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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今天就是每一天(15)

外婆安慰蓼萝:“否极泰来,咬咬牙挺过去,你的运道就要转了。上帝在大的方面永远是公正的,他拿走了你多少,就一定会补偿你多少。”

也许这话有一点道理。

在几天之后的一个早上(可能是上帝派遣天使下界的一个早上),空气特别好,蓼萝的心情也就跟着好些了似的。

蓼萝被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推着,信步走到了她结识包包的地方。突然,一道明亮的光线一下子把她的心照亮了——他就在那儿,阳光男孩。在那个超市,她刚一走进去,就感觉到了他。

他仍然是干干净净的,剪寸头,穿貌似朴素的名牌服装——这不是阳光男孩,这是另一个男孩,她的小包包的主人。天哪,是他!小包包的主人仍然在原来的场景下出现了。

“你好。”他好像有点激动,却竭力显得平静。

“你好。”她是真的有点激动,不是有点,是很激动。她急走了几步,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你为什么不问?”

“问什么?”他扬了扬眉毛。

“问包包啊,难道你把它忘了?”

“天哪,My god!”男孩叫起来,显得有些夸张,“这么说,包包还在?我……我刚才都不敢问你……”

“你为什么不找我?”

“那个电话我忘了,可是两年多了,我不断地打听,一有空儿就到这边儿来,这边儿大街小巷的老头老太太都认识我了,都知道我是找狗的……”

三个月之后,人们看到十字坊小区走出来一对璧人:那个美丽的女孩子抱着一只雪白可爱的小狗,走起路来略略有点瘸,但是脸上的表情很安静,很快乐;那个穿名牌服装的男孩挽着她,也很安静,很快乐。保安探出头来打招呼:“出去玩啊?”“不,我们去给小狗报户口。”

保安看着女孩的背影,对管物业的老王说,漂亮女孩就是命好,这不,又有人追了,永远也甭想闲下来。老王到底上了几岁年纪,摇摇头说,漂亮有什么好?少似观音老似猴,岁数大了都一样。看这女孩儿,哪还有刚来的时候靓?折腾吧,折腾不了几年!

老王说完了这话,那远去的小白狗就从主人肩膀上回过头来瞪了他一眼,像是听懂了似的,对着天空发出一连串的吠叫,叫声渐渐沉没在施工工地的尘埃之中……

住在市中心医院,我常想起两个人。一个是鲁迅,一个是古龙。

鲁迅有一篇散文,开头是: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古龙的小说里,当小李飞刀听见他的好朋友阿飞说梅花开了十九朵时,心立即一沉——连树上的花开了几朵都数得清清楚楚,这个人该多么寂寞。

我从病床的窗口看出去,就常常想起“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还有“梅花开了十九朵”。我忽然明白,鲁迅和古龙,虽然完全是两种人,但他们都是寂寞的。

窗口的树,一株是梧桐,另一株也是梧桐。

我刚住进来的时候,它们还年轻,一片浓荫的树冠刚刚茂盛。

然后我看着它们转成深绿,又从边缘开始渐渐转黄,然后整叶萎黄、干缩,纷纷落下。梧桐叶凋落其实很动人,一大片干燥的叶子坠地时会发出类似音乐一样的声音。可是冷酷的园艺工,不等这哀婉的谢幕结束,就在一天清晨把它们半秃的枝干全砍掉了。留下的树干像一只失去了手指的手掌,伸不成,也握不成了。

冬天来了。于是,我想起了古龙,想起了他笔下困在林仙儿手中的阿飞。阿飞是个真性情的男儿,却寂寞地数着梅花。一朵一朵地数,一天一天地数。阿飞是为情所困,他是自己情愿;林仙儿还给他喝迷魂汤,让他天一黑就睡得死死的。我简直太羡慕阿飞了。我是为病所困,根本不愿意呆在这儿。而且,没有人让我喝迷魂汤。每到晚上,一想到要睁着眼挨过的永无止境的黑暗,真想哭。

医院不是一个好地方。刚住进来时他们怀疑我的植物神经紊乱,后来说是胃有问题,心脏也不太正常。结果半年住下来,失眠、头晕、厌食、心悸,所有的症状都齐了。他们还是说不清我怎么了。

我开始怀疑我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大门。

今年冬天似乎不太冷。不知道,反正我没有出去过。妈妈给我买来一套粉红的厚绒衫,怯怯地说:“你最喜欢的颜色。”我想笑,妈妈总是这么不敏感,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觉得这种颜色衬得我的肤色特别水灵灵,我还记得有一本书上说它是“公主色”——每个女孩在十七八岁时都会在心底认为自己是公主,至少也是等待扬眉吐气的灰姑娘。怕妈妈伤心,我说:“妈,把爸爸那件老棉袄给我拿来吧,套套方便些。反正在这儿不用好看。”

妈妈就给我拿来了,那是一件蓝色面棕色里的驼绒袄,很重,套在身上有一种踏实感。我就天天在住院服上套着爸爸的二十年前的老棉袄,在走廊上面对进进出出的时髦男女,感觉让整个世界抛弃之余总算还有血缘的包容。

爸爸只来看过我一次。他一生信奉“亲者严,疏者宽”的原则,对我一直是用训斥来表达感情的。可是医院这地方显然不适合训人,他显得无所适从,所以由妈妈全权代表,每星期来看一次,给我送点菜、水果、换洗的衣服。妈妈明显地苍老了,我假装没发现。

我想天下的不肖子孙之所以显得没心没肺,是因为他们面对父母无能为力,就用不在乎来掩盖内疚。我觉得自己不肖到了没有向他们表示歉疚的资格。我没有像预想的那样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让他们以我为荣。连他们希望看见我平平安安、嫁个好丈夫、给他们生个外孙这样的期望都辜负了。还这样拖累他们。

如今,万丈豪情早已抛到九霄云外,连做人的心都灰了。

做人做到这个份上,其实就真没什么意思了。

半夜,我又睡不着,忍无可忍地披上老棉袄,到了走廊上。

走廊上的灯关了一半,泻下的不是光,而是幽暗。我看见在我一向站的窗前,站着一个人。

我在走廊上见过他几次。瘦瘦的,中等身材,撑着一支拐杖,笑着和医生、护士打招呼——不知为什么,他的笑容里有一种说不出是聪明还是狡黠的东西。似乎刚刚可以算是中年。可是脸上已经有了不少挣扎的痕迹,至少他曾经活得不那么滋润、顺畅。我对他没有兴趣。

我正在犹豫该不该走开,他回过头来看着我。他的眼睛在幽暗中很亮地闪了一下,完全不像平时的样子。那一瞬间给我留下了印象——这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

我没有回避,在他的注视下走过去,站在他身边。当一个人病久了,他(她)的性别意识、审美意识都会麻木。我穿着爸爸的老棉袄,就那么毫不在乎地站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身边。

“睡不着?”他问。

“睡得着才怪呢。”我说。

“我也是。安眠药吃四片也不管用,怎么办,你说?”他居然咧了一下嘴。他笑起来不好看,带着一种混迹市井的不清洁的气息。可是,不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反正我们现在是一样的,都困在这儿,困在无眠的夜里。就像一艘船航行在无边的漆黑的海上,甲板上的两个人可能发生的那样,两个陌生人在医院的走廊同样可以迅速地熟悉、亲近起来。其实这样说是不对的,可是我想不这样说没有人能明白。

“你是几床的?”他问。

“八十八床。”

“发发,这号码吉利。要是在外头能拍卖个好价。”

连病床号也扯上这些。住进医院还想钱,大概是不正常的病人惟一的正常之处了。我说:“全都是疯子的疯念头。就算‘八’是应在‘发’上。你知道是‘发’什么?发脾气也是‘发’,发疯也是‘发’。”

他笑了,是那种毫不收敛、很不文雅的笑,嘴张得很大,整个鼻子都皱起来。

笑完了,他说:“八十八床,你是我在这儿遇见的最有意思的人。”

可是我自己一点都没意思。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说:“晚上睡不着真痛苦,天花板都快看穿了。医生说我死不了,可我总觉得自己会在晚上死掉,没有人知道。”

我随口问:“你几个人住一间?”

“我一个人。多花几个钱,包了一间华侨病房。你呢?”

“四个。前天刚死了一个,床位还没人补过来。”我说,我可住不起一个人的房间,光房钱就要四五千块一个月。这个人,他是干什么的?看他浑身上下,竞看不出他的职业特征。他的气质难以分辨,像一张画,依稀看得出最初的线条,但一层层涂抹上去的颜色太浓太杂,已是一团混沌。

我们不再说话,各自看窗外。这儿可以看到医院的大门,现在门房正在打盹,大门外有一辆车沙沙地驰过,更显得门内坟一样的死寂。今年冬天真乏味。干冷、风大,到处是尘土,看得人满心满意的灰。

“今年冬天真乏味。”我身边的人说。

我微微一惊,这个人在和我想同一件事。也难怪,大概许多人都有这个感觉。连雪也不下,冬天就没有意思了。

“连雪也不下。”他又说,像自言白语。我真的吃惊了。

他是什么人?

现在我知道他叫梁豪雨。山西人。据说出生那年老家遇上大旱,他已经进了城的父亲不忘根本,给他起了这样祈祷般的名字。

他是个做生意的。做什么,问了几次,他要么岔开,要么语焉不详,我也就不问了。看得出他并不以自己的职业为荣,还有些难言之隐似的。他有四十岁了吧?四十岁的人,哪个心上没有一些不得已的曲折、说不清的皱褶?

他也问我的工作,我说我是无业游民,他说不像,“你一看就是个乖乖女,从小三好生,大学里只学英语,然后天天朝九晚五给资本家卖命。”

我笑了。他说得差不多,但又都不对,因为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真的是没地方可以卖命。

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怎么会落到这一步的。

也许我不应该出国。大学毕了业,在研究机关里上班,轻松悠闲,安定无比。静极思动,加上和当时的男朋友分了手,觉得再在这个城市呆着也没有味道,就去了日本。并不是我喜欢日本,只是因为没有兴趣去攻托福、GRE,日本不需要考试,又近,就是它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混到了现在这步田地。的确,在国外上学、打工是够辛苦的,但并没什么支持不住的感觉。和男朋友分手也干净利落,我们的关系就像一杯泡了七八回的茶,早就没味道了,分手只是有些感慨,不至于成为我的心病。也许是因为在国外没有男朋友孤独出来的?也许。遇见的男人不是有太太兼妻管严的,就是才二十啷当岁,只想泡妞根本不想结婚的。可我已经到了将谢未谢的时候。要不趁现在抓住一个男人让他对我许下一辈子的承诺,我的麻烦就大了。我不能和他们浪费时间。可是,那个命中的真龙天子不出现,我空等了三年。回国时,我一无所获。除了一箱衣服,只多了只大玩具熊。钱是挣过不少,都花在旅行、喝酒上了,还有玩“帕金宫”。我一直相信我会找到一个有钱的白马王子,那么我自己的这点钱算得了什么?我惟恐将来钱多得花也花不完的时候,想到曾经省这么点钱后悔得牙疼,却没想到是事后更穷想到当初乱花钱心疼。

好在,我是回来工作的,不是挣够了钱回家养老。没想到原来的单位回不去了,因为管人事的糟老头居然暗示说他家的电视又小又旧,“日本的电视机好呀,现在又出了一种画中画……”他面部神经可能有问题,居然真的滴下了口水。想到我出国时他握着我的手不放,也是这个表情,我突然一阵恶心,看他没有心思和我谈办手续的事,就告辞出来了。走在街上,我突然想:妈的,在国外我都不对人低三下四,现在这里是自己家门口,我倒心虚了?他明目张胆地敲诈,我为什么要满足他?让他家的彩电再等等吧。不就是失业吗?另找一份不就得了?在国外,别的本事没有,找工作都练成熟练工了。

我就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拨了单位人事处的号码,我说:“我不来了,手续不用办了。”把自己置之死地之后,我买了一份报纸,拐进一家酒吧,要了一杯“三得利”威士忌,开始在报上的征人启事中寻找我的新生。

应聘各种公司的结果是谁也想不到的:我病了。毫无道理地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我剩下的钱一下子花了个落花流水。这其间,我收到过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录用通知,可是它的到来已经是一种讽刺,只能使我更加痛苦。

我知道我必须恢复健康,我必须赶紧去找工作。我一天三遍地看自己的化妆箱,里面化妆水、奶液、粉底霜、粉饼、眼影、腮红一应俱全,我盼望我早一天用它们,那意味着我可以去应聘面试,重新投入一个生气勃勃的世界。比起医院,外面的任何一个角落也显得美好起来。可是,我一到白天就头晕目眩、两眼发花,挣扎着到楼下走几步,就手脚冰凉,嘴唇发麻,心跳得几乎要跃出胸腔,双手按着回房间,还喘上半天,又喝了一杯热茶,才好些。

我算彻底废了。

看出去光秃秃的树,就是我的生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惨遭修剪,元气大伤。

大隐隐于市?不,隐于医院。虽然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像个菜市,但所有人都像游魂,互不相干,互不相让,互不关注。我觉得自己来到了地球的尽头。我失去了经历、身份和所有的骄傲,只剩下挂在床头的那一张铁牌子:徐珊珊,内一88床。时空概念都没有意义了,世界也遥不可及,只有每天光顾的病痛使我明白自己还活着。

这时候我认识了梁豪雨。后来,我不止一次地想,我生这场病的时候,快乐和屈辱的两极,都和他有关。不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使我有了兴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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