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