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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尼尔斯和巨人们

贾特兰地区不长树,因为这里土壤沙化,常刮大风。在这片荒野上,住着一对夫妻。他们俩拥有一座小房子、一群绵羊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拉斯马斯,小儿子名叫尼尔斯。拉斯马斯像父亲一样,喜欢牧羊,可是尼尔斯却梦想成为猎人,因此成天闷闷不乐,直到有了枪,有机会射击了,他才高兴起来。其实,他的枪不过是把老式的前装火石枪,可是尼尔斯却把它当宝贝,他扛着枪,见什么射什么。

他这么苦练射击,很快就成了一名优秀的射手,连从没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很多人以为,除了射击,尼尔斯没别的长处,当然,这个观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的。

拉斯马斯和尼尔斯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随着年龄的渐渐衰老,母亲产生了一个念头:她想去罗马见教皇。尽管家里人都觉得没这个必要,可母亲最后还是决心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变卖了所有的绵羊,锁上家门,徒步踏上了去罗马的路。尼尔斯还带上了自己的枪。

“你带枪想干什么?”拉斯马斯说,“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带呢。”可是,尼尔斯坚持要带上自己的枪,因为没有枪,他就不会快乐。

他们出发的日子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因为天太热,他们中午不敢赶路,晚上他们又害怕迷路,害怕遇上强盗,也不敢赶路。一天,他们在日落前赶到一个小客栈,这个客栈在森林边上。

“我们就在这儿过夜吧。”拉斯马斯说。

“真想得出来啊!”尼尔斯说,他对于这种慢腾腾的旅行渐渐失去了耐心。

“我们白天怕热不走,一到晚上就停下来休息。照这样下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罗马?”

拉斯马斯不愿意继续走,可是两位老人同意尼尔斯的观点,尼尔斯说:“晚上并不黑暗,月亮一会儿就会出来。我们可以到客栈去问问,看看我们该怎么走。”

于是他们继续赶路,来到森林的一个开阔地,路在这儿分成两条。周围没有任何路标指示,客栈里的人也没告诉他们该选哪条路。

“现在该怎么办?”拉斯马斯说,“我早就说过我们该待在客栈里。”

“走到这儿也没什么坏处呀,”尼尔斯说,“今天晚上挺暖和的,我们可以在这儿等到明天再找人问问。我们可以派一个人守夜,半夜再换另一个人。”

拉斯马斯第一个值班,其他人躺下休息。森林里非常寂静,拉斯马斯听见鹿、狐狸等动物在树丛里乱跑,弄得树叶沙沙作响。月亮升起后,他时不时看得见这些动物跑来跑去。突然,他看见一只牡鹿跑到身边,他拿起尼尔斯的枪,开了火。

尼尔斯被枪声吵醒了。“怎么啦?”他问道。

“我射中了一只牡鹿。”拉斯马斯不无得意地说。

“这算什么,”尼尔斯说,“我经常射中松鼠,那可比这难多了。”

这时已接近半夜,该拉斯马斯休息了,尼尔斯开始值班。天越来越冷,为了取暖,尼尔斯不停地走来走去。他发现他们离森林的出口不远,爬上树,他可以看见远处的开阔地。再往远处,他看见一堆火边围着三个巨人,正忙着吃牛肉喝肉汤呢。他们太高大了,用的调羹像大铲子,吃肉的叉子像铲干草的大铁叉。用这些庞大的餐具,他们从一口硕大的锅里舀出一桶桶肉汤,取出一块块牛肉。一开始,尼尔斯吓了一跳,后来他安慰自己说,巨人离得很远,即使他们来了,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躲进树丛里。再看了一会儿,他的恐惧完全没有了,他滑下树,拿起枪,想捉弄捉弄他们。

他爬回原来的树上,瞄好了靶子,等到一个巨人刚要把一大块儿肉送进嘴里时。砰!尼尔斯的枪响了,子弹重重地打在叉子把儿上,结果,肉没有进嘴,反倒叉到了下巴上。

“别玩儿把戏了,”巨人冲着旁边一个巨人吼道,“你干吗撞我叉子,让我戳自己?”

“我碰都没碰你的叉子,”另一个巨人说,“别找茬儿跟我吵架。”

“你自己看看,”第一个巨人说,“难道我自己戳自己的下巴取乐?”

两个巨人都非常生气,他们恨不得立即打起来,多亏了第三个巨人从中调停,他们才坐下来继续吃饭。

巨人吵架的时候,尼尔斯又给枪上了子弹。当第二个巨人正要把一块肉放进嘴里时,砰!枪又响了,叉子飞了,肉成了碎末。

这个巨人比第一个更生气,与第一个巨人互相对骂,眼看着要打起来了,多亏了第三个巨人制止了他们。

“别犯傻了,”他对他们说,“我们之间互相残杀有什么好处呢,现在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夺取国王的权力。这任务很艰巨,如果我们不合作,就一点儿希望也没有。坐下来吧,把饭吃完。这一次,我来坐你们中间,这样你们就不会怪罪对方了。”

尼尔斯离他们很远,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可是从他们的手势,他猜得出发生了什么事,他觉得太有趣了。

“三是一个幸运数,”尼尔斯心想,“我得再射一次。”

这一次,第三个巨人的叉子被射中,断成两半儿。

“如果我也像你们俩那么笨,”他说,“我也会生气。可是我偏不,我要看看到底是谁在捉弄我们。”

巨人的眼力真好,虽然尼尔斯飞速溜下树,想要躲进树丛里,可是,他刚下树,巨人已经站在了他的跟前。

“站着别动,”巨人说,“否则我就踩到你的头上,那你可就成了一摊泥了。”

尼尔斯只好投降了,巨人把他带到同伙们面前。

“你根本不配得到我们的宽恕,”巨人说,“可是我看你枪法不错,对我们会有大用处,所以,如果你替我们干事,我们就饶你一命。离这儿不远有个城堡,国王的女儿住在里面。我们正和国王打仗,想通过劫持公主来夺取国王的权力。可是这座城堡戒备森严,根本不可能冲进去。我们用魔法给城堡里的人都施了催眠术,只剩一只小黑狗,只要它还醒着,我们就没办法进去。因为我们一旦爬上墙,狗就会听到,它一叫,所有的人就会被吵醒。有了你就好办了,我们可以让你站在射得到狗的地方,趁它没叫就射死它。这样,就没有人能阻止我们劫持公主啦。如果你按我们说的做,我们不仅会放了你,还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尼尔斯只好答应,于是巨人们立即朝城堡进发。城堡周围是高高的围墙,连巨人也够不到墙头。“我怎么爬上去呀?”尼尔斯问道。

“这好办,”第三个巨人说,“我把你扔上去。”

“不行,”尼尔斯说,“也许我会栽到墙那边,或者摔断了脖子摔断了腿,这样,就射不成狗了。”

“不用担心,”巨人说,“这城墙非常宽,墙顶上铺着厚厚的草,你会像掉到羽毛堆上一样舒服。”

尼尔斯只得相信,让巨人把自己扔上去。他落下去时,真的没受伤,可是那条小黑狗听到了动静,立即从狗窝里冲了出来。还没等它开口叫,尼尔斯就开了枪,狗立即倒地身亡。

“跳到墙里面去,”巨人说,“看看你能不能为我们开门。”

尼尔斯进了院子,朝外门走去,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大厅的入口处。通过开着的门,他看见大厅里金碧辉煌,可是里面一个人也没有。尼尔斯走进去,四处张望。只见墙上挂着一把没有鞘的剑,剑下是一只镶银的长角酒杯。尼尔斯走近一看,酒杯的银边儿上还刻着字呢。他取下酒杯,转动着看上面的题词:

请君畅饮杯中酒,墙上长剑握在手。

长剑若为正义存,可得深宫女儿心。

尼尔斯取下长角酒杯的塞子,喝了点儿酒,他伸手想摘下那把长剑,不料那剑动也不动。他把酒杯放回去,朝城堡里面走去。“让巨人们再等会儿吧。”

他说。

不久,他来到一所房子,见一个美丽的公主躺在床上,她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张镶着金边的手帕。尼尔斯把手帕撕成两半,一半装进自己的口袋,另一半留在桌子上。他又看见地上有双金线刺绣的拖鞋,就把一只装进自己的口袋。做完这一切,他又回到大厅,把长角酒杯拿下来,他心想,也许我得把这里面的酒全部喝光,然后才能拿动那把长剑。于是,他把酒杯放到嘴边,一口气把里面的酒全喝光了。喝完酒后,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挥舞那把宝剑了。他感觉自己强壮无比,无所不能,甚至可以杀死门外的巨人们,那几个家伙肯定还在纳闷儿:他怎么还不给他们开门?他想,杀死巨人,可能就是“长剑若为正义存”。至于“可得深宫女儿心”,可是这位牧羊人的儿子想都不敢想的。

尼尔斯来到城堡的出口,发现一大一小两个门,他打开小门。

“你怎么不开大门?”巨人问道,“我们进不去这个门。”

“大门的门闩太沉,我推不动。”尼尔斯说,“要是你们弯弯腰,就可以进来了。”于是,第一个巨人低下头,弯着腰进了门,尼尔斯没等他伸直腰杆,立即挥动长剑砍了下去,巨人的头当即就没了。酒力使尼尔斯力大无穷,他毫不费力就把巨人的尸体拖到了一边。第二个巨人得到了相同的待遇。第三个巨人走得特别慢,尼尔斯对他喊道:“请您快点,您肯定是三个中年龄最大的,因为您行动太迟缓。

可是我不能在这儿久留。我得赶快去找我的家人。”巨人终于进来了,同样的命运在等着他。故事里的巨人似乎没有受到公平对待。

这时候,天渐渐破晓,尼尔斯猜想家人肯定在到处找自己。于是,他没有了心思看城堡里故事的结局,手里拿着长剑,匆匆跑回森林。他叫醒熟睡的家人,大家又开始了跋涉。对这一夜的经历,他只字未提。当他们问他剑从何而来时,他指了指城堡的方向,说:“那边。”他们以为那是他在那儿捡来的,也就没再问什么。

而尼尔斯不知道,他离开城堡时顺手把城门关上了,关门声吵醒了看门人。看门人看到三具堆放在院子的无头巨人尸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想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一会儿,整个城堡里的人都被唤醒了,虽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是,不久,大家就辨认出那三具尸体是国王的三大敌人。至于他们是怎么进的城堡,又为什么死在这儿,仍然是个谜团。接着,有人发现长角酒杯空了,宝剑也不见了。而公主那里也传来消息:公主的手绢掉了一半儿,绣花鞋也少了一只。

这样,巨人被杀的事情似乎有了一点眉目,可究竟是谁杀了巨人,这仍然是个未解之谜。负责守护城堡的老骑士说,在他看来,一定是一个年轻骑士杀了巨人,然后他肯定立即就出发去王宫请求国王把公主许配给自己。这个解释似乎合情合理,可是派去王宫的信差回来说,王宫对这事一无所知。

“我们一定要找到他,”公主说,“如果他愿意娶我,我就不能拒绝他,我要遵照父王在酒杯上题的诗句,嫁给他。”她于是召集父王最聪明的朝臣来,和他们一起商量该怎么办。他们给她出了很多主意,其中有一个是让她在大路口盖座房子,房门上贴张告示:“凡讲出个人身世者,可免费在此留宿三日。”公主照做了,也听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可是没有一个人提到三个巨人的事。

这期间,尼尔斯和家人一直跋涉在去罗马的路上,秋去冬来,他们来到一座座连绵的大山脚下,山顶直插云天。“我们非得要翻过这些山脉吗?”他们想,“那样我们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雪给掩埋。”

“那边有个人,”尼尔斯说,“我们可以向他打听通往罗马的路。”于是,他们问了那人,得知除了这里,没别的路可走。

“还有很长的路吗?”两位老人问道,他们已经被长途跋涉搞得筋疲力尽了。

那人抬起自己的脚,露出鞋底,那鞋底已经薄得像张纸了,中间还有个窟窿。

“我离开罗马时,这双鞋还是新的,”那人说,“你们现在看看这鞋,现在该知道罗马远不远了吧。”

两位老人听了这话,完全泄气了,他们再也不想继续跋涉,只想尽快回到丹麦。因为严冬和泥泞,他们回家用的时间比来时还长。最后,他们终于看见自己曾经留宿过的森林了。

“那是什么?”拉斯马斯说,“我们经过以后这儿盖了座大房子。”

“是啊,”尼尔斯说,“我们去里面过夜吧。”

“我们支付不起,”两位老人说,“对我们来说,这房子太贵了。”

可是,看完门上的告示,他们都非常高兴,因为他们可以免费住宿了。他们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和特别的关照,两位老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等他们安顿好了,公主的管家走来听他们的故事。

“您看见了门上的告示,”管家对老人说,“告诉我您是谁,讲讲您的经历。”

“天哪,我没有任何值得讲的事,”老人说,“要不是我们这两个儿子,我们绝不会冒昧地打扰您。”

“您别介意,”管家说,“只要讲讲您自己的个人经历,我们会很高兴的。”

“好吧,好吧,我讲,”老人说,“可是没什么可讲的。我和妻子一辈子都住在北贾特兰地区的荒野上。去年,我们俩突发奇想,想去罗马看看。我们和两个儿子一起出发,可是还没到那儿,我们又回头了,现在正往家里赶呢。这就是我的故事,两个儿子整天和我们在一起,所以他们也没什么可讲的。”

“不,我有要讲的,”拉斯马斯说,“我们南下的路上,有一天,我们在这儿过夜,我射死了一只牡鹿。”

管家听惯了这些没有意义的故事,觉得没有必要继续问下去了。他于是禀报公主,说新来的这些人没什么故事可讲。

“你一一问过他们了吗?”公主问道。

“我没有直接问,”管家说,“可是,他们的父亲告诉我他们没什么可说的。”

“你太粗心了,”公主说,“我要自己去和他们谈谈。”

公主一进屋,尼尔斯就认出来了。他心里一惊,立即明白这一切举措都是为了查出那个拿走了宝剑、绣花鞋和一半手帕的人,他想,如果被查出,自己一定会遭殃。于是,他轻描淡写地讲了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没什么两样,讲完这些,他以为万事大吉了。没想到,拉斯马斯插话说,“你忘了一件事,尼尔斯,”他说,“你忘了那天晚上,你在我射死牡鹿的地方捡到一把宝剑。”

“宝剑现在在哪里?”公主问道。

“我知道,”管家说,“他们进来时,我看见他把宝剑放在那儿了。”说完,就跑出去拿剑,这时候尼尔斯心里开始盘算怎样逃掉。可是,没等他想完,管家已经拿着剑回来了,公主一眼就认出了那把宝剑。

“你从哪儿得来的?”她问尼尔斯。

尼尔斯没回答,他心想:自己这个贫穷的牧羊人的儿子,不幸遇到拯救公主的事,自己又拿了公主的贴身之物,他不知道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查一查他身上还有什么。”公主对管家说,尼尔斯只好接受搜查。管家从他的一个口袋里搜出了一只绣花鞋,另一个口袋里搜出了半张金边手帕。

“这就够了,”公主说,“我们也不用问什么问题了。马上去请我的父王。”

“请放我走吧,”尼尔斯说,“不管怎么说,我对你做的好事比坏事多。”

“谁说你做坏事啦?”公主说,“你得留在这儿等我父王来。”

公主说话时笑了笑,这给了尼尔斯一点希望,他觉得事情也许没那么糟。再想想宝剑上刻的诗句,他似乎更有勇气了,尽管这最后一句似乎美得让人难以置信。

最后,国王的到来解开了这个谜团,公主和尼尔斯都愿意和对方结婚,几天后他们就举行了婚礼。那时,尼尔斯已经被封为伯爵,穿上礼服的他比任何伯爵都英俊。

不久,国王去世了,尼尔斯继承了王位。至于他的父母是和他生活在一起,还是回到了贾特兰的荒野上,或是坐着四轮马车去了罗马,他治下的史官都忘了记下这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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