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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15)

对,讲自己的观点,可我何曾有过自己的观点?哎,姑妄言之吧。“好吧,关于自杀嘛,嗯,我是这样看的,”我说道:“自杀,所谓自杀。我认为是消极的,不自信的,你说说,一个人为什么要自杀呢?自杀是否值得呢?自杀之后,到底能解决那些问题呢?世界敞开着,等待你去蹂躏,去践踏,你却放弃这一权利,掉头远去,陶醉于自己愚蠢的勇气。喂,睁大你的小眼睛,能睁多大就睁多大,看看你的四周,你不觉得惊奇吗?你不觉得一草一木都充满奇迹吗?你不由衷地赞叹造物者的神奇伟力吗?你不为有幸身处其中而深感幸福吗?你知道那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是什么吗?我告诉你,那是星星,你以为它们因为无聊才一闪一闪的吗?错!它们是有目的的,它们是特地闪给咱们看的;你知道那吹得你脸上痒痒的很舒服的是什么吗?那是风,你以为它们因为怕冷才这么动来动去暖暖身子的吗?又错!它们是故意的,它们就是为了把咱们吹得舒舒服服的;你知道你脚底下这幢房子是什么吗?我告诉你,是浙大的图书馆,你以为它没长脚不会自己跑所以只好呆在这儿从不挪窝吗?错,几百位建筑工人们花了几年时间建这么一个图书馆,也是有目的的,就是为了让咱们好好读书。你知道这空气中是什么味道闻起来这么香吗?我告诉你,是影视厅前面的平房里,有人家在炒菜,你以为他们这深更半夜从床上爬起来炒菜,就只因为肚子饿了想弄点夜宵吃吃?错了,他们炒菜是早就安排好的,就是给咱们俩闻闻过干瘾的。总之,活着是美好的,但要求你必须全身心地去品味。仅凭尝一滴海水无法感受整个大海的辽阔,仅靠一块砖头也无法想象整个长城的气势,而生活是如此绚丽多姿,日新月异,谁也无法活出生活的全部,因此也没有任何人有资格,以任何理由说他受够了这个世界他不想活了。好好活着吧,朋友,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你不要悲伤,也不要气愤,要以牙还牙,反过来去欺骗生活,而千万不要自以为聪明地犯傻,走上自杀这条绝路。自杀是极不明智,是近视眼才会犯的低级错误。”

我认为我这番话虽然称不上字正腔圆,无懈可击,但至少也应该能对杨伟起上那么一丁点作用吧。杨伟的默不吭声,更加强了我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

杨伟终于说话了,他说道,不,该说是高声喊道:“风扇,你说的十分正确,但是你错了,你这个傻B”。这是我听见杨伟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一个倒栽葱,象一只俯冲的鹰隼,向楼下急坠下去。一点五秒钟后,楼底下响起一声沉闷而迟钝的叭叽声。大地马步紧扎,纹丝不动。

妈的,他还玩真的。这太让人失望了。我赶快朝楼下跑去。杨伟就抛锚在图书馆门前的喷泉边。红色的地砖上溅满鲜血,等我赶到时,在杨伟的尸体旁已经围满众多萃萃学子。我用力分开人群,挤到戏台的最前排。眼前的景象让人心酸:杨伟仰面向天躺着,他整个人都扁了,眼珠子被震得凸出眼眶,后脑勺在地上砸得稀烂,象一瓶打翻的番茄酱。有人在我后面打亮手电筒,明晃晃的光在杨伟脸上晃悠来晃悠去。借着这光,我才看清楚杨伟,他比我记忆中的杨伟要瘦了两圈,几乎成了一个披着人皮的骷髅。他曾引以自豪,没事经常甩来甩去的长头发如今泡在血水里,湿腻腻的,折射出异样的诡异光芒,象一个拖把。

48、随机插入的恐怖故事

头发象一个拖把。这个比喻让我想起曾听过的一个恐怖故事,讲故事的是我在舞厅里认识的一个杭大女生,她的名字叫金莉,小小的个子,却有一股凌厉的气势。我们跳罢一支舞,互相介绍完毕后,她也不管我要听不要听,立即开始给我讲述了下面这个故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两个女生到外语系大楼的教室里自修,十点钟的时候,整幢楼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教室里只剩下这两位女生。看看时间不早了,两个女生收拾好书包,准备回宿舍,女生甲说:“你等我一下,我先上趟厕所。“说完就上厕所去了。女生乙在教室里左等右等,半个多钟头过去了,还不见女生甲回来,她决定到女厕所去看看。女厕所里却并不见女生甲的踪影,只有一个头发灰白、驼着背的老太婆在影影绰绰的灯光下用拖把拖着地板。女生乙便问老太婆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女生进来过,老太婆抬头把脸转向她却并不讲话。女生乙赫然发现那老太婆的眼睛里只有眼白,没有瞳孔,当时就被大大地吓了一跳,老太婆又低头继续拖地,不再理会她。女生乙只好满腹狐疑地独自回宿舍去了。第二天,女生甲的尸体就在女厕所里被发现。女生乙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老太婆手里拿的并不是一个拖把,她是倒握着女生甲的身体,用她的头发在地上磨来磨去。

金莉讲完故事后,便使劲推搡我,掐我,咬我,捶我,非逼着我把这个做事重讲一遍给她听,我只好背课文似的把这个故事重新讲一遍。金莉一边听这个故事,一边苍白着脸,嘴唇哆嗦,不停地吓得尖叫。

49、结案

后来,校卫队的人来到了杨伟跳楼的现场,他们把杨伟的尸体用塑料袋包起来抬走,并告诫围观的同学不要四处瞎说。我作为本案的唯一知情者,在九舍旁边的校卫队办公室里,把我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们并不好奇,似乎这种事情就跟喝凉水也会塞牙一样稀松平常。在案情陈述表上签完自己的名字之后,我便再也没什么好说的。

50、重逢

没有人能和时间狡辩,我也不能。必须承认,随着时间的推移,多多留下的阴影越来越淡。死的人终归死了,活的人还得努力活着。我整个人慢慢开始恢复了元气,当有人提到多多时,我也不再那么坐立不安,胡思乱想了。漫长的考试终于结束,还算顺利,我每门功课都考得还不错,今年应该可以安心地过一个暑假,不会再挂什么红灯了。考完后难得轻松,回家的火车票又订在一个礼拜之后,所以我天天呆在宿舍楼里,到处找人下围棋消遣。

我没想到血风筝会再来找我。更让我震惊的是,她告诉我她就要去美国念书了,机票订在明天,先飞北京,再飞纽约。我这才醒悟,上次和她父母一起吃饭后,她神秘消失的那段日子,原来是办签证去也。既然这样,我简短地说了声恭喜啦。她说离开前想再见我一面于是就来了,并说她想去吴山路买些小玩艺随身带走,问我有没有时间陪她一起去。时间?我有的是。

吴山路是步行街,主要卖一些旅游纪念品和真假古董,路不很长,却十分地热闹。有很多黑白分明的老外也在这里徘徊,我对这里的佛像、瓷器、纸扇、字画无动于衷,他们却充满好奇,并不时用生硬的中国话夹杂上手势,向摊主们问东问西,但他们只是看看,却并不真买。老外并不都有钱。我和血风筝走在夜市上。明天她就要离开。这很好,繁花铺阵的大道已为她敞开,或许,她生来就该拥有这些,比别人更加轻易,更加顺理成章。这并不妨碍她偶尔沉迷于一段小插曲,这个插曲很快就会被忘记,被抛弃,她还会责无旁贷地继续向那条道路走去。而我还会停留在原地,艰难地呼吸。对以上这些加以判断纯属徒劳。

血风筝一个小摊一个小摊地逛得很仔细,仿佛在重读自己幼年时写的笨拙日记。她并不和我交谈,但我们都意识到,一种熟悉的亲密重又萦绕在我们周围,让我们心存感激而忘了言语。我们的交流和默契无所不在,无论我们的动作多么微小,却都能极大地鼓舞这种亲密。我看着她,她闪闪发光的长发,时急时缓的脚步,都麻醉着我,安慰着我,让我觉得踏实。血风筝注意的是小摊上都卖的啥东西,我则无所事事地看着来往的都是些啥人。我看见:

一个抱着一只狮子狗的中年妇女,她长着和狗一样卷曲的黄色软毛,眼圈画得漆黑,象吊在脸上的两只备用轮胎;眉毛斜吊,象两块挂歪了的牌匾;脖子上长着象弹簧一样的褶子,随着她抬头低头而时伸时缩。她懒洋洋地打着哈欠,把嘴巴张得老大,大得足以塞进一只拳头。她穿着一件肥大的卡通文化衫和一条花花绿绿的大裤衩,上面绣着一朵朵血腥的玫瑰花。那条狮子狗漂亮得象假狗一样,此时却睡得死死的,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反正它关心也没用,它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它自己的命运。它只不过是一条美丽的狗,一条昂贵的狗。中年妇女外八字地走着,也不和人打招呼,也不看看有什么新货色上市,她就是走着。除了我,似乎也没有人注意她,大家都忙着呢。她应该就住在附近,或许是个寡妇,或许是别人的老情人,在家里闲得无聊,便出来转转,我觉得她如此可怜,她应该很为自己难过才对,可她看上去也并不难过,还有心情在喉咙里咳嗽一声,开始向地上吐痰,但没料到这泡痰又稠又浓,象一根兰州拉面,从她的嘴巴一直伸到地面,她也曾试图用牙齿把它咬断,但没有成功,最后,她不得不用手把它掐断。我于是迷惑了。

在路的半中间,我看见一个女孩迎面走来,她圆圆的脸蛋,扎两根羊角辫。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因为所有的小树苗看起来都差不多。

她来到我的面前,羞怯而又礼貌地向我问好:“风扇叔叔”。

我笑咪咪地道:“小妹妹,你是谁?”

“我是丫丫啊!”小女孩说:“你不记得了?” 她这么一说,我才记忆起来,她是灯笼家教过的一个孩子,有一次灯笼生病,我替他去顶过一堂课,我都忘了我给她上课时都跟她胡扯过些什么。

“嘿,丫丫啊,你好,又长高了,也长漂亮了啊。”我可是有些感动了,两年多了,这孩子还记得我,我可是早把她给忘了。当然,丫丫还记得我,一方面,要归功于她的记忆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我驻颜有方,保养得当,两年多过去还绿油油地一点没褪色。

“丫丫,最近学习成绩怎么样?”我记起古人说过“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便竭力摆出一副长者的架势,假装十分关心她的学习。

“风扇叔叔,你真没劲,一见面就问我的学习成绩,你小时候,喜欢别人问你的学习成绩吗?”听丫丫这么说,我明白她的成绩一定并不太好。因为只有差学生才不愿别人过问她的成绩,就象只有老女人才会忌讳别人打听她的年龄。

“叔叔小时候成绩可好啦!平时考试总拿第一,所以最喜欢别人问我学习成绩了,别人要是不问,我还拿着菜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非逼着他们问不可呢。”我张牙舞爪地对丫丫说道,丫丫摆动着两只辫子,表示很很不信。我顿了一顿,又说:“这么晚,你一个跑这来干什么?还不快回家去。”我这么说,倒不是想赶她回家,只是我不知道到底该跟一个这么小的小姑娘聊些什么。其实,我还是蛮希望她能多呆一会的。

“我刚从老师家里出来,正回家去呢,”

“又是家教啊?这回学什么呢?”

“钢琴。” 丫丫答道。

我一听钢琴,就想起血风筝,赶快把她从一个卖宝剑的小摊上拉过来,血风筝一见丫丫的机灵样,满心眼地喜欢,眉开眼笑地和丫丫打着招呼。我说:“丫丫,我给你介绍一位钢琴高手,她的钢琴弹得可棒了,虽然我没听她弹过,但是她确实弹得棒极了。人家形容鲁宾斯坦的琴艺为弹破月光,那你这位姐姐的水平已足以弹破水缸。”

“姐姐,你可不可以教我?我不喜欢现在的老师。他老爱用乐谱打我的手。”丫丫仰头看着血风筝,一脸真诚。

血风筝抱歉地笑了笑,说:“姐姐不弹琴了,很久没弹了,你看这手,硬硬的,早已经不听话了。”

“你为什么不弹了呢?” 丫丫十分不解地问。

血风筝支吾了一下,仿佛很多理由同时涌到嘴边,大家你推我挤,反而谁也出不来。面对这么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她居然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难道你不喜欢弹琴吗?” 丫丫追问道。

“我喜欢,但是姐姐要念书,没那么多时间弹琴,所以,慢慢慢慢就不弹了。”

“如果喜欢,为什么不弹了呢?” 丫丫摇晃着小脑袋,仿佛对此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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