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陆东北部有一国,名曰青丘。青丘之国内,只有两种地貌:戈壁与草原。
这个国家,一半以上的国土都是被茫茫荒丘所覆盖。青丘之国中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漫天黄沙飞扬,荒无人烟,鸟兽罕至犹如一片死地。据说,这里的风暴连驼队中负满重物的骆驼都能刮走。所以,客商旅队也很少经过此地。
荒丘之国剩下的一小半土地上,青草遍布,牛羊成群。这里,是牧民们的乐园。然而他们的乐园,却每年都在逐渐缩小。因为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有逐渐蔓延之势。每年,大量的草原被荒漠化,边缘地带的牧民们被迫迁徙到草原深处,他们的生存空间,因此也变得越来越拥挤。
当地的牧民代代相传:荒丘之中,有一种叫做沙怪的魔物在作怪。他们吞噬着草原,袭击牛羊群与人类,破坏着牧民们的家园。牧民们既愤怒,又恐惧。因为这种怪物,强大无比,人类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青丘之国,原意为青青草原与戈壁荒丘之国。数百年来,草原不断在缩减,而荒丘却占领了越来越多的地盘。按照这种速度下去,再过几百年,草原将不复存在,青丘之国也将变成荒丘之国。
......
青丘之国戈壁滩的深处。一支驼队正在这片荒凉寂静的死地上缓缓前行。这是一支经验老道的驼队,他们知道如何在荒丘之中寻找水源与食物,如何辨别方向,如何躲避恐怖的风暴。
戈壁滩上,并不是没有人居住。人类与自然的斗争无处不在,青丘之国的人们经过几十代人的努力,在戈壁滩上开辟出了大大小小十余处绿洲。其中最大的一处,便是如今青丘之国的都城:蜃城。
两百年前,蜃城初建成。当时的青丘国主为了表示与荒丘抗争到底的决心,毅然放弃了安逸繁华的环境,将整个国都迁到了这片茫茫大漠之中。举国人民深受鼓舞,由此,荒丘之中的绿洲渐渐增多。
这支驼队行进的方向便是蜃城。由于很少有商客敢横跨这片戈壁往来贸易,所以蜃城的外界物资补给向来都很稀缺。这也就造成了一些在外界看来稀松平常的物品,到了蜃城却变得无比珍贵。
驼队的首领老刀疤是个五十来岁的精悍牧民。他们家世代都在这片戈壁滩上以走商为生。对别人来说谈之色变的戈壁滩,在老刀疤看来却是一个能生钱的聚宝盆。
老刀疤盘腿坐在一只壮硕的牛驼之上,叼着卷烟,微微眯眼盯着前方。风尘扬起的黄沙,拍打在他那被风沙雕琢得沟壑万千的脸上,他却毫不在意。像他这种天天跟死神捉迷藏的人,自然不屑于对自己的脸蛋爱护有加。
“头儿,你说走完这趟,我们能挣多少钱?”伙计三胖子看着前方徐徐前行的牛驼队伍,满是兴奋之色。
老刀疤吐出一个浑圆的烟圈:“反正,足够你娶你们家隔壁那虎妞了。”
三胖子一听,开心地咧嘴一笑。
“别高兴得太早。”老刀疤转头,淡淡看了三胖子一眼,“先留着你这条小命回去再说吧。在这片戈壁滩上混饭吃的人,就是从阎王爷口袋里偷钱,谁也不能保证可以活着走出这里。”
老刀疤忽然微微睁大双眼,手中的烟杆遥指前方的一座光秃石丘:“看到了没,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例子。”
驼队中的其他伙计,也有人像是发现了什么,摇响了牛驼背上的铃铛。三胖子顺着老刀疤烟杆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石丘之上,一名血迹斑斑的青年男子正一动不动地躺着,不知死活。
“走,上去看看。”老刀疤放下盘着的双腿,一夹牛驼柔软的肚子。牛驼吃痛,奋力前奔。三胖子一看,也跟了上去。
石丘上的这名青年男子,浑身都是伤疤,有几处深可见骨。他的嘴唇,由于缺水已开始龟裂,中长的干枯黑发遮住可他的面孔,看不清容貌。
老刀疤抬脚一踢,将那不知死活的青年男子踢了个仰面朝天,终于看清了这名男子的容貌。这是一名瘦弱而清秀的年轻男子,双目之下,有两行已风干的血迹。
“怎么办?”三胖子问。
老刀疤随手丢给三胖子一个水袋:“还没死绝。给他喂点水,带上他。”
“头儿,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仁慈了?这可一点都不像是你的作风。”三胖子打开水袋,蹲下给那青年男子灌了几口,轻笑道。
“仁慈?”老刀疤不屑地轻哼一声,“我是个商人,仁慈的商人,下场多半都不会太好。这小子模样俊俏,把他带到城里。蜃城内喜好面首的贵妇不少,那些天天跟风沙打交道,脸上沟壑比我还多的男人是满足不了她们的。以这小子的模样,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如果,他还能坚持到城中没死的话。”
“您这生意可做得真精明。”三胖子笑道,“要不,您行行好干脆连我也卖了得了。省的我天天在大戈壁滩上受这风吹日晒之苦。”
“你就算了,也不先撒泡尿照一下自己。”老刀疤拿烟杆敲了一下三胖子的头,笑骂。“就你这卖相,倒贴钱能卖出去,我就该去谢神了。”
时值五月,火红的骄阳照得戈壁滩上炎热无比。空气中滚滚的热浪让眼前的景色变得一片模糊与虚幻。老刀疤的驼队一路缓缓前行。过了五日,在水源即将耗尽,斩杀了两匹牛驼充当食物之后,老刀疤驼队中的人终于在前方视线之中,看到了一座被防护林包围着的简陋城市。众人发出一片欢呼。死神已准备好了迎接这批新人,然而,财富之神却提前一步向这群奄奄一息的人张开了怀抱。
老刀疤带来的商品,一入蜃城,便遭到了各大商家的一阵哄抢。这让老刀疤跟他的驼队挣了个盆满钵满。此刻,他们正在蜃城一处酒馆内兴奋而忘情地庆祝。
酒过三巡,老刀疤喊过三胖子:“这几日,让兄弟们休整一下。顺便找点蜃城的特产,带回草原去卖。三日后,我们启程回草原。”
三胖子坐在三楼酒馆,透过窗户望向大街上来来往往充满异域风情的蒙面女子,春心荡漾。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老刀疤的嘱咐。他向下俯瞰了一眼楼下停着的牛驼背上,那个已生满脓疮恶臭无比,依旧不知死活的年轻男子,问道:“那这个人,怎么处理?您该不会觉得就他现在这副尊容,还能卖出好价钱吧?”
老刀疤厌恶地摆了摆手:“随便找个地方扔了。将负重腾出来,多装点货物运回去。”
......
蜃城方圆数十里的地方,住着近百万的青丘国人。由于地处极偏僻荒芜的戈壁地带,物资缺乏。这里的景象,远没有一般国家都城那么喧闹繁华。大街上各处稀稀拉拉的摊位上,摆放得最多的便是戈壁中盛产的仙人掌果与沙枣。街上的女人,脸上都蒙着轻纱。若非如此,此地的风沙与干燥气候,能让最娇嫩的皮肤都变得干枯无比。
这里的建筑,都建的相当高大,走在这里的大街上,犹如走在岩石巨林之中,大概是为了防风才如此建造。每一处的屋顶之上,都装有集水装置。在这里,雨水可是最珍贵的东西,不能有半点浪费。尽管这里,可能一年半载才会下上一场小雨。
蜃城一处街角之上,一名全身脓疮恶臭无比的年轻男子如一件垃圾般被扔在墙角,不少苍蝇在他身旁嗡嗡聚集。无数行人路过,都面露厌恶,掩鼻避开。
前方,一辆四匹骏马拉着的华贵马车缓缓而来。马车后面,跟着一队骑兵。他们全身包在黑色铠甲之内,只露出一双眼睛。就连他们胯下的巨大骏马,也都铠甲包裹,犹如一个个小型钢铁堡垒。
街上的行人慌忙避开,让开一条大道让马车与黑色骑兵通过。不少人都目送着那辆华贵马车经过,纷纷窃窃私语。
“黑甲骑兵团!这马车中的人,究竟是谁。”一个卖水果的汉子问旁边的人。
“你没听说么?公主昨日已经回到蜃城,今日就会入宫面见陛下。我看,这马车中的人,多半就是公主了。”一旁的人小声谨慎地回答。
“公主?”卖水果的汉子一听大惊,“难道是那个......”
“嘘!”回答他的人忙示意他住嘴,“这位公主的事情,我们还是少谈论的为好。如果,你还不想掉脑袋的话。”
马车之内,一名身着彩色华贵长裙的蒙面蓝发女子闭目而坐。她的身旁,坐着两名侍女模样的娇俏少女。
蓝发女子缓缓睁眼,问一旁的少女:“还有多久到?”
“公主,过了前方这条街就到了。您先歇息片刻,等到了纳兰宫,奴婢会提醒您。”其中一名少女恭敬道。
“让他们快点,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蓝发女子的声音,听上去很冰冷。她感觉有些无趣,拉开窗帘想看一下久未归来的故乡景色。已经有五年没回来了。这个地方,一点都没变,还以这般的萧条而冷清。
蓝发女子眉宇间闪过一丝倦怠,她想拉上窗帘,继续闭目养神。忽然,她发现了不远处街角之上,那名伤痕累累长满脓疮的肮脏男子,黑色的瞳孔急剧放大,手中一紧,华贵的窗帘已被她撕得粉碎。
“停车!”蓝发女子的声音有些颤抖,对着车夫大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