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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孙扬只住了三天半院,就从医院搬到出租屋。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不断去医院探望的人群,不顾大家的阻拦,一定要出院。那些人哪是去看他的,完全是看在他爸爸的面上好吗?一个个来来往往,热情地吁寒问暖,虽然他应付得来,但完全没有兴趣把时间花在那些人身上。并且,来了之后张梅英还要接待那些人,冲茶倒水什么的不可避免,孙扬可不想让李晓虹的妈妈一直干这个。

因为在外租房,想到自己还要在省城上一年多的学,并且将来李晓路也可能来省城上学,有时候李志军也会去省城里谈生意。李晓虹乘妈妈在此,劝她买一套房子自己住,来来往往也方便些。

劝张梅英的时候,李晓虹还在想,这可真是读书读到哪里,就要把房买到哪里了。前世自己一直很羡慕一个同事,她就是比较有眼光,陆续买一套卖一套,倒腾下来,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了房产,自己虽然不以此为生,但买几套房屯着也不是坏事,反正将来它的增值速度完超其他投资,稳嫌不赔。

原来庄稼人就只有几个念头,种好田,盖好房,娶媳妇,再进行下一代生活的延续。现在媳妇是不想了,田也不种了,但买房的念头张梅英倒支持,没看几年前花了不到两千块钱买的地基建房子,现在完全翻一番也不止。所以,听到李晓虹的建议,她也心动。

不过,这时候还几乎没有私人卖房的,张梅英也是问了好久,才有一个绢纺厂的职工,因急事要现钱才把自己单位分的房子卖掉。因为是单位集资建的,属于福利分房,连房产证也没有办,双方只好私下去签了合同,对方把收据交给了张梅英。

李晓虹自从和孙扬挑明,觉得无形中两人之间的关系更紧密了。同宿舍的人也说,“求你们不要再冒粉红泡泡了,要把我们的眼都闪瞎了好么?”

另一个舍友还唱上了:“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果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两人之间微妙的情况,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就有人调侃李晓虹。

李晓虹可没想到这种情况,无奈避退,这帮女孩子,比老家那些胆子可大多了。至于孙扬,还是不要指望他了,遇上这种情况他只会嘴角裂得向后去。

时间飞速向前滑去,姥姥摔了一脚,骨折,在暑假的时候,李晓虹才听妈妈说到这事。

“妈,我好久没见过姥姥了,我去P市看望姥姥,正好可以照顾她一段时间,替替妗子。”

“行,我和你一起去,要说我真应该在那儿照顾你姥姥一段时间,可是家里又走不开。”

经过长途的颠簸,李晓虹终于在车站见到了来接她们的张家麟兄弟两个。虽然长时间没见,但两人经常通信,还是觉得很熟悉。

只见张家麟首先上来就是和李晓虹比个子,见自己总算比李晓虹高了些许,伸手拍了一下李晓虹的头顶,才满足地和哥哥一人提了一件行李。

张家麟得对自己小时候揉他头发的事有多大怨念啊,见面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比这个,你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只比自己表妹高了那么一点点,真的没关系?

“早就说让你来玩,你怎么到现在呢?”

“还不是离这里远,我又晕车,路又不好,好在隔个两年你们也回去,咱们都见得着。”

几人刚走到他们楼下,王翠已热情迎了过来,“梅英和晓虹来了啊,快进来!”

二舅家还是记忆中的地方和布置,数十幢家属楼中的一套二楼房子,三室一小厅。厅里放了一个方形的小餐桌,只有简单的几件家具,看来舅舅一如既往地简朴。

“咱娘怎么样了现在?我去看看。”张梅英进门就问。

“伤筋动骨一百天,腿上打着石膏,大夫说不能让她那条腿使力。”

李晓虹姥姥也在里屋叫:“梅英,是梅英来了吗?”

“是我,娘。”

几人走了进去,李晓虹见姥姥半躺在床上,正挣扎着要起来。她倒比原来胖些,脸色丰腴,显然跟着二舅一家在这里,生活得不错。

“姥娘,您慢点!”李晓虹上前一步扶着姥娘。

“晓虹也来了,都长成大闺女了。”

“可不是嘛,晓虹学习还好,在省实验中学上高中呢。”

“那可好,和家麟一样都是省心的孩子。”姥娘念念不忘的还是她的小孙子。

“咱娘一听说你们要来,可早就盼着了。”王翠笑着接过话来说。

“嫂子,真是辛苦你了,大姐和我,我们这两个当闺女的老过不来,家里一大摊子事,咱娘出事都靠你撑着。”

“这有什么,各自一家呢,再说我现在课也少,教的又是辅科,有事早走会儿也没什么。”

“那就你一个人,也够你操劳的了。”

“都是应该的,不过你今天来了,天气不错,回头我们正好给娘洗个澡,她不好意思让你二哥帮着洗,以往总是他帮我把咱娘扶到卫生间,我再慢慢给她洗。”

张梅英忙不迭地答应。

两人给晓虹姥娘洗好,李晓虹帮着扶出来,坐在外面的下凳子上。王翠利落地又去兑了半盆温水,把李晓虹姥娘的脚放进了盆里,说要给老人泡脚,一会儿还要剪脚趾甲。

“妗子,一会儿我给姥娘洗吧,好不容易来一回,让我也尽尽心。”

“算了,你小姑娘家家的,还是我来洗吧。”王翠先是拒绝,看李晓虹坚持,才把位置让给了她。

姥娘的脚整个脚趾头都完全变形,被压在了脚板下面,怪不得被叫作菱角,看着前面尖尖的,就是菱角形状。但李晓虹不明白那些变态的男人怎么会欣赏这样的脚,真看着有些惨人好吗?

颜色惨白,看着就不正常,脚不是正常人扁平的样子,因为缠在了一起,脚背弓着,显得脚特别厚,整个就是一个肉团。并且整个脚趾头萎缩,成了畸形被压在脚板下面,几乎和脚板的肉长在了一起。如果不用温水泡开,根本就掰不动。怪不得定期就要剪趾甲,因为脚趾折得脚板下面,稍长一些趾甲就长进肉里了。

真是太可怜了,李晓虹忍着内心不适,把姥娘的腿搁在自己腿上,慢慢把一个个脚趾掰开,再把趾甲给剪掉。

脚趾和肉贴得太近了,李晓虹屏住了呼吸,害怕一不小心就剪到肉,总是剪掉一个后才呼出一口气,一只脚剪完后,李晓虹头上汗都下来了,刚才太精神了。然后稍歇了会儿,又一口气把另一只脚趾甲都剪完,才给她姥娘套上白袜子。

其他几人也不再说话,等李晓虹剪完后,王翠才笑着说:“还是晓虹眼睛好,剪得快,我眼睛花着,平日剪一次都要半个小时。”

那时候的女人真是可怜,也不知道姥娘一双小脚,是如何艰难把妈妈他们几个养大的。

李晓虹也笑了,“没事,我在你们家住的时候,这个都归我剪好了。”

“那可正好,我可就歇歇了,就是到时候不想让你走了怎么办?”王翠也开玩笑。

“对了,我记得小时候我姥娘不是都用裹脚布缠着,现在不用缠了?”

“傻孩子,那是你姥娘要走路,才用布裹着,不然都走不成。现在她腿摔着了,又不能走,还裹着做什么?”王翠解释。

“不用布裹着就不能走路了?”李晓虹还真不知道这个问题。

“是啊,我的脚已完全变形,放开已没法走了,必须得裹上裹脚步才行。”姥娘证明道。

几人不由感叹还是现在的女人好,想去哪里去哪里,工作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干。

晚上二舅回来,大家聚在一起吃了饭。

前世李晓虹记得在二舅家吃的一种香肠很好吃,没想到今生又吃上了。香肠色泽润红,略带甜味,用绳子扎成一小截一小截,再放笼上蒸之后就像一个个圆珊瑚珠子串起来似的,吃起来非常美味。即使后来,也许是因为是在北方的缘故,李晓虹也没在其他地方见过绑得如此密集的香肠,而多是一手掌那么长的,味道也没有在舅家吃的这种好。

“这个香肠味道真好!”又一次吃到这种香肠,李晓虹不由概叹。

“这是你舅一个同事从南方带过来的,送我们了许多,回头你走的时候都带走吧。”

王翠看到李晓虹,心里真是感激她。没想到搬到P市后,正如晓虹所说,这里的学生讲话都是用普通话,就是她自己也慢慢跟着改了些口音。

好在家麟在老家时,就和晓虹一起跟着收音机练习说普通话,不然来了这里估计还不适应。她可是看到其他从老家转过来的小孩,不少因地方口音被其他学生排斥和嘲笑。

家麟则不然,他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纯正的普通话,使他很快就融入了这里的生活。原来儿子的泥猴样她可是知道,这些都是和晓虹在一起后被熏陶改变的。更不用说晓虹给儿子的那一大本笔记,她也按那种方式让家麟去学,家麟的语文可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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