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成为隐形法官
1. 网上住的都是“道德民兵”
不管承不承认,愿不愿意,网络已经实实在在地左右了很多公众事件的方向。也正因此,在反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地方官员选举中栽赃对手、商业竞争等事件中,处于被动或失利的一方,无一不把通过网络“把事情闹大”作为重要手段。
因为,网上住的都是“道德民兵”。
在网上发言的时候,人们往往都是把自己置身事外,评论往往是高尚、雪白的。虽然网民也论战,那只不过是站在不同的知识结构或落差、不同的世界观上出现的不同。总体上讲,他们都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参战。
正因此,这些言论带给矛盾双方的,都是苛责。并且,哪一方被苛责得多,往往就成为网络舆论的千夫所指,而哪一方站得离道德指标更近,或者把对方推得离道德指标更远,就安全了。
药家鑫残杀张妙案,张妙方代理人张显,就是在感觉案件明显不利于张妙方的情况下,借助网络力量,扩大事件的影响,从而有效地施加了压力,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2.网络民意崛起
云南李昌奎奸杀少女案的判决一波三折,直接反映了网络和看不见的民意的巨大威力。李昌奎奸杀少女,并摔死少女的弟弟--无辜的三岁男童。按照犯罪手段和结果,不可谓不残忍,但他又有自首情节在先,有揭发重大人口买卖线索的立功表现。因此,昭通市中院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云南省高院二审根据其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在药家鑫案后,公众的目光被引导到了较早发生和判决的李昌奎案上,云南省高院被迫提起再审,并改判李昌奎死刑。
同样的,在相对独立的司法系统中,在一些重大案件审理上,法院与民意也已经开始了角力,以前怎么判怎么是的法院权威,也正在遭遇民意的考验。而在这场角力中,民意经常占据主动。因为在这场角力中,还有场外的第三方因素:媒体。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李昌奎案再审前被问到民意是否影响案件判决时说:“这次李昌奎案提起再审,我觉得是有很大的舆论压力,而且这个舆论压力比药家鑫案要大得多。”
正因此,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认为“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因为“这是对法律的玷污”的铮铮之声,被淹没了,甚至被取笑。他希望改判李昌奎死缓,并认为如果这样,这个案件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但李昌奎被判死刑,让他的结论成为一个笑话。
当然,10年后的结论,要10年后才能得出。
民意对不对,民意要在多大程度上给予尊重,表达出来的民意是不是民意的完整表达,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民意已经成为独立的第三方,影响重大事件的进程。也就是说,矛盾的双方,在多大程度上左右或顺应民意,将往往决定在多大程度上获益。
并且,一些重大的新闻事件也往往随着网络民意的充分表达而改变。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个税法修订时对最低起征点的改变。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但是,仅仅几天前,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中,起征点还是3000元。
是什么促成了从3000元向3500元的改变?
是八万多网友提交的22万多条意见。在这些意见中,3000元的起征点远远不能让人满意。在这22万条意见中,许多意见甚至认为起征点应提高至5000元。
针对一个法案,提交22万条意见,是有史以来意见量最多的一次法律征求意见。
而正是这22万条意见,让全国人大罕见地对国务院提交的草案进行了重大修改,将起征点从3000元提高到3500元。
二、网络媒体的堆积效应[1]
1.富士康第N跳
接着说说富士康“跳楼门”。在第二堂课第六节中说过,2010年1月23日,19岁的富士康员工马某在富士康华南培训处的宿舍高坠死亡,拉开了富士康“跳楼门”的序幕。
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从1月23日到5月21日,深圳富士康已出现了“10连跳”造成8死2伤,引发外界质疑富士康管理有问题,“精神血汗工厂”等新名词也出现在境外媒体上。
5月25日早晨,深圳富士康发生“11连跳”事件。26日,在台湾的郭台铭赶往深圳处理危机。可是,郭台铭“处理”完还没回到台湾,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又发生了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
“12连跳”不仅让富士康自己无路可逃,也让苹果、戴尔、惠普等富士康的雇主们无法回避了。这些公司纷纷表态称,目前已经就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展开调查。
11月5日早晨,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厂区又一名员工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6月25日,23岁的富士康深圳观澜厂区工人陈某在宿舍洗澡时猝死,家属怀疑是长期加班导致其过劳死。由于指责富士康拒绝提供陈某上班记录,且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家属在富士康厂区门前打横幅讨要说法。
这一次,虽然是洗澡死,没有纵身一跃,但媒体的报道,难免还在往“第N跳”上靠。当然,因为各种场外因素,媒体报道比较谨慎。但富士康经过这一轮教育,估计已经认识到:
《劳动合同法》不只是个传说,加班费绝不是个神话。
可以说,富士康“跳楼门”第一次向巨型企业提出了挑战:当企业规模相当大时,只要在某一个局部发生了问题,并一旦被关注,就可能酿成危机和灾难。
虽然有专家指出,富士康的自杀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还更少一些,但这些冷冰冰的结论和数据,远远没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冲击性强。当媒体将每一个跳楼的生命的生活细节一一展现的时候,“比例”这一字眼,就显得强烈地刺眼和不合时宜。
因此,对巨型企业的领导人来说,企业的媒体形象,或者说企业的公关是个系统工程。如果说前网络时代,一旦遇上危机,还可以不紧不慢地一一扑火,那么网络时代的来临,已经关闭了这扇门,因为时间不会等你一一处理,你一一处理的结果,就是一一累积。
企业总经理能做的事,只有两件:
第一,既然公关是系统工程,就系统进行,没有小事,没有轻重缓急。
第二,一旦发生了危机,及早解决,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
富士康“第N跳”向我们展示了网络时代最可怕的武器--总结。可以说,由于这件武器实在太过可怕,而且人们对网络的利用往往都是从轻武器开始的,因此,对于这件武器,实在用得还少。
但终究,其会成为利器。
我觉得,以总结为服务模式的网站,必将成为雅虎、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Facebook、QQ、人人网等交流工具之后重要的网络新模式。
虽然,现在连类似网站的影儿还没有,但这还是给企业家敲响了警钟:
第一,一次错误也不能犯,要不哪天网络会找你算总账。
第二,如果有错了,也要有个错误已经完全扭转的结果--不仅事件本身要有,在网络传播上也一定要有,而且还要隆重,隆重到结果比过程更容易被人发现和找到。要不然,你的黑锅得一直背着。
第三,做过更多的与你的错误相关但正确的事。这样,当错误信息出现时,不至于被人误判,认为你只干过这一件事,因此被贴上“100%坏蛋”的标签。
这年头,做人很难了;做坏事,也不容易。
天知地知的事,往往大家也都知道了。网络,让更多的事,付出本来应该付出的成本。
2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从说错话到戴错表
可以说,周久耕--“史上最牛房管局长”事件,是2008年最后一起大规模的网络危机事件。结果是,由不当言论出发,经过网络一系列的延伸和发酵,以贪官被肃清、重判告终。
用小学生写作文记流水账的方法,我们来一起还原这起空前的周久耕局长事件。
2008年12月10日,江宁房管局长周久耕就处罚万科、恒大降价售房一事接受记者集体采访,发表著名言论:
“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这是周久耕事件的第一步,起点。在祖国上下对房价狂涨酝酿着越来越大的愤怒和无奈的时候,周局长的言论,如果不是吃错了药,就是收人钱了--托市。
看起来,说这句话只是周局长倒霉的引子,其实,这是他活该的关键。要不是他这话点着了人民群众熊熊燃烧的大火,估计他抽烟抽得把房子点着了,也引不起这么大的事。
12月11日,各家媒体报道以后,引起网络上的轩然大波。有网友已经准确预测,周局长将闻名于网络。同一天,《八问周局长》问世。
这一天看似比较平常,却是在发酵和积蓄力量,还有,在寻找突破口。其实,在周局长的发言上媒体起,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八问周局长》是一记重磅炮弹,但由于是阵地战,力度虽大,还没有对周局长造成致命一击。
12月14日,周局长的破绽终于露出来了。网友有图有真相地晒出来:他抽的九五至尊牌香烟,一条要1500~2000元,足够买江宁半平方米的房子了。手表更厉害,江诗丹顿的,要10万元,能买江宁30多平方米的房子了。
至此,周局长的“雅号”已经在网上广泛传播了:周至尊、周九五、史上最牛房管局长、久耕托市。
这看似偶然,其实必然。要是找不出他周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证据,肯定有人会去他们家蹲点,看他住豪宅、开名车,甚至会研究他的生活问题。所以,烟和表的品牌,只不过是凑巧跟着扬了回名。
12月15日-12月22日,“周局长的弟弟是开发商”、“周局长的座驾是凯迪拉克”、“周局长的儿子是建材商”等真假信息纷至沓来。
应该说,这一步一定是必然,而且往往事情是不是事实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周已经到了“不办不足以平民愤”的程度,无处可逃了。这时候,谁也别出来替他说话,你说真话也没用,谁敢出来,就会跟他一起,被口水淹死。
2009年10月10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倒霉”的官员,周久耕不是第一人,也绝不是最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