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726600000085

第85章 苦乐谈书(三则)

侣伦

偷书与借书

报纸上有一则外电报道:一位意大利籍的大学讲师、在牛津一间著名图书馆里偷取价值极高的罕本书籍,在牛津法庭被控以偷书的罪名。这位讲师在法庭上道出他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我喜爱旧书,这些书的味道使我想拿走它们。我知道这可能被认为是滑稽的。但是只有视旧书如生命的人才会了解得到。

这位讲师自己道白的几句话真是可圈可点。且不管他那样做的真正动机,至少他是说出了一个“爱书家”心理的一面:为旧书的特有气味着迷。

对于爱书的人来说,书的确是有它本身气味的。我见过有些人在买到一本新书的时候,首先是翻开来嗅嗅书页,从那里散发出来的油墨和纸张混和的浓烈气味,感到一种满足的刺激。而旧书所具有的那种由时间甚至年代所累积而成的特有气味(当你走进专卖旧书的书店时便会感觉到),对于“爱书家”更是强有力的诱惑。

如果理解古人的所谓“嗜痂之癖”,则对于“爱书家”之为旧书气味所吸引的道理,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并没有滑稽可笑的地方。如果因对旧书的气味着迷而至于发展为“偷窃”行动的话,把问题孤立来看,书的经济价值未必在行动时的考虑之列。但是我这里说的只是理论,并没有为那位在牛津法庭被控的大学讲师辩护的用意。特此声明。

其实偷书行为的动机,一般说来是很单纯的,为旧书味所诱发而偷书,可说是属于高雅而又特殊的少数。普通情况则不外是由于求知欲所躯使,对于某一方自己渴望读到的书,却没有能力买到,迫得冒险偷取,以偿心愿。有种人则是由于占有欲作祟,见到心爱的书,要想据为已有,却没法得到,只好出于一偷以达到目的。这一类具有占有欲的爱书家,是最可怕的人物,为了占有一本书,他可以一切都置诸度外。两个世纪前,外国有过这样一个爱书狂,当他拥有一册自以为是“孤本”的书时,发觉别人也有同样的一册,心里很不舒服,为了要使自己的一册成为真的“孤本”,竟然使出疯狂手段,放火烧屋以毁灭对方的那一册书。后来他的阴谋被揭发,给法庭宣判有罪而送上绞刑架。这种爱书狂的所为,真的如牛津法庭上那位讲师所说的,“只有视旧书如生命的人才能了解得到。”

文人虽然多数是穷的,但是爱书家却不一定爱好偷书。英国19世纪的作家乔治.吉辛,一生穷愁潦倒,尽管他常常说着“如果我吃得饱肚就好了”这种沉痛的话,可是他宁可牺牲吃饭的钱去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也不愿把书偷到手来。从这里可以看出爱书家之中也是“人各有志”的呢!

偷书虽然事属“风雅”,和窃匪潜入富人家里不拿财物而拿走书画有同样的意味,但是“不问自取是为贼也”,万一失手给抓住了,加上个偷书贼的名号,实在并不光彩。在商业社会里,我想决不会有那么开明的书店老板,会因为你的行径“风雅”而宽恕了你的罢?

说起借书,这是和偷书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可是从某种意义说来,却又有着可以相提并论之处,偷书是冒险的行为,而对于爱书家,让自己的书借出去也是一种冒险的“赌博”。因为离开你的书架的“宠物”会不会再回来,是没有保障的。借书不归还,在读书人中似乎是天公地道的事。所谓“识斯文重斯文”

的说法,没有比借书一事显得更不值钱,即使是借书时指天誓日的说会把书送回,结果多半是食言了事。但是在相识者之间,偶然借一本书,任何有理性的人也决不会拒绝。你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口咬定对方不会破例把书送回你么?苦处就在这上头。

碰上这种情况,我想最好的做法是来一个“反借书”,这就是,人家向你借一本书,你也同样向对方借一本相等价值(不一定指物质上的价值)的书;对方不还书时,你也不还;无形中把你借人的书作为“书质”。这是最有保障的公平办法。

1987年10月

我的书感情

因为爱书,我对书便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我尽可能要保持书的洁净和完整,这就养成了我爱好装帧书籍的习性。即使是一本新买的书,我也高兴用自己的方法把它改装。所以一本新书到了我的手上,常常会换了另一种面目。基于同样的心理,对于陈旧了的书,我更随时把它们重新改装,换上新的仪表。

这就使新旧书籍并排陈列的时候,在感觉上显出划一的美,看起来叫人感到心情舒畅。

长期以来,装帧书籍的爱好,成为我个人的一种生活趣味,也是我在繁忙生活中调剂紧张情绪的一种方法。偶然闲下来的时候,看看由自己的手加以装饰过的每一本书,想想这么样形状的书,世界上仅有这一本,这种乐趣是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的。

正如有些爱书的人不愿意借出自己的书一样,我也有这么样一种脾气。这并不是吝啬,而是为了爱惜,尤其是由于我在书的本身上面付出了精神上的代价。而凭了一般的经验,借出了的书几乎百分之九十九是一去不回的。这并不是借书人的贪婪,而多半是由于他们对于书的观念淡漠,因而缺乏了责任心。

不过不愿意借出自己的书也不是绝对的态度,有时也得看情形而定夺。一个人如果连一本书也不肯借出,情理上说不过去,更谈不上什么人与人的关系。而我便是在这样半软半硬的心肠中,无可避免地遭受损失了。

在我的那些一去不回的书中,有几本是我念念不忘的。它们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作品,甚至在别人看来全不足道,可是在我却有着值得珍惜的意义。其中一本是成绍宗译的《漫郎摄宝戈》,出自17世纪法国一个僧人作家手笔的古典名著。读过小仲马的《茶花女》的人,都会记得小说开头时叙述在茶花女死后拍卖的遗物中,有一本阿芒题词送给茶花女的书,便是这木《漫郎摄宝戈》。成绍宗的译作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语体文译本。这个译本的装帧设计很漂亮:黑色书皮,封面印上金色图案字的题名,简洁高雅,富有古典味;书是毛边装。叶灵凤初到香港时,我和他在九龙城宋皇台畔同住了一个月,在这期间,他写信向上海光华书局要了一批文学书籍寄来送给我,其中一本是《漫郎摄宝戈》。经过一场太平洋战争的变乱,那一批书还能保存下来的只有这一本。后来不知道是谁人借(其实是拿)了去,不明不白的失了踪。

书失落了,是由于不知道借书的人,固然是没法可想,相反的情形,自己的书分明知道是谁借去,到头来一样是失落,更是无可奈何的“憾事”。

若干年前,一位要好的朋友到日本去念书,把一套郑振铎编著的《文学大纲》送给我留念。这是廿四开四厚册的初版本,褐色的厚纸作封面,重磅的粉纸书页,用四号铅字印刷,每册都附有彩色或木刻线条画的插图。是相当豪华的版本。这套书对于我不但是难得的礼物,更主要的是连带的一份珍贵的友情。

我保存着它,而且决心不让它离开我。可是有一次,一位陌生的出版人到我的住处来访我,同我商量有关出版的事情。同来的有他书店里一位编辑。这编辑发见我书架上的《文学大纲》,高兴地向我表示,他正要编著一种供中学生阅读的文学问题的书。问我可否借《文学大纲》作为参考一用。我在没有理由拒绝的情势下,只好让他把这套书拿去。他许诺用毕便可送回。但是我一等十年,始终没有消息。到了我知道那家书店人事有了变动,我这才知道我的书的命运已经定了。

离开了我又自动回到我手上的书,只有一本,那是伍光建译的精装木《拿破仑日记》。为这一本“奇迹”,我曾经在归来了的《拿破仑日记》的衬页上写了如下的几行志语:

这本书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已经失踪,我也不知道是谁借去了。战后十年,一次在宴会上同平可兄见面时,他告诉我,他手上保存着我这本书。我这才知道他的下落。事隔一年,他把这本书托人送回我。虽然书的面目有了些残旧,但是经过一场大战,一本旧书还能够存在,而且回到我手中,无论对于书的本身或是对于这件奇迹一般的事情,都是值得珍惜的。

什么时候再有这样的奇迹呢?

1978年6月

苦乐谈书

我不是爱书狂,也说不上是爱书家;因为我还缺乏这方面的好些条件。但是对于书有着特殊的偏爱,却是不可否认的事。这也只是一个文人起码的一种趣味而已。

我喜欢读书,也喜欢买书。可是不会从心所欲地痛痛快快的买过一次书,却是我对书发生感情以来一桩最遗憾的事情。这便是我没有资格成为爱书狂或是爱书家的缘故。

正因为这样,我便有一种宁愿把手头仅有的钱去买一本自己看中的书,而不愿花在别方面的必需用途的脾气。这么一种脾气,决不会是行外的人所能理解的。19世纪英国的潦倒作家乔治一吉辛,在他的一本有名的随笔里,就叙述过他怎样为着要买到自己喜爱的书而挨饥抵饿的经历。多年以前,看过一部描写巴黎拉丁区艺术家生活的影片La Boheme,说到一个诗人在穷到没饭吃的时候,牵了一只猴子到外边去卖技,弄到一点钱回住处去时,经过旧书摊,突然发现了一本他找了二十年的诗集,欢天喜地的把它买到手,结果几个穷朋友等待他回来解决的饭餐却没有了着落。这一类在当时认为滑稽的故事,到了自已有了这种体验以后,才知道故事里面是含有眼泪的。

由于喜爱富有美感的书,往往看到一本装帧讲究的书就把它买下来,也是我个人的脾气。有些时候,在同样的情形下也会考虑一下,觉得那并不是急需的,不买也罢。可是离开书店以后,心里又总是对那本具有诱惑力的书念念不忘。于是经过一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结果还是跑到书店去把它买到手来。然而这么一种恶劣的习性,却无形中加重了自已经济上的负担。而我的书架上所有的一批数量不多的“存书”(不是藏书),便是在这种并不轻松的情形下积累下来的。

对于一个文人,书真是生活上的沉重负累。我想不少的人也有同样的感觉。特别是生活在香港这样一个狭小的都市,居住的地方有限,容许放置书的地方更有限;偏偏书的数量却又不断膨胀加上环境和人事上的许多复杂因素,使人不能在固定地点长久安居,搬起家来,首先得为书的安放地方烦愁。在我碰上这个难题的时候,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疏散”:每每迁居一次便卖书一次,自己艰苦积累的书一下子成批断送,说起来是很伤心的事,却又是无可奈何的事。

说到卖书,新的书也只能当作旧书卖,一句话说,就是不值钱。在我来说,最大规模卖书的一次,是日军攻陷香港,我要离开这个“地狱”回内地去的时候。那时候卖出的书是论斤计值的,有如出卖废纸。事实上,即使在今天,情形也没有两样,不同之处只是,有些旧书店还肯按书的性质或是册数约略估价。

代价低得还是不成比例。但贱价买入而高价卖出,却是旧书店老板的经营方法。

在我的记忆中有过如下的两回故事:有一次,我把清理出来的一束旧书,叠起来有两尺来高,送到住处附近的一家旧书摊去。因为不能无端割爱,只好当作半送半卖的素价两块钱;老板用鄙屑眼光看看那些书之后,只愿付我所要求的半数。我只好将就。回去住处不多久,一个爱逛旧书摊的朋友来访,手上拿着一只报纸包裹,他笑着把包裹打开来,是一木厨川白村的《文学十讲》。他问道:“是你卖掉的书吧?”他是从我曾经加工装帧这一点认出来。我问他买了多少钱。他竖起两个指头:两块。这一刻间,我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了。

另一次的事。偶然同朋友黄蒙田兄碰头,他告诉我,在中区某旧书店里见到有我失存的书。我急忙赶去。果然在那旧书店的杂乱无章的书堆中,找出了我正要找寻的书,而且一共有三本。我抽出一本向那小胖子的老板问价钱。他说两块钱。我还价五角。我认为只值这个数目。那小胖子瞪眼看着我,说我不识货。他指住那本书,用了俨如内行人面对外行人的神气:“你知道这是名家作品吗?”这可以说是旧书商在顾客面前对什么书都用得着的口头语。其实他根本就不懂什么。

我极力制造理由把书的价钱贬低,他也极力制造理由把价钱提高。‘我几乎忍不住失笑出来。

“三本全要,价钱低一点不可以吗?”。

不可以!这老板的固执叫我奈何不得。看见他要把书放回书架里去;我只好委屈地退让了。我花了六块钱买了三本残旧的书。

“有什么办法?这本书是我写的!

1978年6月

同类推荐
  • 路:漫谈好节目的克隆与创新之道

    路:漫谈好节目的克隆与创新之道

    通往好节目的路有千万条,但殊途同归,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就是:大彻大悟的智慧、悲天悯人的情怀和俯仰天地的境界。这个高度实际上关照了三个不同的层面:理性的智慧、感性的情怀和糅合的境界。怎么能达到这个高度呢?这就像爬山,不过好节目里的爬山却不是用真实的双脚,而是通过——克隆与创新。克隆是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选择合适的模仿对象,在临摹中掌握技巧,在苦干中增长才智。创新则既有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也凭借天赋的神来之笔。
  • 揭开作文神秘的面纱

    揭开作文神秘的面纱

    《揭开作文神秘的面纱》以“还文字原始之功能,与生活自然相吻合,自然地写,写得自然,会写字就会写作文”的全新理念,阐述了学生作文的原理和方法,揭开了作文神秘的面纱,使作文不再难学难教。该书最大特点是把小学生在作文过程中所运用的知识和方法凝练成通俗的诗句,并加以讲述,易学、易懂、易用,使该书在众多作文辅导用书中独树一帜。
  • 赢得课堂精彩:教师的天职

    赢得课堂精彩:教师的天职

    本书是继《课堂教学的八大铁律》之后,又一本研讨课堂教学秩序的书稿。在这一本书中编者们探讨课堂教学内涵性的一些东西,着手研讨教师素养的提高,内容包括:赢在课堂对话——塑造“我的”亲和力;赢在课堂管理——提高“我的”执行力;赢在课堂提升——发展“我的”影响力;赢在课堂整合——抓好“我的”细节力等。
  • 优秀班级管理的智慧

    优秀班级管理的智慧

    本书围绕教师如何才能形成属于自己的、生动有趣的并且易于让学生接受的课堂教学艺术技巧展开论述。阐述了教师除了要有高度的热情与责任感之外,还要有渊博的知识和一定的讲课技巧等全面素质能力。
  • 图书情报学论集:续编

    图书情报学论集:续编

    本书分析了高校图书馆员利用图书情报发展状况,包括论现代中国图书馆发展的初创阶段、浅谈电子报纸的发展前景、试论高校图书馆员科研能力的培养等内容。
热门推荐
  • 拐个少爷做老公

    拐个少爷做老公

    一部揪人心弦异国恋。一部曲折离奇的爱情传奇。经历挫折之后终于等到了那一句“我们结婚吧”,总
  • 你曾爱我如儿戏

    你曾爱我如儿戏

    “高先生,你该走了?”高渐离看着她笨蠢迷茫的模样咬牙“睡了你就走——”别人的女人都是缠着抱着爱着吻着,生怕男人转身就进了别人的怀。怎么到了他这,一天到晚赶他走。想个什么法子,让她抱紧自己的大腿,哭着求着让自己留下呢?后来,当真相一点点浮现,高渐离怒吼着……让她去死。她痛苦百转,绝望转身,几天后,她真的消失了,干净彻底。可这时候,高渐离才发现,他的心,竟痛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盛宠之狂医毒妃

    盛宠之狂医毒妃

    练风华,华夏医界的一个传说。一次暗算,却成了被世人耻笑的废物。无法修习魂力?我忍,我用毒行吧!惨遭殿前退婚?我忍,你无情我便休,看谁狠!被赐婚给聋哑人?我忍,婚后生活多清静!什么?想谋杀我亲夫!叔可忍姐不可忍!冲冠一怒为男颜,从此收神器,御万兽,携美男,带萌娃,强强联手笑傲天下!(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求道传

    求道传

    何为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世人皆以此为道,在此路上不断前行。何为修真?修炼自身,换回真我。看沈兴文如何诠释道与修真……
  •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宋言对唐慕年的爱,就像每一朵等待凋零的花。十岁相识,十八岁嫁他为妻,二十四岁时他却对她说,“你出轨吧,这样我就能跟她在一起了。”她苍白着脸,笑靥如花,问他,“如果没有她,我们还能回到过去么?”他笑答,“这辈子,都不太可能了。”那一晚,她哭,他笑。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七个纪念日,一份离婚协议跟一个男人是他送她的礼物……傅寒深,一个外冷内热的男人,突然强势闯入她的生活里。“要么,你一无所有,要么,你跟我结婚,你选。”“啊?”“啊什么?你居心叵测勾搭我不就是想让我给你儿子做后爸?我勉为其难给你这个机会别不识好歹。”“傅先生,你可能……”“行了别说了我知道,拿好户口本去民政局吧。”“……”
  •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这东南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要嫁的王爷,是传说中的暴君,杀人不眨眼,嗜血成狂的一个魔君的?圣旨一下,要千家的女儿嫁给东南国国的这个平南王爷,千家一听,仿佛是立马炸开了锅一样的,你不愿意去,我不愿意去,自然,就是由这个痴儿傻儿嫁过去了?
  • 元素操控者

    元素操控者

    一个无名的高中人亲眼看见自己的叔叔死在父亲的手里,遇到了美丽的狐仙,修练元素气成为一代天骄,成为雷神一样的人物。有激情有热血欢迎观看
  • 王牌乖妃

    王牌乖妃

    前世,他用生命换她重生。今生,就让她还他一世柔情。而那些像毒蛇狠毒般置她与地狱的人,她会狠狠把他们踩在脚底下,在他们张开毒牙咬向她时,毫不留情的扼断他们的喉咙。一世重来,她小心翼翼,如惊梦初醒,走的步步惊心,唯有他,是她唯一的心软。幡然悔悟的她说,“聂从寒,浣儿此生宁负天下不负你。”
  • 工业:印纺工业龙头

    工业:印纺工业龙头

    本书包括先秦印染原料与印染技术、唐代精美的丝织工艺、宋代纺织技术水平、清代棉纺毛纺工艺等内容。
  • 悍妇不下堂之病王宠妻

    悍妇不下堂之病王宠妻

    穿越陌生朝代,可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其实想想被休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嘛,开心最重要了。被人耻笑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嘛,谁还没点绯闻。救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嘛,必须要菩萨的心肠。可是救人是多么神圣的事情,为何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离家背井的,还容易客死异乡,这是不是也太残忍了点吧,老天爷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