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像孩子的脸般说变就变了。昨天的美丽破晓,今天变成了珠帘般的雨洒在车窗上,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远方的天。本来还打算绕回家去看看的,印天死活不同意,他说要下次去。准备把他骗上火车再走的我反而被他骗了,无奈只能跟着他回市。向晴打电话来得瑟的说她要结婚了,这个消息着实吓到我了。看着印天,刚接完俊的电话的他明显也被吓到了。电话里的向晴笑得特别开心,掩藏不了的幸福,不过这么热的天他们准备什么时候办婚礼,而且就俊那么木的人怎么会不跟印天他们讨论求婚方法就结婚呢?我跟印天对视的时候,他像是了解我的想法,来了句,你那姐们求的婚,直接将女权进行到底么。我笑了出来,这事向晴还真干的出来。
印天说,俊很懊恼的发现自己掘了个坑把自己送了进去。那天印天说的事吓到他以后,他回去就开始玩浪漫。这人绝对是坏事做多了,天时地利人和常常一样都不占,最重要的问题是向晴这人特别实在,压根不喜欢浪漫,印天把拿来对付我的那套让俊用在了向晴身上。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啦。那天他听印天的大清早约向晴看日出,大学东边的小树林,是一块很美的地方,不过一向拿睡觉当美容的向晴,被清晨五点多吵醒,满脸的不快,灰蒙蒙的天吹起了丝丝凉风,雨点随之落下,不久,就是风越刮越大,雨点变成了大雨,淅淅淋淋的落下。好好的日出消散在了雨里,美美的睡意被大雨淋湿,淋成落汤鸡的向晴当时就发了火,扭头就走了。
过了几天,俊买了一大束花,穿的人模人样的,准备去跟向晴道个歉,顺便出现在公众面前,告诉大家某朵花有主了。去了才知道向晴跟着老板临时出差去了,更夸张的是很多人在后面议论,向晴市场真好,被老板看上了还有这么多人追。这下生气的人换成俊了,出门都不带跟他说一声的。而且还是跟着那个居心叵测的老板出去了。俊去找凌云喝酒,喝了个大醉回来,房间弄得乱糟糟的。隔天,向晴回来了,看到凌乱的局面,还没等俊问怎么回事早已先发制人了。所以,最后免不得又是一顿好吵。
后来,俊为了学做菜,找以前的女同学帮忙,很巧,向晴买了吃的提前翘班了。看到这一幕,居然淡定的说,要不我给你们腾个地方,这下不淡定的是人家那同学了,直接出去了。“向晴,你究竟想怎么样呢?人家是同学,你也不说客气一点啊。”“俊,你们班最近同学聚会了啊。”俊很疑惑的问道“是啊,你怎么知道?”向晴这丫头,居然语不惊人死不休,来了句:“那就难怪了,最近很流行那句话的,同学会,撮合一对是一对。”俊是气的想跳脚,还是说了句:“人家男朋友就是我们同学,犯得着撮合我们吗?”向晴从来不见好就收,“汐妍说她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有句话特别经典,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见过残废的,没见过裸奔的。”这下俊完全没了脾气,问向晴到底想干嘛呢。这回向晴扬眉吐气的,笑的贼眉鼠眼,来了句“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啊。”“可以啊。”
“你以后都要对我好。”
“可以。”
“你去跟印天学厨艺,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可以。”
“忙过这一阵,我们去青岛。”
“可以。”
“要信任我,不准没事找我麻烦。”
“可以。”
“我们结婚吧,尽快。”
“可以。”
讲到这里,我跟印天笑了笑,下面的事俊没有告诉印天。不过我想的出向晴笑的开心的脸,俊一脸伪装的懊恼,其实他是甘心上当的吧。不过向晴结婚回请我们吃什么呢。
“印天,我跟你说,向晴要是请我吃包子,她结婚的时候我就送馒头。呵呵,向晴的经典名言是,馒头都是没有内涵的,她最喜欢肉包子了。”
“妍妍,你不要这么爱吃吧,人家说要结婚,你居然想的是吃什么。”
“不然呢,难不成我想我什么时候结婚啊,我告诉你,我才不会像向晴那样,这么简单就把求婚给省略了呢,多亏啊。我这辈子只想结一次婚,白头到老,所以唯一的一次当然得隆重啊。
“妍妍,你小心祸从口出啊,你这意思是人家向晴准备结几次来着,丫头,说话,收敛着。”
“哈哈,你让俊准备着,他的求婚根本跑不了,向晴还指不定怎么折腾呢。这丫头压根不会这么收场,她是替俊说了他没说的话,剩下的该做的,他一样都跑不了。对了,房子都没有,结什么婚啊,向晴一学经济学的,怎么这么不经济啊,裸婚啊。”
“他们现在是婚迷不醒,不过也挺好啊,想做什么事的时候就做了,做了万全准备的时候,也许心情丢失在了准备里。”我没有接话,什么样的生活都是自己过的,多的是人,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也很多人把幸福过成了碎片,我们能做的就是祝福吧。不过年轻时有那份勇气也是不错的。
“妍妍,你很羡慕,对不对啊,我们结婚吧。”
“好好想想,找个足够说服我的理由,我就跟你裸婚。”
我们不停的说着什么,结婚不过就是迟早的事。到站就是现在的事了,感觉没过多久,就到了。不知道是谁说过,想知道一个人适不适合你,一起旅行就知道了。这句话大概是对的。走出火车站的时候,才看到夜已染了一层黑,濛濛的细雨侵染着行人的眼。拖着行李箱走在路上,没有归宿感的陌生,跟刚才在火车上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仿佛嬉笑打闹的世界是存在在过去的世界的。也许结婚是个不错的选择。人生若只如初见,你仍做你的狷介少年,我仍做我的逍遥散仙。不过却感谢那场遇见,才会有执子之手的美好,与子偕老的期待,那是很美的意境。
他送我回去,外面下着雨,本来想让他留下,却终是什么都没说,望着他离开的背影,轻轻的关上门。沙发上,我无助的抱膝坐着,我不是没有裸婚的勇气,毕竟这个城市不大,压力也没有其他地方大,可是我没有勇气结婚。别人的婚迷不醒,我羡慕着,只是不知道何时才会有勇气去做,何时才会忘记那些事。看来一个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