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您的看法……”汤林翱看了看汤启臣,若有所思地抿嘴一笑,“爸爸,你想听真话吗?”
“放屁!”对儿子的戏谑态度十分不满,汤启臣毫不客气地冲他骂了回去,正色道,“让你说话,难道是想让你骗我!”
“哦……”看着假装愠怒的父亲,汤林翱觉得,其实汤启臣远没有印象中的那么凶神恶煞,怎么说呢,好像小时候被他的严厉吓怕了,所以总是对他心存畏惧,其实,看穿了他伪装的面具,私底下的汤启臣,未必不是一个慈父。
这么想着,汤林翱忽然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多花些时间,来了解这个父亲了。
至于,他要问自己对他的看法,汤林翱沉吟思索了一会儿,才坚定又诚恳地冲他道,“我对您的看法,有两方面,第一,作为父亲,我敬畏您,因为您为自己树立的形象是个非常严厉的父亲;第二,作为那个故事里的主角,我是说,如果那是真的的话,但那个叫郭福的人,细说起来,其实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不在乎他做过什么,我只知道,现在在我面前的男人,是我的爸爸,不管发生什么事,这都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他的财富并未从天而降,我看见的是他每一天都在辛苦劳作,再用他的劳动所得来养育我,我没有任何理由不站在您这边。当然,如果那件事是假的,只要您说不是,那我也相信您,然后回头好好收拾下那个招摇生事的混蛋!”
“既然你来找我问,肯定是倾向于相信那个故事的咯。”听完他的话,汤启臣眉眼不动地冲他问。
“我不是相信那个故事,我只是不希望有人用这件事做把柄,对您、对汤家,造成任何程度的伤害。”汤林翱十分坚定。
对于他毫无保留的强调,汤启臣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欣赏与赞许。
他叹了口气,好像终于有勇气回顾所有往事似的,脸上有种宿命的忧伤,本以为那些往事如同年久失修的船,搁浅在无人流连的海滩,却不想有一天,他还会回过头去,亲手掀开往事的纱窗,“那一年,我只有十七岁……”
十七岁的汤启臣……不,是十七岁的郭福,因为家乡贫瘠落后,填不饱肚子,所以独身一人在外闯荡,在城市里吃尽了苦头,沦为小乞丐,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康振尧。
康振尧是附近一带的流氓头子,但他自己不这么看,他觉得自己是黑社会老大,像当年的大上海一哥周润发一样,将来也会成为那样的人物,他救下了被人围攻的郭福,而郭福后来成了他的最得力的助手,俩人情同手足。
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大,在一方颇有势力,但渐渐,郭福发现,俩人的想法也开始产生分歧,就像是一棵树,本来只有一颗苗,长呀长,枝枝杈杈冒出来,便再也无法再回到一颗苗的时候了。郭福跟康振尧的矛盾,从生活细节到未来的大梦想,都十分不同,他想过要跟他分开,可是又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承受离别后的孤单冷清,毕竟,独自闯荡有多不易,他已经体验过了。
俩人的矛盾,简单点说,康振尧是梦想家,想当新时代的霸王,所以整天都在计划着招兵买马,希望队伍壮大再壮大,涉足的领域也从洗浴中心、舞厅、游乐场等等五花八门,无孔不入……而郭福则是现实主义者,他觉得任何生活的意义都比不上吃饱穿暖,他宁愿干一票大的之后,收心养性,再不去过这种胡乱厮杀的生活,而且,他隐隐还有种担忧,觉得康霆太过注重自己的规则——对自己人讲义气,却不接纳社会环境下的大法则,现在不是乱世,浪漫的英雄主义很难实现,或者,根本就是实现不了。
让他们的命运彻底发生转变的,是郭福满二十二岁生日的第五天,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过后,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郭福这个人了。
康振尧接了一笔大买卖,价值两千万的毒品交易,当时是由郭福亲手负责,可是,当他拿着那个分量相当于一个新生儿的箱子走到港口,却发现情况不对,周围似乎有暗线埋伏,郭福紧急更改路线,想甩开线人之后,通知对方交易时间跟地点……可他没想到,仅仅是通知是时间晚了几个小时,一切情况都变得不可收拾起来。
原来,他们当时的交易已经被警方盯上了,被郭福看见的埋伏只是一小部分,还有一大队人马,直接在港口将接货人一网打尽,对方气得跳脚,认定是他们不讲道义,既吞货又灭口,当即发出了江湖追杀令,在地下社会里悬赏康振尧与郭福的人头。
事情摆在这,俩人从前的种种观点不合也浮上了康振尧的心头,他不禁也怀疑起郭福来——因为,事发现场根本没有郭福去过的痕迹,现在又没有人知道他的踪影,纵然他再不愿意相信,却也只能倾向于郭福黑吃黑的可能。
“而我那时候在干什么呢?”
像是故意要缓和下气氛似的,汤启臣忽然笑了笑,“说起来,我那天的运气可真好,躲开了那些便衣之后,想到电话联络容易暴露,我便打算回去找大哥,告诉他我遇到的情况,谁知半路上,有一家我很喜欢的热狗店……不是热狗好吃,是买热狗的姑娘,长得很好看,我忍不住下去买了一份,顺便跟她哈拉几句,而她背后的彩电上,当时正播放着一起歌颂警方的毒品交易案。”
“所以,你预感到情况不妙,没有去找康振尧,一个人躲起来了?”汤林翱猜测道。
汤启臣点点头,那么危险的致命逃亡,在他这里被轻描淡写起来,“我当时的想法很天真,还以为自己躲过一劫,却不想,从此以后,跟我们合作的那伙人、警察、甚至康振尧……都把我视为了眼中钉,人人都想找到我,除掉我。”
“所以,这是一个被误解的故事……”汤林翱总结道。
“也不算误解。”汤启臣耸了耸肩膀,“因为后来,我的确对手里的东西心生歹念,且干脆独吞了它。”
有些事,虽然时间先后不同,但因此造成的后果却产生了一致,有些误解便永远都无法消弭散尽,也许这就是造物弄人吧。
既然官方都出了新闻,可想而知,形势已经十分严峻。汤启臣想,老大这时候肯定会受到牵连,处境也很危险,但他却没法顾忌那么多了,只得先想办法藏起来,希望大哥能迅速作出反应,俩人都能度过一劫。
车站跟机场恐怕都有人监控,汤启臣决定按兵不动,先找个安全牢靠的地方避风头,他没敢在街上徘徊,只慢条斯理地在热狗店门口将东西吃完,然后凑到那个心仪已久的姑娘耳边,对她说了一句,“我等你下班吧。”
姑娘佯装不情愿,但他只当没看见,在热狗店对面,一边抽烟一边老老实实地等她,直到她下了班,换了平底鞋走到他面前,双手插进口袋里冲他吩咐了一句,“累死了,你背我吧!”
“好!”他点点头,弯腰将她背在身上,便一直将她背回了家。路上,还给她买了一个三层高的奶油甜筒,她一边吃一边跟她说话,奶油化得快,滴在他肩膀上,她下意识地低头去舔,却忽然发现,气氛不大对劲。
汤启臣很喜欢这个干脆又奔放的姑娘,一跟她回到家,就告诉了她自己亡命之徒的身份,段林杉……就是这个姑娘觉得着迷又兴奋,她从上到下地将他打量个遍,又看了看那个传说中价值两千万的箱子,只说了一个字,“酷!”
便在她的家里住了八个月。从不出房间,连阳台都很少去,而她每天照常上班,晚上带食物回去……因为要够两个人吃,还要保证他隔天白天不会饿肚子,所以她那段时间,几乎所有薪水都花在了买吃的上面,怕不小心说漏嘴,跟朋友们基本断绝了往来,而且一件新衣服都没有买。
这个女人后来成了汤启臣的第一任妻子,在给她生下儿子的一年之后,在一次旅途中意外去世,这件事成了汤启臣一生的痛。
而那个时候,他已经改姓换名,用秘密交易那些毒品获得的大笔资金,创立了汤雲电子,当年的黑社会势力早已被瓦解,他也曾彷徨过,要不要去寻找康振尧,但有些事情一旦超过了某种限定的时效,便失去了回头的意义——从他决心将毒品出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这一生都要背负背信弃义的名声,即便找到康振尧,他又能怎么办呢?
而且,换一个角度想,他似乎在不经意间,过上了曾经期盼过的生活,安稳富足,且顺应大环境的生存法则,日子过得安全又顺利,他没有理由不继续下去。
只是,或许他并不算是一个坚定的人吧,即便横下心来告别过去,心里却还是不由自主地被某种情感仅仅箍住,不得释放,这些年,他过得并不是那么心安理得,但往事,却是无法对任何人提及的丑陋伤疤,掀开来看,是需要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