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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黑奴

夏风凉凉,兰兮小筑池水淙淙,有小荷露出尖尖角。

距离窦绾临盆只剩下一个月左右,而攻打匈奴的九万兵马已随时候命。阿胜不顾窦漪房明里暗里的劝阻,仍然坚持三天后出征雁门。刘彻自然是拿准了阿胜必去雁门的决心,乐得为窦漪房帮腔,讨一个孝顺的好名声。无奈之余,刘珺只能托丁四娘送回念奴,吩咐甲子软禁韩夫人韩兰。

念奴估摸着今日到家,我是补足了肉偿才从刘珺嘴巴里撬开的。因阿胜的固执,刘珺表面上冷冰冰,心头的怒气可大呢,在朝堂之上三番五次借机令刘彻嘱意的国策胎死腹中,刘彻照例回猗兰殿砸了一炷香时间的古董,才去云光殿看处于盛宠的卫子夫。哎,自家的夫君,城府颇深,气焰嚣张,不知是福还是祸。

不过,阿胜此次跟刘珺较劲的做法,我也是莫名地头疼。历史上不是说中山靖王好酒色、子孙遍地吗?阿胜看起来像个痴情种子,还专啃念奴这块开不出情花的石头。当初韩夫人说阿胜为了念奴喝下绝子汤,吓得我以为蝴蝶效应再次扩散了,后来刘珺亲自把脉,证实了韩夫人就唬人的本事强。

穿越小说里,那些现代人,凭借着超前的知识,在权力的漩涡里混得风生水起,念几首古诗词也能博得才华横溢的美名。为什么胆小如鼠的我整天倒腾的是如何减少蝴蝶效应,努力将历史的趋势推回正道呢?

更令我郁闷的是,刘珺呈上携带我远赴代郡的奏折后,我就成为了长安城最不待见的女人了。

守旧大臣直接将我认定为褒姒重生,是毁掉襄王一世英名的祸水。毕竟,龙城大捷的功劳,归到了刘珺这里。他们都十分看好刘珺再次大破匈奴。呵呵,刘彻真的该给朝堂换换新鲜血液了,刘彻明明白白地强调了刘珺是去守代郡,何来的战功。

而贵妇呢,以太皇太后窦漪房和长公主馆陶为风向,从不邀请我这个堇王后去参加闺阁里流行的品香茗、行酒令、赏花吟诗、弹琴绘画等,遇到大好的添油加醋机会,当然是包下长安城最负盛名的东海楼,借着比拼厨艺的由头,将我的点滴事迹从里到外扒得彻彻底底,连我怕小狗这条都能联想到狐狸骚味。

香兰阁内,我赶走依依,光裸着身子,趴在温泉池边,眉头紧锁,认真地研究关于红月牧场的账本。自从我辛辛苦苦建立起的桃花坞被刘彻和刘珺瓜分后,我就异常提防刘珺,唯恐他发掘出我的红月牧场。说起桃花坞,一肚子的气,哪有像刘珺这么无赖的,不乖乖地献上账本,他便在床上发狠地折磨我,害得我吃吃睡睡半个月。

红月牧场有几笔交易,察觉着怪异,却看不出端倪。楼兰、乌孙、大宛、龟兹等西域三十六国商旅,分别够买了小批量的劣等宫廷马杂马。所谓宫廷马,秉性温和,步调优雅,供妃嫔使用。而宫廷马以毛色为标准,评判优劣的。纯白色的马,称为龙马,是最上等的宫廷马。黄毛夹褐色点子的马,称为杂马,是最下等的宫廷马。杂马虽然长相丑陋,但是有一个显著的优点,生性怯懦,爱挑平路走,遇见陡坡,能绕上一大圈,确实适合学骑马的小孩子。所以,杂马也广受欢迎。

半炷香,指腹敲着温泉池的白玉壁沿,起了红肿,也没有发现特别之处。刘珺平时在兰兮轩是怎么做到敲着敲着就想出阴谋诡计的。我撅撅嘴巴,泡了一会儿温泉,不乐意地拍几个浪花,便擦干了身子,将账本藏在胸前,穿好浴衣。

忽然,一团黑色的影子滚过来,跟在影子后的还有一颗黑色的球状物,我提高了警惕,摸出账本,打算危险靠近时,瞬间敲到敌人的太阳穴,一招致命。

“堇姐姐……”一双小黑手抱住我的腰肢,蹭出脏兮兮的手印,声音软糯糯的,像极了念奴的调子。

我掰开那团小孩,乱糟糟的头发,黑漆漆的脸蛋,瘦巴巴的身材,旁边还蹲着一只黑猫,组成两块煤炭。

“哪里来的乞丐?”我打量着那双分外灵动的葡萄眼,顿感熟悉,孩子王七叶什么时候收了新的小跟班。

“堇姐姐不认得念奴了……”那团黑炭哇哇大哭。

这拧开水龙头的哭功,和念奴倒是一个级别,刘珺说念奴今天到,不会真的是念奴吧?我捂着张大的嘴巴,向后退了几步,这白团子变黑团子,暂时缓不过神。

小黑一如既往地淡定,跳进温泉池,冲个舒服的澡。不,是变成煤炭的小白,哈哈,这只小白虎不长个头的,还晒成了煤炭,滑稽可爱。

“念奴,想不想胜哥哥?”刘胜居然从我背后冒出来,将念奴搂在怀里,吧唧了一口那张不忍直视的脸颊。

刘胜一袭红衣,紧贴着精壮的身躯,再配上滑落点点水珠的三千墨丝,愈发地妖孽了。桃花眼上扬,薄唇轻抿,举手投足之间,魅惑众生。若不是那声含着微微不悦的咳嗽声,我只想静静地欣赏一会儿。

循着咳嗽声,我瞧到两位稀客。一位淡绿曲裾、竹簪束发,正是司马迁,另一位白衣胜雪,眉心朱砂,便是夏策。所幸,大汉的浴衣,皆是包裹得严实的宽袍子,失礼归失礼,不会被刘珺变相地惩罚就谢天谢地了。

“司马大哥,念奴好想司马大哥。”一阵黑色的小旋风欢快地扑向司马迁,小黑手伸向司马迁提着的樱花羊羹,砸吧砸吧地咬起。

再瞅瞅刘胜那双桃花眼,凝住了笑意,飞出一把把带血的刀子,落在司马迁身上,却像软软的棉花,轻轻地弹开即可。

“北朝大将军苏胜,不,现在可是拜倒在夏儿的裙下,做了大祭司亲卫队右护法。”夏策冷笑道。

刘胜瞟了一眼夏策,寒光四射,隐隐地散发出杀意,尔后抓起念奴,揽在怀里,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拍着念奴的背部,神色逐渐柔和。

“念奴和南国紫离公子订了成亲约。在夏国,夺人未婚妻,情节严重的,可招致牢狱之灾。”夏策明明长了一张类似欧阳明日的倾尽天下之姿容,道出的冷言冷语,却为他的气质蒙上了尘埃。

刘胜并不是少言寡语之人,可他对着夏策,学会了刘珺那一套眼神说话的本事,仅仅剜了夏策一眼,便以手为梳,打理起念奴的头发,全然不顾夏策拔出的佩剑指着他的额头。

“夏先生,我们今日到访,是来看看念奴的,凡事以和为贵。”司马迁摆出谦谦君子的笑容。

“堇姐姐,李倾城来了!”淼淼风风火火地奔入香兰阁,气喘吁吁地喊道。

这香兰阁的守备,忒差劲吧,一个个地跑进来,畅通无阻。万一我还在边沐浴边看账本,岂不是被刘珺抓个正着。不行,我得拿出当家主母的气势,提一提这个问题。

“堇姐姐,你的情敌过来了,还不赶快换上战衣!”淼淼恼道,拉着我往寒兰阁跑。

绿油油的香兰丛中,横七竖八地躺着丫鬟和侍卫,我瞪了一眼心虚得耷拉着脑袋的刘胜,心里暗暗叫苦呀。刘珺这只大灰狼,又找到理由剥掉我的衣服,查看有没有被刘胜欺负,那轻拢慢捻抹复挑的手法,可是令我瘫软如泥,空虚得不知廉耻。

一炷香后,我精心打扮了一番,去招待宾客的建兰阁,会一会登门拜访的李倾城。我忍着滴血的痛,倒出自己的私房钱,包下东海楼的金鱼居八年,换来念奴七年的梳头交易。念奴那双巧手,梳起复杂的朝云近香髻,活泼生动,再插上穿花蛱蝶金钗,将我骨子里的灵动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咳咳,这样夸自己不好,不好。

据说,刘珺与李倾城同龄,都是二十八岁,大我五岁。这个年龄,在大汉,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每年要上交一大笔罚款。嘿嘿,因此我打扮得越年轻华贵,越能刺激到嫣红馆的馆主。

战衣,必须选择刘珺最爱的兰烟云裳,下摆是轻盈的曳地鱼尾,朵朵兰花淡淡含烟,缀上俏皮的南海夜明珠鱼纹,典雅之中不失娇媚,甚是满意。

可当我走进寒兰阁时,所有的自信被李倾城正在跳的兰兮舞而粉碎,眼泪不自觉地掉落。

长长的衣袖,向外轻轻抛出,左肩处的寒兰便逐渐绽放,和着司马迁的紫绡琴音,加快了水袖的挥舞,旋转,跳跃,甩出,收回,如行云,如流水,柔软的身姿,同那长袖合一,极具韵致。每一飞袖,衣袂翩然,步步生出含苞欲放的兰花。所谓,气若兰兮长不改,心若兰兮终不移。李倾城的舞姿,惊艳了在座的每一位,司马迁、夏策、刘胜,包括在刘胜怀里乱动的念奴,皆震惊不已,只有小白仗义地趴在椅子脚下昏昏欲睡。

“堇王后,倾城打扰了。”李倾城微微福身。而司马迁、夏策、刘胜仍然没有回神。

“李馆主,请揭开面纱示人,否则视为对本宫无礼。”腿脚发软的我在淼淼的搀扶下坐到正中的位置,以衣袖遮住面容饮一口茶,顺便擦去软弱的眼泪。

如果仔细聆听,我的声音已带有哭泣的腔调。李倾城绾的是慵懒的坠马髻,别了一支丹凤朝阳金步摇,穿的是和我相似的兰烟云裳,即使面纱遮住容颜,也抵挡不住她的高贵,又如何不令我泪垂呢。

“大胆!连襄王也不敢央求谷主揭开面纱,岂容一个小小的番邦女人放肆。”黄莺恼道。

“好妹妹,挑衅堇儿最好的方法,便是以银河系第一美人的容貌为武器。”夏策拍掌笑道,眸子里溢出恨意。

“夏先生,倾城以前见过你吗?”李倾城盯着夏策,眉头蹙蹙,嘴角抿起。

蓦然,夏策从袖口抛出一只白色的孔雀羽毛,削去李倾城的面纱,若不是司马迁及时将李倾城圈在怀里,那孔雀羽毛必定斩掉李倾城胸前的散发。

面纱飞落之际,众人屏住了呼吸,更是清一色的吃惊。李倾城的美貌,可不是一个倾国倾城就能描述的。西子的鹅蛋脸,杨贵妃额前的玫瑰红花钿,貂蝉如月光般柔美的雪肌,王昭君似泣非泣的秋水眸子,怕是老天也会为她疯狂。

“堇儿,是你吗?我是阿离,南国的紫离。”司马迁柔声道。他不再是风轻云淡,而是一竿灌入了沸水的翠竹,蒸发着朦胧的热气,激动不已。

“司马先生,请自重。倾城不是堇儿。”李倾城推开司马迁,垂下眼睑,慌张地整理凌乱的衣服。

“大祭司,你这唱的哪一出呀。折腾了这么久,你用大祭司信物迷惑了所有人,让我们误以为九哥身边的野丫头才是你。难怪她的性子,和你天差地别。”刘胜将念奴的手搁在李倾城的掌心,笑意融融。

“夏嫣,被逐出夏国后,投到南国,改为紫嫣。”夏策捉住我的手,脱去羊脂白玉镯子,从袖口取出一只白色的孔雀羽毛,划破我的手指,挤出几滴血液,溅在他的腰带上挂着的鲛人泪,见鲛人泪显现出一朵紫嫣花,恍然大悟。

“既然子乔不在,倾城先告辞。”李倾城道,对上夏策时,目光清冷,似乎也收敛起恨意。

“堇儿,夏儿,乔夏……”司马迁喊道,未能挽留住李倾城拂袖而去的脚步,失魂落魄。

然后,夏策和司马迁相继离开,这场将我从主角发配到配角的戏终于谢幕。

“念奴讨厌这个假扮祭司姐姐的女人。”念奴又哗啦啦地大哭,小黑手还不忘捶打着刘胜。

刘胜先是一愣,接着看向咬上我的裙摆的小白,露出诡异的笑容,像朵烂掉的桃花奇迹般地盛开。他打横抱起念奴,走向我的身边时,塞给我一块心形石头,轻声笑道:“大祭司,不如测测同心石,再决定是否杀了九哥。”

最后,刘胜和念奴也离去了。我挠挠头发,云里雾里的,他们说的话,我能记住,可是听不懂呀,谁能翻译一下。

作者有话:给男主洗白后,读者就开始针对女主了,说女主脑残、做作、玛丽苏,呜呜,谷主能说女主的原型是谷主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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