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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1

都睡了,姐却不愿进屋。院坝里铺着凉板,凉板上压着篾席,姐坐在篾席上,深深地勾着腰。在她蜷曲的两腿间,放着一部微型收录机,响着蓝调,那是黑人音乐,没有歌词,只有叹息。姐正在叹息。父亲和邻居都不知道这一点,但我知道,我躲在黑洞洞的门里,看着月光静静地在她身上弥漫……她这次回来,我们一眼就看出她瘦了,姐说是工作忙,她骗过了父亲,却骗不过我,工作忙只会减脂肪,可是姐的目光也瘦了,我就知道,她再一次有了痛苦。

给姐带来痛苦的,一定是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姐夫。我姐夫名叫朱天。这名字是他爷爷取的,他爷爷在抗日战场上跟日本人肉搏过,肚子被戳穿,肠子迤逦拖了一地,可他没死,他什么也不怕,也希望孙子有“诛天”的气魄。可我姐夫只是一个文弱书生,面皮白净,说话细声细气。他跟我姐一样,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中期,他们成了高中同学。

那时候的中学生,特别是像我姐那样的农村学生,上学的惟一目的,就是考上大学。在那个偏远而宁静的小县城里,姐还没认识到自己的性别,就念完了高中。但我要说的是,姐长得很漂亮。我们村风景很嫩,本来就出好女。我姐生一张瓜子脸,眼睛弯弯的,像随时都在嘲笑什么,其实她啥也没嘲笑,她很天真,天真得就像春天里第一只钻出洞穴的蚂蚁。姐长着水蛇腰,这让她无论多么麻利地干一件事,都显出几分慵懒。她不管穿什么样的衣服,那衣服都依从她身体的轮廓,紧紧地跟她贴住。姐能让她身上的所有东西,化为自己鲜活的肉体。这么一位女子,却在没有认识到自己性别的时候就念完了高中,一是姐的天真使然,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男同学还不会勾引女生,男女同学间几乎没说过话,更别说真正意义上的交流。比如我姐和姐夫,大学读了一年,十多个高中同学在县城聚会,他们竟叫不出对方的名字。

那次聚会,也不是重温友谊,而是家住县城的一个女生考上了北大,利用暑假召集旧时同窗,带有庆贺的意思,也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无可指责的虚荣。正吃着饭,那北大学生突然说我姐长得怪漂亮的。这是我姐在长相上第一次受到别人的当面夸奖。我姐先是一愣,接着,脸像要浸出血来。奇怪的是,瞬息之间,她显得更加漂亮了。北大学生到底不同,淡淡的一句夸奖,不仅为我姐搽上了最体贴的美容霜,也把气氛调动起来了。大家七嘴八舌,挨个评价了女同学,又评价男同学,在座的六个男生,数朱天最标致。他个头1米82,脸虽然圆了些,但鼻梁挺拔。有了定论之后,北大学生又是一句:“你们俩真是一对!”她说的“你们”,是指我姐和朱天。

这样的点破,对少男少女是致命的。我姐的闺房外扎满了篱笆,现在,一面篱笆被拆除了,早已盛不下的芳草,接天而去。慌乱里有镇定,抗拒里有渴求。这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我姐一面正视自己,一面溜空儿虚着眼睛看朱天。她似乎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朱天。朱天呢,说话更加细声细语,并不失时机地表现男子汉的风度。这场聚会还没到一半,就改变了性质。

吃完了饭,姐就走了。后来得到的消息,姐走后不久,朱天也走了。

吵吵嚷嚷的环境不适合他们,他们好像产下了一粒卵,只愿意捧回家去,独自孵化。

假期是漫长的。姐从县城回来后,时间在她眼里,就像划平水的船夫,慢条斯理。她在重庆念书,寒假回来,说在重庆总睡不好觉,一回到家,鸡把她啼不醒,狗把她叫不醒,二十多天假期,还没回过神,就该上学了。就是这次去县城之前,姐一样觉得早上跟黄昏是连在一起的。可是现在,她发现故乡的山水老了,时间也老了,老得走不动了。她嘴上没说,可瞒不过我,因为她那么容易忧伤和烦恼,而且不希望我跟她在一起——她以前从学校回来,整个白天几乎与我形影不离;她吃着我按钟点为她做好的饭菜,也不再快活地说“弟弟,你真好”了。

姐动了春心。这是母亲说的。

他们是谁先写信,我不清楚。但他们恋爱了,这是千真万确的。姐给家里写信越来越少,竟连续三个月不见她一个字来。村里人传言,我姐出事了。说男孩子出事,有许多种可能,说女孩子出事,人们就朝一个方向死想。我姐是村里惟一的大学生,把女大学生朝“那方面”想,让他们感到快意。爸妈为了维护姐的名誉,跟村里人不知吵了多少架,回家来就偷偷哭。

我不哭,我只有愤怒和寂寞。但你还不懂得贫穷的滋味。所谓贫穷,就是你虽然活着,可是你已经不存在了。为了姐读书,父母早变成了牛,母亲四十岁上得过一场大病,差点死了,在她三天三夜的昏迷之中,为她做好了棺材,可母亲知道她没有死的资本,又活了过来,姐初上大学,就是带着母亲卖那副棺材的钱。我也早就辍学,小小年纪,就到乡场上的一家私人屠宰场当了学徒。我的工作是打扫粪水血水,收拾肠肝肚肺,给师傅磨刀递刀。事实上我挣不到钱,只是减了家里的一张嘴,另外,师傅高兴的时候,会赏给我一块下脚料,让我提回家去孝敬父母。为了姐读书,我们一家都变成了赌徒,把尊严搭进去了,甚至不惜把命搭进去。这么一说,你就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去看她。我们只有等待奇迹出现。

差不多该放寒假的时候,姐的信终于来了!太阳落山的时候,我扯下粘满猪血和猪粪的塑料围裙,像往天一样,怀着无望的希望,向邮电局走去。邮电局的窗口外挂着块黑板,上面写着收信人的名字。像往天一样,看黑板之前,我总要闭一会儿眼睛,幻想着我有特异功能,能把那上面的某个名字变成我的。我的眼睛睁开了,黑板上只有一个名字:罗伟章。我朝黑板跪下了。

很显然,我不能等到明天才取信,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姐亲自写来的,还是姐的学校写来的。如果是后者,证明姐的确出事了。工作人员早已下班。那是一个瘦瘦的男人,四十岁上下,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乡场只有一条独街,可在一个山村孩子的眼里,它比纽约还大。我那时候惟一的想法是,哪怕他住在世界的角落,我也要在今晚找到他。我一家一家问去,讨饭一样。问到中街问到了,可他不愿意到邮电局为我取信,他说明天,不就是明天吗?他不知道明天对我来说就是世界的末日。我在那里磨,一边哭一边磨,磨到晚上十点钟,他才骂骂咧咧地动了身。我把信取出来,牙齿一咬撕开了,是姐写来的!她的第一句话是:“亲爱的爸爸妈妈和弟弟……”有这一句话就够了,我想也没想,就朝家里飞奔。我家离乡场有二十里,沿河走十里沙地,再爬十里山路,按我们乡里人的说法,我只用了两袋烟功夫就撞开了家门。

我把信念给爸妈听,才知道姐有了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叫朱天,在成都念大学,家住县城郊区,寒假,她要把朱天带到家里来。

听完信,我母亲什么也没说,踩着夜色爬到村后的大堰上,带着哭腔扬声高喊:“他娘的,说我女儿出事啦?说我女儿出事啦?我女儿好好的呢!不久她就要回来呢!让你那些嚼舌头的,吐出的口水自己舔回去!”母亲喊了一遍又一遍,夹杂着又痛又快的哭声。

正月初五,姐回来了。也就是说,她在朱天家里玩了十五天,还有六天就开学,她才回来了。朱天跟着她一道来。家里人还没来得及适应朱天,就被姐的幸福感染了,就把朱天当成自己家的人了。朱天是我们村的人从没看到过的漂亮男子,即使不知道他爷爷是老军人,一看他挺拔的身材,也会让人想到军人,他的穿戴格外齐整,系一条深红色领带,虽走了那么久的山路,皮鞋上竟没沾一点泥。姐同样穿得很洋气。她的穿着让我觉得她陌生了。她以前大热天也没穿过裙子,可在风雪浸淫的隆冬,她却穿上了裙子,浅棕色毛裙,里面套一双毛料裤袜。这当然是要花很多钱的,父母给她的钱,一个星期吃上一份肉,也紧巴巴的,不可能买这么好的衣服。这一定是朱天买的。对此,父母面带微笑沉默着,我却别扭得慌。我觉得姐穿上那个漂亮男人买的衣服,就不是我姐了。我甚至还想说,我的姐姐已经不洁了。这让我多么痛苦。

姐却看不出我的痛苦。还是像以前一样,姐一放假,我就从屠宰场回来,每天准时做三顿饭,像个勤劳的小妇人。我做饭的时候,姐不再坐在火堂边,手里拿一本书,看两行,又跟我唠;她也不再睡懒觉了,而是一大早就起了床,根本没时间与在灶房里忙碌的我打声招呼,就跑到朱天睡的虚楼上去,往往是半个时辰之后,两人出来了,踏着冰冷的霜雪,拨开蓝色的雾气上后山去。县城周边很少下雪,朱天要到后山看雪景。我做好了饭,一等不回来,二等不回来,就到屋后去喊,喊应了,也还要等上个把时辰,才会听到他们从竹木丛中送过来的话语,以及土地上那些白森森的冰棱子被他们踏碎的嘎嘣声。

姐没和父母说上两句话,更没和我说上两句话,就走了。

02

这一次与姐分别,长达一年零三个月。姐和朱天来我家的那年农历三月,我到南方打工去了,直到姐结束大三的学业,我才在一个特殊的场合再一次见到她。

姐需要的钱越来越多了,既要买好看的衣服,又要利用周末去成都看朱天。那时候,成渝高速公路并没开通,重庆到成都,坐火车需要十二个小时,比我们县城去重庆多一半的时间,也多一半的车费。我再也不能在屠宰场混下去了,否则,姐的爱情就要被贫穷扼杀。姐和大多数少女一样,以为爱情必须有奢侈品的陪伴才有意味,才能得到保证。为钱的事情,她已经跟父母发生过一次冲突,那是她和朱天同去两个月之后,姐写回一信,要钱,她责怪父母为什么就那么穷,而且她还问了一句:是真的那么穷吗?我妈妈当时就哭了,她原以为自己牛马一样的辛劳只供给女儿的学费,生活费,没想到还要供给女儿的爱情。在穷人的眼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一部分。她哭,是因为她的精神压力太大,她无能为力。

爸爸很是恼火,对我说:“你写信去,说眼下没钱,等我把房子卖了再寄去!”我虽然没照爸爸的原话写,但也委婉地表达了父母的心情。这种冲突表面没有形迹,却给双方都留下了深深的伤痕。我对爸说,我到广东打工去,听狗娃回来说,他们工地上还差个搬运工。话音未落,爸爸一耳光扇在我的脸上。我没感觉到痛,只是大惑不解。母亲跟我一样,吃惊地望着双目暴凸的爸。爸稀疏而干枯的胡须抖索着,犁一样弯曲的黑脸挣得通红:“十五岁的娃娃,就去当搬运?那是累死人的活!是哪个狗日的出的这主意?哼,是哪个?”父亲就以这样的方式表达了他对儿子的深爱。母亲悲恸地哭着,对我说,你的成绩本来也好,就是为了你姐,才让你停学了,爸妈对不起你呀……可是,生活的苦味到底比感情更加强蛮,我坚持要去,他们也只好放我走了。

一想到姐的爱情在赤裸裸的寒风中抖索,我就心痛。这是我坚决出去挣钱的根本原因。我要让我的姐快乐,像所有美丽的、在爱情中的女子一样。此外还在一个原因,这个原因隐秘得我自己也不甚清楚,勉强说出来,就是我需要精神的逃亡。姐显然已经不爱我了,我希望远离那些熟悉的事物,自那个春节之后,我的脑子里就总是晃动着晨雾中两个紧紧偎依的人影,耳朵里总是回响着冰棱子嘎嘣嘎嘣的脆响。这是对我的伤害,我必须远离。

正如父亲所说,搬运是累死人的活。我就像一只嫩鸡,不需要刀砍,手一撇骨头就断了。但我又与鸡不同,人的骨头是可以借意志的力量变得坚强起来的。一百多斤的麻袋,从车上卸下来,再扛到仓库里去,或者把仓库里的东西扛到车上去,其间的路程并不远,但全是坑洼不平乱石堆积的土路,而且窄,不要说车开不进来,人扛上麻袋,也要东躲西让才能穿过去。屠宰场的经历帮助了我,那些两三百斤的大肥猪,是我跟师傅掀翻,并拎住四蹄抬到宽大的条凳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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