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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如烟花,炫目而易逝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爱情是美好的,美好到了古往今来,用尽了一切美好词汇来颂扬。那些爱的故事,惊天地泣鬼神;那些爱的经历,诗情画意,风花雪月。

爱情,炽烈、美丽,点燃生命,碰撞出耀眼的火花,但也会越燃越烈,直到失去控制,将一切付之一炬,最终留下一段传奇,被记录在书本里,数代传颂。

可是也有一种爱情,似是而非,当有一天,抛却繁华世事,主人公会愕然发现,这一世,好生平淡,不曾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痴狂,那些被誉为爱情的,其实称不上爱情,充其量只是一段难忘的感情。那些伴随着快乐、痛楚的碎片不过是偶然在路边嗅到的花香,摔倒了划破膝盖的小石子,了无意趣。

可人生所得终究是一场场在相对论支配下的战役,矮子里面拔高个儿,总会有那么些点滴相对地乐和相对地痛。它们平日里并不明显,只在要失去的时候才痛彻心扉,猛然发现,没了它们的点缀,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李益

席子编织的纹路如水波般荡开,载着相思一波连着一波泛到很远的地方。原本约定,相隔千里,也定有一日要相聚共佳期,可一切都在那一日化为泡影。

心已灰,意已冷,那些美好的夜晚再不会被流连、驻足。明月再美,又有何用?就任它自升自落吧,从此这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与他无关了……

一首《写情》似乎写出了李益对所爱之人无穷的哀思,佳人逝去,带走了他的魂,拆散了他的魄。痛呼哀哉,此生已无可恋。

巨痛之下,对爱的追忆如此耀眼,炫目的光芒掩盖了本可捕捉的情思。

一遍遍地翻动书卷,不由得要想,李益的情爱究竟是前者,那可以写入书卷史册的痴爱传奇?抑或是后者,得到时视作寻常,失时才意识到那其实是一块无价瑰宝?

且仔细从《霍小玉传》中寻找些许痕迹,唐代蒋舫对这段恩怨情仇叙述还是很公允的,他与李益同是科考入仕,又同样失意于官场,不存在嫉恨对方的理由。他们是同一时代的才子,属于同样的阶层,打马、看花、琴棋书画诗酒茶,对夫妻、对世间情爱的认知、生活的态度都有共同的基础……

蒋舫并非以“愤青”之姿态指责坐拥美娇娘的当权者,相反的,他与李益有理由同病相怜,这一点在《霍小玉传》里可见一斑。蒋舫对李、霍二人那段柔情蜜意的时光是颇为推崇的,直到二人话别,字里行间都忍不住要透出羡慕、推崇之意。此一别离,相隔千里,蒋舫笔锋一转,站在了霍小玉一边,下笔皆为这位痴情女儿泣血。

李益,陇西人士,考中进士的那一年,他刚刚二十岁。绝对能称得上青年才俊,且少年得志。

《唐宋传奇集——霍小玉传》里说:“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

他出身高门,才思纵横,擅吟诗作赋,且“丽”词“嘉”句,必是善解风情之作。他与那些只会掉书袋、埋首于案牍公文的同辈相比,更是一时两无。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征人歌》、《早行将》等诗,绘在屏帏上,视为珍品。大历年间的长安城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

李益及第后暂留京城,等待委派官职。其得意自傲不消言表,便要做足了风流才子。风流才子自然与普通学子不同,他高中金榜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上下联络谋个好差事,也不是回到家乡大摆筵席风风光光,再上香祝祷以感谢祖先庇佑,而是到长安“思得佳偶”。

若你以为他的得佳偶是欲寻佳人结夫妻之缘,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纵有千般要求,他所求的不过是一个伴儿,不至于让他在长安的这几年太过无聊罢了。连纳妾、养外室都算不得,只是时间长一些的露水姻缘,所谓“博求名妓”矣。

之所以孜孜以求,不惜寻遍长安,却久寻不获,不过是他对“伴儿”的要求比较高罢了。李益与许多男人一样的眼光总是充斥着矛盾,他们渴望貌美如花、才情出众而又家世清白的女子,非但如此,他们要求女子绝对的忠贞之外,知情解意、风情万种。

他们往往忽略了他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美貌与才情背后隐藏着财力和精力的付出,忘记了兼具风情与贞洁的女子,要么是情爱催化下的幻象,要么便是这世间难得的极品。

既是世间极品,便是极难得的,又有几人有这份幸运呢?回首那些缠绵的日子,危机早已暗暗埋下,细究起来,那时的李益还没有能力享有这份幸福,他解不开围困着霍小玉的重重难题,他就开始粉饰太平。

他开始编织浪漫的梦境,在梦里没有世俗和等级的约束,只有绵绵情意。好听的说这是浪漫,难听了就是欺骗。先是他连着自己和初时还算清醒的霍小玉一起骗,待得把霍小玉弄迷糊了,他倒是先一步清醒了。

可他没有叫醒越来陷得越深的霍小玉,自己跑回做梦前的原点去了。这是我最要为霍小玉叹息的地方,一个清醒、聪慧的女人一旦迷糊了,甚至比一个原本就迷糊、迟钝的女人还要蠢钝。这也许是因为她们在犯糊涂的时候,还自诩如当初般清醒,以至于到了梦醒时,无法回头,成了那扑火的飞蛾。

霍小玉生于唐大历年间,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妓待客,属于卖艺不卖身“青倌人”。其父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

霍小玉虽是婢生的庶出之女,然看其才华,纵使不得势,当年的吃穿用度、诗书教养也没缺过,幼年时的景况比普通人家的姑娘、小姐好得多。

命途多舛,红颜薄命,霍小玉的母亲即使没有香消玉殒,处境也大不如前了。在霍王去世后,也如众多妾室、美婢一样,分了些许财物,扫地出门,连带着霍小玉也一并如此。可怜她连被家族当做棋子聘高门的资格都没有,离了王府,连姓氏都改了。

“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

所谓霍小玉,“霍”字不过是尊重这位有情有义的女子才给的称呼,其实她早已改姓郑。她与往日的荣华富贵彻彻底底地断绝了关系,那段过往日后反而成了折磨她的荆棘,还在最关键的时候给她灌了迷魂药。

当那花季般的年纪到来,霍小玉出落得亭亭玉立、才华横溢,尽管沦落风尘,也一直洁身自好,颇受人青睐。可沦落了就是沦落了,心气儿再高也进不了良家。再或许真有那愿意娶她的良家,只是没有功名,财力也不济,郑氏与她又怎甘心一颗明珠沦落到油铺子里去呢?于是一个“明珠”计划开始了。

郑氏离开王府之后,应是曾经想过要开始一段与往日不同的生活的。净持这个名字不属于王府美婢,哪个王府会给近身丫鬟取这般素净的名字?净持,应是郑氏离开王府后的名字,纵使不见得皈依了佛门,也能表明她只求身心得宁静的愿望。

可不知是从未死心,还是度过了前些年的伤痛之后,那颗红尘的心又重新砰砰乱跳了。她望着美丽的女儿,心中暗暗决定,一定要寻一位才气纵横又身家优渥的俊朗男儿来婚配。

她是这样打算的,这般条件的好男儿,若与之论嫁娶,那真真是比登天还难!若纳与其为妾,倒不是不可能,可看看那些法例,能纳妾的多数已并非年轻的儿郎。

于是,郑氏动了心思,寻一位青年才俊,纵使没有名分,只要霍小玉得人疼爱,日子过得好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她想这些的时候想必只记得当年得宠时的风光,忘记了一个得宠的婢尚且下场凄凉,一个即使宠上了天的妓又能如何?再退一步说,那位青年才俊如何能有霍王的资本和魄力?

于是,郑氏找来了媒婆鲍十一娘,这鲍十一娘曾经是薛驸马家的婢女,后来赎身嫁人,干起了媒人的营生。要说这位精于世道,又与郑氏同样的出身,难道就不曾婉转的劝上几句?

毕竟鲍十一娘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和从业经历,前前后后看得也多了,如何能不明白对于她们这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婚事最合适?可鲍十一娘是个媒婆,是吃这碗饭的,要是说了实话,郑氏的心思落空,这桩生意也就没了。

结果就只能是她给挑了一个条件合适又没什么风险的人选,这就算是她的好心了。

这个人选就是李益,他的条件不必说了,还有一点非常可贵。他不是本地人,不光没有妻房随行,父母长辈相隔千里,家里若要管束他,那可要费劲了!郑氏一听大喜,当即让鲍十一娘去说和。

妾本倡家

李益一听霍小玉之才貌,当即大喜,再一听霍小玉乃霍王的骨血,更加满意。以霍小玉原本的出身,若非明珠蒙尘,他还未必攀附得上。得此女,非但才貌兼得,还甚是光风霁雨,相比此次恩科得中的其他才俊,他李益又占了头一份儿!

李益当天就火急火燎地去了,一见霍小玉,立刻跟没了魂儿似的,当晚即成其好事。他自这一晚做起了美梦,不是没有旁人试图叫醒他,而是睡得太沉,别人的话在他听来全是梦话,而他梦里所见才是真实的。

但霍小玉在最初是清醒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听听她在新婚之夜、良辰美景之下发出的感慨,就明白了。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霍小玉说了,她出身倡优,知道无法匹配李益。现在是因着貌美,才得到李益这般贤德之人的宠爱。将来总有一天会人老色衰,恩情不在,无所依托,就好像秋天的时候,扇子就会被丢弃一样。在最快乐的时刻,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悲伤至极。

这番话道出了霍小玉的认知,她一开始就不认为利益的爱是会天长地久的,色衰而爱驰是她预料到的结果。不止于这些,“色衰”只是她所想到一些理由中的一个,背后还隐藏着世俗的阻力。比如家庭的反对、来自门第差距的压力,再比如世人的眼光……只是那个时代的人风雅,不愿将带着铜臭气的字眼挂在嘴边罢了。

李益听了这番话,颇为感慨,态度坚定地说了一番这一类故事中的男子几乎都会说的话。

“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夫人何发此言。请以素缣,着之盟约。”

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如今已经实现了,就是粉身碎骨,也绝不会放弃。夫人你为何要说这样的话?取白绢来,把我们的誓言写在上面,永远铭记。

这番话何其耳熟,曾经在不知多少个温柔乡里出现过,姑且称它为缠绵的情话。情话和治病的良药有许多异曲同工的地方,生病的时候吃了药能治病,健康的时候要是把那一剂药吃下去,非但没有好处,还有害处。

情话这东西在感觉浓烈的时候,就是良药,吃了能缓解不确定的未来所带来的不安。等退了烧,再回味几遍,满口的药渣子味儿。不信咱们这些旁观者也可以想想,什么叫做平生所愿。

并不是否认世上有不为旁的东西诱惑的痴情人存在,可对于李益这样的人,定是也会将科考成功、光宗耀祖为平生所愿的。不过,对于刚刚陷入爱河的人,都会比较愿意把自己想像成那个唯一,霍小玉也不例外。

霍小玉一听这番话,就像高烧的人吃了良药,而且是灵丹妙药,立刻就好了。

春风得意的李益诗名动京城,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将《江南曲》唱得婉转幽怨的只有霍小玉,但见她慢转明眸,神色幽怨,轻舒玉腕,按弦调歌:“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一唱三叹,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听者凄然。善诗之人求的是知音,才子佳人一相逢,上苍早已安排下一段难解姻缘。倘若李益没有遇到霍小玉,他的人格也会很阳光,但他欠的这一笔情债让一切都改写了。

宁从贱相守,不愿贵相离

快乐时光一晃就过了两年多,到了后年春天,本以为可以这样下去,至少还能有几年快活时光。可李益却终于被派了正职,当上了郑县主簿。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主簿,可对于一个寒窗苦读十余载而背景尚不够硬的书生来说,这样的机会已经很难得了。更何况在相对开放的唐代,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官熬到金殿之上的,也还是有一些的人。这样的机会如何能不抓住?要是放弃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更何况人才辈出,以后这样的机会哪里会轮到他?因此这个机会是一定要去的。

李益对霍小玉的感情虽然带着露水姻缘的意味,但不能说他不爱她,虽然爱得不够深,但霍小玉毕竟是他这一阶段最爱的女人。

何况面对即将起行的李益,迷糊了两年的霍小玉也渐渐有了不好的预感。她是个聪明的女子,如何不设法挽留?她的方法就是她的柔情。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霍小玉明白李益得了差事,也就“立业”了,这下一步就是成家。李益再优秀也还年轻,面对严厉的父母和家族长辈,面对出身高贵的娇妻,他如何还能顾及她这沦落风尘的女?她告诉李益,她所求不是一世,只是一时。

她希望李益把而立之年之前的八年留给她,他们可以继续如此这般的生活下去。待到李益三十岁时,他愿意娶哪位高门贵女只管去娶,她霍小玉得到的已经够多的了,那时自当离开世俗红尘,不再打扰他的生活。

我曾经设想,如果这个八年之约成行,在李益三十岁那年,霍小玉是否真会离别尘世出家?

只要李益的妻子、长辈容得下她,她未必对红尘如此绝情。

她对李益的爱,执着而热烈,李益也切实地明白了这份爱,这一点我们透过《杂曲》可窥知一二。

“妾本蚕家女,不识贵门仪。藁砧持玉斧,交结五陵儿。

十日或一见,九日在路岐。人生此夫婿,富贵欲何为。

杨柳徒可折,南山不可移。妇人贵结发,宁有再嫁资。

嫁女莫望高,女心愿所宜。宁从贱相守,不愿贵相离。”

诗中所写虽与霍小玉的经历有些出入,可其情相似。霍小玉的出身比之良家的蚕家女其实是更加不如的,与其说“不识”高门的礼仪,不如说无法达到高门的要求。平日聚少离多,这样的夫婿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宁愿如贫贱时一样相守过活,日日耳鬓厮磨,也不愿对方富贵了之后就分隔两地。

李益听了这番令人泣血的告别之辞,当即信誓旦旦地指天发誓:“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李益再次许下了与卿白头偕老的誓言,如此这般快乐度日,这一辈子犹自不够,再有两三世或许才能断了相思苦。他当即表示,等到八月,必定托人来接她,离再相见的日子已不远了。

有鉴于李益日后的负心,我这里忍不住要说几句公道话,李益此时并非敷衍,也并非欺骗。只是一来他还没有意识到,还有一些更重要的更美好的东西在吸引着他,相比较,情爱并非不可割舍。二来,这个刚刚走进官场的年轻人,不知世间百态,甚至连自己的父母也并不十分了解。在他眼里,父母严厉中不乏慈爱,他哪里知道父母的雷霆手段如何厉害!

负盟约

古时纳妾并不容易,男子即使在结发成婚前有个通房丫头什么的,人选也是需要母亲乃至祖母之类的女性长辈首肯的,哪里轮得到李益自己挑选?更别提一个青楼女子了。

如果说李益的父母远隔千里,一点儿不知道儿子与霍小玉的情事,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李益不说,他身边服侍的小厮也不可能一点口风不露。他这样的年纪还不足以培养出打死了也不透露一个字的死忠之士,他和霍小玉的事家中已有耳闻,之所以没有制止,不过是念着他们没有太出格,所以一直忍着。

在父母看来,李益没有正头的娘子总不是个事儿,他到郑县上任后回家省亲,家里欢天喜地,但就是没有人提起霍小玉,仿佛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也没有人问上李大才子一句,他有没有惹下什么桃花劫,有没有料理好他的风流债。

如何对李益开口是一门学问,这件事前前后后透着玄机,只是许多人都忽略了。“太夫人以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表亲间的结合在那时并不稀罕,有人还会在表兄妹、表姐弟之间早早开下玩笑,李益的未婚妻既是他的表妹,也并不突兀,为何从未有人向他透过半点口风?他到郑县上任前必是知会过家里的,家里为何只字不提?

向李益开口的为何是“太夫人”、也就是这是他的祖母呢?那么他的父母呢?难道他是父母早亡的孤儿不成?文中紧接着提到这位太夫人何等严苛,让他不敢推辞。这分明是定好了人选,一击即中,让他无法拒绝,无法反抗。如此干净利落,他哪里还敢提起霍小玉。

不过他放弃霍小玉,并不能全怪他家中的长辈。我始终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导致这段悲剧的主要原因始终是李益。即使李益已不可能与霍小玉再续前缘,可他并没有失去自由,他至少能托人带个口信给她,带些财物给她过活,再或是转告她,不必在耗费青春年华,尽早寻个知冷知热的良人。

但他没有这样做。

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痛失所爱,明白无法再续前缘后,纵使所爱依然在世,纵使平安喜乐,他也不能立刻就镇定自若、满心欢喜地开始新生活,而是昏昏沉沉、有气无力、无心琐事、郁郁寡欢……但李益的表现却全然不是这样的。

李家虽说是书香门第,可无论如何也比不了卢姓这样的世家大族。卢家一开口就要了百万贯钱的聘财,虽说是表亲,这笔钱李家还是不得不拿的,而且为了体面,分文不能少。

于是,从这一年的秋天到来年夏天,李益都忙着这事,他四处奔波,投亲靠友,终于凑齐了聘财。这当中他没有给霍小玉捎过一封信,甚至未托人带上一句话,他“自以辜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期望,遥托亲故,不遗漏言”。

既然已经过了约定的期限,那么他不回去,也没有任何传去任何讯息,霍小玉就会死心。这也算是无言的了断了,李益如斯设想。他的懦弱性格让他如此不负责任如此地冷漠绝情。

霍小玉哪里是那轻易放弃的人?她背后是青楼楚馆的火海,有多少自幼伴随长大的姐妹还在其中,抓住一切机会想要爬出来。她既已出了火海,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回去的。

再说了,李益这样的人物,吸引她的不仅仅是那世俗的因素,才子佳人碰撞产生的火花,即使紧紧地闭上眼睛,那耀目的火光也能让人眼前光影闪动。

李益只要回忆那还近在咫尺的往昔,如何能不明白这一点。纵使他认定了霍小玉会将他抛诸脑后,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曾经对一介弱质女流海誓山盟的文人,是不是该去看上一眼呢?或是修书一封给他的同窗、居所看门的管事,让他们去看看佳人是否无虞,再无声无息的走开。

如此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事,他却没有去办,何其可恶!他为了减轻负疚,自我麻痹、自我催眠,对她是生死不问了。

长痛不如短痛

霍小玉能坚持下去,凭的是她心中那雷打不动地誓言,她一直死心塌地望穿秋水地等待郎君。她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见惯了那背信弃义的负心郎,也定是有人劝她不要空等,不该在一棵树上吊死了,该早早看清了负心郎的冷酷和无情。

可她偏偏不信,执着地苦等,不久就相思成病了。霍小玉当初把“色衰”想成失宠的理由实在是想得太轻了,那些个因此失宠的女人,多数偶尔还能见上自己的男人一面,就是远远望上一眼,吃吃飞醋,也比她这样不明不白地守活寡要强许多。

她还有不及人之处,就是别的被弃之妇,还能得到男人经济上的支持,即使没有风头正盛时候连领带拿的多,至少还能维持基本生活。可霍小玉算是倒了大霉,李益一去一年多,留给她的那点资财早已耗尽,她不得不典当了父亲霍王特别请人为她打造的紫玉钗。日子过到这个地步,真是潦倒极了。

老玉工认出此钗乃霍王府旧物,感慨万千,引至如今的主家延先公处,赐予十二万贯钱,这才把日子过下去了。每到这里,我总会想,若是李益大大方方地见上一面,解释清楚了,安置妥当了,这也算是一个说得过去的了断。

长痛不如短痛,霍小玉往后的日子即使了无生趣,可无论如何也能过下去,纵使似行尸走肉,也总不会送了性命。

可事情偏偏急转直下,李益懦弱的性格导致他采取了错误的处事方式,他的所作所为让失望的霍小玉彻底绝望了。令霍小玉绝望的不仅是终将无法实践的誓言,更多的是,她看透了李益,她对李益这个人彻底地绝望了,伴随而来的,是对曾经海誓山盟的怀疑。

“生字以愆期负约,又知玉疾候沈绵,惭耻忍割,终不肯往。晨出暮归,欲以回避。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见,竟无因由。”

在霍小玉苦苦打探李益消息的时候,李益至少回过两次长安。一次是到卢家下聘,另一次是成亲,之后更是住在了长安。他想,既然已经误了盟约之日,霍小玉又相思成病,他如何有脸面再去相见?那就索性不见了罢。

于是,李益扮演起了古代特务的角色,早出晚归,避免与打探消息的人碰面。见到与霍小玉有关的人,要么叮嘱对方切不要与霍小玉说起,要么咬死牙关,抵死不谈或抵死不见。发展到最后,连他的族中表弟也看不下去了,在霍小玉面前把真相和盘托出。个中好友更是劝他见上霍小玉一面,可他偏是抵死不从。

霍小玉捂着胸口,泪流满面。

借口,分明是借口!他已成亲,她能将他怎样,为何避她如避蛇蝎猛兽!说是有愧于她,可她都相思成疾了,居然还不肯见她,岂不是要继续害她,岂不是虚伪?

原来她霍小玉看错了人,错了,真的错了!当初并非李益骗了她,是她骗了自己,她把他想像成了她的良人,被他的才华,被突如其来的爱情蒙了眼。他根本不是她的良人,从来都不是,他的懦弱、逃避,哪里是她的良人?

早知如此,她根本不会爱上他,更不会委身于他,哪怕所求不过八九年的光景。出众如她,骄傲如她,怎会落到如此境地?对那些从良嫁与商贾的姐妹,她不屑过,甚至嘲笑过,如今她却还不如她们了,这叫她如何甘心?

霍小玉终于倒下了,卧病在床,日日被悔恨煎熬。一位黄衫侠客实在看不下去了,也顾不得什么礼节风度,直接挟持了李益。各位看官不妨欣赏一下李益被带到霍小玉面前的全过程,这可比抓通缉犯还需要周密的部署呢。

黄衫客先是混迹于李益游玩的好友当中,这当然是得到这些人的默许的。兴许不光如此,这些人也为整个“挟持”过程出谋划策了。李益正在兴头上,黄衫客兴致勃勃地介绍了自己的家宅和蓄养的歌舞姬以及十数匹骏马,邀李益前去赏玩。

李益隐隐有了预感,假托有事不肯前去,于是黄衫客“挽挟其马,牵引而行”。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益若是还想全了读书人的脸面,就应该借着这个台阶走下去,向霍小玉道歉,再来一场好聚好散的分别。可他偏偏不如此,他竟“鞭马欲回”,被黄衫客的数名家仆团团围住,捉下马来!

如此可恶的行径,连下人都看不过。接下来发生的更为狼狈,“抱持而进。疾走推入车门,便令锁却”。就是说,家仆们连挟带抱地把李益推进了马车,因怕他逃走,还忙不迭地把门锁上了。

此前一夜,缠绵病榻的霍小玉做了个梦,梦里她见到了李益,当时她脱去了鞋子。这是个不好的预兆,脱去鞋子意味着永远的了断。无论爱与恨,他们是注定纠缠一辈子的,如何才是了断,唯有死亡才是最彻底的了断!

征痛黄泉,皆君所致

梳妆的时候,霍小玉对母亲说:“我与他很快就会相见,之后,我将离开人世。”

李益被黄衫客挟持而来,霍小玉梳妆相迎,虽然早已猜到了缘由和结果,她还是抱有希望的,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她无言地注视着李益,他没有如她那般形销骨立,眉宇间尽是逃避,丝毫不见一点眷恋与相思情意。即使无法抗拒世俗的阻挡,那感情上的留恋总还可以有吧?

而李益更让她伤心的举动是,居然临近门口了还想着逃脱!霍小玉对李益失望了,当她从黄衫客那里得知李益原来是那样一番情形才到了她这里,她的失望更彻底了。

霍小玉花容惨淡,焚毁婚约。此时的李益羞愧难当,不敢正眼看霍小玉。

霍小玉举杯对李益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霍小玉摔碎酒杯,痛哭数声,倒地气绝。

而那孱弱的声音仍然在回响着,字字泣血。

这是他们的离别,真正的离别,她将化为一缕幽魂。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要让他和妻妾们终日不得安宁。

霍小玉看清了她薄命至此,是因了所托非人,她悔恨不及,也痛心不已,为了对李益的爱,她毁了自己,也毁了母亲。她是母亲唯一的孩子,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其情何堪。

霍小玉的死讯传出后,长安街头有人传出这样的诗句:

一代名花付落茵,痴心枉自恋诗人;

何如嫁与黄衫客,白马芳郊共踏春。

可怕的毒咒

李益终于展现出了有情人的一面,他身着白衣为霍小玉守灵。李益很是悲伤,不单是伤情,也有被良心谴责的痛苦。不与卢氏成亲是不可能的,他无法对抗他的家族。可早一点给霍小玉一个交待,不至于害了她的性命,却是能做到的。能做而没有做,终将让他悔愧终生。

有一天夜里,李益朦胧中看见了霍小玉,她仿若再生,她为李益对她仍有情意而欣慰,可也表明到了地府,她也无法真正释怀。我总要在这里叹息,佳人已逝,鬼魂之说不过是李益的一种臆想。他希望霍小玉原谅他,可又明白这是不可能的。说到底人没了就是没了,又去哪里得到逝者的原谅?

也许他们之间的情加上这份愧疚,足以令李益一辈子不能安心度日。再多的安慰也是徒劳,因为从此折磨李益的不是霍小玉,而是他自己。

文中说,李益与卢氏回到郑县之后,终日疑神疑鬼,怀疑卢氏不贞,先是虐打,后是休妻。后又再娶、纳妾,仍然如此,他的一生就这么毁了。这说法像是按照因果报应的逻辑编撰出来的,不一定属实。不过,按史书上记载,李益的后半生仕途不顺,生活潦倒,却是千真万确,霍小玉的诅咒应验了。

听说过许许多多的毒咒,霍小玉的这一个算是恶毒的了,与萧淑妃诅咒武媚娘的程度不相上下,涉及范围甚至更广。不过我并不赞同她牵扯无辜。

她的诅咒很情绪化,因而迁怒于李益的妻妾,她只是想报复,只是希望李益不幸福,再也无法感受到爱情、婚姻的美好。

李益也明白霍小玉的用心,正如《杂曲》的最后几句:

“同器不同荣,堂下即千里。

与君贫贱交,何异萍上水。

托身天使然,同生复同死。”

他们近在咫尺,却仿佛相隔千里。他们贫贱时相识、相交,浮萍本就漂泊无依,他们却还比之不如。这一世的命运是早已注定了的,但求能够一同度日再一同死去。

霍小玉恨他,但没有爱何来恨?他知道不是她本性恶毒,而是要通过毒咒来表达她那强烈的爱与恨。

在她看到李益的潦倒和不幸之后,她可会释然?放过他,也是放过了自己。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下辈子不要再遇见他就好。我认为霍小玉不会释然,因为她不是别人,她是敢爱敢恨的霍小玉。错了就是错了,恨了就是恨了,她不能原谅自己,也就自然无法原谅李益。她的爱很深,恨也很深,假使那显灵的鬼魂是真的,不是也要在幽冥中纠结到永远吗?

霍小玉用她的生命染红了千古被辜负女子心头那抹恨,从那以后,世间的欢乐与美好全与李益无关,“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成了他的内心写照。

当初,他若是再勇敢一点,再敢于承担一点,也许他们将会是相忘于江湖的一段佳话。如果这世上有也许……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益边塞诗雄浑有力,《夜上受降城笛》是其代表作。他的“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天。”(《盐州过胡儿饮马泉》)有太白的豪放高迈气,再有“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喜见外弟又言别》)又得杜甫的沧桑沉郁之味。说他是“大历十才子”中的翘楚并非言过其实。李益的闺情诗清雅有致,一首“嫁得翟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把怨妇的心理刻画得细致入微。可惜如此有才华的李益却因霍小玉而终于背负恶名,被视作背叛信守忠孝仁义悌之人。

爱如烟花

霍小玉与李益的相逢如鱼得水,从一见钟情到缠绵难分,十足的书生与妓女的恋情,二人社会地位与道德价值的悬殊,注定这是一场悲剧。她不想“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也不愿“今生已过矣,愿结来生缘”,也不再奢望“不能同生,但愿同死,千秋万世,永不分离”。

同样是誓言,李益的誓言害了霍小玉一生,霍小玉的誓言悔了李益一世。

霍小玉的临死誓言像一根刺扎进李益心中,李益从此失去了欢乐,猜疑他的妻妾,精神恍惚,误认为他的妻子卢氏和人有私情,常常打骂她。好端端的家庭无宁日。《唐才子传》中说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散灰扃户之谈,时称为‘妒痴尚书李十郎’”。李益被霍小玉吓成神经衰弱,说明他还有点人性良知。李益后来得了强迫症,一连结了三次婚,都以休妻杀妾做结。

凭心而论,李益曾经真挚爱过霍小玉,才会有此锥心切骨般的伤痛,没有了佳人,也就没有千金一刻的春宵,没有了风清月白相偎相诉的良辰美景。霍小玉可怜,为情送命,李益比她更可怜,身不由己,落得个负心的骂名。

而霍小玉作为难得的至情至性的刚烈女子,这一点无可争辩。她悲剧的一生正如烟花,绽放在苍穹,五彩缤纷,溢彩流光。烟花是悲壮的,就在那一刹那间迸发,绽放,然后陨落消失,宛如天空中的一道闪电,转瞬即逝!

“来如花开,去似花萎,无常迅速,逝若光影。”烟花总能最深刻地给人以从生到死,从绚烂归于沉寂的感觉。

霍小玉传分明是一朵艳光四射的烟花,在黑暗的天空中极力绽放,却比烟花更让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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