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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离开为了相遇

苏小白的话说完,我猛然一怔,突然间明白了阎罗的良苦用心。困死鬼和女主人一生相随……阎罗怕我身份败露,遭来杀身之祸。

可他又为什么,让我说出……静奈杀死风卿?

我想不明白,也不想继续再纠缠了。

我不要再陷在这个局里。只要我不死,池琛就没事……这句话,绝对是真的。

大殿之内已然成硝烟弥漫之态。

只是,我的泪水,我的一切,都好似微不足道。

我的泪水不足以浇灭这场硝烟,这是他们九年前,十年前乃至更久的战争。退一万步讲,这是属于池琛的战争,而我还身负蛊毒。

我有什么资格,质问呢?

那边儿,池琛血染袈裟,心口的洞还在不断滴血。

他眯着那双倾国倾城的媚眼,声音冷冽:“少废话,行刑。”

……

那一天,血染佛堂;那一刻,我竟能漠然处之。

由初心诵读被害人名单,池琛一言不发的站殿堂内,任由处置。

他什么时候任由处置过?软弱过?

答,为了静奈,为了风卿。

或者,只为风卿。

初心所读的每个受害人,池琛都要受锥心之痛。

奈何,他早被一横大师碎了心,此刻已没了心。

那些刀剑棍棒只能一个个朝心口的破洞招呼。

棍棒击打,带着血肉模糊。

刀枪旋转,带着血肉旋转。

而他始终一言不发。

我没有数,也数不过来,我只看他。

他身子在抖,先抖,后直接倒在地上。

血肉横飞中,他像是个残破的娃娃。

而我交出去给他的心,终于死了。那空荡荡的心窝子里,刀枪棍棒的,打得是我的心。我曾以为阿卿已死,假以时日,只要我努力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果不其然,上天眷顾,让我继续跟在他身边。

可现在……

我不想跟了。

且不说他们已拥有无数繁华,只说,我的身份。

趁着时间还早,趁着还来得及。

寒霜,走吧。

离开吧,别挣扎了。

那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因为,你就是那个要被杀的主人。

别管了,什么池琛,什么罂粟,什么静奈。

别问了,什么江湖,什么门派,什么****。

你真的该走了。

只是——

不甘心啊。

也放不下。

池琛还在受罚,那些刀枪棍棒不长眼,看不见他安好,我怎么可以离开。不知什么时候,我被千面又拖拽回去,所有人都在看戏似得,看着他,没人在乎他,静奈还是要杀,他到底,在坚持什么……

我看不懂他。从来没看懂过。

但我想带他回家。

我想,把他身上所有的伤口抚平,这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那边儿终于传来初心的声音——

“行刑完毕。共计一千两百七十三命,齐。”

我咬住下唇,九年,一千两七十三,应该远远不止这些还有那么多,都是被池琛救下的。

苏小白道:“我有个提议,把他震在佛塔下吧,趁他伤着……”

“道门无异议。”

离尘漠然说着,抬杯饮茶。

地上已经是一团血肉模糊的池琛喉咙约也被割断。

他抬起头似乎想说什么,可他什么也说不了。

那一张脸满是刀口,再无风华绝代,亦无倾国倾城。

“离尘!”

我再也忍不住,离尘抬眸看我,似乎在想我是谁,却没想起来,只淡漠道句“何事。”

我想继续说什么,余光瞥见红叶腾然站起,

“既行刑完毕,可以走了。”

红叶说话间人已经飞快的跑到前头,抱起池琛。

顿时,红袍上氤氲出一团湿润。

是池琛的血。

“赏善罚恶令里可没有趁人之危这一条!”红叶说着抱着池琛就往门口走去,我怔住——

红叶是帮我吗?

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是他帮我。

不过,那门前,被罗汉紧密围住。

天罗地网,没有佛门发话,哪里都逃不了。

而池琛——

已到睡着时……

虽然他满脸的血,可我还是看得出他睡了。

心又狠狠揪起来,就一定要自己独闯吗?若非我和红叶,他此刻……又该怎么办?我咬牙,还有最后一个砝码。

回眸,我看向初心。初心看过我的衣服,和人皮面具,他知道是我,可是他的孩子……已经公众于世,我……也是无用功罢了。

谁知,一横大师竟是冷声道——

“一码归一码,佛门却不是滥杀无辜之地。其余门主,功过相抵,善恶两平。青灯,可以上斋菜。初心。由你,送这几位施主离开……”

一横大师说完后,初心打个佛礼,沉声道句“初心听命”,这边罗汉纷纷让开。

初心朝这边儿走来。

而一听上斋菜,众人齐齐离席。

“不吃了,不吃了,本公子还有事情,先走了。”苏小白一合扇子;

宠乾则迅速朝我跑来,“小……那个,你……”

纵然是我变了脸,我的声音没法改变。

“我没事。”我看了一眼他身后的刘彤彤,此刻心意已决,但怕是以后再也无法照顾到别人,道句:“替我好好照顾彤彤。”说完后,就继续走向红叶……

走向,池琛。

苏小白一跃便到我身边,功夫不浅,“小兄弟,你有点意思,我记着你这张脸了。”

他说完后,千面落在我另一边,“我还有事,先走了。”

那声音,是阎罗是千面无心去猜,他一跃而出,苏小白把扇子敲在手里,“早想和千面赛跑了!”他说着,真像赛跑一般。

两个人齐齐“蹭蹭”跳走。

眨眼消失在雪幕中……

那边儿,我看见唐门抓住宠乾,他似乎想解释什么。

大概是我表情太冷漠,彤彤难得没来烦我。

初心和轻羽一起来了。

眨眼间,门主便全都走光。

我也到了红叶面前。

“给我吧。”

红叶不比我高太多,闻言,他把池琛递过来。我横抱着池琛,公主抱。

我被他抱那么多次,这要离开,我也该回抱他一次。池琛身体其实一点都不沉,他很轻很轻,尤其是此刻,身上森森见着白骨,比那干粽子还要轻。

红叶担忧看我。

我一步步,在雪地上,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

还好,我在。

也还好,我都明白。

既然穷其一生也得不到,不如早早放弃。

那一天,长白山的大雪飘飘扬扬。

我没有说话,红叶、初心、轻羽,他们三个也没有。

我目空一切,抱着一个血人。一门心思的,只想回家。

初心开了车来。

我面无表情抱着池琛上车,关门时,看见被血染红的白雪之路。陡然间想起很久之前,红叶给池琛心口落了十五个洞,他在雪幕中高傲的脸,那时候也是一地的雪和血……

难怪,他当初毫无反应。

原来是痛惯了。

难怪,他一直不让我死。

原来他真会出事。

也好,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他大概是怕了我吧。

怕我真的自杀,他就没法来帮静奈,所以一味的惯着我……记忆真调皮,永远会在不适时宜的时候,把回忆拿出来打自己的耳光。

那他说喜欢好久了,龙阳之癖,是假的吗?

我低头看他,他满是血的脸上眉头紧皱。

算了,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了。

池琛的魃血将车子染红,我很想给他找个冢放他进去,让他吃个粽子复原身体。

可他沉睡着,无法觅食,只好打消念头。

不过好处是——

这个时候,他起码……

属于我。

只属于我。

车内气氛压抑,红叶也坐着车。

宠乾没跟来。

再回江城时,我终于开口。

“你跟着我做什么。”

我声音淡的,仿佛风一吹就散了。红叶没有丝毫犹豫,“我要补偿你。”

“补偿我?”我抱着池琛站在家门口,直接道:“你是被蛊操控,何来补偿之说。”

红叶顿了顿,认真道:“也是补偿我自己。”

“也不需要,你没做错什么。”

我说完后推开门走进去,“你走吧,我一个人就行了。”

我说着抱着池琛进门。

还好是郊区,无人。

可我无法关门,我抱着池琛呐。

红叶还在跟,我无心说什么,反正只要他不杀我,就没关系。

屋子里还都是走时的样子。

我抱着血王八一路走到了床边,把他轻放在床上。

顿时,鲜红的血就将床单印染出朵朵像极了罂粟花的红。

我去关门,门外红叶还在。

我没说话,他也没有。我关了门,他也没说什么,但还在门外。

我开灯去找纱布、绷带和药,结果发现药和绷带根本不够用,不得不去找他。

“帮我买绷带来,越多越好。”

我吩咐完毕后,自己都觉得,自己语气变了。

此刻我的心,已经沉淀下来。

从前我总怕池琛走了,或者我走了。真要走了,原来我的心可以这么安定。红叶没想到我吩咐他,愣了一愣后,直接跑了出去,那红色的袍子,被风吹起,我又想起池琛月下被风鼓起一次又一次的白衬衫……这该死的回忆。

我不敢和池琛单独相处,想了想,走到旁边房间。我记得江户川在这里,推门后,我却怔住。

池琛,大概是把萝卜地里的萝卜都拔光了,屋子里还堆着萝卜。

想起他醉后的告白,那是真的吗?

我已经有些怀疑了。

萝卜旁边儿是插电的冰棺材,棺材里,江户川,睡得一脸纯良。我记得我还在这张脸上,画过王八,我抄起一个萝卜,咬了一口。此刻,本心如止水,却突然间泪流成河。

这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最没有尊严,最悲惨的时光,却也是……最开心的时光。

我中途想过很多很多事情,唯独没有想过爱上池琛。

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可我却为了池琛可以说很多很多。

我不怪池琛。我怪我自己。是我自己挖了个坑,自己跳下去,现在爬不上来,我谁也不怨……

我一边啃着萝卜一边无声的哭,以至于红叶来的时候,有些结巴,“买,买来了。”

“嗯,你吃萝卜吗?很辣的。”

红叶怔了怔后,摆摆手,然后他似乎看见了棺材里的江户川——

“这!这不是……”

从陆九重那儿,我知道,中蛊的人都有意识。

“没关系,那个时候,江户川已经死了。”

红叶听了,声音有些低沉,“你知道吗,寒霜,那个蛊毒,会放大人心的黑暗面。当时我要杀的是你……可他给你挡完了。”

我嗯了一声接过纱布丢了萝卜头往外走。

边走边道:“我知道,你不用解释,我都懂。我也不怪你。这是命。”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抽了风似得,吆喝着,迎风流泪的笑——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哈哈哈哈……”

“寒霜。”

红叶大概是被我吓到,喊我名字却不说话。

我却猛然驻足:“好!既然你那么想补偿我,那么,我给你个任务……做完就算是你还了我,虽然你根本没欠我什么。”

我说完后,红叶皱眉:“好,可是……”

“没可是。”我说着转身走进屋,关了门。抿唇,闭目,深呼吸。

拿四个月的暗恋,真的比不上百年,

在池琛心里阿卿已经是他老婆了。

我什么都不算……

我现在不敢细细想他们的过去,我害怕真相。回眸,床上池琛浑身都在抖,毕竟心口被搅乱的一团糟,其余地方也有误伤。

总之,浑身没有一块好肉。

这是我平生遇到过最难缝的身体。

我一针一线的给他缝好,没有说话。如同他给我贴合面具时那样,我极尽轻柔。

满满的回忆在缝针时想起——

初次见面。

他说自己叫“江户川”,冷冷问我“那池琛呢”,我吓的不轻。

而后他不断地洗刷我的世界观。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一个人,十项全能,什么都会。还是罂粟门主。

只惜,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过千帆。

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缓蛊,一次次小心暧昧的试探……

一边缝着一边笑,一边笑眼泪一边掉。

绷带将池琛完完全全裹成了木乃伊。

上一次,他在轻羽门挨了九十七刀时,迫于纱布不够,我只能给他一块块贴上,这次,总算是全部裹起来,还算佛门有良心,没断了他的子孙根,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缝。

都搞定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的很高很高了。

很刺眼。

我一点都不困,我脑袋里很清醒。

这段时间,太过沉沦。

如今突然清醒,我觉得自己仿佛看破了红尘一样,我肚子终于发出一声叫唤,

人是铁饭是钢,我在缝针之前,在电饭煲里放了米饭。我从夜幕缝到天亮,然后才想起米饭的事儿,早已经饿过头了。

我先拿着满是血的床单出来,把床单烧了,回来后,去揭开锅时,我突然又笑出声。

“哈哈哈!”

我根本就没有插电。

哈哈哈……我这身份是注定了不行,就像极了这一锅米饭。

也罢。

不吃了。

我转过身,去找纸笔。

从来只觉得书面上的字句矫情,但是我必须要留下些什么,我总觉得,像是给自己这段时间的交代。

我看过很多女生给韩祁白血书。

零八年时,非常流行血书。

我咬破了手指头,看着血冒出来,却怎么都写不出来词。

烦躁的扔了本子后,却目光一转,从笔记本里掉下来曾经临摹的仓央嘉措《十诫诗》。

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写给自己的,早就忘在了一角。

可再看着,突然间,泪腺就不听话,刚干的眼泪又出来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写完了这些,却还是觉得有很多很多话没说完。手指尖还在冒血,我告诉自己说,如果我吸YUN五秒钟后,它还流血,我就继续……

一、二、三、四、五……

拿出来的手指血还在流。

我看看时间,还有一会儿……时间,还够。

再看床上池琛,反正……

已经是不要脸了,不在乎了。

再动笔,全是矫情的话……把该说的都说完时,我的眼泪已经把信纸打湿。

时间已经快到池琛醒来了……

门外,红叶敲了敲门,催我赶紧走。

我赶紧把信……挂在池琛面前。

转身,逃之夭夭,还带着江户川。

出了门,红叶问我说,“你不留下来看看他看到信的样子?”

我写完了血书一身轻松,摇头道:“不了,我已决定放下。”

红叶送我到车站时,对我道:“三月后我会炼制好江户川。”

我挥挥手,走入旅行团队中,“好,那三月后,约定地点见。”

离开江城上了公共汽车之前,我去把自己大部分钱打给了莺莺。

那是个好姑娘。

以后,若非必要,我可能不会再回江城。

我报了旅游团,看看走走停停,找找工作。

江城带了太多太多记忆,好的不好的,都有。我带着千面给的面具,倒也是方面。

汽车启动了,我看着江城高速路入口的牌子,抿抿唇,不可抑止的伤感从心底蔓延,再见了,池琛。

车里,放着不知名儿的英文歌,旋律很优美,女人声音很悲伤。

后座有个讨巧女朋友,在卖弄英文做翻译的小子,在给他的女朋友解读,我刚好听的一清二楚,刚刚平缓不久的心,又提了起来。

歌词里唱一句,那后头的小伙儿就给他女朋友翻译一句:“我从来不愿意让你难过,我以为,你也这样为我。”

“再见我未满的恋人,再见我无望的梦,我努力不去想你,能不能就这样成全我,再见,我不幸的爱情,我已决定不再沉沦,就知道你会让我心碎,我努力不去想你,画面停格,你离开时亲吻我的唇……”

后头,已经传来了接吻的口水声。

这才是真正的目的吧?

我闭上眼睛,假装听不到。

可这心里还爱着池琛呐,就连听到的歌都觉得为他而写,王八毒怕是不好解,但我相信,时间够长,总会忘记的……对,总会的。

心里想着,眼睛却不受控制的瞥向屏幕,我咬住下唇,第一次认真打量英文。

记下了那几个字符。

印刻在脑海里——

《almostlover》(恋人未满)。而车子陡然一震。

竟是——

又遇上抢劫!,

汽车猛然一下停了,几个跟团的女生发出尖叫声,车内原本一片祥和,突然间就被打乱了节奏。

几个彪悍一身嫖肉的男人一股脑的全冲上来,嘴里大喊着道“抱头”“全蹲下”什么的,我现在没有什么心情管闲事,而且我身上也没钱。

只不过我没想到,那抢劫男人,一眼相中了我后座的女生。

“这小妞儿不错,大哥,给您爽爽?”

一个撸着袖子,露出青龙的黑胖子说完后,旁边的男人点头肯了。

看来,那就是老大了。

我估摸着几个人不是我的对手,可我不想惹事生非。

这才刚换了脸

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还有——

我扫了一眼方才舞文弄墨的男生。

这种时候是最考验感情。

方才吻的热烈的男生已放弃维护女生,蹲在人群里,屁都不敢放一个。我心里骂了句恶心,面无表情的低下头,打算等会儿再出手。

那边儿,女生哭着喊着叫着“救命”,我心情正不好,终于是忍不住了,站起来,在那些人即将做坏事时,利索的扫堂腿加勾拳,就把他们打倒在地。

众人自是惊讶,我道句“继续走”,就往车上走,却哪想的,旁侧一辆车陡然停下,“过来。”

这声音!分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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