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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混,要有混的态度

烤串味道一般,调味放的太多,遮住了羊肉本来的鲜味,况且北墨吃得出来,这羊肉的质量本就不是上乘。

啤酒也当然不是精酿,有点像北墨所在世界的普通美利坚淡艾。

北墨从小对食物要求就比较高,只是一种习惯,也并非特别挑食,反而觉得现在别有一番风味,一边挑着刺,一边吃的津津有味。

宋瑾那边吵吵闹闹,大多是没什么意义的话题和相互之间的调侃玩笑,周围有些食客忍受不了便随即离开了,不过烧烤摊的老板看起来倒是不介意。

一切都还算平静,直到那边怎么就聊到了北墨,宋瑾和几个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砰……”

酒杯被宋瑾狠狠的放在桌子上,溅到北墨衣服上不少。

“小白脸,给老娘干了!”宋瑾大大咧咧的坐到北墨旁边,已经有些微醺了。

“一个人喝酒很无趣的。”北墨端起酒杯举到面前,透过里面的液体看着路灯的光芒。

“小子,给脸不要脸是吧!”周围的青年们又开始闹哄哄起来。

“我陪你喝。”一个将头发染成纯银色,还算帅气的男子坐到北墨对面。

宋瑾趴在桌子上看着那男子,“东哥,你酒量这么大,我怕你会将他喝吐啊!”

“估计还没到吐就不省人事了……”

“还想找人陪你,让东哥教教你什么是喝酒吧!”

……

北墨并不讨厌喝酒,陪着宋瑾闹闹,也能多接触一下这个小姑娘,更了解她,但是被逼着喝酒确实不爽,才想着拉个人。

既然有人应下,北墨也不再说话,仰首将一大杯啤酒灌入肚中。

北墨虽然以前喝酒不多,但是酒量还行,敢找人拼酒,当然还有其他的依仗。

与妘娓的那次许愿任务完成后,北墨被全面提升了身体素质,无论是胃部的容纳功能,还是肝脏的解酒功能都增强不少,甚至连膀胱的憋尿能力都要超出普通人。

前一段时间又开始练习内功,虽然这内功没有小说中描述的那么夸张,不过也确实可以进一步的提升身体素质,北墨的酒量也随之更大。

北墨不是天生酒量好,但后天增加过Buff啊。

那名叫东哥的银发男子也随之将面前的一大杯啤酒灌下,马上有人将两个酒杯添满,一圈人稍稍安静了些。

“还要不要继……”

银发东哥还未说完,北墨再次将面前的酒倒入腹中,然后亲自再次满上。

那东哥啧啧两声,也喝下第二杯,学着北墨自己添满。

“砰!”

东哥刚刚满上,北墨已经将第三杯灌下,酒杯落到桌子上,面带笑意的看着他。

看到北墨如此速度,那银发东哥脸色已经有些不自然了,酒量大可不意味着可以这么快速不带停歇的喝酒,这已经不是在比拼酒量了,完全就是在看谁先反胃了!

“光喝啤酒有什么意思,小虫,去拿白酒!”宋瑾此刻开口。

北墨饶有兴趣的看着宋瑾,这个小姑娘很聪明,刚才北墨就看得出来,她在一群人中还是有些地位的,看来不仅仅是因为大家在宠着这个小妹妹呢。

白酒和更小的杯子很快摆到了桌子上,有人还端来一些凉菜和花生米,那东哥也不占北墨便宜,最后一杯啤酒已经下肚。

北墨都无所谓,他能清晰的判断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如果酒精摄入过多,已经开始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无论是什么情况,他都会立刻停下来。

一杯杯的白酒被两人就着花生米喝下,北墨觉得很爽,他之前只是听别人说过练地摊这种事,第一次接触,没想到真的很有感觉,当然,北墨是不会喜欢经常如此的。

东哥喝的很难受,北墨的进度太快,他很不适应。

“就这样吧。”北墨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笑着对那东哥说道,他已经发现东哥下咽的速度越来越慢,脸色有些难看,喉结的蠕动明显是因为胃里面的食物在向上涌。

“怎么,认输啦!”旁边一个比宋瑾大不了两岁的小青年说道。

“不行了就给东哥服个软!”

“吆……吆……”

宋瑾和另外三四个人却是没有再说话,她能看的出,北墨比那个东哥更能喝!

“我服你。”银发的东哥站起来,忍住身体的不适,沉声说道。

北墨只是笑笑,在酒桌上因为酒量被别人敬佩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不会有多少成就感。

晚风一吹,北墨还是能感觉到酒精的作用,那脑中些许被麻痹的感觉,还挺有意思。

北墨不是想用这种方式吸引宋瑾的注意,也不是要在这种事情上比得过其他人,以此增加宋瑾的认同感,都是率性而为罢了。

在站起身的瞬间,北墨想了下,开口道:“酿酒工艺一般,味道有些乏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小麦博客,更加明显的脂香和酒精口感,还有强烈的深色水果和麦芽风味。”

说罢,北墨做出陶醉状,继续道:“英格兰大麦也不错,深琥珀色的酒液,强有力的酒花和水果风味,厚重的酒体,液体进入口腔,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酒精味主导的口感从活跃的水果风味到带有树脂气息的酒花味道。”

“女孩子可以喝下棕色艾尔,有坚果风味,酒花的味道和苦度都比较低,重要的是,深红色很好看的。”

周围的一群人已经面面相觑起来,他们当然听得出来北墨是在说啤酒的某些类别特点,但是平常只知道喝普通玻璃瓶啤酒,只认识品牌和价格的他们哪里研究过这些。

北墨也不算深入研究过,只是他父亲有本详细讲解啤酒分类和特点的专业书籍,北墨记下了一些罢了,若是去精酿酒馆的话,一深入讨论,北墨的知识便会显得有些单薄了。

不过现在对着宋瑾一群人,倒是不用担心,周围的一众人想要反驳找回面子,但是仅有两人张嘴强说了点东西,马上便觉得不够专业,讪讪闭嘴,随后几乎所有人都看向了那个东哥。

这个东哥是酒量大,对白酒也懂一些,可是对啤酒就不怎么知道了,就算是白酒,也说不出北墨这种有些专业的感觉。

北墨也并非刻意装逼,只是为了让宋瑾知道,喝酒,要喝出格调,喜欢喝酒不能就只是为了在一起醉醺醺的聊天打屁,要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这酒,能不能品出酒中味道和风格,不然如同狂饮马尿,又有何乐趣而言。

玩,也是要会玩的。

玩,就玩出极致!

北墨不排斥不上学的社会青年,王落白就是被铭华高中开除的学生,但是王落白玩起来的格调显然要比这群人高出不少。

用王落白曾经对北墨说的话就是:

混,不是一种堕落,那是一种生活方式!

混,要有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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