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近比较忙。”他佯装无所谓的回答,孙恒锐在一边不发出任何声响。
蒙小洛开心的打开冰箱,嘴里哼的歌在冰箱里回荡,传到了孙恒锐的耳朵里,他心里有些好奇,前几天不是还哭得死去活来吗?怎么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
她吃完东西后又哼着歌上楼去了。只留下两个大男人坐在客厅里,电视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他挽着一个成熟性感的女明星在红地毯上走着。
“这个人是谁?”孙恒锐问到。
“怎么?对他有兴趣?”肖牧问到,似乎有点吃醋的意味,但似乎也不是那么在乎。孙恒锐沉默了一会儿说:“不是有兴趣,而是反感,莫名的反感。”
“难得啊,你竟然对不认识的人会反感。”肖牧说完不经意的笑了笑,这个笑容被孙恒锐冷酷的脸堵了回去,他收住笑容,说:“这个人是韩国籍的美韩混血儿,多才多艺,前段时间拿了项国际摄影大奖,最主要的是他还是一个高学历的导演,而且眼光很好,去年拍的一个电影也在韩国拿了奖,好像还被金棕榈奖提名了。最近他在拍一部电影,好像叫《跨过海洋来爱你》,听说是自编自导的,我看了预告片,真的很不错。”肖牧一副向往的样子,如果能和这样的年轻导演合作也会是人生中珍贵的经历。
“叫什么名字?”
“韩文名是裴新宇,但摄影的名字叫做Andelpei。”
孙恒锐没有再问什么了,拿着遥控器换了个频道。肖牧遗憾的看着电视里放的财经新闻,他发现孙恒锐变了,但具体是哪里变了他也不知道。不过这样的变化于他而言倒是一件好事,他愿意看到逐渐变成正常人的孙恒锐,因为在孙恒锐的人生中,他的工作就是帮他扭转他那逐渐走上歧路的心理状态。
蒙小洛接下来的一个月都在忙这部小说,小说也越来越火,几乎每天都在主页的排行榜第一二名,讨论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都成为她不竭的动力。所以在即将入冬的时候,小说已经写完了。完稿的这一天,她把小说全部打印出来放进背包,她决定好好放松自己,于是一个人来到江边,从水面上刮来的风像刀子一样刺在她的脸上,她缩成一团,为冬天的到来感到不快,冬天对于很多女孩子而言都是不悦的,尤其是身材很好的女孩儿,蒙小洛喜欢穿裙子,所以她的心情和天空一样有些抑郁。
冲动之下,她坐上高铁去了苏州,到许多园林里游走了一圈,现在是旅游的淡季,人比较少,所以她可以好好的观赏一下这些名园。拙政园很大,她差点儿迷路了。站在古色古香的亭子里环顾周围的风景,她有一种错觉,似乎自己穿越了,只可惜,不是每个穿越的女人都能在异时空遇到真命天子,她怅然若失的孤独的走着。从拙政园出来她又坐车到金鸡湖,这个广阔的湖像海一样,辽阔的水面让人心胸开阔,尤其是湖边那些餐厅和咖啡厅,给人很美好的感觉。爱好文学的人天生就热爱小资情调的生活,何况她已经有了可以小资的资本,所以她在离湖面最近的一家餐厅吃饭,喝茶,赏湖,发呆。
她从包里拿出小说开始像一个读者一样认真阅读自己的作品,从开始的相遇,到相知、相爱,她和他的过去再次浮现在眼前,往事已过这么久,回忆起来却依旧悲伤,她忧伤的看着湖面,想起了在海边的那一段幸福而又短暂的时光,心里不禁想问:裴新宇,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自己的小说读完,读完后连她自己都被自己设置的结局弄哭了,这是个悲剧式的结局,因为她知道悲剧的力量远胜于喜剧,至少大部分作品是这样的,而且在她心中她和他的确是以悲剧收尾。没有任何告别的分离,或许是最大的悲剧吧,连泪水都无法流给对方看。
“小姐,这里有人坐吗?”一个大胡子的男人站在她旁边问,她环顾了一下,这家店虽然还有很多位置,但靠窗的位置已经全部坐满了,只有她这里,一个人占着四个人的位置,她不好意思的摇摇头。那个男人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她面前的那一叠厚厚的纸。
“你是作家吗?”大胡子男人问。
“你怎么知道的?”她很好奇。
“现在本来就是网络文学发达的时代,纸质书本已经有点被冷淡了,你不但是纸质的,还是自己打印的,除了作家大概也没什么人会这么做了。就算不是作家,但凡有作者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小说,我也会打心眼儿里佩服。”大胡子男人头头是道的说着,蒙小洛很欣赏的看着他,她想世上如果多一些这样的人,那她是不是不用活得那么卑微,过去的这几年她甚至不敢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她每天窝在电脑前是在写小说。看着对方十分欣赏的样子,她谦虚的摆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作者而已,用‘作家’未免太夸张了。”
“你们这些文人就爱咬文嚼字,其实作家和作者有什么区别呢?有好的作品,在读者的眼里你就是作家,而在我眼里,只要是坚守着文人情操的作者就是作家。”
“你好像对这些很有见解啊!”蒙小洛佩服的看着他,他也毫不谦虚,说:“是啊,我是个爱好文学的人,刚才看你看得那么入神,想必这个小说一定很棒吧,可不可以借给我看看?”
“啊……这个……”虽然对方提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可是有了上次的事件她就不再轻易相信人了,尤其是在小说这一块,谁知道别人什么时候就把你的东西盗走了呢。
“如果为难就算了,我只是觉得好的作品应该让更多人看到,让别人来肯定你那才是真正的成功,自己的肯定那不过是自己的感觉。”
看着对方真诚的眼神,加上这么有说服力的说辞,她勉为其难的将小说递过去。大胡子男人先是大致翻了几页,然后又从第一页仔细的看,他花的时间比蒙小洛短一点,看完之后只问了一个问题,“这是你自己的故事吧?”
“你怎么知道?”蒙小洛对眼前这个男人越发的崇拜了。
“从感情色彩、语言还有故事的合理程度,现在有些作品在情节上会让人觉得很不合理,很禁不起考验,还缺乏真情实感,而你的这部正好相反。”
“你真厉害,怎么样,看了之后有什么意见吗?”蒙小洛忐忑的看着对方,这还是第一次直接和读者接触呢。
“很不错,很适合拍成电视剧,而且应该会引起很大的反响,你这个题材很新鲜,跨国恋,虽然有点过时了,但是你制定的主人翁身份很好,一个是明星,一个是作家,两个截然不容的身份在短短的时间里迸发出这么大的火花,最终却以悲剧收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电视剧?那个太遥远了吧,我还没想那么多,我又不是编剧,我只是写小说的。”她觉得他说得有点夸张了,自己有几斤几两她还是很清楚的,要不是孙恒锐,可能现在她还在生活的温饱线上挣扎呢。
“如果能的话你愿意吗?”大胡子男人一脸的认真。
“嗯,当然很好啦,不过你别开涮我了。”
“我可没开涮你。”他抬起手看了看手表说:“我有事得先走了,你可以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嗯?可是……”她还没有和陌生人聊到自己隐私的习惯。
“放心好了,我不是坏人,我的名字叫王可,只是单纯的喜欢你的小说而已。”
看对方似乎真的不像坏人,她从小说的空白地方撕下一个角,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上面。他拿着电话号码就离开了。蒙小洛看着小说,再看看外面的湖水,很快就忘记了那个大胡子男人。
大清早的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很甜美的声音。
“喂,您好,请问是蒙小洛小姐吗?”
“嗯……”她的大脑还没清醒,说话含含糊糊的。
“我们公司的制片人看中了您的作品《爱你,无论多远》,希望能将它拍成电视剧,请问您今天有时间吗?”蒙小洛突然就清醒了,却仍觉得自己还在做梦。
“蒙小姐?蒙小姐?请问您还在吗?”
“哦,在的。”她被甜美的声音带回了现实,这才感觉这好像不是梦。
“您今天有时间吗?”
“哦,有的。”
“那请您记一个地址。”
“哦,好的。”蒙小洛赶紧拿来纸和笔,记下她说的地方。
挂了电话之后她再也无法进入梦乡了,“拍成电视剧”,这简直是梦中的情景吗?其实她也曾经想过的,只不过对于一个连小说都只能默默藏着的文学爱好者,哪敢想这些。现在这一切竟都变得如此的近了。
她换好衣服后就直接到她刚刚记下的地方,出租车停在一栋大楼前,这栋大楼丝毫不亚于电视里那些娱乐公司大楼。她战战兢兢的走进去,好像还在梦中。前台的人打了个电话,然后很客气的引她到楼上会客室,她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房间里,开始习惯性的环顾四周,用自己专有的高度敏感来探查环境。过了一会儿,门开了,进来了几个人,她吃惊的站起来,看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大胡子男人,“你不是……”
“是啊,就是我,我是叫王可,是制片人,那天看了你的小说,觉得真的很适合拍成电视剧。”
“我就说嘛,哪有人会对一本没出版的东西感兴趣。”蒙小洛笑着说。
“这是合同,你先看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公司的法律顾问,如果同意的话就在这里签字。”一个戴眼镜的女人递给她一份合同,她坐下来自己的看,自从上次和出版社有了法律问题后,她花了一段时间研究过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没想到现在竟派上用场了。
大公司果然是大公司,上面没有一条霸王条款。而且在金额上也十分惊人,这比她所有的稿费都高。
“没问题了,我签。”她拿过笔熟练的签上自己的名字,大胡子男人开心的和她握手,并信心满满的说:“角色我已经有人选了,到时候开拍的时候你要来看看,因为我拍戏向来尊重原创者的感觉。”
“嗯,好的。”她心里的激动直到晚上才平静下来,脸上的微笑从未停止过,她觉得自己和孙恒锐签约或许还是很值得的,毕竟因为他梦想才一点一点的实现,除了幸福无法给,其他的他都可以给。
晚上,孙恒锐回来时,以为自己走错了,他看着一桌子的饭菜,有点无所适从。当蒙小洛从厨房里走出来时他更疑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蒙小洛向来不会为他做晚餐的,就算做也是在他的要求下才会勉强弄些简单的东西来吃。
“你回来啦?”她笑着问,脸上露出纯洁的笑容,这笑容是很少出现的。
“嗯。”孙恒锐呆滞的回答,目光盯着她的围裙,他第一次发现其实她穿这个挺好看的。
“愣着干嘛?过来吃饭啊!”
“哦。”他放下手里的合同走到餐桌旁坐下,迟迟不敢动筷。
“吃啊,你不饿吗?”她把围裙脱掉,开心的走过来,拿起筷子迅速的夹了一些菜放到嘴里,可能是太饿了,因为她为了等他回来故意做这么晚的,她知道他下班的时候通常是别人已经开始吃宵夜的时候了。
“你今天怎么这么善良?”他终于回过了神,用平日里的冷漠语气问。
“庆祝啊,对了,开一瓶红酒吧!”她说完跑进去拿了一瓶红酒出来,一人倒上半杯,红色的液体在美丽的杯子里晃荡。孙恒锐接过杯子浅浅的喝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红酒似乎有中特别的味道,难道是这酒要好一点?他随意瞥了一下酒瓶上的日期,失望的发现这瓶酒的日期比上次喝的早多了,那是什么原因呢?在难以解释的情况下蒙小洛已经喝完一杯了。
“你慢点喝,红酒不是这么喝的。”他不悦的看着她,她抬起微红的脸笑着说:“我知道,红酒是要慢慢品味的嘛,我就是高兴啊,所以才不管这些呢!”她完全不顾孙恒锐的冷眼斜视,又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喝了下去,很快瓶子里的红酒就已经成功转换储存地点了。
这大概是孙恒锐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做家务,他把碗捡到厨房里,如果蒙小洛还能动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不幸的是现在的她已经醉得如一滩烂泥了。
蒙小洛似乎有喝醉酒就要吐的习惯,孙恒锐在厕所里捂住鼻子,难受极了,可是他又无法丢下她不管,只好在一旁细心的照顾她,这已经是第二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了,所以他也习惯了。
等她吐完之后他抱着她回到她的房间,轻轻的放在床上,放好后他想离开,却发现她的双手紧紧的搂住他的脖子,怎么也拉不开,嘴里还哼哼,这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挑战,虽然孙恒锐一直袒露自己不喜欢女人,可是他说到底还是个男人。看着眼前这个双颊粉红,嘴唇微翘的女人,他的心跳开始不正常了。他一点点的靠近,渐渐的被她头发的香味给迷惑了,他闭上眼睛,情不自禁的逼近。突然他想起了一个人,他的父亲,他是那么的厌恶女人,包括他的母亲,他始终无法忘记他对母亲那种冷漠的神情,他印象中母亲和父亲从不在一个房里睡觉,他经常透过门缝看到林晴雯泪流满面的样子。他睁开眼睛,用力的掰开她的手,准备离开,地上似乎有什么光滑的东西让他滑了一下,身体像被砍断的大树,轰然倒下,覆在她纤弱的身体上,他的嘴唇不偏不倚正好贴在她的嘴上,那么柔软。他猜想他的心脏或许真的出问题了,要不然为何跳得如此混乱,他能清晰的感觉她的胸部是那么的热,有那么一秒,他甚至想将手伸进她的衣服里,不过父亲那张严肃的脸及时制止了他,他明白,父亲不喜欢女人。
他站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走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