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笔下少有幸福的女人,更少执著的男人,即使不滥情,也绝不专情。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么一个简单的比喻,把男人对于女人的需求刻画得一针见血。
振保是个有才能的人,他留过学,回国后有一份不错的职业,收入也不薄。在当时,他是精英级的人物。可是他不懂爱情,他终日在性里纠缠不清。
他在英国的一个妓女那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女人的身体。一个从未有过性经验,又是从保守的中国走出去的男生,如何是妓女的对手?那次体验让他羞愧万分,在征服女人上,他是那么不够MAN。
人生就是这么有趣,从妓女那里败下来之后,他时时待机扳回棋局,寻找着那个能让他找回男人尊严的女人。然而,闯进他视界的是玫瑰。玫瑰这个女孩是混血儿,接受着英国教育,极尽地靠拢英国的人际方式。她的外表是开放的,然而,骨子里却又有些保守。她迷恋振保,不光身体,她是想要跟他在一起的。而在英国,振保是不稳定的,他迟早要离开。
玫瑰腻在他的身上,极尽勾引挑拔的能势,振保还是克制了自己。不管玫瑰怎么样发挥,却连妓女的一半也比不上吧,毕竟她是正经人家的女孩。她只是想留住振保更多的东西。振保此时又是冷静的,良知的。他知道玫瑰对她的感觉绝不止于身体,他便不忍伤害他,他便放下了贪心。这样心理背景下的克制竟成了他的美德。
关于他是柳下惠的传闻早已在朋友中间流传甚广。这让那些骨里子渴望激情的太太们不免好奇。恰好,他自投罗网闯进王娇蕊的盘丝洞。他们有共同的生活环境,都是中西的交合体。
我家里送我到英国读书,无非是为了嫁人挑个好的。去的时候,年纪还小呢,根本也不想结婚,不过借着找人的名义在外面玩。玩了几年,名声渐渐不大好了,这才手忙脚乱地抓了个士洪。
对于老公的朋友,如此坦诚?不是暗示是什么呢?
于振保,其实一直顾虑着朋友的妻子,在心里早已经被娇蕊的一出一式挑得不能自已。这么一次次地引诱,振保才终于放下戒心。孰不知,娇蕊有少妇那丰润的身体,也有着孩童一样幼稚的脑袋,这着实让振保动了心,他有点儿分不清是性还是爱了。
然而作为妻子,娇蕊是一万个不成的。“找个风情的女人调情,找个本份的女人持家。”这是男人的一惯原则吧。那个迷恋的永远不会成为永久的床上伴,所以,才有了烟鹂这个可怜的女人。
烟鹂的清白如天山雪莲,美得没有气味。她没有性感的身材,也不会卖弄风情。她那一惯如水的表情和平白语调,让人不出三天便乏味,然而,她是纯的,作妻子放在家里放心的。
男人对性的放纵和渴望似乎生来就是强烈不能按捺的。振保在烟鹂这里是如何也找不到与娇蕊的鱼水欢情的。找不到那种淋漓的快感几近让他发疯,于是,他不节制地在外面嫖,以至于连家用也花得精光——他不再给烟鹂家计费用。忍耐、自欺,烟鹂终于到了极限,随便一个长得丑陋的裁缝成了她发泄与报复的工具。
振保终于在这株白玫瑰上涂了色,此时的红玫瑰却为了他变成了白玫瑰。变成了白玫瑰的红玫瑰便不再让人神魂颠倒了。人生总是这么不尽如人意,要是男人都有一只哆啦A梦就好了,需要白的时就有白的,需要红的时就有红的。
男人的情充满了变数。这也许是张爱玲爱情路上伤痛的一点儿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