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厚重,却不失锋利;奇特,却难掩平常。不管如何,刀的成型,都是由于人们脑中的想象,加上打造刀的人的铸造。因此,它是平常的,却总是充满着奇特;它是锋利的,却总是不缺厚重。一把好刀,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一股神奇的力量。要用语言来形容这股神奇的力量,只怕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这样的语言。
一柄刀,洁白的刀,浑身冰雪,没有一点污渍。不管谁拿起这柄刀,都觉得是对这柄刀的侮辱。因此,这柄刀就一直悬挂在玉龙雪山的山巅上。不知道这柄刀在玉龙雪山上挂了好多年,这就像是一个谜,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挂着刀的,是凝结多年的犹如蛛丝的冰。
晶莹剔透的冰,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这块冰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人间根本没有如此洁白、如此晶莹、如此美丽的冰。这柄刀像是悬浮在半空当中——洁白无垠的半空。人们对这柄刀,更加充满着敬意。谁都不曾近距离的去看这柄绝世的刀,好似接近这柄刀就是冒犯伟大的神灵,就要遭到灭顶之灾一般。
林公子哼着他最熟悉的小曲,在他最熟悉的街道上转悠。在他看来,生活就是在自己最熟悉的地域内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他就带着这样一个信条,活了四十三年。他从不考虑是否要博取功名,来光宗耀祖,也从不考虑是否应该娶妻生子,来延续香火。光棍一个,自由自在,从不需要考虑世间荣辱变迁,也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受冻挨饿。家族的兴盛足以养活自己。他从不担心是否会有危险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危险还没有光顾他。
酒店里的陈年老酒散发出来的香味飘满整个小镇,小镇上的男人们总喜欢到酒店来喝个痛快。回家后,往往要遭到妇人的唾骂,便产生了一系列的争吵和打闹。年年如此,月月如此。越是如此,店里的生意越好。偶尔也可以见到妇人们光顾,她们不像男人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是细细地、慢慢地沉醉于老酒的香,老酒的醇。世界上唯有这群妇人有闲情雅致对酒如此细微的品尝,她们就像李白与刘玲那样,是酒中仙。她们似已成了酒的知己,连酒痴都对她们敬让三分。
可以发现,这个小镇的人生活美满、幸福,并且很富有。他们生活的安逸,没有战争,没有灾难。和谐着生活,可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能够持续多久?他们从不考虑这些,他们懂得如何及时行乐。明天遥不可及,今天必须抓住,他们的观念就是如此。如果说危险开始来临,向他们逼近,他们也会无动于衷,继续过着他们的生活。可怜的人啊,一旦灾难降临在他们的身上,那么他们不会后悔,因为连后悔都来不及。
酒店里,林公子见到三十多个汉子与十多位妇人,便立即收回了他哼出的小曲。在他看来,这些人惹不起,更可以说是没有必要去惹的。他从袖中取出五十两银子,扔在柜台上。一扔便扔了三十年。将六大坛最上等的酒用麻绳缚成一团,左手提着,大踏步走出酒店。
这样的举动,酒店内外的人都习以为常。他们唯一不习惯的是林公子目中无人的举动。
林公子有八尺五的身高,铁打的身子骨加上千斤的力气,让他左手提着一百二十斤的酒,就像是抓着一只被杀死的母鸡一般容易。有这样的背景,莫说是目中无人,就算是打死几个人也不足为奇,也不会有人敢找他讨回公道。
目中无人的林公子,按着他特有的习惯,来到小镇最东边的那座破庙里面,将酒放在神像前。却在神像后取出两大盘牛肉,三只鸡,三只鸭,一只乳猪,半只羊腿。像是做贼似的,将并不是很破的庙门掩上,让十几道阳光射进庙内。
抓起一只鸡,打开一坛酒的酒盖,林公子开始了他熟悉的午餐。庙里散发出来骨头的霉味并不能影响他的食欲,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在吃饭时,破庙所发出的气味。如果换个地方,他一定不能够吃的如此香。
林公子刚喝下一口酒,吃完两口肉,便放下酒坛,将手中拿着的鸡朝庙门打去。本来就已经腐朽的庙门,被这只鸡,打得四分五裂。
阳光找到了突破口,就像诀了堤的水,冲进这可怜的寺庙,将从未见过天日的神仙照得也似神采奕奕,倒是一种“蓬荜生辉”的光景。
“我很佩服你的勇气,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何总是喜欢来烦我?”林公子一跃而起,懒散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可是这双炯炯有神的双眼,怎么也比不过门外站着的少年那双眼睛。
如果说这个少年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尊敬和欣赏的地方,那就是他的那对眼睛。任何事物的眼睛要和这对眼睛比个高低,都是无比幼稚的举动。
林公子并不傻,他不想做这样无比幼稚的事,他所做的,只是他自然流露出的举动。他得通过他的眼神,告诉这个少年,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少年却不为所动,仍然站在那里,仍然是那样的眼神,手中多了那只被扔出的鸡。
林公子按他的已有的习惯——大踏步的走路。来到门外,说道:“既然你执意要来,那就与我一起到庙里好好吃喝一顿。”
“我确实需要好好的吃喝一顿,我可是十天没有吃一点东西了。”
“连水都没有喝一口?”
“连水都没有喝一口。”
林公子明明站在门外,可在少年说出“连水都没有喝一口”的时候,双手就已经抱起庙里的一坛没有开封的酒。
现在,林公子仍然站在门外,站在少年的身旁。少年接过酒坛,打开盖子,笑了起来。
“虽然我不是女人,但我还是要说,能喝上这样的酒,确实三生有幸。”少年说完话,用嘴咬住酒坛,大口大口地喝着。只听得到咕噜咕噜的声音响,当林公子坐在庙里,享受着第一只烤鸭时,少年将一坛酒喝得精光。
少年扔掉酒坛,跌跌撞撞地走到林公子身旁,坐下。抓起半只羊腿,往嘴里送。边啃羊腿,少年边大声嚷道:“我希望你能哼着你的小曲。这样,我们在吃喝的时候就有了声乐。”
“这倒是个不错的建议,但我不是一个伶人。”林公子并不乐意在吃饭的时候、尤其是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哼着他熟悉的小曲,他觉得那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总是认为没有人懂得他哼着小曲的意思,正如没有人懂得他为什么能够活到四十三岁,连女人的手都不曾拉一下,连女人的腰都不曾搂一下,甚至是没有和女人说上十句话。
“你非哼不可,倒不是我逼你,而是世上除你自己之外,也就是我,肯静下心来,听你哼着你那熟悉的小曲了。”
林公子扔出两只鸡给少年,自己左手抓起两只鸭的鸭腿,叹道:“只怕今天是没有机会了。”
林公子的一句话才说出半句,少年已经将滚在神像下面。
一个流星锤就落在少年原来坐着的位置。
流星锤落在地上,就再也没能够从地上起来,林公子的左脚踩在铁链上。踩上去的时候,外面一把飞镖射进来。
飞镖的出手时间和力度把握的恰到好处,只是不够快。林公子左手上的一只鸭落在庙里,落下的鸭子身上插着一把飞镖。
外面站着的两个人,一动也不动,看着站在铁链上的林公子。也不说话,仿佛他们说什么话都是多余的,都是不礼貌的,都是错误的。他们很自得的认为,他们应该等林公子提问,而不是主动的去说话。他们一直都相信,有时候,被动好过主动。现在正是这样的时候,他们就这样的等着。
林公子连看都懒得看面前的两个人,这么滑稽可笑的事发生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叫他很不舒服。虽然自己有万贯家财,但四十三年来,没有人能够打自己的主意。
林公子的余光落在少年的脸上,从少年那里得到的信息便是这两个人就是来找自己的麻烦。“好大的胆子。”林公子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句,可鉴于当前面临的局势,林公子并没有像泼妇一样,张口大骂,连看面前的两个人一眼都不能够。
他想看的是两个人之外的第三个来犯之敌。这个敌人是谁,林公子猜想不到。他虽然懒散、虽然高傲,但不至于惹上仇家。虽然自己有万贯家财,但还不至于让别人心动。将自己尽可能知道的人一一数一遍,林公子发现,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挑衅自己,因为他们还不够资格。第三个敌人到底是谁,也就不得而知,更别说那人的武艺。
林公子觉得很痛苦,他从来没有用脑用到这样的程度,虽然他只是思考了一刻钟的时间。对于别人来说,思考一刻钟就像是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一样简单随意,可是林公子,思考一刻钟,便是别人思考一辈子也思考不过来。
思想实在是太过活跃,并不是林公子平时所体现的那样。你永远无法知道林公子所想的和他所表现出来的会大相径庭,你只是觉得他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懒懒散散的蠢货。我们必须牢牢的记住一句话,叫做大智若愚。
少年从神像底下站出来,酒味已经很淡,只是油腻的味道,将庙里原有的气味都盖住了。少年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他在向林公子道歉,在林公子思想的时候,他在一旁享受着美味可口的鸡肉。现在,两个人又得离开,在林公子的余光出现在少年的脸上的时候,少年就已经想到他们必须要做的决定。
一个在江湖上滚打了十二年的少年,他的实际年龄不过十六岁。当你知道这样的情况,你就能够知道这其中有多少心酸曲折的故事,这其中有多少震人心魄的故事。少年实在是不同寻常,很多人不知道,这位少年现在拥有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十六岁的年纪,细细算算,大约达到了三五百年的积累所能达到的巨额财富。这种财富,不只是物质上的财富。
少年伸出脚,踩在铁链上,让林公子在一旁将那剩下的酒肉多少吃一些。他们都知道,这一顿吃完后,下一顿没有着落。不管林公子发生什么事,他的父母兄弟是从不在意的,在他们的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儿子。而少年,此刻已经无法用他那笔傲人的财富。
对于少年来说,林公子是他不可或缺的一个人,只有和这个人在一起,才会觉得快乐,觉得活得有价值。这是别的人、别的一切所不能代替的。但少年也有这样的打算,必不得已的时候,他还是会置林公子于不顾的,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得为了他自己,他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
林公子不像是少年的叔伯,或是父亲,而是师父。人们可以确定少年的年纪在十五六岁之间,但无法确定林公子的年纪达到四十三岁。如果一个人有了四十三岁,是绝对不会被人叫成公子的,那只是一个大伯。林公子看上去不过是个二十二三的大汉。
少年甘心叫林公子为师父,倒不是觉得刚才对不起林公子,而是现在的情况,或者是将来的情况,他觉得非如此不可。就在少年换下林公子的时候,他们同时发现,他们惹上了他们不该惹上的敌人。
天之涯,海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