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特林修长的枪管在夜幕中闪烁着幽幽的黑光,30毫米口径的枪口却像是最凶残的毒蛇之吻,随时准备喷吐出夺命的毒液,择人而噬。
这款7管GAU-8/A航空机炮,装备美国空军,用于最先进的A-10“疣猪”攻击机,带上M12传动装置之后,每分钟可以发射七千多发子弹,子弹的威力奇大,足以打穿一百米之内任何非重装装甲物体,绝对是威力最大的破坏神器。
机炮旁边,连接着一个巨大的子弹箱供弹,而机炮下方,居然还悬挂着两管榴弹发射器,威力自然也是不言而喻。这些恐怖的大杀器,原本都隐藏在乌尼莫克车身顶部的夹层之中,此时赵敏开动机关,它们才显露出身形。
赵敏如临大敌,摆出如此大的阵仗,后面该有何等的危险,自然也是不言而喻。
“愣什么,快开车!”
我心里想着这事,不禁有些发愣,赵敏却是突然大喝一声,将我惊醒了过来。我心中一凛,手忙脚乱地把乌尼莫克发动了起来。
这种大重量,大马力的机器,开起来和一般的汽车完全不一样——还好我以前迫于生计,去开过两年大货车,这时候虽然有些生疏,仪表台上的大部分仪器都不会用,但好歹顺利把车子发动了起来。
说起来也是这车子质量结实,刚刚撞成那球样,现在照样是虎虎生风,动力澎湃,我一脚油门到底,车子就像是一头沧澜野兽一般冲了出去。
还好在这之前,胖子已经跑了过来,跳进了车厢里,不然肯定是被甩下的命——反正我是不会去救他的。我小心翼翼地把控着方向盘,用尽全身力气保持着车子的稳定,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驾驶上,至于后面的危险,就交给赵敏去处理了。
后面的危险无非是两种,一种是陆无命的人追了上来,但他们的装备比我们精良得多,要是他们的话,现在肯定已经枪林弹雨招呼了过来。而且我刚刚听到了一声如同野兽一般的嘶吼声,绝非人类能够发出,因此,绝对不是陆无命的人追过来。
这样,只剩下唯一一种可能,那就是,地宫第二层里面的东西,突破了陆无命的防线,跑出来了。
我一直很好奇——地宫第一层里的血尸“初号机”已经足够凶猛,加上成群的尸蟞,绝对是鬼神辟易的守卫。据赵敏所说,赵家的掘子军居然轻描淡写地突破了第一层,足可见其凶悍,但他们却在第二层中损失惨重——这地宫的第二层里,到底有怎样恐怖的存在?
一想到我们即将对上这些怪物,我心里一时之间有些恐慌,但更多的,却是兴奋和激动。
我一边小心翼翼地驾驶着,绕开一些树干粗大的参天巨树,一边不住地瞄着后视镜,希望能看到后面跟过来的到底是什么。但弯弯绕绕地行驶在密林里,大部分视野都被树木挡住了,再加上光线幽暗,根本什么都看不清,只听到阵阵响彻天地的嘶吼声,越来越靠近。
“右上角,红色按钮,打开!”
突然,赵敏大喊一声,我轻轻一瞥,就看到仪表台的右上角,孤零零的一个猩红色的按钮。我伸出手按了一下,只听得“砰砰砰”几声轻响,车身四周突然掀起来七八块盖板,里面都是大功率的氙气安防探照灯。探照灯一开,车身四周十几米的范围内,都被照得一片通亮。
紧接着,加特林航空机炮那如同狂风骤雨般的枪声便响了起来。
“跟上来了!”
我心中一凛,脚下不由自主地加重了力量,几乎要把油门踩进地板里了。顿时,乌尼莫克的发动机声更加狂暴地嘶吼了起来,几乎要压过那狂风骤雨般的枪声。
枪声断断续续地响了接近两分钟,也不知道有多少千发子弹被倾泻了出去,但却依然没能奈何得了追上来的那怪物。突然,我感觉到一股沛然大力撞击在车身上,方向盘一震,震得我差点脱手。我连忙收摄心神,紧紧握住手里的方向盘,这才稳住车身没有失控。
以乌尼莫克的车身重量和稳定性,就算是一头黑熊拍在上面,恐怕也难以晃动分毫吧,到底是什么怪物,居然能把车子差点撞翻?
“fuck!fuck!”
我心里咒骂着,死死地踩着油门,希望能开更快点,但这乌尼莫克以功率和越野能力见长,速度却是差强人意,再加上森林里路况不佳,因此任我怎么狂踩油门,它都没办法摆脱后面的追兵。
突然,“咻”的一声轻响,紧接着,一阵剧烈的爆炸在车身后不远处炸响。
我心里一喜,知道赵敏动用榴弹炮了,但不一会儿枪声又起,我心中又是一黯,知道恐怕就连榴弹炮,都没能将身后的追兵彻底料理掉。
我的心情顿时坠入谷底,如果连榴弹炮都无可奈何,那我们这次恐怕就真的在劫难逃了。现在航空机炮或许可以暂时挡一挡追兵的来势,但子弹终究有打光的时候,到时候,我们恐怕连跑都跑不掉。
但是,自从进入这片森林开始,我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就是生死绝境,也都闯了过来,这次未必不能逢凶化吉!因此,即便我心里已经近乎绝望,但仍然没有放弃,只顾专心地开着车。
“小心!”
突然,赵敏大喊了一声,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一只血淋淋的巨掌,拍在左边的车窗玻璃上。刚刚即便翻车撞树都没有丝毫损坏的车窗玻璃,此时却像是最脆弱的瓷器一般,直接被拍成了漫天的碎片。无数的碎片飞散,在我脸上划出一道道血口子。
“追上来了!”
我心中一凛,几乎是下意识地往右一打方向盘,避开这只血淋淋的巨掌,顺带着用乌尼莫克的车身,将巨掌的主人狠狠地撞了出去。这猛一撞击,车身左侧的车门,直接被撞得凹陷了进来。
这时候,我才从后视镜里看清楚了,追上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一眼,我一生都无法忘记。
被我用车撞倒在地上的,是一尊接近三米高的庞然大物,浑身血淋淋的,就像是放大版的血尸。但看到它魁梧得不像话的身形,我就知道,这绝对不是用人类尸体改造出来的血尸。
突然,一道灵光在我脑海里闪过,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是什么。
我一直以盗墓的思维来看这座地宫,一直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座三千多年前的遗迹,所以才会一直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比血尸还要凶悍。
三千年前,一个又一个的古代文明出现在地球上。从玛雅,到埃及,到希腊,到巴比伦,到印度,到华夏,这些文明,正是人类文明的起源。人类在数百万年乃至数亿年的竞争之中,终于展露峥嵘头角,渐渐地开始成为这片大地的主人。
但人类文明的强大之处在于对火的运用,对工具的运用。仅以身体素质论,在大自然孕育的万物之中,人类的身体,却一直是排不上号的。
这一点在今天渐渐被人们遗忘,因为大量的野生动物由于人类的无节制扩张而灭绝,或者是被关在动物园里供人观赏——但在三千年前的部落时代,野兽的力量,却是人类无法抗衡的。甚至有大量的部落,将各种凶悍的野兽当做祖神来膜拜,以期求得到野兽般强悍的力量。
如果巫王想要选取某种生物来守护自己的祭坛,还有比它们更加合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