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968500000003

第3章

在把我领上楼去时,她叮嘱我遮住烛光,也不要发出声响,因为她的主人对她领我去那间卧房,有着一种古怪的念头,而且从来都不乐意让任何人进去住宿。

我问这是什么原因。

她回答说:不知道。因为她在这儿才待了一两年,而这家人家的古怪事又多,她也就没能一一都打听了。

我昏昏沉沉的,自己也顾不上多问了。我插上门闩,往四下里打量,看看床在哪儿。全部家具只有一张椅子,一个衣柜,还有一个很大的橡木柜子。在靠近柜子顶部的地方,开有几个方洞,就像是公共马车的窗子。

我走近这东西,往窗子里一看,发现原来这是一张式样独特的老式卧榻。它设计得非常实用方便,这样,一家人就没有必要人人都需占用一个房间了。实际上,它就是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还有窗台,正好用来当桌子。

我把围板往两边推开,拿着蜡烛跨了进去,然后把门拉拢。我觉得现在已经安全,不用再提防着希思克利夫那班人了。

我把蜡烛放到窗台上,看到窗台的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油漆过的台面上画满了字迹,而这些大大小小用各种字体写的字,翻来覆去的无非是一个名字而已——凯瑟琳·恩肖,有些地方变成了凯瑟琳·希思克利夫,有的地方又变成了凯瑟琳·林敦。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不断地念着凯瑟琳·恩肖,凯瑟琳·希思克利夫,凯瑟琳·林敦,直到合上了眼睛。可是还不到五分钟,仿佛出现幽灵似的,黑暗中突然冒出一片亮得耀眼的白色字母,空中成群地蜂拥着“凯瑟琳”。我惊跳起来,正想去驱散这些突然冒出的名字,发现烛芯斜靠在一本旧书上了,使得那靠着的地方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

我剪掉烛芯。由于受凉发冷,又一直恶心想吐,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干脆坐了起来,把那本烤坏的书放到膝盖上,打了开来。原来这是一本细体字的《圣经》,发出很浓的霉味。扉页上有一行签名——“凯瑟琳·恩肖,她的书”,还有一个二三十年前的日期。

我合上这本书,拿起另一本,又另拿一本,直到把全部书都翻检了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显然是经过选择的,而且从磨损的情况看,说明是经常在用的,尽管用得未必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能躲过钢笔写的批注——至少像是批注——书页上留下的每一块空白,全都给涂满了。有些是孤立的句子,还有一些看样子像篇正式的日记——字迹潦草,字体也未定型,显然是出于小孩之手。

在一张剩余的空页上端(当初发现这一空页时,可能是如获至宝),有一幅绝妙的漫画肖像,画的就是我们的朋友约瑟夫,一看就把我给逗乐了——虽说画得粗略,可是线条粗犷有力。

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立刻使我产生了兴趣,于是,我便开始辨认起她那已经褪色的难以辨认的字迹来。

画的下方有这样一段文字:

真是个倒霉的礼拜天!

我真盼望我爸还能回来。亨德利是个可恶的代理人——他对待希思克利夫的态度凶极了——希和我要起来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就要走出开头的一步。

整天都下着大雨,我们没法去教堂了,因此约瑟夫定要在阁楼上聚个会。亨德利和他妻子都在楼下舒舒服服地烤火——我敢说,他们绝不会去读《圣经》——而希思克利夫,我,还有那个可怜的小农工,不得不听从吩咐,拿着祈祷书上阁楼。我们排成一排,坐在一口袋粮食上,一边哼哼唧唧,一边浑身哆嗦。真希望约瑟夫也哆嗦起来,那样,他为了自己,也会少给我们讲点道了。全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小时。可是我的哥哥看到我们从楼上下来时,居然还有脸嚷道:

“什么,这么快就完啦?”

以前,星期天晚上照例是准许我们玩玩的,只要不大吵大闹;现在,只要笑一下,就要罚我们站壁角!

“你们忘了你们还有个家长呢!”那暴君说,“谁先惹我发脾气,我就毁了他!我坚决要求完全保持肃静。啊,小东西,是你吧?弗朗西丝,亲爱的,你走过来时,给我扯他头发。我听到他用手指打响榧子了。”

弗朗西丝使劲地扯了扯那小孩的头发,然后走过来坐到她丈夫的膝上。他们俩坐在那儿,就像是一对娃娃,一直就那么又是亲嘴,又是闲扯——全是些愚蠢的废话,连我们都感到害臊哩。我们只好躲进备餐台的圆拱里面,自己想办法尽量弄得舒服点。我刚把我们的围裙连接在一起,挂起来当作帷幕,谁知约瑟夫正好有事从马房进来。他一把扯下我的手工活,扇了我一个耳光,扯开他的破嗓子哇哇嚷道:

“主人才落葬,安息日还没有过完呢,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朵里响着,你们竟敢玩起来了!你们真不知害臊!给我坐下,坏孩子!只要你们肯读,好书有的是。都给我坐下,好好想想你们自个儿的灵魂吧!”

说着,他强迫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让我们借着远处炉火照过来的那点微弱的光线,读他塞进我们手里的破书。我可受不了这差使。我提起这本脏书的封面,使劲把它扔进了狗窝,赌咒说我最恨善书。

希思克利夫也把他那本一脚踢进了狗窝。接着是一场大闹!“亨德利少爷!”我们的那位牧师大声叫嚷道,“少爷,快来呀!凯茜小姐把《救世之盔》的书皮子都撕下来啦!希思克利夫用脚踢开了《走向毁灭之大路》的第一卷!你让他们这样下去可不得了啊!唉!换了老主人的话,准要好好抽他们一顿了——可是他不在啦!”

亨德利急忙从他的炉边天堂赶了过来,抓住了我们俩,一个抓衣领,一个抓胳臂,把我们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口口声声说,“老魔王”准会在那儿把我们活活捉走的。我们受到这样的安慰之后,便各自找了个角落,静候“老魔王”的到来。

我从书架上伸手摸到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又把通正屋的门推开一点,让它漏进几丝亮光,然后写了二十来分钟的字。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出主意说,我们可以拿上挤奶女工的那件外套,披在头上,到荒原上去奔跑一通。真是个有趣的好主意!——要是那个可恶的老头进来,他还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哩——哪怕在雨里淋着,我们也不会比这儿更湿更冷的。

我猜想凯瑟琳一定实现了她的计划,因为接下去写的是另一回事。她变得爱哭了。她写道:

我做梦也万万没有想到,亨德利竟能让我哭成这般模样!我的头痛极了,痛得我没法睡到枕头上。尽管这样,我还是止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思克利夫啊!亨德利骂他是个小流氓,再也不许他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了。而且他说,再也不许他跟我一起玩。还威胁说,我们要是违背他的命令,他就要把他从这个家里赶出去。

他还一直怪爸爸(他竟敢怪起爸爸来!)待希太宽容了,发誓要让他降到他只能有的地位上去……

对着这些模糊不清的文字,我开始打起盹来。我的目光从手写字渐渐滑到了印刷字上。我看到了一个红色的有花饰的标题:《七十个七次,及七十一个的第一—杰伯斯·勃兰德罕牧师在吉默屯沼泽区教堂的一次讲道》。就在我迷迷糊糊地苦苦猜测,这位杰伯斯·勃兰德罕会怎样来发挥这个题目时,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咳,喝了倒霉的茶,受了倒霉的气,这会儿吃苦头了!要不怎么会让我过这么可怕的一夜呢?打从我懂得什么是受苦以来,我记不起有哪一回能和这一夜相比的。

我开始做起梦来——几乎在我还能意识到自己身居何地时就做开了。我觉得已经是早晨了,我正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约瑟夫在前给我带路。路上的积雪有好几码深。我们挣扎着往前走时,我的同伴不住地责备我,怪我为什么不带一根朝圣节杖,说是不带这种拐杖,就永远别想进那屋子,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手中的一根大头棍棒——我只知道这东西该这么叫。

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这事十分可笑,回自己的家还得带这么件武器才能准许进家门。可是跟着一个新的念头在我的脑子里一闪:我这并不是回家呀,我们是正在赶去听那位大名鼎鼎的杰伯斯·勃兰德罕讲道,讲《七十个七次》。可不管是约瑟夫,这位牧师,还是我,要是犯了“七十一个的第一”条罪,就要给当众揭发,逐出教门了。

我们来到了教堂。说真的,我平日散步已经过那儿两三回了。它就在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这个山谷已填高,靠近一片沼泽,打那儿发出的阴湿的泥炭气,据说足以使存放在那儿的几具尸体不会腐烂。屋顶至今还完好如前,可是牧师的俸金每年只有二十镑,另外就是一座有两个房间的房子,而且眼看有可能决定只给一间了,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来这儿担任牧师的职位。尤其是风传说,他的“子民们”宁愿让他饿死,也不愿掏腰包多拿出一分钱来提高他的俸金。不过在我的梦里,我看到杰伯斯有着满堂的会众,而且都在专心听讲。他正在讲道——天哪!这是什么讲道啊!全篇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都相当于平常的一次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恶!至于他是从哪儿搜集来这么些罪恶的,我说不上来。他对一词一语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而且似乎这位弟兄每次犯的都得是不同的罪。它们的性质都极其奇特,全是些我以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离奇古怪的罪过。

哦,我听得厌倦极了!我是怎样地扭动身子,大打呵欠,瞌睡过去又醒过来的啊!我使劲地掐自己,拧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还用胳臂肘推推约瑟夫,要是牧师讲完了,让他告诉我一声。

我被判定得听完全部讲道。最后,他讲到了“七十一个的第一”。就在这要紧关头,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公开谴责杰伯斯·勃兰德罕是个罪人,他犯的罪,任何一个基督徒都用不着饶恕。

“先生,”我大声叫道,“我坐在这四堵墙壁中间,已经憋着气耐着性子听了,饶恕了你讲的四百九十个题目。七十个七次我拿起帽子,打算走掉——七十个七次你都荒唐地硬逼我重又坐下。现在这第四百九十一个,我可再也受不了啦。受苦受难的教友们,别放过他!把他拖下来!把他砸个稀巴烂!让这个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地方从此再也见不到他!”

“你就是犯有这条罪的人!”在一阵肃静之后,杰伯斯大声叫道,他从讲坛的垫子上向前探出身子,“七十个七次你大打哈欠,一副怪相——七十个七次我和我的灵魂商议——瞧,这是人类的弱点,不过这还是可以赦免的!现在,七十一个的第一来了。弟兄们,照圣书上写的判决来对他执行处罚吧。每个圣徒都有这种光荣!”

他的话音刚落,全体会众便举起他们的朝圣节杖,一起朝我冲来。我没有可用来自卫的武器,便到离我最近、最凶的袭击者约瑟夫手中抢夺。由于拥过来的人多,有些棍子都互相卡住了,也有照准我打下来的棍子,落到了别人的天灵盖上。一时间,整个教堂里乒乒乓乓响成一片。人人都对近旁的人动起手来。勃兰德罕也不愿闲着,他使劲把讲坛敲得震天响,以此来发泄自己的热情。这敲打声最后竟使我惊醒了过来,使我感到说不出的轻松。

到底是什么声响被我当成了这场大混战?在这场骚乱中,又是谁扮演了杰伯斯的角色呢?原来,只是暴风雪呼啸而过时,窗前一棵枞树的枝杈碰到了我的窗格,它那干枯的球果打在窗玻璃上咯咯作响而已!

我犹疑不决地倾听了一会儿,弄清这闹得我睡不安稳的东西后,便翻了一个身,睡着了,可是又做起梦来——也许,这一回比上一回还要难受。

这一回,我记得我正躺在那个橡木柜子般的小房间里。我清清楚楚地听到外面风雪交加,也听到那枞树枝老是弄出戏弄人的声响,还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是这声响实在太烦人了,要是能做到,我一定要制止住它。于是我觉得我起了床,试着想去打开那扇窗子。可是窗钩给焊在钩眼里了——这情况我在醒着时是看见过的,只是这时又忘了。

“不管怎样,我非制止住它不可!”我咕哝着,用拳头打穿了窗玻璃,伸出一只胳臂去抓那捣乱的树枝。谁知我的手抓住的不是树枝,而是一只冰凉小手的手指!梦魇的强烈恐惧压倒了我,我想抽回手臂,那只小手却紧紧抓住我不放,一个极其凄惨的声音呜咽着说:“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吧!”

“你是谁?”我问道,一边竭力想把手挣脱。

“凯瑟琳·林敦,”那声音颤抖着回答(我怎么会想到林敦?我总有二十遍把林敦念成恩肖了),“我回家来了,我在荒原上走迷路啦!”

就在那声音这么诉说着时,我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张孩子的脸在向窗子里张望。恐怖使我狠了心,眼看要想甩掉这东西已不可能,就把她的手腕拉到破玻璃处,来回擦着,直到淌下的鲜血沾湿了床单。可那声音依然哀求着:“放我进去吧!”那小手紧抓着我不放,简直要把我吓疯了。

“这怎么成呀?”我终于开了口,“如果你要我放你进来,你得先放开我!”

那小手果然松开了,我赶紧趁机把手从破洞里抽回来,急忙堆起一大摞书,抵住窗子,还用两手捂住耳朵,为了不再听到那苦苦的哀求。

我似乎把耳朵捂了约莫一刻钟,可是放开再一听,那凄惨的声音仍在哀叫!

“走开!”我大声喝道,“哪怕你求上二十年,我也绝不会放你进来!”

“已经二十年啦,”那声音抽泣着说,“二十年啦,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流浪人啦!”

接着,窗外响起了轻微的刮擦声,那摞书也动了起来,仿佛有人在使劲把它推开。我想要跳起来,可是四肢一点也动弹不了。于是,在极度的恐怖中,我放声大叫了起来。

让我迷惑不解的是,我发现自己的大声叫喊并不是不真实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到了我的房门口,有人使劲推开了房门,一缕灯光从床顶的方洞中透了进来。我依然坐着,浑身发抖,抹着额上的冷汗。闯进房来的人好像有点犹豫不决,嘴里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最后,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

“这儿有人吗?”

显然并不指望有人回答。

我想我还是承认我在这儿的好,因为我听出这是希思克利夫的声音。如果我不作声,我怕他会进一步搜寻。

有了这样的想法,我就翻身推开了围板。这一举动所造成的后果,我将久久不能忘怀。

希思克利夫只穿着衬衣衬裤,立在门口,手中拿着一支蜡烛,烛油直滴到他的手指上。他的脸苍白得就像他身后的墙壁。推开橡木围板的第一下嘎吱声,吓得他像触电似的直跳起来——手中的蜡烛跌出去有几英尺远。他颤抖得这般厉害,几乎连蜡烛也拾不起来了。

“只不过是你的客人在这儿罢了,先生。”我叫了起来,免得他再露出胆怯的模样而有失面子,“我做了个可怕的噩梦,不幸在睡梦中叫了起来。很对不起,我打扰你了。”

“啊,上帝会惩罚你的,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在……”我的主人开口说道,把蜡烛放到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觉自己已无法把这支蜡烛拿稳。

“是谁把你带到这间屋子里来的?”他接着说,用指甲掐进自己的手心,还磨着牙齿,为了制止住腭骨的抖动,“是哪一个?我恨不得这会儿就把他赶出大门去!”

“是你家的女仆齐拉,”我回答说,从床上跳下地来,急急忙忙穿上衣服,“你要这么做,我可不管,希思克利夫先生。她这是活该。我看她这是拿我做牺牲,为了再次证明这地方闹鬼罢了。啊,真的是闹鬼——满屋子全是鬼怪!我可以肯定地对你说,你把这儿关闭起来是有理由的。没有一个人会因在这么个洞穴里待上一会儿而感谢你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问道,“你在干什么?你既然已经在这儿了,那就躺下,睡完这一夜!可是,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再发出怪叫了!这没法让人原谅,除非有人正在割断你的喉管!”

“要是那小妖精从窗子里进来了,她也许会把我给掐死哩!”我回答说,“我可不打算再受你那班好客的祖先折磨了。杰伯斯·勃兰德罕牧师是不是你母亲那面的亲戚?还有那个小妖精凯瑟琳·林敦,或者是凯瑟琳·恩肖,或者不管她叫什么——她一定是个偷换了的孩子——一个坏透的小东西!她告诉我说,这二十年来她一直在荒原上流浪——毫无疑问,这正是她罪孽深重的报应啊!”

这几句话刚说出口,我立刻想起了那本书上写的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的关系,我把这完全给忘了,直到这会儿才想起来。我为自己的鲁莽红起了脸。可是,我装作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失言的地方,急忙接着说:

“真实情况是,先生,上半夜我在临睡前——”说到这儿,我急忙打住——我刚想说出“翻阅了那几本旧书”,这一来岂不是露了口风,表明我不仅知道书上印的内容,也已知道书写在书页上的内容了?于是我连忙改口说:“看到窗台上画有这个名字,我便反复地拼读,想用这种单调的重复来催眠,就像数数似的,或者……”

“你这样对我说,算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大发脾气,怒吼道,“在我的家里,你怎么……怎么敢这样?……天呀!他这样说一定是疯啦!”他愤怒地敲着自己的额头。

听他说出这种话,我真不知道该对他发火好呢,还是对他进一步解释好。可是见他激动成这样,我可怜起他来了,便继续跟他说我的梦,并且声明说,以前我从没听说过“凯瑟琳·林敦”这个名字,只是由于念得多了,就产生了一种印象,当我不再能约束住自己的想象时,它就幻化成一个人了。

在我说话时,希思克利夫一步步地直往床后面退缩,最后坐了下来,几乎是躲在床后面了。不过,听他那不规律的、时断时续的呼吸,我猜想他一定在竭力压制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不想让他看出我已觉察他内心的搏斗,顾自继续穿衣梳洗,还有意发出很大的声响。我看看表,自言自语地抱怨夜太长了:“还不到三点呢!我本想发誓说现在已经六点了。时间在这儿停住不动啦,昨晚我们准是八点钟就睡了。”

“在冬天,我们总是九点钟睡,四点钟起床。”我的主人说,抑制住一声呻吟。看到他胳臂动作的影子,我猜想他正从眼里抹去一滴眼泪。

“洛克伍德先生,”他接着说,“你可以到我房里去。你这么早下楼,只会打扰别人。你那孩子气的尖叫,已经把我的睡意赶得鬼影儿也没有了。”

“我也一样,”我回答说,“我还是先到院子里散会儿步,等天亮了,我就走。你也不必担心我还会再来打扰你。我这想要交朋友寻乐趣的毛病——不管在乡下还是在城里——已经给治好了。一个明智的人应该懂得,有自己给自己做伴,就足够了。”

“愉快的相伴!”希思克利夫咕哝说,“把蜡烛拿去,你爱去哪儿就去吧。我过一会儿就去找你。不过,别去院子,那几只狗全没拴住;正屋里——也有朱诺在守着,还有——不,你只能在楼梯和过道那儿走走。不过,你走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听从了他的话,就离开了这间卧室。可是,一走出卧室,我不知道那条狭窄的走道通向哪里,就又站住了。不想在无意之中我看到我的房东做出一件迷信的事来,这很奇怪,他原来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是个有见识的人。

他爬到床上,拧开窗子,一面拉开窗,一面迸出抑制不住的热泪。“进来吧!进来吧!”他呜咽着说,“凯茜,来呀!啊,来呀——再来一回吧!啊,我的心肝宝贝!这回听我的话,凯茜,最后听我一次吧!”

幽灵却表现出它素有的飘忽不定,变化无常,一直没有露面。只有暴风雪猛烈地卷进屋来,甚至直扑到我站立的地方,吹灭了我手中的蜡烛。

伴随着这种喃喃谵语迸涌出的悲哀中,竟然有着如此的痛苦,这使我深深感到同情,不再去计较这种疯疯癫癫的举止有多可笑。于是我走开了,既为偷听了他这番话而对自己生气,也为告诉他我那荒唐的噩梦而深感不安,因为正是那梦引起了他的痛苦和辛酸——至于为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小心翼翼地下了楼,来到后厨房。那儿还留有一星火苗,耙拢在一起,正好让我重新点着了蜡烛。

厨房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一只斑纹灰猫从灰堆中爬了出来,怨声怨气地喵呜一声对我打了招呼。

两张长椅,摆成了半圆形,几乎把炉子都围住了。我在一张长椅上躺了下来,老雌猫跳上了另一张。我们两个一直都在打盹儿,直到有人进来打扰了我们的休息。而此人便是约瑟夫,他从天花板的活门放下来一张木梯,我猜想,这就是登上他那间阁楼的必经之路吧。

他朝我拨弄起来的炉栅上的火苗不怀好意地瞥了一眼,伸手一下把那只老猫从高高的座位上抹到地上,自己坐上那空出的位子,然后动手把烟叶装进三英寸长的烟斗。显然,我擅自闯进他的圣地,被看成是一桩可耻得不屑一提的鲁莽行径。他一声不吭地把烟斗塞进嘴里,交叉起胳臂,顾自吞云吐雾起来。

我让他去享受这种舒心快意的安逸,没有去打扰他。他吸完最后一口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便站起身来,像来时一样一本正经地走出去了。

接着,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这时我正想张口说一声“早安”,可立刻又闭上了嘴,问好未能问成,因为哈里顿·恩肖正在悄声地做着早祷呢——他碰上每样东西都对它发出一串咒骂,这时他正在屋角找一把铁铲或者铁锹去铲除积雪。他朝椅背扫了一眼,张大了鼻孔,认为对我就像对我的伙伴老猫一样,根本用不着相互问好。

从他做的准备工作看,我猜想现在该允许我走了,便离开了我的硬座,打算跟他出去。他发觉了这一点,就用铲尖朝一扇门上戳了戳,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通知我,要是我想换个地方的话,我就只能去那儿。

打开那扇门就可通向正屋,女人们已经起来在那儿忙碌了。齐拉正在拉着一只大风箱,扇得火苗都蹿上了烟囱。希思克利夫太太跪在壁炉边,借着火光正在看书。她举着一只手,挡在炉火和眼睛之间,看来好像非常专心,只有在责备仆人不该把火星弄到她身上,或者推开一只老拿鼻子朝她脸上贴的狗时,才停下一会儿。

我很吃惊地发现,希思克利夫也已经在这儿了。他站在炉火边,背对着我。他刚对可怜的齐拉发了一顿脾气。她时不时停下手中的工作,撩起了裙角,发出气呼呼的哼哼声。

“还有你,你这没出息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而朝自己的儿媳妇发作,还用上了鸭子呀、绵羊呀一类无伤大雅的称谓,不过往往也会欲言又止,而用一个“——”加以代替。

“瞧你,又在搞你那些无聊的鬼把戏啦!别人都能自己挣饭吃——只有你,全靠我的施舍过活!把你那废物扔掉,找点事做吧!你这样老在我眼前让我讨厌,你会吃苦头的——听到没有,你这该死的贱货!”

“我会把我的废物扔掉的,我要是不扔,你也会强迫我扔的,”少妇回答说,一面合上书,把它扔到一张椅子上,“可是,除了我愿意干的事外,哪怕你咒烂了舌头,我也什么都不干!”

希思克利夫举起了手,说话的人显然熟悉这只手的分量,急忙跳了开去,保持一段较为安全的距离。

我无心欣赏一场猫狗相斗,便径自快步上前,仿佛急于要到炉边取暖,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打扰了他们的争吵似的。双方总算都还能顾到自己的体面,没有再争吵下去。希思克利夫把两只拳头都插进口袋,免得再发痒;希思克利夫太太噘起一张嘴,走到远远的一个座位旁;她果然按照自己说的,在我在的时候,始终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成了一座塑像。

这样的时间没有多久。我谢绝了跟他们共进早餐。黎明的曙光初露,我就借机逃到屋外,外面的空气清新、宁静,也寒冷得像无形的冰块。

我还没走到花园的尽头,我的房东就把我叫住了,他提出要陪我穿过荒原。多亏有他陪同,因为整个山脊仿佛都成了波涛起伏的海洋,而这种起伏并不表示地面的凹凸高低——至少,有许多凹坑给填平了。昨天我走过时,曾在心里描下一幅地图,而现在,山冈的全部脉络,石坑的残迹,全都给从这幅地图上抹掉了。

我曾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就竖有一块界石,形成一线,一直延续到荒原的尽头。这些界石竖立着,上面还涂有石灰,为的是在黑夜里也能让人看到这些路标,或者是遇上像现在这种暴风雪的日子,两边深深的沼泽和坚实的路面难以分辨时,可以作为标志。可是,这会儿除了这儿那儿还零零落落地露出几个黑点外,这些界石全都不见踪影了。当我自以为一点没错地沿着蜿蜒的道路向前走时,我的同伴却时不时地需要提醒我向左或向右拐。

一路上,我们两人很少交谈。到达画眉田庄林苑的门口时,他停住了脚步,说到了这儿我就不会再迷路了。我们的告别仅限于匆匆的一鞠躬,接着,我便只好凭着自己的能耐,继续朝前赶路了,因为那看门人的小屋还没住上人。

从林苑的门口到田庄的大门还有两英里路,可是我相信却让我走成四英里了;有时在林子里迷了路,有时又陷进雪坑埋到脖子——那种困境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不管怎么说,我东钻西转,总算在钟敲十二下时踏进了家门。照平时从呼啸山庄到这儿的路程算起来,每一英里足足花了一个小时。

我那位随田庄一起留用的女管家和她的手下们,蜂拥出来迎接我,七嘴八舌地嚷着说,他们对我已经完全不存希望,人人都猜想昨天晚上我一定倒毙在风雪中了,他们正不知道该怎么去寻找我的尸体哩。

我吩咐他们安静下来,现在他们已经看到我平安回来了。连心脏都快要冻僵的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上楼去。我换上干衣后,在那儿来来回回走了三四十分钟,以便恢复体温。然后我就转移到了书房里,人虚弱得像只小猫,简直一点精神都没有了——就连仆人为让我恢复精力备下的融融炉火和热气腾腾的咖啡,我都几乎没法享受了。

同类推荐
  • 最有韵味的历史小说:曾国藩(上)

    最有韵味的历史小说:曾国藩(上)

    十余年畅销百万套。本书获首届“姚雪垠长篇历史小说奖”。梁启超对世人说:“曾文正者,岂惟近代,盖有史以来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岂惟我国,抑全世界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毛泽东对友人黎锦熙说:“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满无缺。使以今人易其位,其能如彼之完满乎?”但是,近世国人中也有斥曾文正为元凶、伪君子、汉之不肖子孙的,到后来,汉奸、卖国贼、刽子手,又似乎成了对此人的铁定判辞。五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上,一个人的盖棺论定,其反差如此之大,大概找不出第二个。仅凭这一点,就足以引发人们的无限探索兴趣。那么,就让我们一道推开锈迹斑斑的历史铁门,走进一百五十年前那段血雨腥风的时空隧道吧!
  • 红盖头

    红盖头

    《红盖头》是一部读起来让人酣畅淋漓又耐人寻味的小说。女主人公颇有脂粉英雄之意却无奈受着命运的嘲弄,在跌跌撞撞之中被引向未知的人生。作者阿娜尔古丽写透了女人,娓娓道来深宅女人的爱恨贪嗔痴,故事高潮迭起,用极致的手法完成了对女人自我的一次深刻地剖问!文中的翠莲注定是一个传奇。她嫁入顾家,成了漩涡中心的“掌柜子”;她大权在握,步步为营、机关算尽。纵使她八面玲珑,也改不了命运的轨迹:爱情渐行渐远,亲情若即若离。就如当初轿中的那顶红盖头,凄艳得如滴血的玫瑰,在路上缓缓行走。
  • 怡乐天空

    怡乐天空

    小说具有批判实现的意味和理想主义的追求,主要描写改革开放以来大都市边缘的农村逐渐城市化的过程,对其间的社会现实作了反思,对过分商业化的发展表达了自己的隐忧,“怡乐天空”是城市边缘一个商业化的娱乐场所,同时也是作者的一个暗喻,指迷失于商业社会的人找到真正的灵魂憩所。
  • 中外探案推理故事经典大全集(超值金版)

    中外探案推理故事经典大全集(超值金版)

    本书共收有400个侦探推理故事,完全按照福尔摩斯的四大思维进行归类定位,但每个侦探故事却不是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图书市场上各种版本很容易找得到),而是从每一个思维出发,进行了主题的再选择再开掘。这些故事有古有今,有中有外,里面包涵较广,既有人们耳熟能详的大侦探、大警官,也有不为人们所知的小侦探、小警官,他们每个人都有着运筹帷幄的智慧、敏锐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掌握多种技能的科学知识、无所不知的百科万事通。
  • 圣山

    圣山

    吴文君,女,浙江海宁人,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上海首届作家研究生班学员,鲁迅文学院第十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作品发表在《北京文学》、《大家》、《收获》、《上海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山花》等多家文学期刊。
热门推荐
  • 意志力

    意志力

    本书从心态、自动自发、忍耐、坚持等几个方面,详尽阐述了意志力的定义,分析了意志力的强和弱对一个人在职场发展的影响,让身处职场中的你正确评价自我意志力的优势和不足;并以实际案例阐述意志的影响力,提出一些方便可行的实用方法,为你提升意志力,为走向更高一层的巅峰奠定基础。
  • Camille

    Camill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萌妃来袭:杀神王爷别玩火

    萌妃来袭:杀神王爷别玩火

    一朝惊变,本该是翱翔九天的凤,却流落异乡,饱经苦楚。他,冷月国傲世无双的冷面传奇,却将她视为心间上的座上宠。相国追杀?仇人找上门?情敌来踢馆?为她,他摒弃世俗目光,说是“妖女”又何妨?可是,谁能告诉她,当遥远的记忆开始复苏,强加的恨意,滔天的妒火,他还能否成为自己的唯一救赎?
  • 同桌福尔摩斯(同桌好好玩)

    同桌福尔摩斯(同桌好好玩)

    《同桌好好玩》从同桌到邻桌,从校园到家庭和社会,形成环环相扣的教育链条。主要人物有“福尔摩斯”巴奇,调皮鬼周大齐,爽歪歪李晓果,见义勇为的侯洋,学习好的小美女纪阳,等等。别小瞧这些爱玩的孩子,他们的本事可不小,他们在玩侦探中竟能让一个快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他们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顽劣的小混混尝尝拳头,也让他们自己从恶作剧中醒悟。
  • 荣耀前锋

    荣耀前锋

    生命不息,荣耀不死。一个从英国监狱走出的少年,死亡足球的幸存者,弹指间,左右天下足坛。
  • 祭奠清水

    祭奠清水

    “新活力作家文丛”收录了当今中国文坛最具实力、最活跃的七位作家魏微、朱文颖、刘玉栋、刘建东、李大卫、王方晨、巴桥有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说力作。这些作品奠定了他们在当今中国文坛的重要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近十年来青年文学发展的轨迹。本书为王方晨卷。王方晨是一个心中有“鬼”的作家,他的作品中人物常有英勇的精神气质,他的文字亢奋、胆大包天。
  • 倾国绝色:废柴逆天下

    倾国绝色:废柴逆天下

    韩沫儿,二十一世纪的精英杀手,却因一个错误的选择,在这一世陨落。得上天庇护,阴差阳错的穿越到苏府的废柴七小姐身上。父亲的无视,嫡母的怨恨,兄弟姐妹的欺辱让这个身体的原主香消玉损。韩沫儿在这座身体里重生,不善待她的人终将不得好死!
  • 异世深渊

    异世深渊

    “将我带到这里的就是你吗?”罗伊问着眼前的人。那人点点头,没有说话。“一时兴起所以造就了这个世界,然后无聊了,早早离开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罗伊继续问着。“我认为,人类能够独自生活、能够选择自己的道路就足够。那个时候我认为已经没有呆在这里的必要。
  • 空间神王

    空间神王

    一次飞机失事苏然来到了无限世界。从低武位面到神话绝巅——这是一段空间者的传奇!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成神之旅……
  • 岭外代答

    岭外代答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