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滨城市逗留的这半个月间,经过充分的身心调节,我不仅将自己的这种轻微的被害妄想清除,也逐渐认识到,李兰刚在炸弹勒索案案发的最初日子,所面对的情况应该和我一样。只不过,他遭遇的事件要严重得多,日后又将自己隔离起来,才走上了另一条不归路。
当然,得出这个结论的前提,自然是我承认李兰刚确实是疯了,他的死,也确系自杀行为。
而我之所以最终肯定这个观点,却仍和李兰刚的那番颜色理论有关。
在海滨城市滞留的那段日子,在对过去我俩谈话进行一遍遍的反刍咀嚼后,我对他所阐述的相关理论,又有了一种全新的解读方法。而这个崭新的视角,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他的整个学说推翻掉。
如李兰刚所讲,我也认为颜色有无数种这个理论前提,也接受人类自身只能识别其中一千万种的观点。但是,在这无数种和一千万的差异之间,我不认为是被其它未知的颜色所占据。或者说,在典型的红、橙、黄、绿、蓝、靛、紫七色之外,我不认为还有其它颜色存在。
打个形象的比喻,假如将七色看成是连成一条弧线的七个点,我觉得,这七个点所连接的弧线,并非开放的,而是闭合的,涵盖了世上所有的颜色!
中学时我们就学过,线是由无数个点组成的理论。这条闭合的弧线,如果细分的话,自然同样也是由无数的点组成的,只不过,我们人类的视力有限,只能从中分辨一千万个而已——就像现实中,我们的肉眼只能分辨到0.1毫米的物体一样,但这并不代表着,低于0.1毫米的东西就不存在。事实正好相反,这样的事物充斥着我们的世界。
我认为,那些庞大的未知颜色,恰恰便分布在这七点之间的线段上,隶属于不同颜色间的过渡区域。问题不过是,我们的识别能力有限罢了。
如此,我的疑惑便可以解除了。而李兰刚所谓的神秘颜色,则纯属杜撰。
当然这样讲,并不是说我对这起勒索案彻底有了结论,时至今日,该案件许多地方仍是个谜。我只是觉得,自己由此打开了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将一起本来耸人听闻的事件,通向了另一种可能。
至于本案中最大的疑点,李兰刚为什么当晚会发现并击毙炸弹引爆人,我认为也另有原因,只不过,在那次昏厥过后,他已经全然忘记了。
值得一提的是,事后当我从外地赶回,曾向李奇索要了一张那位被击毙案犯的照片,原是想从我俩之间,找出一些相似的蛛丝马迹。结果,线索还真的让我找到了,只是不知和李兰刚当初的观察是否一致。
我发现,案犯的头发和我当年的头发,除了颜色一样(都是黑色)外,还有一个共同点,便是发型——两人都是板寸。而且巧合的是,在我们高中的那张毕业照中,层层叠叠的数十个人里,我也是其中唯一一个留着板寸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