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头看了看,大概是我没想到林芷竟然会害怕狗吧,此时此刻我只觉得她是在大惊小怪,不过是个胖胖的中学生,牵着一只拉布拉多。狗的舌头挂在嘴巴外,沿着走过的路滴着口水,就像留下归家之路的标记一样。它脖子上的项圈的另一端正牢牢地被一旁的学生抓着。那个学生胖胖的,身上如果不是穿着本市全市统一的校服以及脸上挂着那稚气的表情,我真没想到这是个中学生,因为他满脸的横肉以及邋遢的胡子对我施展了“误解”这一技能。
他也注意到我们望着他的狗了,便不好意思地将狗往自己身边拖了拖,低声说着:“芝麻糊,过来点,别吓着人家了。”
我笑了笑,看着眼前的拉布拉多,浑身都是光滑的黑色皮毛,芝麻糊这个名字真是名符其实。我伸出手想摸摸它,却瞬间缩回来了。
因为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狗,是只浑身白色的土狗,叫大白。我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直至我将消毒水倒进他的狗食里。
不是因为它爱钻入草丛里玩耍惹来一身的跳蚤,更不是因为它爱在泥地上打滚沾得满身泥,而是因为我想看,看它喝下消毒水后痛苦的样子。
现在想起来,我真的是个残忍的人呢,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但我这种残忍是无意识的,我不知道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只是好奇。也许你觉得这是借口,但我只能说我天性如此。
狗从我身上撤回了视线,抬头去望它的主人。
胖胖的中学生走到我们身边的一座房子,旋动的钥匙声在向我们昭示“如果继续看下去就显得不礼貌了”。于是我拖着林芷和行李匆匆离开了现场。
跑了一段路以后我靠在小路边的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新鲜空气,好像刚成为什么了不起的神偷偷了一件绝世珍宝一样。林芷就在一旁怔怔地看着我,就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我还以为她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谁知道她一声不吭,表情恢复到平常的样子。
“抱歉,我不知道那里那么危险。”
我笑了笑,摆了摆手,问她有没有其他路可以到那家旧书店。
她咬着手指,显得有点不安:“如果走大路的话要兜很多地方的路诶,今天还是算了吧。”
我吻了吻她的额头,这动作让她安心了不少。拖着我的手说肚子饿了想吃饭。
但自从我看到那只拉布拉多后,林芷今天说的那些宠物丢失事件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为什么要选在周末作案?为什么要拐走那些宠物呢?难道真的因为想吃狗肉煲吗?
我从小就喜欢看侦探小说,大学没有考上法医学和法学是我的遗憾。平常就算看金田一也会做笔记的我,面对奇怪的真实案件总是好奇心旺盛,故此认识了法学的师姐,也藉着她在检察院工作拿到了不少案件的资料及卷宗复印件,这种东西总让我兴奋不已。
“刘垒,你真是个奇怪的家伙呢。”
学姐总是微笑着摸着我的头,与我和林芷不同,她总是挂着一副发自内心的微笑在嘴边。她的解释是如果不经常保持笑容的话,看多了那些黑暗的案件,总有一天会忘记笑容是如何表达的。
我很赞同她的想法,但无法在我身上实施罢了。
这次的案件很简单,只不过是宠物的诱拐及丢失罢了,公安局不会将这当一回事,更不会立案登记或贴上街头海报提醒人们注意,有的只是人们口耳相传的互相警告罢了。但对于我来说,与其关心国外的山林大火,还不如担心邻居的厨房突然的火灾呢。
“林芷,你还记得你刚才说的那个宠物丢失吗?”
“对不起,我不想提那些。”她的脸色显得有点苍白,她总是直接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想法,但这次我看出来了,她不是对这种犯罪不感兴趣,而是对狗有种发自内心的厌恶罢了。
与林芷吃完晚饭,逛了一会街,她说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就送她上了回学校的公交,随即徐徐地拖着行李回到了家。
将钥匙插入锁孔扭动了一下,门竟然开了,大概是刘敏婷回来了。
果不其然,我一打开门,她就像热情的小狗那样扑上来,接过我手上的行李,兴奋地问:“哥,你要吃我做的咖喱吗?我今天刚做了一锅,够我们两个吃了!”
我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烧焦的味道,皱着眉毛摇了摇头。她失望地垂下了眼睛,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房间里。
“我最讨厌哥哥了!”
我无奈地摊摊手,自从上次暑假爸爸因过失致人死亡锒铛入狱后,我跟妹妹刘敏婷就相依为命,她在跟我同一个城市里上着高中--准确来说是高三,明年六月就要高考了。但她还是每个月抽时间回到我们租下的小屋,美其名是照顾我,倒不如说是为了在压抑的高考气氛中稍微喘息罢了。
毕竟她回到出租小屋就喜欢玩电脑和睡觉打发时间,我偶尔也会拿着书枕在她的大腿上看着,直到脖子僵硬了便坐起来伸伸懒腰。
出租小屋,就是我俩的天下。
其实我也有拿着父亲给的存款在本市买了一套房子,只不过要后年年初才能入伙,只能慢慢在这个狭窄的空间等待了,不过我们也乐在其中。
我们除了在房子里栖息以外,也会挽着手到街上乱逛,就像一对恋人一样。刘敏婷玩游戏很是厉害,但她偏偏爱挑衅那些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然后召唤我挡在她的面前,让我好好教训对方。
当然,我会选择“逃跑”和“搏斗”这两项,而选择搏斗以后,胜利者绝对就是我。而刘敏婷总是搂着我的脖子,快活地在我耳边笑着,就像清脆的银铃。鲜血一点一点地滴落在地面上,对方企图逃窜离开。
但对我来说,阻止受伤的它逃跑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情,我只要张开手在它面前一站,它就只有瞪我的份了。而且眼前这个身负重伤,口流唾液的哺乳动物,看上去已经消耗尽了全身的体力,行动起来非常迟缓。
就连尾巴也低垂着夹在了两条后腿之间,它已经失去了所有奋力反抗的意志了。
我用左手的虎口按住了他的脖子,它没有咬我,只是呆呆地望着我,像是看到久违重逢的老朋友。我没有看它的眼神,手里拿着小刀,将它的头颅整个剜了下来。
我听到他的骨头跟金属摩擦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它浑身无力地瘫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这似乎有点残忍,也本非我的意愿,但刘敏婷她喜欢我这么做。
她拍着手,在一旁看着这恐惧的动物了无生气地躺在地上,瞳孔失去了光芒,并彻底地陷入了沉默。
我转过头望着刘敏婷,宽慰地笑了。
哥哥,你说为什么爸爸不理我们啊?
哥哥,你说爸爸是不是被女巫勾引了?我看书看到西方有些女巫专门勾走男人的灵魂让他们为其干活呢,中国也有呢,不过中国的叫做圣女。
哥哥,拜托你,帮我将爸爸叫回来吧,我很想他。
类似这样的话我实在是听得太多了。妈妈因哥哥殇夭精神恍惚产生工作事故,在实验室内煤气泄漏爆炸身亡。爸爸自此醉心于工作,无力照顾我和妹妹,所以我一直与妹妹相依为命。
妹妹为此苦恼了很久,我倒是没所谓,因为我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大人照顾的日子。虽说小姑偶尔也来我家帮忙做做家务照顾我们,但更多时候她也是专心于自己的生活。
所以今天妹妹拿出一个黑魔法阵,说要玩这个,我觉得并不出奇。
祭品我们有,就是在院子外捆着的大白--它是我家养的中华田园犬,今年已经八岁了,别看它在狗之中算大伯伯了但依旧老当益壮,守护着我和妹妹的安全。
毕竟偌大的房子只有我和妹妹生活着,难免有不法分子会窥探着想占为己有或潜进来大赚一笔。
“对不起了大白,为了爸爸的灵魂回来,只能牺牲你了。”
我这样说着便拿起了牵引绳,大白乖乖地站了起来,昂着头望着我。
他大概很疑惑为何我要半夜带他去散步吧,毕竟自从哥哥离开了以后,我就再也没带过他去散步了。
我和妹妹将大白带到了远处的河边,而小桥就架在了河面最平缓的地方,桥下有一大片茂盛的芦苇丛,必须披荆斩棘般地越过那片烦人的芦苇群,才能到达我们的秘密基地。刘敏婷负责画魔法阵和点燃蜡烛,而我则负责在那里与祭品搏斗厮杀直至对方死亡。我听从着刘敏婷的命令,在她的指挥下,我先是扑向对方,大白明显大吃一惊,但始终没有对我伸出锋利的牙齿,然后我就抓着它的脖子往地上撞,直至我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直到我看到它身上沾满血迹。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刘敏婷看到我获得最终胜利,往往会露出欢快的笑容,那是我看到她最美的样子,比她流泪的样子还美。
我能体会到她那压抑在心中太久的喜悦之情。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杀死大白。
其实,我很喜欢大白,喜欢得想抱着它在它脸上蹭。
但是,刘敏婷希望我这么做。
但是,刘敏婷命令我这么做。
刘敏婷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一切,是我整个人的最后归属了。
每次观战的时候,妹妹都会坐在一旁,双手托着脸,直至我取得胜利的那一刻。那时,她那仿佛看不到一丝光亮的黑夜的眼睛,才会露出点点星光。
“回去看爸爸回来没有吧!”她兴奋地呼喊就是每次战役的结束标志。
我拿起大白的尸体,或许是其他动物的尸体,已经记不清了,将其丢到桥底下的一个洞穴里,“扑通--”脆弱的尸体在洞穴深处撞击到土壁上的声音显得沉闷,也就是它到了自己最后归宿之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