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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吴赞女抱着针工局新缝制好的衣服过来,“殿下,来试试大礼服,看合适不合适。”

朱轩姝用力捏了捏褥子,勉强笑了笑,“劳烦吴都人了。”她僵着身子站起来,任由吴赞女替她更衣。

吴赞女为朱轩姝换好了衣裳,让屋内服侍的都人将镜子取来,递给她。“殿下快看,”她凑趣道,“殿下随了娘娘,肤色白,穿着红色正正好。”

朱轩姝望着镜中的自己,手抚上金绣云凤纹的霞帔,声音轻得也不知是在同谁说话。“嗯,很好看。”她晃了晃神,方想起自己是在试衣,忙道,“劳都人替我赏一回针工局的人。”

“殿下果然是大姑娘了,这点事都想到了。”吴赞女笑道,“娘娘先殿下瞧过了,也觉得做得好,已是着人去赏了——带着殿下的份一起。”

朱轩姝低着头,摆弄着衣服,“嗯,母后从来都是个细心的。”她突然想到,那母后是不是也看出来自己现在……有些不想嫁的念头?

“母后呢?”朱轩姝状若不经意地问着,她现在特别想和母亲聊一聊,“治儿还没回宫吧?”

吴赞女小心地将大礼服收起来,预备着正月的时候穿。“五皇子尚未回宫,娘娘现下倒是闲着,殿下可要过去瞧瞧?”

朱轩姝张了张嘴,心里不知为何生出了怯意。她摇摇头,“不去了,我、我头有些疼呢,想在屋子里歇一歇。”她飞快地背过身去,怕都人们看出自己脸上的慌乱来。

“殿下可是病着了?要不要唤太医来瞧瞧?”吴赞女朝屋内伺候朱轩姝的都人们狠狠一瞪,这些个整日就知道偷奸耍滑的东西,真是该紧一紧皮了。

朱轩姝摇头,步子有些快地朝里屋走去,“不用了,我歇一歇就好了。等会儿晚膳了再叫我起来。”

吴赞女觉得皇次女有些怪怪的,却又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她叮嘱了屋里的宫人仔细服侍朱轩姝,自己回正殿去,将事情告诉郑梦境。

郑梦境没说什么,就让吴赞女去忙自己的事。心中不由叹气。都说知女莫若母,她哪里会不知道这是朱轩姝又拗上了。可不知道究竟为什么女儿那么拧巴。

要说是担心未来夫婿容貌,可郑梦境都让她自己去偷着瞧过一次了,朱常治和朱常溆来替她把了关。虽然称不上貌比潘安,可起码也是端正俊朗。

若是担心才学不高,体质羸弱,郑梦境比女儿还上心。特地拜托了朱常溆去考较高玉海的文采,又让宫外的郑家去打听高家可有男子早死的。但凡有一点不好的,郑梦境都不会点这个头。

郑梦境拍了拍怀里咿咿呀呀的朱轩媁,眉心微微蹙起。这事儿可得在正月出嫁前,就先解决了。否则到时候出了宫,自己鞭长莫及,也帮不到女儿什么。

陪嫁出宫的人,郑梦境也一直在反复挑拣着。最后决定把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吴赞女分出去,让她日后跟着出宫。虽说不比宫里头呆着好,但宫外到底更自由些。吴赞女也能更看顾家里头,她自己也是愿意的。

真真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女儿究竟是在担心什么呢?

郑梦境木着脸,不得不感叹自己生的这几个,没有一个是让她省心的。怀里的朱轩媁见母亲不搭理自己,有些不高兴地拽了拽她的衣襟。郑梦境安抚着拍了拍她。

这一个也是。

翊坤宫中熏香袅袅,怡人的味道伴着母亲有节奏的拍打,令朱轩媁昏昏欲睡。

郑梦境看了看女儿的睡脸,轻轻在她颊上落下一吻,心里又挂念起那个远在辽东的孩子来。

今岁四月的时候,鞑靼兵犯辽东,辽东总兵官、征虏前将军李如松率三千轻骑追击,直捣老巢。可在途中遭遇数万鞑靼骑兵。

朱常溆没敢将这件事告诉母亲,但她最后还是知道了。朱翊钧和儿子瞒着自己,郑梦境就权作不知道,可心却紧紧揪了起来。李如松是当朝名将,连他都受了重伤,更何况是其余的兵士。

那一次追击,洵儿有没有去?有没有……活着回来?

郑梦境偷偷将落下的泪擦在袖子上。听说三千骑兵几乎全灭,明朝的男儿们将自己的热血浸透在了浑河水中,用他们的骨肉滋养着抚顺的土地。

其中,会不会就有她的儿子?

只要一想到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郑梦境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心就像被人狠狠捏着、攥着,疼得几乎上不来气。

泪水滴落在朱轩媁的脸上,并未能吵醒睡熟的孩子。郑梦境轻轻将水渍拂去,喃喃道:“你是朱家的子孙,自当……助你的父兄镇守国门。”

有多少老父老母,新妻幼儿,亦是如自己这般泪送亲人。他们都是大明朝的百姓,同自己一样也是人,难道他们的心就不痛吗?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是朱家人的宿命。

她很不该这样。

很不该。

辽东铁岭李府

朱常洵被人一拳打中腹部,疼得整张脸都皱了起来。他弯着腰,趴在地上不住地干呕。

挥拳的那名男子面无表情地收回拳头,居高临下地望着半天起不来的朱常洵,“别以为你这次救回大公子,我就会在比试中对你手下留情。军中实力为重,你要是不济,早些滚回直隶,找你的皇帝老子去。”

“够了。”边上一直冷眼旁观的中年男子喝道,“这是比试,点到为止。”

那男子冷哼一声,抓起地上的衣服扔在肩头,丢下朱常洵离开。

比武场中其余人,也纷纷离开。没有人上前搀扶朱常洵。

朱常洵缓了缓气,终于从地上爬起来。他擦了擦脸上的泥灰,瘸着腿往自己的住处走去,倒在杂乱的榻上就睡。

再醒过来的时候,屋内有一个女子正在打扫,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

朱常洵从榻上起来,因用力过猛,忍不住呛了几声。

“逞的什么强。”那女子飞快走过来,将他按在榻上,“我哥哥那力气,我是知道的,你必是给他打伤了。且在榻上歇几日吧。季队长不会说什么的。”

朱常洵还是强撑着坐起来,“素娘,谢谢你。”

张素娘面上一红,松开了手,“谢的什么,我不过是替我哥哥来道歉的。”

朱常洵沉默了一会儿,“你哥哥一定很恨我。”

“谈不上恨或者不恨。”张素娘收起了嬉笑的心思,坐在榻边,“天灾又不是天子让做的,是老天爷的意思。我爹娘的死,也是流民的缘故。说白了,哥哥不过是迁怒于你。”

朱常洵哑着声音,“那也是父皇他……”

“别说了!”张素娘腾地起身,“我不想再听这些话了。”

朱常洵乖乖闭上了嘴。

张素娘平复了下心情,“吃饭吧,我给你端过来。”她将饭菜装在托盘里,让朱常洵坐在榻上吃。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模样,不仅有几分好奇,“你为什么会被除籍?好好的,不在宫里做个皇子?”

朱常洵放下了筷子,“是谁将我的身份透露出去的?”在救回李如松之前,整个李家军根本就没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连投于李家门下,也是他请了先前与舅舅做过营生的人牵的路,打的还是郑氏亲戚的名号。

张素娘动了动嘴唇,“男人之间的事,我不大懂。听哥哥提过一耳朵,好像是有人对你这次能升任什长有所怨言。”

“有怨言?他怎么不去自己救大公子呢。”朱常洵冷笑,“不过是自己没本事,又看不惯别人高升罢了。”

朱常洵已经不想再去回忆那次跟随李如松出征的事了。那与之前边境的小打小闹完全不同,伤亡实在太大了。昨日还与自己一同喝酒聊天的兄弟,转眼就身首异处。上旬还与自己吵闹的人,被万箭穿心,钉在了浑河边上。

朱常洵记不得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他只知道李如松不能死,自己必须拼着一口气,将他从死人堆里带回去。

这是哥哥给他的信中写着的。北境离不开李如松。不仅因为他是李成梁的长子,更因为他是辽东一带屈指可数的几个可以与努尔哈赤一战之人。

大明朝迟早要和女真一战。身处辽东的朱常洵比宫里的任何人的明白这一点。李如松之威,李家军之势乃是重中之重,大明朝离不开李家。而李成梁,已经老了,再没有多少年的时间留给这位老将。

朱常洵当年出阁听学读的那些书到底不是白读的。即便他当年再不用心,有郑梦境盯着,有朱常溆看着,底下还有个会看样学样,一不小心就教坏了的弟弟,朱常洵还是将那些先生们教的东西记了个五六成。原本在宫里的时候,还觉得这些没大用,现今在辽东,却深感自己当时没用心。

就连朱常溆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兵法之书,朱常洵都暗恨自己没能完全背下来。

要是能记得住,兴许这次追击鞑靼,就不会这么惨烈了。

张素娘捅了捅他,“你在想什么呢?这么用心的样子。”

“哦。”朱常洵回过神来,“我在想父皇母后,还有我的手足。”他笑眯眯地望着张素娘,“我有一个嫡亲的姐姐,比你大几岁吧。算算看……今年也该轮到她出嫁了。”

都耽搁了这么多年,父皇和母后一定会在今年定下驸马,让二皇姐出嫁的。可惜他这个做弟弟的没用,帮不上什么忙。

张素娘对宫里的事儿特别感兴趣,“你再说说嘛,宫里……是什么样儿的?”

朱常洵笑了笑,“其实父皇、母后很节俭,日常用膳也不过是比普通富户精细一些。统共就那些食材,御厨也翻不出什么花儿来。母后一日用膳,若是不带着我们一起,大概是四菜一汤。”他用手比了比,“听起来多,不过每碟就这么大,刚好够她吃。”

“有的时候就会吃得清淡些,自己动手做些爽脆的腌菜,配着清粥。父皇最喜欢吃母后亲手做的腌菜了,说是比御膳房的还要好吃。”朱常洵的眼睛里带着几分怀念,“我和几个手足随了他们的性子,也不大欢喜在吃食上多挑剔。”

张素娘怯生生地问:“听说宫里的娘娘都长得美极了,是不是真的?”

朱常洵看着她脸上一点点的麻子和小小的雀斑,笑道:“宫里已经许久不曾选秀了,我见过的几个母妃,也算不算极美。其实吧,最美的反而并不会入宫。”

“为什么?”张素娘凑近,有些好奇,“不是说宫里选妃子的时候,都特别严苛吗?怎得不在容貌上挑剔?”

朱常洵挠挠头,“我没选妃过,所以也不知道严不严。不过慈圣皇祖母并不喜欢美貌的女子,怕带坏了父皇。你知道的,很多国朝都是因为君王垂怜美色而亡国的。”

“我、我不知道。”张素娘垂下眼,“我不识字。我哥哥倒是会写自己名字,但旁的也不会了。”穷人家,能吃饱饭就已是艰难,哪里来的闲钱去读书认字。

朱常洵将枕边的纸笔取来,用窗台上搁着的碟子润了润笔。落在纸上的墨色极淡,不过还是能看清楚。“这是你的名字。”朱常洵将笔放好,递给张素娘,“张素娘。”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

张素娘的脸有些红,小心翼翼地收好。她的心怦怦乱跳,“谢谢你。”她歪着头,“你同他们说的皇子,都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朱常洵摸着下巴。呆在李家军的这些日子里,他倒是也听说了不少关于皇子藩王的传言,“其实藩王也有好的。河南的周王,还有已经除爵的郑王,都是好人。不过这世上,就是好人太少。”

“素娘!”外头传来张家哥哥不善的声音。

张素娘扬声应了,低声向朱常洵道,“那我可先回去啦,我哥哥找我了。”

“嗯。”

张素娘取了托盘和空碗,推开门出来,果然见到自家兄长站在外头,面色阴沉。

“你去见这小子做什么。”张东俊对妹妹接触朱常洵非常不满,“你忘了吗?要不是他……,那个皇帝老儿,我们的父母怎么会死?!”

张素娘不满道:“哥哥怎么这般说人家。朱大哥入了李家军后,可从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之前救了大公子回来,哥哥不是还说人家英勇吗?怎得现在就换了这样的说辞。”

“何况,阿爹阿娘……是流民害死的,又不是天子下令诛杀的。”张素娘小声地替朱常洵平反,“哥哥这样公报私仇,迁怒于人,真的好吗?”

张东俊被她说得一噎,“总之,以后再不许你过来!”他苦口婆心地劝道,“你也到了该嫁娶的年纪了,我这还为你相着人呢。可别到时候让人觉得你同朱常洵有什么瓜葛,到时候会被人家嫌弃的。”

“嫌弃就嫌弃。我和朱大哥清清白白的,哪里就值得说嘴了?再说了,哥哥什里的大哥们,哪个伤着的时候我没伺候过?”张素娘把辫子一甩,扭头不去看哥哥,“这样小气巴拉胡乱猜忌人的汉子,我也不稀得嫁。”

张东俊望着妹妹离开的背影,身侧的手紧紧捏成拳头。是,阿爹阿娘的确是被流民杀的。可如果不是朝廷未能及时赈灾,又有贪官昧了赈灾款项,哪里会有这么多流民?

他们的父母,不就是因为官府发不出灾银,而不得不带着他们兄妹背井离乡去讨生活的么。

张东俊神色复杂地朝朱常洵的屋子看了一眼。

在不知道对方的皇子身份时,张东俊的确很看好这个人,甚至一度想把妹妹许配给他。相貌英俊,能文能武,还会使用火器。这样的人,就是在李家军里也难得挑出几个来。李如松多次夸过他,要不是因没有战功,怕早就提拔上去了。

军队里不知道有多少汉子想把姐妹嫁给他的。要不是冲着平日里关系好,张东俊还觉得自己开不了这个口。

当朱常洵拼了命将李如松从死人堆里救回来的时候,整个李家军就没有一个人不佩服的。

李如松带出去三千骑兵,最后陆陆续续逃回来的,只有几人而已。朱常洵不仅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还把总兵官给救了回来。醒来之后的李如松,开口第一句就是要见朱常洵。

这样的殊荣,这样的胆识。引得张东俊越发心动。素娘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他一定要替父母照顾好她,给她选一个如意郎君。挑来拣去,这个朱常洵是最让他满意的那个。

不过这样的心动,仅仅维持到知道真相的那一天。

张东俊毫无留恋地转身离开。无论如何,他是不会把自己的妹妹嫁给杀父仇人的。

朱常洵呆在屋里,望着窗纸上的那个人影站了许久后离开。他默默地下床,将笔墨在桌上摆好,重新磨了墨。

父皇他们一定早就收到了鞑靼犯境,李如松重伤的消息。奏疏中不会提到自己,他必须立刻写信回去报平安。要是母后一直得不到自己的消息,一定会很伤心的。他不能承欢膝下已是不孝,万不能让母后再难过了。

手中的笔如有千斤之重,朱常洵想了许久,还是决定瞒着他们,就说自己并未参与此战,因身份低微一直在铁岭接受训练。

他过得很好,家人不必担忧。

哦,对了。还得恭喜二皇姐大婚。按着父皇的性子,大概会是定在明岁正月。自己要不要给皇姐带一点礼物?虽然宫里什么都有,但也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朱常洵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正是朱轩姝在他走之前赶出来的。里头的银票已是被拆出来妥善放好了。被贬为民,身边没了服侍的人,什么都得自己来。朱常洵觉得自己现在缝衣服的手艺,一定比二皇姐要好许多了。

毕竟二皇姐是那么不喜欢女红,能逃就逃。

朱常洵写好家书,小心地贴身放好,想着一会儿等不那么疼了,就出去找人送信。

可是现在还会有人愿意替他送信吗?在身份暴露之后。

自京城一路北上,到了铁岭投于李家军,再到现在血战归来。朱常洵没少听人说天家的不是。起初他还会想要辩驳,到了后来,就只沉默着在一边听了。

这些人并非空穴来风,所有人都是吃过苦的,说的都是真的。朱常洵觉得自己无从反驳。

自己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将这所有的不满发泄在训练之中。

“朱常洵,大公子要见你。”

朱常洵应了一声,“就来。”起身整了整衣服,推门出去。

他心里有些忐忑,出了这样的事,李家还留得下自己吗?会不会叫他过去,是为了暗示自己主动离开?

毕竟自己的过去,还有在李家军的存在,都会影响到李家。父皇并非全盘相信李家,否则当年就不会夺了李成梁的兵权和官职。现在一切都剖开来,李家还会对自己有信任吗?

朱常洵并不认为李如松会因为自己的救命之恩,而特别看重自己,对他委以重任,或者信赖有加。在这刀光剑影,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地方,不会有这种可能。

他没有那么天真。

军中以实力说话,他尚不足以爬到高位之上。只有经历过一场场战事,才能将过去所知道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踏踏实实一步步往前走,才是最好的方法。

李成梁也不会用他的威信来赌这一把。将所有的赌注悉数放在自己这个已经被除籍的皇子身上。自己并没有什么值得人去讨好的。

朱常洵并不想离开李家军。这里拥有辽东一带最好的武备,耗费了李家父子所有的心血。辽东铁骑的威名在这一带所向披靡。

这里对于朱常洵而言,是最能保命的地方。一个人的强,在战场上并不代表着什么。朱常洵想要一直站在努尔哈赤的对立面,重要并不是他有多厉害,而是活下来。

活得比努尔哈赤更久,他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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