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萝越长越美。
对于蓼萝的美,父母有些不知所措。倒是外婆很沉着,提议要加强蓼萝的艺术修养。于是父母为她买了一架钢琴,请了一位钢琴教师,每周学三天。从小汤普森学起,直学到卡农、拜尔……外婆每天都在旁边陪着,盯着外孙女那双纤纤玉手,在那些黑白键上爬来爬去的。钢琴学费历来很高,每月交钱的时候外婆总要偷着问问:“您看我这外孙女学不学得出来?”老师总是笑而不答。三年之后,老师请辞,临走时扔下一句话:“蓼萝不是学音乐的人,将来最好上时装表演队,或者,电影学院,表演系。”
蓼萝后来真的考上了电影学院。但是出人意料地,她没考表演系,考的是导演系。那时,蓼萝已经认为吃青春饭没什么意思了,尽管很多老师都动员她报表演系——因为她实在太美了,一举手一投足都在无意中倾泻着美,在电影学院当时上千个考生中,她鹤立鸡群,在摄影系数百双刁钻的眼睛中,她是无可争议的皇后。
摄影系讲师吴天华就是在那时发现蓼萝的。
当时,吴天华正提拎着手提饭盒匆匆往家走,走到摄影棚拐角的那个地方,看见一个穿T恤、牛仔短裤的女孩正掏出小镜子补妆,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的背影,一条腿直立,另一条腿很随便地搭在石阶上,腰便也像一条蛇似的呈S状弯曲着,那样的花瓶颈子一样的细腰!还有那一头长发,略略有些发黄,柔软清香,与雪白的皮肤正好相配。背影已经是十分迷人了,走过去,再貌似无意地回眸一望:呜呀呀!这女孩竟然宛若天人!要知道。吴天华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吴天华的眼睛极毒,平时是一根筷子吃藕尽挑眼儿的那一种人,可这时竟看得呆了。
蓼萝非常专心地点唇膏,是那种无色的唇膏,显然是因为嘴唇有些发干,因为她那淡红色的唇实在是不大需要什么口红。她的皮肤,不能用凝脂来形容,因为“凝脂”太厚,她的皮肤非常薄,薄到能透出肌肤里面的淡青色脉管和丝丝血点,看上去就像阳光下的月季花瓣,完全是一片透明。眼睛则像两口沙底小湖,是发蓝的,长睫毛就像映在湖底的丛林,两弯疏朗的眉有些疑问地伸向双鬓,鼻梁的线条精致到了刻薄的地步,以至上唇完全笼罩在鼻梁的阴影中,显得非常妩媚。最要紧的,是她一点没有化妆,完全是天然的模样!
吴天华真的不明白这座灰突突的城市里怎么还会有如此的明媚和清洁!
“请问,你是考生么?”吴天华转了两个圈之后,终于忍不住发问了。
“对。”蓼萝连眼睛也没瞥一瞥,继续从容地从镜子里欣赏自己。
“考表演系?”
“不,导演系。”蓼萝收起小镜子,轻盈地往校门口走去,吴天华急忙跟着。
“你……你这女孩挺特别的。”
“不考表演就特别?”
“不,是……因为你……实在太美了,请恕我冒昧,你真的太美了,你看前面的人,都在回头看你……”
蓼萝微微一笑,好像一个经常受到赞美而对于一般的赞美早已习以为常的人,但是她这一笑,又让眼毒的吴天华心醉神迷:她那一口细牙也完全是透明的,一笑,便闪出一道白光。吴天华决定采取行动了。
“……哦,自我介绍一下,摄影系的讲师吴天华。还没有吃饭吧?我们到对面去怎么样,那儿有个很不错的烧鹅仔。”吴天华决定采用直截了当的方式,他想,这样的女孩,跟她兜圈子可能一无所获。
“您要请我吃饭?”蓼萝的笑容里有点困惑,“可是您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呢!”
“那又何妨?”吴天华做出一种不俗的样子,“我只知道你是这届,不,是历届电影学院最漂亮的考生,不就行了?”
蓼萝轻轻地笑出了声——一个青春少女总是喜欢别人的溢美的,她也不例外,而且,这男人至少还很有趣。
但是吴天华很快发现了这美丽的外省女孩可不那么好对付,她有多美,你就得付出多大代价,一点儿不能少。茶刚刚端上来,女孩便微微皱一皱眉,说:“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吧,附近有个酒吧,我们去那儿。”
出门儿后吴天华问为什么,蓼萝说:“没瞧见菊花茶的颜色不对?再说,用餐环境也不好。”
于是到了一个装修很风格化的酒吧,石子砌的墙面上镶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青花瓷盘,进去之后,一排靠窗的座位都是吊椅,竹编,还缠绕着许多青藤,坐下去可以摇来摇去,非常浪漫。因为刚刚下午一点多,还没有顾客,非常安静。吴天华就说:“你怎么发现这地方的?我住这儿这么近也没发现。”蓼萝嫣然一笑:“我已经发现很多风格化的地方了,还是北京好。”
点了煎泥肠,墨西哥小吃和俄式烤鱼,做得并不精致,口味也一般。泥肠煎老了,墨西哥小吃不过类似炸排叉,蘸些咖哩蕃茄酱而已。但是有一种浸泡着桂皮卷的杜松子酒非常香,吴天华赞不绝口。蓼萝有些得意:“怎么样?这酒还不错吧?是南美风味的。
我想也许我很合适去南美。”他色迷迷地一笑:“不对吧,你好像还是接近欧洲风格。你那么白,冒充欧罗巴白人一点问题也没有。
有男朋友了吗?”她摇头。他立即做惊讶状:“现在女孩子交男朋友都早,你那么漂亮,追你的还不组一个加强营?”她格格地笑起来,却并不正面回答:“吴老师,你看我适合做导演么?”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做女导演要有孙二娘式的泼辣刁蛮,一丈青式的杀伐决断,像你这样,整个一个弱不胜衣的小林黛玉,干一天就筋疲力尽了。”她笑得格格的喘不上气来:“您怎么这么逗?这么喜欢用成语?”男人原都是有些“人来疯”的,特别是在美丽的女孩面前。见她欢喜,他越发来劲了,把他知道的学校那些好玩的事儿,那些流行的黄段子,拣好听的一一说给她听。
那一天一直聊到太阳落山,吴天华才突然想起晚上还有课,买了单便向学校方向狂奔,蓼萝见他后力不济,很仗义地为他领跑,两人就那么一前一后地跑到了学校,吴天华气喘吁吁地还忘不了嚷着:“清……请你不要造成这种女跑男追的局面!……”蓼萝笑微微地跑得像一只美丽的牡鹿,两人横穿操场的时候,差不多全校的人都看见了。正坐着富康进院的院长直摇头:“这个吴天华,可拿他怎么办!那个女孩子是谁?”
就这样,蓼萝还没被正式录取的时候,就在电影学院出了名。
出乎意料的是,蓼萝并没有把导演系搞得人仰马翻。一是现在男孩子都见过世面,美女也见过不少,二是蓼萝自己也懂得自重,有分寸。最重要的是她并没有觉得哪个男孩值得让她落入情网。
倒是表演系有个男孩叫黄伟的,高大英俊,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被同学们起哄叫做“金童玉女”,但也不过是聊聊天,吃吃饭而已,进一步的感觉便没有了。吴天华倒是常常变着法儿地跟她接近,“电影学院……”
书商判断不出究竟是谁在回答,但他宁肯相信是那个漂亮的姑娘。那姑娘的背影就像是一片云彩,幽幽地灵动着,把四周的人衬托得粗俗不堪。
蓼萝完全没想到那书商真的会找上门来。
那天上完电影理论,蓼萝夹着讲义夹子准备去做头发,迎头就碰见了他。书商显然经过一番精心打扮,头发上抹着摩丝,穿亚麻T恤,李牌仔裤,T恤里还隐约可见一条很粗的金链。蓼萝一怔,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欢天喜地:“呀,你真好,还真的把书送来了?”蓼萝说话的声音语调嗲得奇怪,很像日本动画片里的配音。书商真的拿了一本崭新的《女性独处的秘诀》,另外还有几本新书,说是送给蓼萝的,有徐志摩的集子《肉艳的巴黎》,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克里斯蒂娜的系列侦探小说,蓼萝觉得都很不错。不知不觉就转到校门口的月亮河边,当时月上柳梢,景色特别迷人。每逢这时,电影学院的学生们就要三五成群地往那个叫做“星星索”的酒吧去了。那是这座城市中第一批建起的酒吧,紧贴着电影学院的院墙外面。
出于礼貌和感激,蓼萝请书商到“星星索”坐一坐,喝一杯啤酒。
但是书商喝下一杯就停不住了。
“说真的,你太美了,谁对你不动心,就他妈不是男人!”
蓼萝还是第一次跟书商这种人接触,她看着他,觉得很好玩。
“这样,我喝十杯你喝一杯好不好?半杯也行!”
书商就真的咕咚咕咚干起来,就算是水,那喝的速度也够惊人的,她看着他仰起脖子,脖子上的青筋一鼓一鼓的,大扎的啤酒一会儿给她拍人像专辑,一会给她拍MⅣ,她也乐此不疲,可就是不来电。时间长了,吴天华也觉得累了,交往也就自然少了。蓼萝真的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样儿的男人。
转眼四年过去,蓼萝因为成绩优异及其他种种原因,留校当了教师。同时还在一个广告公司兼一份职,收入不错,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很舒服。
春季书市的时候她和一起留校的好友韦霞去了劳动人民文化宫。春天有种味道,一种特殊的味道。一闻到那味儿,蓼萝就觉得自己的身子在膨胀,变成了一个气球,要飘起来似的那么轻。
蓼萝就那么蹦蹦跳跳地在书市里穿来穿去,清洁喷香的发梢不经意地扫过那些簇新墨香的封面,完全没有留意有一个中年男人就在那些书的对面凝视着她,那是个个体书商。那书商一米八的大个儿,浓眉俊眼,看上去很像“三突出”时代的英雄。
“小姐,您需要什么书?”
蓼萝第三次转回这个书摊的时候,书商发话了,口气殷勤又体恤,恰到好处。
韦霞抢着说:“《女性独处的秘诀》,你有么?”
“当然。”书商很熟练地在摊子下面的大帆布包里找了一气,真的拿出了一本,“最后一本,可惜有点残了,这样吧,五折给你。”
韦霞当时便想答应,看着蓼萝把那书翻来翻去的,最后放在了摊子上,“我们走吧。”
“可以再便宜一点。”
“这么脏的书,折扣再低也不能要。”蓼萝说出话来很坚决。
“那……小姐给我一个电话,再进书我给你送过去。”
“谢谢,不必了,我们到别的摊上去转转。”
两个姑娘走出好远了,书商还在追着问:“你们是哪学校的?”
就消失了。她看得心惊肉跳。
他真的一口气喝下了十杯,她也只好端起杯子喝了一点,他豪爽地一笑,要和她继续做这个游戏。游戏就这么做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周围的人们好像都不喝了,看着他,他带有一种表演性质地把酒一杯杯干掉,直到女孩的手惊恐地按住他的杯子。
那天他是站着走出去的,整个酒吧的人都抬头看着他们,在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随手抄起一只飞镖,往酒吧门口的靶子打去,居然正中靶心。所有的人都鼓起掌来,他哈哈一笑,咕咚,倒下去了。
蓼萝不知不觉落人了一个陷阱。对她来说,书商这个人太奇怪了,他总是以自虐的方式来赢得她的情感,这简直就像是讹诈了。
但是这个人的确有吸引她的地方,她觉得他很有趣,起码,比吴天华那种人要有意思得多。
吴天华虽不能算作色大胆小,却有足够的知识分子那种酸气,什么事都要讲究铺垫。但就在他还没铺垫成功的时候,书商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行动了。
那是个下午,城市里布满了沙尘,因此天是黄黄的,掩着的窗帘也发出一种奇怪的黄色。这是书商的家,蓼萝躺在书商的床上,连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书商显然没想到她还是个处女,他觉得很抱歉。而蓼萝,好像也在为自己是处女而不好意思。现在的贞操观和二十年前完全两样了,这么大了还是处女?这本身似乎成了一件值得羞愧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下午对于蓼萝还是很重要的。事后许多年想起来,她才慢慢领悟到它的重要性。在这个下午,她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发生了亲密的关系,由女孩变成了女人,但是这个男人并不是她所爱的,这和她过去在头脑里设计过的许多种方式完全不同。于是她想,第一次是迟早要发生的,不是他,就会是别人,至于是谁,她认为完全无所谓。
蓼萝的身体比书商想象的要柔弱许多。她躺在那儿,脸上正好有一抹阳光,因此脸是半透明的,身上穿的是那种粉紫色的小花睡衣,像儿童穿的,蓼萝的许多衣服用品都是儿童型的,也许她从心里根本就不愿长大。柔黄的长发盖着她雪白瘦削的肩膀,她的一双眼睛像猫一样在太阳光里发着晶莹的绿,美丽得惹人怜爱。
“蓼萝,别离开我,这辈子都别离开我好吗?”
书商半跪在蓼萝的枕前,喃喃着。蓼萝觉得这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很好玩,就伸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他一下子抓住她的手,亲吻着。她听到他粗重的鼻息,像是一匹种马似的,这感觉让她既害怕又刺激,他的表现很能满足她作为女孩的虚荣心,尽管不爱他,但她很乐于做这种略带点危险色彩的游戏。
那时她把男人想象得太简单了。
有一天,蓼萝上完晚自习,洗了澡,穿一双木屐去小餐厅吃宵夜。木屐是真的木屐,一个日本同学送的,鲜红得很醒目。那日本同学自然也是蓼萝的追随者,是虽然自知无望,却还屡献殷勤的那一种。吃宵夜的女生并不多,大家都怕胖,惟蓼萝不怕,蓼萝属于吃多少也胖不起来的那种女孩。那天,蓼萝肆无忌惮地点了烧鳗鱼饭和炸蔬菜,这都属于日本料理,还有一小碗红油抄手,属于四川小吃,宵夜好就好在哪儿的口味都有,每天换着样儿吃。
蓼萝美美地吃了几口鳗鱼饭,就听见旁边一声嗤笑:“还真招乎啊?就不怕胖?”
蓼萝一听就是吴天华,头也没抬地越发吃得香甜,冷不防地一碟蛋挞放到眼前,看到那蛋挞浅黄滑润,周围酥皮细致透明,确实非常可爱,这才款款地抬起头,看着吴天华笑微微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