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722500000033

第33章 有关合同的法律知识(4)

第五节 合同的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合法有效为前提

只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在违反合同时才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或者订立的合同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虽然也会产生诸如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问题,但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2)违约责任是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行为的法律制裁。

(3)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

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通过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来补偿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所遭受的损失;二是通过强制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来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得以实现。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督促当事人认真签订和履行合同,制裁违约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有违约的事实

违约的事实,也叫违约行为,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规定的行为。

不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根本没有履行合同。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执意不履行;二是履行不能,即当事人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实际履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虽然履行了合同,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如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者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或者交货的时间、地点、方法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等等。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双方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2)有违约的过错

过错,是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的主观心理状态。有违约的过错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约定的后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由于过分自信的原因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的结果。故意违约与过失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3.以强制履行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强制履行是指一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履行。

(1)强制履行的条件

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必然有自己的构成要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构成要件主要有如下几点:

①必须要有违约行为。

②必须要由非违约方提出关于违约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请求。合同法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将是否请求强制履行的选择权交给非违约方,如果非违约方认为强制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的,则可以采取这种措施。但是若采取强制履行在经济上不合理,或者确实不利于维护非违约方的利益,则可以采取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其他补救措施。

③合同标的是非金钱债务。由于非金钱债务往往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只有通过强制履行才能使非违约方的订约目的得以实现。

④强制履行不得违背合同本身的性质和法律。对一些基于人身依赖关系而产生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合伙合同等,往往是因信任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忠诚等所产生的,因此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如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则与合同的根本性质相违背。因此,违约发生后最适当的办法就是采取终止合同和赔偿损失等补救方式。同时,强制履行不得违背法律。例如对于提供个人服务的合同,如果采取强制履行措施,则将对个人实施一种人身限制,这与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⑤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违约方确实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则即使强制其继续履行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强制履行的限制

强制履行作为合同法中重要的违约补救方法,具有其他补救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此种方式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具有自身的构成要件,因此只有在符合条件时才适用。在下列情况下,则不能适用强制履行:

①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

此外,强制履行后还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4.以赔偿损失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过错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违约的行为;二是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三是违约已给对方造成损失;四是违约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有利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约时合理地确定赔偿的数额。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应根据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额,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合同法》还专门针对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时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49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5.以违约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因过错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合同的约定而应偿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违约金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二,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

第三,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生效的补救方法。也就是说,违约金只有在一方违约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具有损害赔偿所不具有的特点。由于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这样当事人对违约后承担责任的范围可以预先确定,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必计算损害的范围,这样便于双方纠纷的解决。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有差距,则当事人可请求减少或增加两者的差额。使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相符。因此,《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同时还规定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针对不按期履行而言的,那么不按期履行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以满足非违约方的要求。

6.以定金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金钱。

定金的种类繁多,但主要有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等五种。如果当事人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设立定金,则该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则要受到法律关于定金的制裁。《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同类推荐
  • 文学艺术家(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文学艺术家(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语文新课标指定了中小学生的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广大学生的阅读写作能力,培养语文素养,促进终身学习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香文化(阅读中华国粹)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香文化(阅读中华国粹)

    阅读中华国粹系列是一部记录中华国粹经典、普及中华文明的读物,又是一部兼具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中华文化典藏之作,可以说是学术性与普及性结合。丛书囊括古今,泛揽百科,不仅有相当的学术资料含量,而且有吸引入的艺术创作风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之作。传统文化的许多部类都可溯至先秦,香的历史则更为久远,可以一直追溯到殷商以至遥远的新石器时代晚期。
  • 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的故事(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

    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的故事(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

    本书是献给尊重科学、学习科学,创造科学的青少年的一份礼物。过去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今天我们说:“科学就是力量。”科学是智慧的历程和结晶。从人类期盼的最高精神境界讲,朝朝暮暮沿着知识的历程,逐步通向科学的光辉圣殿,是许多有志于自我发展的青少年晶莹透明的梦想!
  • 素质教育在日本

    素质教育在日本

    多一些赞美,少一些指责,日本人认为,一个孩子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人,应包括以下四个含义:身体的独立;知能的独立;经济的独立;精神的独立。
  • 元曲(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七辑)

    元曲(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七辑)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热门推荐
  • 硬雪

    硬雪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何一自禅师语录

    何一自禅师语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以剑灭世

    以剑灭世

    天地万物,以剑灭,问天地苍生,谁与争锋。
  • 九天宝身决

    九天宝身决

    极限爱好者苏源,因一次意外身亡,穿越到同名废材少爷身上...侮辱,漫骂...看少年崛起,快意恩仇!
  • 市委管家权力博弈:秘书长

    市委管家权力博弈:秘书长

    “市委秘书长”无疑是特殊的职位,坐上这位置就意味着最自然地接触各路人马,看到、听到、了解到一般人无法了解的事实,很多时候,又并没有那么消息灵通,却还得假装通透;必须在在最需要的时间、地点随时出现,又得随时准备留守;把一切看在眼里,是最清醒的参与者,又是最“近视”的局外人,不能从属于何派系;要慎言慎行,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是最能踩着钢丝跳舞的人。
  • 气运无双

    气运无双

    被雷击后的林衍获得了一项特殊能力,只要耗费一点功德值就能查探和操控任何事物的气运,官气、财气、命气、人气、福气、运气、武气等全都一网打尽。不会半点鉴宝术,但林衍却从来没打过眼;不会看K线图,但林衍每次相中的股票都暴涨;不会半点医术,但却总能让人不药而愈;不会半点拳脚,但任何高手在他面前都马失前蹄……而这一切都只需要付出一点点功德值便能够办到。美女总裁?彪悍警花?大明星?超级足球宝贝?清纯女神?在操控一切的气运面前,唯一的结果是拜倒在咱的牛仔裤下。气运能决定一切,而我则主宰气运。只要多做好事积功德,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 我是马拉拉

    我是马拉拉

    《我是马拉拉》一个关于勇气和梦想的故事。这是201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奖者巴基斯坦少女马拉拉和英国知名战地记者克里斯蒂娜拉姆合著的马拉拉自传。16岁的女孩马拉拉优素福扎伊出生在巴基斯坦斯瓦特河谷地区的一个普通家庭,因倡导女性受教育权利而惨遭武装分子枪击头部,但是,她奇迹生还。本书记录了马拉拉在艰难处境中,如何坚持上学,坚持抗争的艰辛历程,同时也讲述了在她头部遭受枪击后如何顽强生存下来的励志故事。这段不平凡的经历,让她从斯瓦特地区的偏僻山谷,走进联合国发表演说,走上了为争取女性的受教育权而不懈奋战的道路,同时也成为201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也是诺贝尔和平奖创建以来最年轻的获得者。
  • 流星游记之某次被坑的经历

    流星游记之某次被坑的经历

    流星被朋友的坑到下界当守护神的一段经历PS:游戏之作,更新不稳,没有存稿,随时可能太监别抱太大希望
  •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说过:“看几岁的孩子便可预料20年后中国的情形。”鲁迅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孩子,再过20多年已是壮年,为国家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将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几十年的命运和兴衰。为此,我国对青少年的保护和违法犯罪的预防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及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音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青少年朋友因为不懂法而受到伤害,特别是学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认识法律以期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
  • 倾覆年华:摄政王的倾城妃

    倾覆年华:摄政王的倾城妃

    鸢尾的花语是想念你,这便是一个盛开在鸢尾里的故事。陈国公主重生前世,这一世她不会再活在世人的言语与脸色中。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却甘愿为她受尽一切。他是神秘莫测的冥王,耗尽千年的修为只为默默的守护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