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开始以为我听错了。
但听到盘查我的警察再一次重复了他的语句。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好熟悉的话,我可能已经在影视剧里看到过许多次。
真实听一次的感觉很不一样,而且警察也不像影视剧里的那样,每个人都是一张充满了正义感的脸面。
从车身那边走过来的警察,他的脸上就有道竖向的伤疤。
看上去并不和善。
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黄线,时候不早,问过盘查我的那个警察,得到的答案是现在已经一点半的样子。
不过现在看热闹的人反而比陆仪他们离开之前还多,不得不吐槽下有些人真是喜欢围观,居然会连车祸现场都不放过,那似乎是他们枯燥生活当中的一道奶油甜点,所以看起来这一块区域内的人似乎都不惧怕事故的现场。
整个警察处理的过程中,他们都是举起手机啪啪啪在拍照,新闻媒体都没他们来得迅速。
难道没人看到现场还有个死人么?我心里这么想着,然后注意到刚刚还被我吐槽的新闻媒体这个时候来了不少。
这一波人来势汹涌,他们不愧是专业人员,警方并没有拦住他们太靠近事故现场。
而且被采访的警员看上去竟然会让我有种乐于被采访的感觉。
尤其是那个瞧上去凶巴巴的刀疤脸。
他对着摄像头笑起来的样子,还真是让我觉得奇怪。
有些违和。
媒体在采访警员,围观的人则比媒体们正常得多,他们的关注点和我一样,落在已经被白大褂从驾驶室内抬出的那个女人那里。
对我开枪的那个女人运气比我们差太多,气囊其实也护住了她,原本她应该的下场差不多会就和我一样。
但是驾驶座那里撞上了水族馆里固定水池的钢架,被抬出来的时候,她没了脑袋。
当场死亡,连救护车都省了。
而且因为没脸看不出身份,她成了无名人物,所有的嫌疑似乎都落到了我的头上。
我看到了与那个女人一同被拉出驾驶座位的,还有纳兰留下来的那只皮包,它装着我现在所有能用的东西,但此时它由于断了背带而被我忘在了车内。
醒过来之后,我的第一想法只是想把程丽丽从后座拉出来,我都没意识到我背包落在那辆已经成为垃圾一般的车内。如果现在不是看到了它现在被当成是事故现场的物品而被警察们收归,我可能后来都不会记得在哪里丢了它。
我凝神屏气,手脚渐渐想要发力,而且似乎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
比如。
“等等!那个是我的包!”我大叫着冲了过去。
“这是你的?!”刀疤脸问我。
“是的!”
“这是什么?”刀疤脸取出包里的针管问我,接着他又拿出里面那一堆镶嵌在软布上的“手术刀”,“这又是什么?!抓住他!他就是个吸毒的杀人凶手!”
然后我可能就被几个人制服,按在地上。
不,当然不会是这样。
我在心里预演了一遍之后,还是忍住了立刻去抢夺皮包的打算。
在场的人加在一起可能也不会抓到我,我想到了更好的主意。
比如。
等他们不注意这个皮包了,我再趁他们不注意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回我的皮包。
这如果用我超越常人的超体反应完全可以轻松做到这点,毫不夸张地说,我如果猥琐一点甚至可以依靠它转行去当个盖世神偷。
不过鸡鸣狗盗之流就算说得再好听点也只是偷富济贫,况且最后济不济我不知道,此类行径终归是恶的一种。
我并不想那样,拿回我自己的东西即可。
在他们继续清理现场的时候,我在心里不停地祈祷他们不会对皮包里的东西好奇。
眼看着那只皮包被装进了证物塑料袋,我的感觉变得糟糕起来。
并不只是因为皮包,而是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我发现全身那些拔出玻璃的伤口,开始变疼。
似乎是因为注射过那种针剂的缘故,所以就连疼痛感仿佛也来得很缓慢。
难道是注射针剂之后的副作用?
我早该想到这么厉害的针剂,怎么会没有副作用呢……但我不知道它会是什么。
然后感觉到眼睛有一阵刺痛传来,让我睁不开眼睛。
努力适应之后,眼睛里看到的才不再是白茫茫的几片灯光。
我意识到是四周的媒体和灯光朝我照射了过来。
这里仿佛是一个拍片的片场,有人举灯,有人补光,还有人抬着摄像头对着我,将我捂着伤口的模样记录了下来。
疼痛开始加剧,越来越痛。
我甚至能感觉到脸上和那些伤口的肌肉在抽搐,意识中有些分不清这是因为玻璃刺出的伤口,还是因为副作用。
全身似乎是在出汗,汗水流过伤口的时候,犹如被撒上盐之后体会到的刺激一般。
我摸在手上的时候,意识到让我全身都感触到的潮湿感,不是来自什么汗水。
是我在流血,如同大汗淋漓一样可怕,全身似乎都变得黏糊糊的。
如果有镜子,我看到现在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扭曲着的。
之前盘问我的警察这时走开,有两个白大褂上来查看了下我的伤口,我的伤口被处理得很粗糙,似乎是在告诉我,杀人的凶犯,即使还是个嫌疑犯,也不值得被友好对待。
然后白大褂们似乎和警察说了什么。
我没听清,不过猜测一下可能也是想先送我去治疗的意思,毕竟我是在出血。
只是结果并不如我的意思,走到我面前的人成了当晚的媒体之星——有道刀疤脸的警察。
刀疤脸身后跟着几乎所有的媒体,他对周围的下属警员说的话,让我觉得他有些混蛋。
他似乎并不关心我可能会在半途因为失血过多而挂掉,首要的目的居然是先带我回酒店取证。
然后他还提到让我去指认犯罪现场。
“他,是车里的幸存者,也是嫌疑最大的杀人犯,我们有大量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犯。”刀疤脸这么说道。
我并没有杀人……而且他明明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的吧……我心里这么吐槽的同时,已经被闪光灯啪啪啪了一阵。
很想反驳什么,不过我感觉身体有些发冷,我感觉自己的血似乎是快要流光一样,呼吸也开始变得很闷。
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要失去意识……我在心里这么想着,从没想过自己会变得这么狼狈,尤其是觉得自己还有“超体”这样变态的反应能力前提下。
不过,我突然意识到也许“失血”这会是个好方法,比如去对付朴玄石。
想得可真多。我开始喘气,笑骂自己是个****。
也许明天我就出名了,不光陆仪,古修之他们都能从电视上看到我。
而罗丹和船长陆放一定会惊讶得掉落大牙吧……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是虽然身体变得渐渐缓慢和吃力,但我的意识还没有迟钝到什么都想不了的程度。
快想想……想想,哪里出了问题?……我很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一起。
可闪光灯让我感到很焦躁。
“马上我们就会去酒店取证,大家跟我来吧!”刀疤脸在我的狼狈样子被拍得差不多之后,才让媒体住手。
这群家伙配合得不要太好,自动让出路之后,我就被两个警察架着推进了一辆警车。
他们留下了少部分警员处理现场,剩下的人跟着刀疤脸一起朝着香茗酒店而去。
当然在后面跟着的绝然少不了蝗虫一般的媒体记者。
我似乎觉得无论什么场景对我来说,都有些熟悉,也包括现下仰靠在警车内的后座上。
在一旁坐着的正是那个刀疤脸。
如果不是现在他穿着警服,我怎么都不会相信那张脸会是个警察。
他到底怎么当上警察的……我心里这么吐槽一句,怎么看他都仿佛是个拿错剧本的凶手在扮演警察一样。
“你叫阿修?!”刀疤脸看着程丽丽给我的那张VIP观光卡背面,这么问我。
在我惊讶的目光中,他提起了手里被装在证据袋中的皮包,接着说,“还是个华裔德国人?”
“是……”我回答起来很费力,但仍然要解释一句,“你们抓错人了……我没杀人……”
令人费解,要说凶手的面相,他比我更加合适。
“外国人杀了人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刀疤脸说得一脸正气,“你不用跟我狡辩,人是死在你房间里的,而且,死者注射过你包里的东西,”
刀疤脸这时指了指皮包,“我们检查过,都是一样的针管,你抵赖不了的,现在主动坦白吧,也许可以不用判故意杀人罪……”后面那句话,是他凑近了我的耳朵说的,问得很小声,“告诉我,东西在哪……”
他果然有问题。
我不知道他问的东西是个什么玩意。
可能是看我闭着眼睛,让他以为是我不想坦白,但实际上是因为我很疲倦。
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我现在应该去的地方是医院,而不是去指认犯罪现场。
而且为什么要去指认犯罪现场,那不是定罪之后的人才干的么?我特么难道连请个律师的机会也没了?
难以理解。
“你考虑清楚……否则,你可能撑不到去医院了,”他继续在我耳边小声地说道。
看来他并不是眼瞎,他是知道我现在失血很多。
也多亏他再次提醒了我,我并不想去医院。
因为我想起了张横在船上和我说的话来,他并不信任医院,他把医院比作某种意义上会对他开膛破肚的存在。
我觉得我要是现在再进医院,也许就印证了张横的顾虑,成为一个科学标本。
绝不能去……相反的是现在去指认现场,才算是个不错的逃跑机会。
但我现在这状态别说逃跑了,走路估计都费劲。
“你还有两个同党!已经被控制在酒店了,等盘问过后,只是时间问题,你不想承认也不行,”刀疤脸坐直了接着这么说道。
两个同党……我猜他说的是罗丹和陆放,因为我们三个是一同入住酒店的。
他连罗丹他们都算进去了么……真神它么是个糟糕的栽赃。
“我房间里死的是什么人?”我这么问刀疤脸。
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个备选的答案。
那个倒霉蛋可能是乐乐鸡。
事实正是如此,刀疤脸仿佛是要让我彻底认罪一样,把案情经过对我说了一遍。
时间前推到可能是我和陆放在酒店娱乐层的时候,乐乐鸡的死亡时间差不多是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
我不知道乐乐鸡遭遇了什么,按照刀疤脸的描述。
死者的症状有些恐怖。
被赶过去的警员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有救治的可能。现场法医的初步鉴定是因为腹腔内的脏器腐化呈现出了液化,而且全身充满着血斑,血斑之下的软组织全部坏死。
也许只有一种巧合的可能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死者生前喝下腐蚀性极强的酸碱液体的同时还要在每个血斑处受到足以致命的打击。
这是他们将我定性为极度恶劣杀人嫌疑犯的根据,这样的手段的确很残暴。
我在听过刀疤脸他们的侦破推断过程之后,反而不担心我的处境。
因为我有足够不在场的证明,即使不调看监控画面,当时还在娱乐层的那些住客都可以是我的目击证人。
整个过程粗略描述下。
附近的警员是在十二点之后接到的报案。
我在那个时候应该是在大厅的前台,我记得我当时是让前台帮我查看下乐乐鸡是不是已经不在我的1615房间。
当时还谎称有贼进去。
难怪前台的小姑娘后来看我的眼神有些惊慌,大概是在那个时候发现了1615房间里面的凶案现场。
不过没有立刻崩溃,而是稳住我,偷偷地报警了,就光冷静这点还值得给个好评。
之后我来到酒店门口,再往后面遇到的就是开着那辆专车出来画着烟熏妆的混蛋女人了。
我现在觉得那个烟熏妆女人才最有可能是凶手,猜测一下她可能是逃跑开着车离开酒店。
想起当时我拦下专车的细节,的确有这个可能,因为车并不是主动停在我和程丽丽身旁。
专车是我拦下来的,这点在那时并没让我在意。
可那个女人因为车祸现在连脑袋都没了,与嫌疑重大的我对比来说,一定是被当成了酒店的专车司机而被忽略了。
“不是我,你们弄错了……”我缓了口气,憋足了劲这么辩解一句,“你们认定的案发时间,我在酒店的娱乐层,当时可以作证我在场的人有很多!”
“尽管狡辩。”刀疤脸这么回复我,他显得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