厘九丝二忽六微。今遵例将本州驿站抵解起运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三分一厘一毫。又节次裁减解银六百三十六两六分九厘九毫。实该存留俸食杂支等银一千一百九十二两一钱五分三厘九丝三忽六微。内该银柒银八百三十四两五钱七厘一毫六丝五忽五微二纤。 钱三钱三十五万七千六百四十五文九毫二丝八忽八纤。实该起运及额编兵饷银三千九百四十二两七钱四分六丝九忽八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今以起存合算,每两该征银九钱三分三毫四丝九忽八微七纤九沙四尘三埃八漠。征钱六十九文六毫五丝一微二纤五尘九渺六埃二漠。康熙二十六年,分题定采买米、豆、草束时价,粳米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一两六钱八分。票米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九钱五分。豆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五钱。草每束价银五厘。
原额均徭九百零七两七钱五分七厘。地粮银一千二百四十六两五钱八分四厘。乾隆二十四年,奉文前征均徭银内,归入地粮银八百三十七两五钱一分四厘。现在实征均徭银三千零七十两二钱四分三厘。地粮银二千零八十四两九分八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