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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桃源归来

说起那座令人无奈的荒山,乌斯玛德和白云依都想起了已经销声匿迹两年的格林斯潘,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如果山上的蜈蚣真的被清理了,他们定然是要找个时机带上人马,去山上好好查找一番,就算是死了,也得给他一个全尸,好入土为安。

时间推移到两年前,在无人知晓的这段时间里,格林斯潘经历了他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格林斯潘在山谷里不知日夜,也不知道自己被困了多长时间,反正感觉非常的漫长,他跟着那头大鹰在谷里觅食,时不时冒出一些毒蛇虫蚁,还可以果腹,但是绝对谈不上好吃,那头大鹰没有攻击他的念头,却混不熟,无法接近,但是格林斯潘还是感激这谷底有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存在,否则就他一个人,他迟早要疯掉。

就好像被判处了漫长的刑期,他连别的犯人和狱卒都见不到,就他和大鹰两个,被困在谷底,没有水源,只能吃植物和昆虫毒蛇,偶尔会看到青蛙,青蛙肉稍微好吃一些,但是长此以往,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整个世界遗忘了。不知道乌斯玛德有没有寻找他的踪迹,他也根本算不出自己究竟在谷底呆了多久。

可怕的是这里的时间完全没有更迭的痕迹,连自己的毛发也没有变长的样子,他几次在湖边照自己的影子,发现自己跟跌落下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实际上,他感觉自己差不多掉进谷底一个月有余了,自己不可能不长半点胡须和头发。

这个地方真的疑点重重,格林斯潘有时候都要被自己的想象搞疯,这个地方虽然四季如春,湖边的桃花树永远开着花,气候也很温和,不会觉得过冷过热,可是这里却是没有办法离开的世外桃源,再美的风景,看久了,只会觉得厌烦。

这一天,格林斯潘又在湖边照镜子,看着湖水中的倒影,格林斯潘突然发现湖心有一个亮点。

他突然就想,为何浓雾重重的山谷里,会一直都有亮光?也许湖底,才是出去的关键?那个亮光,会不会就是太阳?

被自己的想法震惊到的格林斯潘,觉得或许换个角度看问题,能够找到突破点。

鼓起勇气,格林斯潘决心投进湖中去寻找那个光源,他想着只要往发亮的地方游过去,就可以离开这个山谷,即使经受万箭穿心的痛苦,都在所不惜。

格林斯潘做好了准备,往湖水扎了进去,果然,四面八方包围过来的湖水像是要剥掉他的一层皮,疼痛刺入他的每一寸肌肤里,他差一点就要痛晕过去,他不敢睁开眼睛,因为他知道一旦睁开眼睛,就很可能会失明,顶着剧烈的痛苦,格林斯潘往水底的深处游去,感觉越来越靠近整个山谷的光源,就在他差点顶不住的时候,他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东西,同时另一只手,摸到了湖底的泥泞。

不是出口,格林斯潘一瞬间有自暴自弃的念头,不如就这样葬身湖底,也不用过这种囚犯一般的日子了。可是,他还是心有不甘,他什么都没有做,人生刚开始没多久,他不舍得放弃自己的生命。

他将那光滑的物体抱在怀里,抵挡了一部分刺向胸口的刺痛,朝上游去。

好不容易从湖水里爬出来,格林斯潘的体力已经耗尽,晕倒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一只柔软的手在抚摸他的脸。

微微睁开双眼,格林斯潘看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山谷里的东西。

一个婴儿。

拥有火焰一般的赤色的双眼,粉雕玉琢的身子,伸出的一只白白胖胖的手正在摸他。

格林斯潘一下子清醒了。

“爹爹。”那婴儿说道。

“什……什么?你叫我什么?”格林斯潘左顾右盼,没再看到其他人。

“爹爹。”小胖手挥舞着,那小婴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想要他的拥抱。

连老婆都没娶过,却突然多了个女儿,格林斯潘脸色古怪地站起来,在旁边看到了碎裂成两半的白色的蛋壳。

他有一个奇怪的联想,这个婴儿,是从蛋里面孵出来的!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格林斯潘胆战心惊地看着那个婴儿,下意识地排斥它。

水里去不了了,水里的光源也不见了,他看到山谷的顶部的迷雾已经消失,或许这个婴儿就是解开山谷阵法的关键。

大鹰在头顶盘旋,打了一个呼哨,越飞越高,最后消失在他的视线里,飞走了。

格林斯潘勾起一个微笑,重拾了信心打算爬上去。

这个时候,有一只小手扯了扯他的裤腿。

“爹爹……”她只会说一个词,大大的眼睛天真地望着他。

虽然这个孩子跟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什么怪物,可是自己就这样离开了,它能否独立生存还是个问题。

格林斯潘心里天人交战了一番,决定还是把它一起带出去,到时候丢给白云依去养就行了,反正他们还没孩子。

将小婴儿用布条绑在身上,格林斯潘在山壁上攀爬,这一次,果不其然,不受任何阻碍,他从山谷底下爬了出来,天空中是炽烈的艳阳,空气中飘散的草木的香气,格外的怡人。

“终于出来了。”他长叹一声,带着小婴儿循着过往的记忆,朝另一头农庄的方向走去,他没忘记那个榕树林和蜈蚣窝,决定走最安全的路线,总不能从山谷里出来,又陷入蜈蚣的包围,最后还是把命给搭进去了。

碧绿的水稻田和菜地连成一片,连成一片的农舍前面是一片荷叶田田的池塘,一旁的瓜架底下,鸡鸭鹅成群地走过,房前屋后种着的桑树已经高过屋顶,树荫底下,佃农正坐着喝茶,一派怡然自得的农家美景。

靠近南泽城的大道边上坐落着一排食肆,食肆前面幡旗飘扬,依稀可以辨认出上面响当当的招牌“西域美食街”。戈萨斯和奥马哈今天轮到值班,在店里忙得满头大汗,眼看着客人络绎不绝,又来了好几辆马车要打包进城里去的,跑堂的都在忙,他们只能亲自上阵去应付客人。

“二掌柜,那帮外国人吃饭不给钱。”有一个小二跑过来说。

“这个月第几次了,唉,大老远从皇都跑来我们这里吃白食。”奥马哈感觉自己头发都要白了不少,以前是自己吃白食,感觉就是虱子多了不痒,如今自己家王爷开的店,上了正轨之后就丢给他们两个管,他们两个从半点不通到最后能够上手,经历了常人不能理解的辛酸。

“叫厨娘去搞定他们。”戈萨斯说道。

治这些赖皮的,就得来个泼辣的,要是来的是金阙皇朝的客人捣乱,就得把国师王全一请过来,毕竟金阙人说话弯弯绕绕太难懂了。

格林斯潘看了不远处的南泽城,犹豫了好久才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路,虽然在山谷里不分日夜,可是他感觉自己最多就在里头呆了两个月,不知道为什么如今看到的景色有如此巨大的差异,成片的荒地上长满了青绿的禾苗,路边也盖了一排食肆,人来人往,喧闹异常。

他走到店门口,就有人热情地招待他进去坐。

所有人都有些好奇地看着他,因为他肩膀上坐着一个裸着身体的小女娃,约莫一岁不到的样子,瞳色火红。

“小哥,你怎么不给你家孩子穿上衣服?虽然现如今天气暖和了,但是你也不能这样啊,而且他那么小,怎么可以坐在肩膀上?”有个中年女人过来说了一句。

格林斯潘没养过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才是正确的,只能把小孩放下来,笨拙地抱在怀里。

“哎哟,一看就知道你没抱过孩子,我教你……”那大妈还挺热心,教了他如何抱小孩。

格林斯潘只觉得心烦,他也不想带这个小孩,赶快把他送出去就可以不用学什么带孩子了。

坐在店里头,伙计送上一碟开胃的酱菜,小女娃一看到吃的东西,双手摇摆,嘤嘤呜呜的,显然是饿了。

格林斯潘也是饥肠辘辘,翻山越岭走过来,身上没有钱,只能靠野果充饥,别说那小婴孩,更是需要食物。

“给我来碗温热的稀粥。”格林斯潘还算有点人性,给女娃儿点了一碗粥,结果那女娃嫌勺子喂太慢,抱着碗咕噜咕噜就把稀粥全喝下去了。

周围的人看得都愕然了,一大海碗,成年女子恐怕都嫌多,她一个小娃娃居然喝完了。

喂完孩子,格林斯潘又点了几个菜,叫了饭上来吃,期间那女娃儿时不时伸手偷吃菜,他稍微阻止,那女娃儿便瘪嘴要哭,格林斯潘没办法,只好任由她乱来,她塞了满嘴的菜和肉,没有牙齿,全是生吞下去的,没有被噎住,吃得比他还多,连格林斯潘都觉得不太对头,能在蛋里头生出来的孩子,果然不是正常的小孩。

两个人把桌上的东西一扫而光,小二过来收拾碗筷,一边笑嘻嘻地看着他。

显然是等他付账的样子,他双手一摊,没钱,对那小二说道:“我认识你们老板西蛮王爷,让他来付账吧。”

戈萨斯一听,又有吃白食的来了,气不打一处来,走到格林斯潘的前面,皮笑肉不笑道:“我看你长得相貌堂堂,不像是泼皮无赖,怎么连一顿饭钱都不肯付?”

格林斯潘任由女娃爬到他肩上揪他的头发,一双眼睛平静无波:“王爷不在,王妃在不在?都不在的话,国师也行。”

戈萨斯看他似乎挺清楚他们的底细的,看他的眼神又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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