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健跟着几个保安巡视酒吧,就在喧嚣的环境中,张靠近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坐这个女人,面前放着一瓶启开的啤酒,神情寂寥的看着舞池中央,尽情挥洒欲望的男女。
周遭的喧嚣,独自的落寞,与这个环境看起来格格不入,同时又让这个女人看起来分外的醒目。
张子健轻轻皱了下眉头,她怎么在这里?
“子健发什么愣呢?”赵家强拉了他一把。
“哦,好!”张子健扭头向着外面走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那个女人转过头,看见了他的背影,神情一震,急忙跳下来向着外面追去。
可那个背影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有些沮丧的回道酒吧,拿起桌上的啤酒,淡淡的喝了一口。
“美丽的女士,可以请你在音乐下散散步吗?”温柔带着磁性的声音,不过语调有些怪异。
女人抬起头看了看对方,一个帅气的外国人,看起来有点像布拉德皮特,嘴角带着迷人的微笑。
女人轻轻摇摇头,“sorry!”
这个外国男人耸耸肩膀,向着对面的桌子走去。
酒吧里换了一个慢摇的曲子,刚才还剧烈摇摆的男男女女,相互搂抱在一起,慢慢的在舞池中挪动着脚步,刚才的剧烈释放,转化为丝丝缕缕的暧昧,在空气中流动。
女人仰头将啤酒干掉,在酒瓶下面压了张粉票,向着酒吧门外走去。
坐在对面桌子的外国男人,看着这个女人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不过这个笑容在闪烁变换的灯光下,看起来有些狰狞。
“帅哥你这里有人吗?”一个娇媚的声音问道。
抬头看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正搔首弄姿的看着他,妆画得有些厚,不过仔细看眉目还行,尤其是及膝连身红色短裙,将火爆的身材勾勒的相当有诱惑力。
“好啊,喝点什么?”外国男人笑着问道。
“来一瓶龙舌兰好吗?”女孩媚笑的说道,身体坐在椅子的瞬间,紧身的裙子往上一下,外国男人轻轻瞥了一眼,嘴角露出一丝暧昧的笑容。
外国男人打了个响指,侍应生过来,不一会的功夫,端过来一瓶芝华士还两个杯子,外加一大杯冰块,一碟柠檬片以及一碟盐。
“帅哥怎么称呼?”
“马克!”
“我叫樱兰!”
“认识你很高兴!”……
时间一点点过去,已经是凌晨一点左右,酒吧中勾兑情感的男女也差不多了……。
于是一对对站起身离开了酒吧,包括外国男人和妖艳的女子。
在酒吧后面一条昏暗的小巷里,转来男女亲热地声音。
“马克我们去酒店好不好,啊!”女人轻轻地喘息着。
“宝贝你太美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迷人的宝贝!”男人的手在女人的身体揉搓着。
一双玉臂,紧紧抱在男人的脖子上……。
一束强光打来,正好对着那个男人,猛地抬起头,在强光中,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充满暴虐和愤怒,冲着强光的位置,张口发出一声低吼,雪白的牙齿上布满了血丝,同时还有两颗长长的獠牙,在强光中闪烁着寒光,鲜血顺着嘴唇一滴滴落下。
“又是吸血鬼!”随着一声怒骂,只听噗噗几声响,几点寒光向着外国男人而去。
可瞬间一团黑雾暴起,紧跟着化为无数蝙蝠,叫嚣着向四周飞散开来,忽闪着翅膀快速离去。
“让你这么走,我岂不是很没面子!”随着一声轻叱,一张银色大网凭空而降,将这些蝙蝠全都笼住。
随着滋滋的叫声,大网瞬间收起,在强光的照射下,银色网里都是一只只黑色蝙蝠,只不过眼睛都是红色,嘴角露出两颗獠牙。
“这******恶心,你说这世间怎么会只有这种生物!”一个头上光光的和尚,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
“小花和尚,你不知道的多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冲着光头和尚白了一眼。
“行了别说了,将这里收拾一下,如果有人看见就麻烦了!”一个大黑夜戴着副墨镜的男人说道。
“行,你是组长你说了算!”貌美如花的女人,嘴角撇了一下,揶揄的说道。
强光照在躺在地上的女人一眼,眼睛睁的大大的,空洞而无神,脸上写满了惊恐,嘴微微张开,就在脖子的位置上,有两个黑色的小洞,外面有点干涸的血液。
“善哉,善哉!”圆静站在那具女人尸体面前,嘴里轻轻念诵着往生咒,过了一会儿手轻轻一挥,一团火焰飞了出去,那尸体犹如烈火浇油,瞬间暴起火光,眨眼的功夫烧为灰烬。
困在网中的蝙蝠,左突右撞想冲开束缚,可一碰到银丝,就仿佛碰到烧红的烙铁,发出皮肉烧焦呲的一声,紧跟着传来吱的尖锐叫声。
“从上个月,京城连续四具女干尸是不是你干的!”戴着墨镜的宁立夫看着网中的蝙蝠问道。
这些被网住的蝙蝠,叫声更加锐利,而且无数的血红小眼睛中,散发着令人战栗的寒光,身体瞬间膨胀起来。
“不好,这臭蝙蝠要自爆!”花想容刚喊出一句,可是已经迟了,瞬间一个个小蝙蝠化为一个个血色光球,紧跟着汇聚到一块,只听砰地一声,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瞬间飞沙走石,震的这个地方不停晃动。
幸亏宁立夫他们,提前在这里布置了一个法阵,将爆炸的范围压缩到很小,要不然方圆近千米的地方都要被夷为平地。
不过压缩的范围越小,爆炸的影响力越大,宁立夫、花想容和圆静三个人,就像一叶小舟,在惊涛骇浪中高高的抛弃,又重重的落下,又像狂风中的落叶,七零八落。
爆炸带来的冲击波终于停歇,三个人重重的摔落到地上,嘴里狂喷出鲜血,顿时昏死过去。
这时在黑暗角落中,飞出一只蝙蝠,开始快速旋转起来,化为一团黑雾,瞬间又被吸收,黑雾尽头出现了一个人。
这个人凡是露在空气外的身体,就像是一层皮包裹着骨头,就像一具木乃伊。
“哈哈……”这个人笑起来,笑声听起来异常干涩,“三个超能人的血液,做够让我晋级了,也不枉费我身上大半的精血!”
原来这看起来像木乃伊的家伙,就是刚才的吸血鬼,他为了引诱了宁立夫、花想容还有圆静上当,甘愿牺牲身上几乎所有的精血,为了就是获得,他们身上的精血。
这个吸血鬼按照、低级血族血奴,吸血鬼男爵,吸血鬼子爵,吸血鬼伯爵,吸血鬼侯爵,吸血鬼公爵,吸血鬼大公爵,吸血鬼亲王或者吸血鬼元老,吸血鬼大帝划分。
这个吸血鬼属于子爵级别,他的血统早已经因为岁月的变迁,和各种原因变得斑驳不纯,这就加大了他进化的难度。
吸血鬼的进化,主要是依靠血统的力量,血液中隐含着血族族裔的血统越纯,进化的速度也就越快,反之又越来越慢。
这个叫马克的血族,原本只是血族中最底下一层,给了他初拥的吸血鬼,只是将他作为圈养的猪羊,为的是从他身上得到新鲜的血液。
当然作为最卑微存在的吸血鬼——血奴,尽管有了比常人多了一点的寿命,比常人力气稍微大一些之外,其余关于吸血鬼各种技能根本一无所知。
同时血奴最终的命运,就是被自己的主人吸干鲜血,最后悲惨死去。
马克很工于心计,在成为血奴之后,他不断留心关于吸血鬼的事情,他不甘心自己成为主人嘴里的美食。
经过一段时间的隐忍,给了初拥的主人放松了警惕,终于有一天马可抓住了机会,反而将自己的主人得学吸的一干二净,而且实力立刻晋升到子爵。
不过血奴弑主这种事情,在吸血鬼的世界里,绝对是重罪,而且吸血鬼上层会派出力量,将弑主的吸血鬼抓回去,并且用最残忍的手段折磨致死,主要是为了震慑其余的血奴,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马克一得手之后,已经料想到自己即将面对的窘境,立刻逃出了欧洲,而且他将自己的隐匿地点,选在了华夏。
因为华夏人口众多,地大物博,一个人隐藏其中,就像一粒沙子落在沙漠中,一滴水落在海洋里,很不容易被找到。
更何况他从在自己的主人那里得知,在华夏有许多超能力人,他们可以翻江倒海,他们可以斗转星移,他们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山崩地裂,他们呼吸眨眼之间,就可以取敌首级于千里之外。
这些人身怀有大神通,就连亲王级别的血族,在他们面前只有逃命的份,而且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马克忘不了对方眼中的恐惧。
所以他将自己逃亡的最终地,落在了华夏。
而且他还得到一桩辛秘,据说吸收这些超能力人的精血,能让血族加快进化进程。
只要自己达到公爵的级别,就不用再担心血族的追杀。
因为在血族有个顾老的规定,不论是谁,只要达到了公爵级别,就可以开创自己的家族。
家族,只要吸收这三个超能力者的精血,我的实力暴涨,最后开创我的家族,到时候在吸血鬼的殿堂圣石上,会镌刻上尼古拉。法尔德。马克的名字!
一想到这里,马克感觉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迈动着脚步,很小心的靠近,生怕这三个人是伪装。
可是他们三个人面色煞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我的计划真的成功了,马克久违的心跳声,再次在胸膛内复苏。
在花想容的脸上,嘴角洇出的鲜血,将红唇映衬的更加娇艳,在银色月光中美得那样娇艳,那样的惊心动魄。
忽然一道金光从体内飞出,径直朝着马克而去,可瞬间停顿了,围绕着马克不停地转动,似乎在拿不定主意应该怎么办。
小金是蛊虫,对活物和阴物相当敏感,可是血族却是介于两者之间,所以它疑惑了,它拿不定主意究竟该怎么办!
马克来到花想容跟前,蹲下身子,张开嘴,两个尖利的獠牙散发着森森的寒光,而此刻小金却围着马克转,不停地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