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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兜兜转转终是遇上了

下午的时候沈尽欢又去了两家建筑公司面试,她已将要求放到最低,可惜对方见她高中未毕业依旧不肯录用她。

照这个情况下去,她何时才能找到工作?

王玲来电通知她晚上八点到百乐门,她本想推掉,毕竟她不喜欢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可王玲说有个天大的惊喜,一定要去,否则就绝交。

没办法,她只能答应了。

接了火儿回来,她特意去订做了一个小蛋糕,晚上母子俩人在家中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火儿很懂事地上床睡觉,并叮嘱她不要玩得太晚。

沈尽欢换上了三天前王玲在中央商场买了送她的衣服,之后便出了门。

……

晚八点,S市华灯初上。

沈尽欢在公交车上已经接到王玲好几个电话,催促她快一点不要迟到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公交站台就在百乐门前方一百米,一下车就能看到那一片霓虹灯下璀璨奢靡的光景。

百乐门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豪车,门庭若市金碧辉煌,沈尽欢走过去不由地多看了两眼。

“欢欢!在这里!”

她人站在门外就听到王玲激动高亢的声音,一回头便见她身着素色旗袍,婀娜多姿地朝她挥手。

真美。

王玲是真美,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女人的妩媚气息。

沈尽欢深吸了口气,往里面走去。

王玲见了她高兴地上前就是拥抱:“可算把你盼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临时放我鸽子呢!”

“怎么会,我都答应你了,不过你说的惊喜是什么?”

“等一会儿进去你就知道了。”

王玲故意卖了个关子,沈尽欢皱了皱眉头,心中莫名觉得忐忑,她总觉得今晚出来是个错误的决定,而王玲口中所谓的惊喜搞不好对她而言会是惊吓。

“啧啧,我就说咱们欢欢是最漂亮的,你看这稍微一打扮,直接把百乐门的头牌花魁都比下去了!”

“我哪有?你别乱说,当心给人听见了。”沈尽欢蹙起眉头,脸颊微红。

“好啦,不逗你了,我今晚好不容易才要到二号公馆的钥匙,咱们快走吧,别让惊喜等得太着急。”

“到底是什么惊喜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

王玲火急火燎地拉住她的手便往里走。

彼时。

旋转大门处,几个着装考究的青年才俊走了进来,一行人皆是天之骄子,长相自是无可挑剔,举手投足间均散发着无可匹敌的贵气。

为首的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执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皙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宛如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得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势傲然,眉目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流,反倒是处处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意,明明令人心神向往却偏又觉得太过冷清,可望而不可及。

其余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这群人甫一出现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百乐门的经理亲自上前迎接,沈让对着左边的男人说了一句话,后者挑了下眉:“我随意。”

“那好,就去一号会馆吧,把我寄放在这里的好酒送来。”

“是,沈总。”

“阿深,今晚是替你接风洗尘,你可千万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该喝喝该玩玩,该怎么放开就怎么放开,回头经理送来的小姐们,你务必要点一个才行,否则就太不给我面子了。”沈让搂住他的肩膀,秦深不喜被人碰触,抬手将他的手拿下来,语气淡淡道:“既然来了,自然要尽兴。”

“爽快!和聪明人谈话就是舒服!走!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

二号公馆里,气氛诡异。

沈尽欢万万没有想到,王玲所谓的惊喜竟是一个大活人!而且,此人还是她的高中同学,一个曾经给她写过情书结果被她拒绝了从此自尊心受挫再也不敢同她讲话的男生!

那便是叶朗,当时在班上成绩优秀,与她并列第一的男生,连班主任都说,他们两个天生就是考名牌大学的料。

王玲招呼她坐下来,叶朗的目光从沈尽欢踏入包厢之后便一直没有移开过分毫,后者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尴尬地轻咳两声。

他朝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尽欢,好久不见,生日快乐。”

“好久不见,谢谢。”

沈尽欢坐得很直,叶朗稍微靠近一点,她便吓得敛声屏气,他目光温和谦逊,一看便是翩翩佳公子,他穿着最简单的白色T恤配以卡其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浅色的休闲鞋,身上有一股洋甘菊的淡香。

“欢欢,叶朗,你们别傻坐着呀,有话说话没话喝酒,今天是欢欢的生日,咱们一定要给她一个难忘的夜晚!”始作俑者居然还有胆量煽风点火,沈尽欢暗暗睇给她一记警告的眼神,王玲扁了扁嘴,自顾自地喝酒。

叶朗同样很紧张,毕竟这是五年后二人第一次见面,况且当年的沈尽欢还是他情窦初开时暗恋的女孩儿,如今再次相见,那些已经被时光模糊的感情又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往事历历在目,一见钟情的种子一发不可收拾。

他忍不住主动找话题:“尽欢,你过得好吗?”

沈尽欢高考时期发生的事情只有王玲一人知晓,叶朗原本打算毕业之后再向她表白一次的,结果高考之前她就缺席了,而后就彻底没了下落。

这次他工作升迁来了S市,刚好碰上王玲,几番追问之下才知道沈尽欢也在这里,而且凑巧今天是她生日。叶朗求了王玲好久,对方才松口答应安排他与沈尽欢见一面。

沈尽欢拘谨地点了点头:“挺好的。”

“那就好,当年你忽然了无音讯我还担心你出了什么事情呢,只可惜我毕业后就去了外省,也没来得及同你说一声,你不会怪我的不辞而别吧?”

“怎么会呢?”

沈尽欢扯出一抹尴尬的笑,她与叶朗真算不上熟络,可他今天说的话却令她有种无处遁形的感觉,似乎有意要扒她的旧伤。

洋甘菊的香气似乎变得浓了一些,尽欢回过神来才发现叶朗不知不觉中朝她身边挪近了。

“尽欢,我听王玲说你现在还是单身,我当年对你说的话都还作数,你愿意……”

“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

沈尽欢几乎是立马找了个理由,不等对方反应过来逃也似的离开包间。

太可怕了,再晚一秒钟,只怕她要陷入两难。

“呼……”

洗手间的镜子前,女人弯腰掬了一捧冷水拍了拍自己燥热的脸颊。她清明的眸子看向镜中的自己,脑海中不由回想起王玲曾说过的一句话——欢欢,你该给火儿找一个爸爸了,要求别太高,对你们母子俩好就成。

她的现状王玲应该还没有告诉叶朗吧?倘若他知道她还有个四岁大的孩子,他应该就不会说当年的话还作数了。

罢了,胡思乱想什么呢?

火儿顶着那么一张酷似秦深的脸,哪个男人有那胆量给他当后爸?

沈尽欢摇头叹气,在洗手间又待了一会儿才打算回去。

走在百乐门华贵的地毯上,沈尽欢忽然分不清来时的路了,这里大大小小的公馆几乎都一样,装饰风格如出一辙,且没有明显的包厢号码。

方才走得匆忙,手机也没带在身上。

这可怎么办呢?

沈尽欢在走廊上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看起来眼熟的公馆推门进去。

包厢里灯光晦暗,酒色生香,她刚一开门,里头几道目光便齐刷刷地朝她射来,一个男人调侃道:“不是刚送进一批小姐,怎么又来一个?”

沈尽欢当即心中咯噔一下,连忙弯腰道歉:“不好意思,我走错包间了。”

说完顺手带上门,眼角余光透过门缝瞥见沙发上坐着的几个油头粉面的男人个个怀里搂着一个小姐,而小姐们早已衣衫半褪任君采撷。

天哪,这就是百乐门吗?简直太糜烂太腐败了!

她只觉头皮一阵发麻,方才那一幕更令她恶心倒胃,摇了摇头加快脚步离开。

一号公馆里,秦深原本坐在真皮沙发上独自饮酒,门被打开的那一刹他恰巧抬头,也因此将对方那张清纯而面露惶恐的小脸尽收眼底!

那张脸!是沈尽欢绝对错不了!

他猛地推开身旁的陪酒小姐,包间里的其余人等都纷纷侧目,沈让惊讶地起身:“怎么了阿深?”

秦深未置一词,径直朝外奔去。

太阳穴在这一刻突突直跳,心口刺痛得厉害,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体内的第二重人格在蠢蠢欲动,他只觉头痛欲裂。

秦深强压着身体的不适拉开包厢的门——

叶朗见沈尽欢好久不回去便出来找她,刚好在一号公馆门口看到她。

“尽欢,你怎么跑那边去了?我们在二号。”

“哦,这里兜兜转转都一样,我不记得是哪一间了。”

“你果然一点都没变,还是跟当年一样迷糊啊!”叶朗走了过来,身上的那股洋甘菊淡香又笼罩过来,沈尽欢心思微漾,刚要开口,却突然听见背后一声咬牙切齿的轻唤——

“沈、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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