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陈韵穿越过来,能下床活动后,她就一直在忙,忙练功,忙发明,忙赚钱,忙得没空去想这所有的事情,其实她是惶恐不安,孤单无助的,她怕一旦停下来,她会陷入这种负面的情绪中,不能自拔。
更确切的说她对这个世界没有归属感,她不认同这个世界也不认同这里的人,一直以来她都像是站在高空中,以现代人的眼光审视旁观着这个世界。
在大周朝的这一年里,燕回轩在她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重,从一个名字到面前活生生的人,从名义上的未婚夫到合作伙伴,从谈判合离到无话不谈。
陈韵从没谈起,她那次被绑架从黑暗中醒来时的感受,大家只记得她彪悍的高手形象。
混沌不清的意识,僵硬麻木的四肢,晃动颠簸的马车,眼前无尽的黑暗,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的原因,她怎么努力的睁大眼睛也看不到一丝光亮,那一刻她觉得她被整个世界遗弃了,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家。
太极内劲随着她的清醒,开始在体内运转,很快她就意识清醒了,能看到了,能动了,但是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潇洒的冲出去将绑架她的人打倒,而是蜷缩起四肢,将自己抱作一团,她的不安,她的害怕,她的孤单,她的无助在那一瞬间悉数爆发,将她整个淹没了。
她抓住胸前的衣服身体更加缩紧,恨不得就消失在这个世界,由于用力过猛,她的手被硌得生疼,那是她脖子上挂着的娘亲留下的玉戒,和燕回轩在生辰那天送给她的指环。
她犹记得,两人累得躺在芳草园的雪地上时,燕回轩将这枚指环递到她眼前,这是一枚男用的指环,凭陈韵的眼光居然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在指环外面雕刻着繁复的图案。
当时她还笑着调侃说生辰礼物不是已经送过了?燕回轩却没像以前一样,和她调笑几句,而是非常郑重的交到她手上,说这是他给她的聘礼,一定要用心珍藏,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感觉到这枚指环很重要。
陈韵在这里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为显郑重她将这指环也挂在了脖子上,现在她失踪了,那个人会牵挂她吧。
陈韵本是心性豁达之人,也经过不少的历练,一枚小小的指环给了她温暖,将一丝光射进她的心里,这微弱的光亮对她来说就足够了,很快她就恢复了过来,才有了后来的彪悍行为。
而在漆黑的路上见到燕回轩,被他紧紧的抱在怀里时,她才能确认他是真的担心她,牵挂她,她回抱了他,她想也许她可以属于这里。
巨大的嘈杂声将陈韵从自我意识中拉回,陈韵很奇怪她陷入胡思乱想时,都不是在夜深人静的床上,而是在热闹的大街上。
“这是怎么了?”
陈韵去书局都会经过这里,街道两旁是一排排整齐的小院,住在这里的人家大多都是小有资财,家里都有读书的人。
“小姐,你不知道,这个院里住着一个老头,性格孤僻,少与人来往,总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邻居都叫他张疯子。”小芙现在也能独当一面,经常协调书局和印刷作坊的事务,来往的次数多了,对这周围都有所了解。
“你这样说只能说明他性格奇怪,并未对他人造成伤害,为什么这些人还要堵在他家门口。”陈韵很奇怪,这里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而且读书人家很少会如泼妇一样当街叫骂。
“哎呀,小姐,要是他只是这样,也就相安无事了,可是他的家里总是出现如雷的响声,有时还会冒出黑烟,白烟,害的大家都以为走水了,提桶去灭火,被他给轰了出来。”菊香跟着说道。
“对对对,经常有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周围的邻居就想要将他赶走。”小芙接着道。
越走越近,陈韵看到人群中一个老头,一头蓬蓬乱的花白头发,留着一搓儿山羊胡子,胡乱穿着的袍子,上面有不同颜色的污渍,此时他正一脸狂喜拿着个东西对着人群说着什么。
“这个是石炭,绝对比你们用的木炭好,甚至比那世家老爷用的银丝碳都暖。”小老头完全不理会周围人的指责,径自介绍着手里的东西。
陈韵看着他手上的东西,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再走近些,她才反应过来,这应该是焦炭啊。陈韵脑中灵光一闪,在现代中学化学课,老师最常出的题就是焦炭在炼钢中的作用,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芳草园的佃农现在已经开始备耕了,每天都能看到去铁匠作坊修农具的人,在陈韵的印象里,那些锄头,犁顶多磨一磨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却真的是修,有的损坏严重,甚至需要重新制造新的。
“你这一块黑黑的石头,怎么可能是炭?真是满嘴疯言疯语。”一个书生打扮的一脸的不认同。
“上次的巨大响声,吓得我家孩子夜夜啼哭,我不管你是不是炭,我要求你马上搬离这里。”
“没错,你这里经常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每天我们都不得安生。”马上有人附和。
小老头没怎么在意这些人说搬走的话,也不在意有人说他疯子,反正想让他搬走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只是摇头叹息,怎么就没人相信他,理解他呢?黯然转身,哐当一声关上了院门。
门口的人吵嚷一阵也散去了,他们曾经去府衙告状,可是在府衙老爷了解后,说老头没杀人没放火,没道理将他驱逐出去,所以邻居经常到他门口吵闹,也没让他搬出去。
陈韵并不了解现在的炼铁水平,但是她可以肯定铁匠作坊使用的燃料是木炭,属于低温炼铁,此时应该还没有出现焦炭,更别说用来炼铁了。陈韵漫步向书局走去,心里却暗暗核计,这老头很适合她的格物院。
书局的小伙计见陈韵过来,马上迎了出来,连声称呼东家,告诉她代管事送这个月的第一批杂志去了梅州城,并在那里和一个书商商定在浙南代销书籍的事情,因为走的急,让他转告下,回来再跟陈韵报备。
陈韵的打算是沿着河道的城市,都开设分店,可是代兴平打消了她的念头,在这个时代各地都有商业行会,入行就要受到行会的约束已成一个基本的共识,说白了就是有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果突然去虎口夺食,在别人的利润中分一杯羹,定然会遭到抵制,虽然他们背后有燕侯爷撑腰。
商业行会和手工业行会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的产物,陈韵认为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涉及到她的赚钱大计,又让她不能接受。
书局四面书架上整齐的排满了各种书籍,生意很好,许多人在这里挑选,卖掉一本补充一本。从芳草园印刷出来的书,装订时进行了特殊的处理,在书背上将书名和作者名字印在上面,摆脱了传统售卖时,书本的摆放方式。
装订时主要采用布面等织物被在纸上作封面,订法也较复杂,订口的上下切角用织物包上称为包角,有勒口和复口,封面的三个勒口边或前口边被衬页粘住,以增加封面的挺括和牢度。最后用函套或书夹把书册包扎或包装起来,形成了芳草书局独有的钉书模式。
在买书人眼里每一本都是精装书,价钱却与市面上的书籍价格持平,陈韵让丁庆元拟了一份稀有畅销的书籍单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种新书籍发售,这让她的书局更有竞争力。
陈韵跨出书局的门,正看到燕回轩沿街走来,身后跟着林子墨,自回到上京还是第一次见到他。
燕回轩在陈韵面前站定,“我就知道会在这里找到你。”燕回轩笑容灿烂,可是陈韵就是觉得不太对,燕回轩虽然还是一样的淡定从容,可是脸色苍白,脚下有些虚浮,像大病初愈的样子。
看陈韵一直盯着他看,调侃道:“怎么几天不见,想我了?看得这样目不转睛。”
“臭美,几天不见,怎么变得如此……嗯,弱柳扶风?”陈韵不免有些担心,燕回轩虽然是书生一枚,并不文弱,如此神态是陈韵第一次见。
“咳咳,小韵儿你该多读些书,免得老是用错词语。”燕回轩不欲多说,岔过了话题,陈韵便没有追问,只仔细观察。
“本小姐是天才,哪里用得着读书,走,陪我去个地方。”陈韵傲娇的扬头,眼神呈四十五度向下,做不屑状。
小芙偷笑,跟菊香两个嘀嘀咕咕,说小姐只有见到侯爷时候才正常,菊香反对,说是见到侯爷才不正常。林子墨站在旁边暗自腹诽,你们家小姐就没有正常过,好不好?
“子墨,侯爷我带走了,给你放假了。”陈韵很自然的拉起燕回轩的手,向林子墨声明。
林子墨嘴角抽了抽,果然不正常,哪有闺阁小姐当街拉着男人走的,现在还要孤男寡女独处,竟然说得如此理直气壮。
好吧,这些都和他没关系,只要侯爷喜欢,侯爷也确实喜欢,那脸上都要笑出花来了。
可是,昨天侯爷的毒刚刚发作过,现在正是虚弱的时候,他有些担心的看向燕回轩,希望侯爷不要和这个女人胡闹,不过很显然,满天神佛没有听到他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