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882600000050

第50章 阔先生带浮欢回家了

路灯下的灯光中,才让人看清他的模样。

西装外套已经不在,只留下里面的白色衬衫,衬衫上的领带也没有了,还扭开了四粒扣子,有意无意中,他的锁骨,他的胸膛,都会暴露在人的眼前。

衬衫的袖子也被随意的卷在手肘部位,西装裤倒还是那么平整,手工皮鞋还是那么锃亮。

夜风拂过他已经被揉的凌乱的发,他单手插兜,单手夹着香烟,踩着锃亮的皮鞋,不紧不慢的走向那辆报废在路灯下的法拉利,随性不羁,邪性肆意。

宛若一个,刚刚降临于世的,魔王。

法拉利里的后座上,意思已经很模糊的浮欢,仿佛听到了,恶魔临近的脚步。

她以为,自己是快死了,是听到了死神的脚步……

残存最后一丝意识的她,心里苦笑,为什么在这种时候,她的脑子里,却是那个混蛋的脸,挥之不去呢?

是她对他积怨太深,恨意难消,还是说,人之将死其想也善?

因为脑子里,他的那张脸,竟然是,最初时候的,那个他……

高贵冷艳,却又有着少年的青涩,微微一笑,刹那芳华……

也许是回忆里,最初的他实在太美好,令浮欢在彻底昏死过去的前一秒,嘴角,还浮现了一丝微笑。

而在她昏死过去的后一秒,车门,被打开了。

*

如果天国也有四季,现在一定是春夏之际,因为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刺眼的阳光,喧闹的鸟鸣,令浮欢从沉睡中苏醒。

对阳光的不适应,令她眼睛刺痛的起了一层氤氲,等渐渐适应后,周围入眼的景象,令她震惊的无以复加。

不,应该说,已经震撼到了她的灵魂!

这是一间卧室,装潢的极富少女心,入眼之处,都是一片的粉红与粉白,还有非常多的布偶,橱窗里,床头柜上,书桌上。

窗台上,一盆仙人球沐浴在阳光中,长势正好,顶上已经开出了红色的花。

她惊惶的视线四下环顾,直到来到她就近的床头柜上,一对熊仔布偶前,那一张少男少女,并肩在海滩靠坐在一起的照片上时。

她一个激灵,从床上就要弹起来。

但好像全身骨头都要脱节的疼痛,让她无法招架,还没坐起来呢,就一下子,又瘫倒进了柔软的床铺里。

也是浑身的疼痛在告诉了她,她既不是在做梦,也不是在天国,而是在,她这一辈子,都不敢想,也不愿意再想的,林中别墅里。

也可以说,这是她,曾经的家。

不,是曾经,他和她的家。

“这是……怎么回事……”浮欢现在头很痛,有身体上的,但更多,是心理上的。

她现在就是挖空了脑袋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怎么来的这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阔仲林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了门前,与她立刻看过来的眼睛,对在了一起。

四目相对,却相顾无言。

一个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却是,震惊的无法言说。

短暂的沉默后,是阔仲林先开口了,他边问她还有哪里不舒服,边朝床边走了过去。

声音有些低沉,有些暗哑,但出奇的温和。

就在他离大床不过三四步的距离上时,浮欢惊叫一声,“你别过来!”

她的嗓子也没好到哪里去,嘶哑的厉害,还很干涩,所以这一激动大叫,立刻就引起了不适,不光嗓子疼得厉害,身体也跟着疼了起来。

阔仲林蹙起了眉,脸色一下就阴沉了下去,他那片刻停留的脚步又再度走了过去,且三步并两步的的走,一下,就到了床边。

他把托盘搁到了床头柜上,然后,单膝跪到了床上,朝床上的她倾身过去,单手撑在了她的身侧。

柔软的大床,顿时朝他这边,凹陷了下去。

他在她身上,离得那么近,只有他半臂之长的距离,不光能令她能闻到他身上的熟悉木质香气,甚至是他身体散发的温度,她隐隐都能感觉到。

滚烫的,烧灼人的惊人热量。

她想逃,却又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他靠上来,仿佛自己就是,那砧板上任他宰割的鱼肉。

她只能愤恨交加的瞪着他,不知是痛的还是气的,浑身都在瑟瑟的抖,“是你……是你对不对?!”

说是质问,实际上,她这话问的已经口吻很笃定了,笃定他,就是那天晚上,撞击靖尧车子的人。

没有人能了解,这个男人骨子里的暴虐和可怕,唯有她!

之所以是说那天晚上,因为她是一声,自己现在身上的负伤情况,她也有些心知肚明,受的伤不是很重,但绝对不轻,没个几天的昏迷休养,是不可能的,但具体时间,她就拿捏不准了。

阔仲林把另一只手朝她伸了过去,覆在了她的额头上,没做多余的事情。

“已经不烧了。”他并不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自言自语似地,随后低声的说了这么一句,紧蹙的眉宇,也渐渐舒展了。

浮欢避之不及,被他的手得了逞,本想立刻甩开他,却又被他这句低语弄得一愣。

刹那的愣过之后,她想抬起胳膊挥开他的手,但胳膊一动都是痛,根本抬不起来,她只能别开脸,摆脱他的手,“放开,别碰我!”

她刚反感的呵斥,他的手随即就收回去了,反倒令她错愕的很。

而身侧下陷的感觉也随后没有了,明显是他撑在自己身侧的手已经离开了,这更令她惊愕不已。

惊愕的连松口气都忘记了,而是下意识又把头转了回来,去看他到底在干什么。

不想,刚一转回头,就对上了一双,过于深邃温柔的墨绿色眼睛。

阔仲林坐到了床边上,从精美的烤瓷托盘里,拿起了放在上面的同一套瓷器的碗。

碗里是简单的皮蛋瘦肉粥,他用汤匙舀了一汤匙,正放在嘴边吹着。

浮欢看过来的目光,除了与他对上了视线,其余的余光,就看到了他的言行举止。

他从未有过的温柔,令她短促的怔忡过后,就是她恼怒的抗拒,“放我回去!”

在这个地方多呆一秒,她都觉得浑身难受,时隔多年的尘封记忆,似随时都会蜂拥而出,将她淹没,也将她伤的体无完肤。

那种痛,她已经经历太多,再也不想感受一星半点!

阔仲林却仍像听不见,把那一汤匙的粥,递到了她的嘴边,“三天都没吃东西了,靠输营养液不怎么好,还是多吃点对身体好。”

他这态度,非但得不到她丝毫的好感,只会令她觉得厌烦无比,“你聋了吗!”

激烈的高声喝骂,遭罪的还是她自己,嗓子十分疼,还害得咳嗽了起来。

阔仲林舒展的眉宇,又皱了起来,比起一直情绪激烈的她,他实在云淡风轻的过份,“闹什么?”

浮欢真是被他气乐了,“呵……咳咳咳……呵呵,我闹?”

“任何事,等你伤好了再说。”算是为她的质问和反抗,做了一个表态后,阔仲林又把右手上的汤匙,更递的更近了她的唇一分,几乎是贴到了她苍白的唇上。

“我、不、乐、意。”浮欢一点都不接受,瞪着他,咬着牙,一字一顿。

阔仲林盯着像只发怒小狮子的她,盯了几秒,然后,掀起嘴角,居然笑了,“还以为你什么都变了,可这生病时的坏脾气,真是一点都没变,拿你真没办法。”

浮欢被他笑懵了,他的话她还没想明白过来是什么意思。

他突然把右手上的汤匙随手往后一丢,拿着碗的左手,把碗递到了他自己的嘴边,喝了一口粥之后,他猛地起身又单膝跪到了床上,右手撑在她身侧——

而这一次不比刚才,他不但倾身在了她的身体上方,还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浮欢被他吻得浑身一震,眼睛瞪得老大,当嘴里感受到一股温热涌进,她的神智,这才逐渐清明。

他竟然用嘴,在给她喂粥……

也是因为感受到了他的这番举动,她也这才,想起他刚才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以前,在他身边的时候,她几乎没有什么时候不是温顺乖巧的,哪怕,他跟别的女人厮混在一起,她也能乖乖坐在角落,忍着心里的痛,面上还要带笑的看。

对,就是这么傻的可笑,又可怜。

但,唯有生病受伤的时候,她就不愿意忍受了,也无法忍受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她真的承受不来。

所以往往在那个时候,她就会变得特别爱发脾气,别的很暴躁,甚至,还会特别爱撒娇。

她最怕痛,也最怕苦,生病往往都需要吃药打针,她总是不肯。

就这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打针时会抱着她,会用亲吻的方式,转移她疼痛的注意力,她吃药时会哄着她,会用嘴,把药一口一口,喂进她的嘴里。

因为她是妈妈难产生下来的,所以从小就身体底子差,老爱生病不说,还需要吃中药进行调理。

同类推荐
  • 一婚成瘾:娇妻休想逃

    一婚成瘾:娇妻休想逃

    两年前,她一代清纯小明星,却被扔进监狱,自此,成为所有人不耻的对象。两年后,她绝地重生,挽着他的手强势归来。她要报仇,他帮!她要事业,他帮!她要逃走?“慕总,我们只是合作,现在合作完了,我该走了。”被男人逼到角落,却不甘示弱。“慕太太,你想都别想!”--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前夫追妻路漫漫

    前夫追妻路漫漫

    一个是外冷内热女强人,一个是狂帅酷拽大总裁,家族联姻,他们的婚姻鸡飞狗跳,硝烟弥漫。好不容易关系平缓,不想,白莲花初恋回归,抢家产,抢老公,各种撒娇扮柔弱?!她刚要揭穿小三真面目,不想老公横插一杠要维护?某女咆哮体:前夫你给我死开!
  • 极品女参谋

    极品女参谋

    毕业于新陵军校的女兵钟楚辰为成为萧军鼎力人物,甘愿舍身赴险捣毁冯军粮仓,却在途中遇上了暗恋多年的男子吕东明。两人患难与共,彼此倾心,却遭遇萧家千金横刀夺爱。为了生存,楚辰毅然转投冯军,并凭借自己的胆识和聪慧成为冯军营不可或缺的女参谋。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从此被迫为敌,亦爱亦恨。纠缠半世,最终孰胜孰负……
  • 首席,嘴太挑

    首席,嘴太挑

    “我是陆思笛,今年四岁。”好吧,董小优只是拿人钱财替人相亲,却碰上一个史上年纪最小的相亲对象。长得倒是挺可口的。“不过,我是来给自己相后妈的。”所以,是替父相亲吗?爸爸是长得有多寒碜多见不得人,才会让儿子来替自己相亲。——后来,她才知道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陆亦珩,沐城陆家二少,帅气多金是让整个沐城女人驱之若鹜的男人,私生活常年是秘密,却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一个儿子。她在的杂志分版月月业绩不如人,为了挽救自己的组和自己的饭碗,她决定去找陆亦珩。陆先生说:求我可以,先答应我儿子的要求。所以是要嫁给他,然后给他儿子当后妈是吗?她亏大发了。——
  • 与哑巴谈场恋爱

    与哑巴谈场恋爱

    她以为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错误的,她拥有的不过是一个冷冰冰的家。直到遇到了一个长得超帅的哑巴,心智也只有六岁。她有了她们的孩子。她是谭家大小姐,但和他的恋爱却没有太多的豪门纠纷,只是纯纯的美好……可是后来她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有些什么东西正在悄悄的发生改变。她不知道,他们还能回到从前吗?
热门推荐
  • 邪王溺爱:妖娆娘子不争宠

    邪王溺爱:妖娆娘子不争宠

    大婚之日,他流连花街柳巷,送来一只公鸡拜堂。士可忍孰不可忍,她手刃公鸡,血溅喜堂,炖了鸡汤送去美其名曰吃啥补啥。不洞房没关系,自有绝色男子被她金屋藏娇!想休了她,更没关系,姐先赐你一封休书!她为他倾尽所有,他宠她入骨,风起云涌,天地变色,她才知道他们的夙命,早被天注定。
  • 四大武才:虐妃贤丶美男虐

    四大武才:虐妃贤丶美男虐

    倾城,倾贵人,跑路到宫外,却无厘头进入皇上重用的京城四大美男的府内做了丫鬟,三天之后,当倾城与府中的姐妹偷溜外面逛街,大群士兵追两人跑,在危难之情,姐妹化作狐妖,为倾城挡着,倾城知道这件事再也瞒不下去,向四人坦白了一切,并说明自己的不愿,四人决定帮助她,但在保护的时间内,皇上发现,五人必斩.............
  • 湛蓝天空

    湛蓝天空

    看场画展,自己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还莫名其妙地被人当作男的,被认作为太子,这个世界到处都是想杀她的人。她对这个未知世界是充满了恐惧,渐渐的,她有了可以相信的人,一个与自己男友性格十分相似的男孩。再然后她发现最让她温暖的人其实是一脸冰冷的他。
  • 鬼文密录

    鬼文密录

    鬼文预梦,摸金盗墓。神妖鬼族,阴阳变术。大劫之下开启武则天万年寿域,她竟容颜不老还……
  • 凯特·肖邦短篇小说集

    凯特·肖邦短篇小说集

    凯特·肖邦于1870年嫁给了奥斯卡·肖邦,一个棉花商。两人先是住在路易斯安那的新奥尔良,后又搬到一个大农场和讲法语的阿卡迪亚人住在一起。在1882 她丈夫去世之后,肖邦与她的六个孩子返回圣路易斯。朋友们鼓励她写作。她在快四十岁的时候出版了第一本小说,《咎》。代表作《觉醒》写于1899年,但是 由于小说以对通奸同情的笔调刻画女主人公“性意识”的觉醒,大胆表露她追求婚外情的爱情观,小说一出版便在美国文坛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震惊了全美的书评人 和读者。
  • 逆态度之枪神路

    逆态度之枪神路

    从最初的菜鸟变成枪神从最初的孤身一人到现在生死相随的兄弟为了她他放弃一切为了他们他重赴战场枪神路也从此开始......
  • 浴血战皇

    浴血战皇

    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不是人情!不是义气!不是什么忠诚!是实力!实力最重要!如果我有足够的实力,那天胖子就不会死在我的面前!如果人情就能改变一切,亲手教我杀人技巧的师父老猫,就不会追杀我!如果忠诚有用,那么我就不会被叶欢害得亡命天涯!实力!只有压倒的实力,才能真正左右胜利的天平!
  • 超级狂少

    超级狂少

    午夜,已到了人类生物钟本该熟睡的时刻,T市却是灯火通明,街道上车水马龙,往来行人络绎不绝,远远望去,各色霓虹灯缤纷闪亮,一片繁华胜景。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缔造的都市,有着香车、豪宅、以及令年轻人感到放松与刺激的夜生活!现代文明,创造了这深夜中的繁华与靡亮,同时,一些黑暗也不可避免的滋生出来,比如黑道。
  • 风骚仙二代

    风骚仙二代

    在新天条可以结婚的规定下,苦修于西方佛界的唐僧师徒兴奋了,也幸福了。唐僧去了女儿国,猪八戒回了高老庄,沙僧跑回了流沙河,小白龙回了龙潭。要说这其中隐藏最深的,貌似便是我们的孙大圣了。弃花果山无数母猴于不顾,猴不停蹄的跑去了……广寒宫!一段跨越种族的恋情开始了,一个新生儿,出现了……ps:【羞涩版】粉嫩新人求罩,岔开双腿,等待你们的宠幸。【正常版】新人不易,各位看官若是笑了、开心了,收藏+推荐票支持可好?
  • 枭宠:爱妻不为后

    枭宠:爱妻不为后

    从十六岁的青春韶华到二十六岁,容婉一直以为自己是他唯一爱的。直到那一天,她看见了另一个女人,原来一切都是假的,他疼她,宠他,却从来没有说过爱她。“祁晟,你说的话算不算数?”那时的容婉紧紧抓住最后一点希望。“婉儿,我必须娶她。”这是他的回答。原来,从一开始,我就错过了你的爱情。既然如此,既然不爱,这个后位,她拿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