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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清欢有味(2)

清欢有味

文/潘云贵

夜游症

入夜时,我喜欢独自一人行走在清冷小巷里。

伴一轮清辉皎月悬挂在疏朗枝头,风过处,卸下许多白玉兰的香气。沉浸其中,自得一份洒脱与轻傲。

这纯属一个人的清爽与闲适,多了一人,便觉得其味淡去些许。再多一人,清甜的孤寂就索然无味。这是喧闹中的人群所无法进行的自省。

我对夜的上瘾程度不亚于对甜食和栀子的迷恋。三者一样勾人心魄,让我这活在俗世里的小厮欲罢不能。通常趁着晚间七八点出门,在马路两旁、街道交错里漫无目的地穿梭,一个人带着对前世的溯源和于今生行走的朝气劲儿享受夜的洗礼。出门前,常会脱下暗色校服,换身休闲衣物,短发用清甜柠檬发液洗一遍,也不打理,任风造型、吹干。这是我执意要追求的自我,也是想让春日园子里那排刚抽芽的丁香树知道的真实。我向往这般年少青衫薄的年岁,活得孤寂而雅致,愿意对自己负责,不求人贴心懂得,两三个主流或非主流知己明白亦可。

夜游症的程度,是与日俱增的。这一点,我承认。但我从不认为这便是病了。症与病是有区别的。病是身体机能的消耗损伤,抑或是神经严重错乱而沦落得不易被人操控。而症,于我看来,是种不易改替的习惯,将伴人一生,一时间的愈合与缺失,也不行,否则一个人内心的自由又会少去大半,这是一种悲剧。

想来患上夜游症已有大段时日,原因简单,只因了茫茫学海、座座书山,让自个儿透气不来便选择这一种方式的释放。朋友常说我是在发疯,晚自习的大把时光就这么被自己糟蹋了。他们说出这话,多半是对我的关心与劝告,但也不排除青春期男女对叛逆的妒忌与对乖顺的屈服。我谢过之后,便又独自开始夜里的旅程,一小段一小段,踱过白昼的虚浮与聒噪。夜里走路的人是清醒的。

走过的路不同,看到的夜景亦是风味各异。

旧家的羊肠小道是常走的。白色细石铺设,月光下倾洒一地的盐粒一般,够两人并肩通过,大型车辆自然是通不过。在其一侧,有一条清澈沟渠流经。另一侧则栽着青裳树,满树叶片抖动的声响落雨一般好听。春末树上常开的是红花,偶尔夹些瓷白,点缀得恰好,有迷离与颓懒的眉目之感。香味自是不用说的,透着一股幽芳,沁入骨子里,发软发甜。流水经过,常放悠悠的慢调,年暮故人一般的叙述口吻,但也听得有些惊心。毕竟这是一种流逝,生命里路途真切的消退,我们应该深感敬畏,这亦是一种尊重,对自我,也对年老的亲人。

虫子窝在草根里小声叫囔,有童年熟悉的味道。一些时光便也沿着掌心纹络依次开来。六岁时,因贪玩习性而迷路于深山,亏了阿姐漫山遍野的哭喊,才在月落时摸着她干涸的声腔到了家门,自然逃不过父母的一阵打骂,疼痛之后又回了原状。八岁时和阿哥傍晚出门去捉天牛、萤虫。龙眼树在那个时节开满白花,我们哥俩爬了一座又一座的果园却也没见着几只像样的虫子,扑空不说,又弄得满脸泥淖误了时辰,那饭菜自然是凉了。回去父亲的脸常是板得青青,母亲叨叨喃喃过后,竹鞭子亦是躲不了的。后来的一些夜晚变得宁静而漫长,原是童年已在嬉戏玩闹间被自己弄丢了,找也找不回,空如汪洋的中学时光便洪荒而来。洪水里,自己开始机械地重复与成长,所能享受的味道所剩无几。风穿过黑黑的短发,穿过宽松的衣物,有点凉。我看到一枚星子在树梢后面隐隐闪着,刹那间还真想流泪。

后来到了在外求学的小半生,便耗在了都市的夜晚里。柏油路、各种大小街巷亦成了常走之路,兜转其中,乐趣亦是不消减的。霓虹是城市特有的标识,车水马龙,商场灯火通明,歌舞夜夜弄春宵,是不宁静的美。路上骑车而过的少年,多是三三两两骑过,也有一人如我般独自勘探夜路的长度。牛仔裤白衬衣,白得泛了黄,又在风里吹出一把寂寞,这与我是相像的。不过我的表情是路灯明晃晃的淡然,偶尔亦绽着微笑,而他却不同,漠然又略微呆滞的神色,像是翻卷的槭树叶,簌然而下,这是年少必经的焦灼与无奈。这般想来,我倒是喜欢避开这群单车少年,徒步走幽幽巷陌去慢想体悟,看早春的丁香结露而开,在细小枝桠间轻盈芬芳。月光点点照在上面,小小的苞簇动,扭摆,风正微凉,亦带着暖香,温热着行人的身子。我便爱了这般曼妙之感,放在胸口,饮醉时光。

但毕竟这是在一段不合时宜的夜游,挨班主任的批是正常的。他慈眉善目,拿来期考成绩册,一页一页倒也耐心翻着,跟我聊起现而今课业紧张,自己的成绩何故下降,不该,不该。末尾添上一句,今后晚自习不得再缺席。但选择夜游的权利一直都在自己手中,旁人是无法掌控和剥夺的。特地在班主任眼里表现出几晚的屈服后,自己又照样我行我素,洋洋洒洒地夜行。这是青春的执拗,亦是自我的皈依。

走在异乡的夜里不想故地,是说不通的。我常常也会在梦里行走,像还活在那些已经远离的光阴里。通往祖母院落的幽径是常出现的,长着青青翠竹,有薄荷、三七的香气,还会看到一棵又一棵的合欢树,在梦里开成一树一树皎洁的月白。那时也常在梦里听到《牡丹亭》,是吱吱呀呀的昆曲,出生江南的祖母特别喜欢听。祖母说入夜时每一朵牡丹花下都藏着脂粉味的妖精,专吃四处闲逛的小孩。她说得生动,语调阴暗,节奏跌宕,说评书的自然也输于她。而我毕竟是年少,无所畏惧,对夜还是有着澎湃的向往。

这些应是年少青春的路标,让我无法忘记,亦不可能忘记。在很多个暗夜里,它们潜入我的内心,如蛇一般,慢慢靠近,缠绕着而又柔软地抚慰。我是这般贪念其中。一个人的夜游症,就好像一个人的独舞。绮梦一般,有内心真实的自由与温存。

这一匹匹我饲养的白马,在夜里任我驾于其上信马由缰地跑,越过冗长烦闷的时期终将抵达一片辽阔的草地和雪原。过程漫长,却又暖着胸怀。

夜游,想必自己这辈子都难以戒掉了。它是一种症,亦是一种瘾。

谎言之味

谎言往往被一层精致的糖衣包裹,掀开的一刻,我们才会尝到内在真实的味道,甜苦酸辣,任人舒心吟笑或是泪流满面。

对待谎言,我自小便懂得浅尝辄止,所以这小半生走来,多在温和中浸泡,看待起伏纠缠的人事亦平静许多。而这般心态,并不是天生即有。我自然是庸才一枚,要经过艰苦锤炼才能获取这枚青青小果。

我佩服浸在谎言香气里的人儿,有蔷薇和玉兰的香,美得不寒而栗。他们多半承受,不逃离,自知人心叵测或是明天歧途,还抱有纯真的信念与寄托,像极了高温下不易变形的钨丝。这是一种坚守。

曾有几度,自己亦在享受谎言的侵袭与簇拥,形同身在花海,微风荡漾,人前靓丽地艳着,被人夸着,心中有窃窃的喜。但谎言凋零脱落的一刹那,毕竟是惊心的。昨夜还是美艳娇容,今早已经落花成泥。我坦言,这感觉是疼的。我这般年少,落拓不羁,该有皓月星光与翡翠春日,岂能碰得无边痛楚?细想一番,也便不再恻然谎言的娇媚外衣。

最早尝到谎言的色味,自然与兄弟姐妹分不开。幼时常在一起嬉戏,围绕一棵繁茂古柏展开童心之旅。玩的是橡皮筋、陀螺、沙包一类的小游戏,捉迷藏当然也是少不了的。后来有了街机、台球,祖国的花朵们疯了般挤在那里盛开,场面浩大,像一场虚假的春天。阿哥阿姐亦是其中一员,常常玩得魂不守舍、乐不思蜀,学习自然是落下了。那时我乖僻,不去三流之地,甚得父母喜爱,零花钱当然比他们俩多拿一些,但自幼便是节俭之人极少花掉一分一钱。兄弟姐妹们的歪点子自然瞄向了尚且天真年少的我。没钱花了,便拿大白兔和一些记不清牌子的果味软糖诱惑我。好弟弟,姐姐和哥哥向你借些小钱花花,小学上完后连本带利还你,行吧?糖不够的话这还有。嘴中塞了蜜,心也就软了,一次一次不断输出,我的钱袋子便掏空了。等他俩小学毕业后,我在秋风中心口都等凉了,他俩本钱没还上不说,问了几次,俩人倒很默契得不再提起。似乎是我那时一厢情愿的奉献。这是我在人生小道上第一次莫大的受骗。不知被骗时常是尝着心中的甜食,知道时心里自然是凉风灼灼,一片酸涩。

上初一那会儿,脾性还如孩童,整天跑到小商铺买些零食看些新奇事物。记得有一年,玩集集乐是件很带劲儿的事。集到完整的一些卡片就能抱大奖,大到台式电脑、滑板车,小到四驱车、乒乓球,孩提时对憧憬一词的感悟大抵由此开始。有了目标物,便一心开始奋斗。整日没昼没夜地念想,做梦,行动,终于在一个夏末的傍晚集齐了兑换滑板车的卡片。这心蝉鸣一般聒噪,热腾腾的,急冲冲跑向商铺去兑奖,没想到被泼了盆冷水。老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秃顶,嘴巴油滑,眼珠子一转,说,先把卡给我,过两天你再来瞅瞅。那时心想跑得了和尚又跑不了庙,便交了卡倒也欣然地回家。两日过后,冷水被泼了更多,老板顾着生意没怎么搭理我,只说,再过两日来。再来时,老板倒变得和气,塞我大包小包饼干、薯条、糖果,有奶油、可可、橙子等口味。我自然不解,男人发话了,小兄弟,厂里说活动已经过期,滑板车是要不回了。胸口点点焰火彻底被浇灭。这是哀愁的等待。后来知道自己是受骗了,那商铺男人家的孩子脚下有了一辆很潮的滑板车,每日都在路上玩得很欢。我好难过,自己本该拥有的事物在一场谎言之后竟成了别人的玩物。那个夏天是沉闷的,像一口发烫的炉子。雷雨下过几场,我的内心又是一股酸味。

尝到苦味的谎言,是在高三。记得已是入秋时节,洋槐树的叶子有些翻卷,颤颤栗栗地站在黝黑枝头,不时就落下几片。自己整日清早抱着一沓书到乔木下高声诵读,晚上则用仅剩的一点空闲对着满天星斗畅叙幽情。有时竟也沉默下来,纯粹看着飞蛾撞墙,撞了一遍,不够,又撞一遍,一日便这么过去。到了周五,就想起搪瓷碗的蜂蜜、桂花糕、糯米团子和总爱说些奇趣妙文的祖母,一个劲儿地想回家,拨了一通电话,是父亲接的。他用家长的一贯语气说,家中之事不必牵挂,自己在省城好好用功,就剩这大半年,熬过就能看见天了。我问,阿爹,阿嬷好么?父亲干咳一声,接道,挺好的,而后又咳了一声。电话那头起风了,绯红花叶,一大片大片簌簌落地,窗子在抖动。这是那年的最后一场台风。父亲说完保重便挂了电话。男人与女人对其儿女表达爱的方式果真不同,带着坚毅、果决与沉默。台风过后,祖母没有熬过她的七十二岁,跟了祖母大半辈子的脑血栓终究没能饶了她。这是宿命,亦同花草开败,鸟禽生死,是自然始终如一的秩序。寒假回家时,自己才明白一切。父亲说,为使你安心考试,你阿嬷临走时交代,这事不必与你言说。改天再带你到她老人家坟上祭拜。我自然是万分心痛,喃喃抱怨父母一番后也只剩下哭了。父亲默默拿出他的红色七匹狼,继续抽着。母亲则在一旁落着很轻的泪,擦一下,就没了。一些人事毕竟已经成风,飘散了就不必深究,大人们多半不是念旧的人。那年春节,喜庆的大红色背后是无限的孤寂与怀念,常常一个人对着祖母用过的那些青瓷小碗沉默到流泪,液体滴到嘴里是咸的,咽入心里是苦的。这也是谎言的别样滋味。

多半谎言自然让人心怀怅然寡意,如花年少,要经历这小小的起伏方能较好地成长。但一些谎言也像树树木棉,亦有清甜娇红之色味,暖着你的心胸,粘着一股甜味。

一日,友人约我看电影,是我爱看的武打,黄飞鸿、方世玉、叶问传奇那类。我随口答应了一句,而后这事竟被忙碌的学业冲淡,很快就忘记了。那日是雨天,学校因布置省检考场难得放了我们一天清闲。豆粒大的液体砸在屋檐上,然后簌簌落下,像我们长久积累的夏日闷气,一时间痛快消释。友人发短信来,去看电影吧。我回道,现在下雨不想出门。友人说,不是约好了?我愣了,什么时候的事?我忘了。友人发来一张笑脸,后面打着一行字,能来就来吧。事后我提及此事,友人笑笑,说自己那天也没去。这使我心安。某日在食堂,听一对情侣聊到那次雨天去看电影的经历,女生说,刚买的新裙子被沿途疾驰的车子打上了一团黑垢,高跟鞋穿到半路竟然断了。她说自己太囧了,害得男朋友和她一起受难。短吁长叹之后,她又说起我的友人,说他那日在影院门口站了许久,像一匹寂寞的骆驼。我听了,心一颤一颤的,泪腺委实变得澎湃激越。想想,这等朋友茫茫世间还会有多少,自己竟然会遇到,真是有幸。那天的风一直都是暖的。这样的谎言自然是甜的。

道旁森森花草,经历的时节不同,开出的香气也是有区别的。谎言其实亦是这般,但不变的是你的路过,用年少的心绪与情怀,进行味道的识别与铭记。

坚固,忍耐,冷静,泰然,这是谎言教会你的成长,亦是一种馈赠。

为了让尚且纤细的神经去熟稔这个世界所要进行的步骤,为了让瘦弱的体腔有资本去品尝未来更加迷离的谎言之味,我们还要慢慢修炼,慢慢在光阴中把人事看成一块平静的湖面。

消失的墨香

我对墨的最初印象来自祖父收藏的一幅书法。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与会稽山阴之兰亭……”洋洋洒洒的长卷后,盖有一方印,四个字,篆体,看得不太明了,朱红的印泥,有模有样,当然还是赝品。

字是在麻布白的宣纸上写的,黑黝黝的百行字,风吹林动一般秀丽。那黑在白里游弋着,像数百尾黑锦鲤在纸页清塘里游弋着,柔美又自然,让人赏心。

风动桂花香的时节,祖父常在自家庭院里摆好笔墨纸砚,趁着午后徐徐清风,挥毫一番,游侠剑客般纸上行走,笔风苍劲,一派旖旎风景。祖母常坐在于其旁,织织毛衣或者采摘花草,抑或是静静看着祖父,时而竟单纯地笑着,像极了六十年前那个刚刚遇见祖父时一脸羞红的芳龄少女。偶有几只花猫在园子里扑蝶玩耍,这般时光形若能被拂出声响。

孩童时期,自己当然是兜转在长辈们圈定的空间里,安分守已。祖父习字时常叫我取些水来,自己便拿起大搪瓷杯一股脑跑到古井边取水。那水自是幽凉凛冽,沾着花草园中的香气,尝几口,唇舌间亦是清香流溢。

祖父的墨,浸水之后依旧浓黑黏稠,那一笔清秀落下,便是千年江南的韵味。而我自小对这墨是惮怕的,鲜丽亮白衣物,沾染点点,便好似乌羽附着,要想洗净得费下好些功夫。母亲清洗这些衣物时自然是不情愿,每次都得喃喃嘀咕一番,水乡女人的音调是细长而尖利的。这使我恐惧。祖父见了倒是笑笑,墨是应该沾的,不沾怎么读书。那时,我年少,愣头愣脑的,一边被母亲说,一边还在祖父那沾了一身水墨。

记得雨天时,祖父就喜欢把书桌移至庭院的小凉亭里,沏好清茶三杯两盏,放上几瓣祖母采来的茉莉,洁白通透,砚台上滴着从飞檐上落下的雨水,这般景致自然有水墨画的意境,这是祖父一生追求来的惬意。那时祖父教我练字,我多半是跌跌撞撞地学着,运笔踉跄,行文潦草,不堪入目。祖父笑着,依旧昌茂的眉毛松成柔软的笔画,他耐性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一种苍老在我手心里传递着力量。那是来自沧桑人世里的笃定与充沛的情怀。幼时毕竟贪玩,哪能泡在浓得化不开的水墨里过活,便时常糊弄祖父,说身体不适或者功课未做,祖父亦不怪我,让我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再来习字。每回躲在角落里窃喜的时候,望了望在园中习字的祖父又有小小的羞愧。欺骗毕竟是种罪过。

那时常写的是一些唐诗宋词,王维、苏轼、李清照,祖父甚爱之,每回都会教我写此等骚人墨客的诗词。“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是王维的闲适静然,“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是东坡的悱恻思愁,“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是清照的天真年少……祖父这般调教下来,到小学毕业时自己便已能将往后学习的诗词识记大半。

到了中学期间,时间似乎只汇集到了一个中心点上,便是回环反复的学习。跟祖父习字的次数自然是江河日下。祖父常常走到我的房前,犹豫了很长时间才轻轻敲了一下门,见房内半晌没有回应便独自往自己的书房走去。而我开门之时,常常看到的只是一个苍老沉默的背影,渐行渐远。时光前行中,我们总会遗失一些物品在最初的路口,包括心情和故事。风来雨去中,墨香也是会淡的。初三之后,课业更是如猛虎一般袭来,自己基本上已经不碰羊毫了。母亲说,这叫回归正道。她和父亲都已经想到要为明天的我铺设一条怎样的康庄大道,而过去那些留在幽幽小径上的芳香景致亦是被他们所忽略。这是大人们对待子女特有的脾性,形同高墙一般的保护,那墙外的点点红梅自然是欣赏不到。

一日,祖父特地在我一时清闲下来时把我叫到庭院里,学业询问一番后便和我聊起墨事。老人言语轻柔,是江南年老书生般的淡然,还记得以前教你的那些诗词么?我点点头,随即背了出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背得愈发起劲之时,却被祖父的一声干咳打断。祖父又问我,还记得怎样写的吗?我说,毛笔字?祖父点了一下头。我顿时羞愧难当,毛笔字早已经在脑中没有了印象。我说,好长时间不写已经忘了。祖父听完,沉默了良久,然后背过脸去,老泪纵横。这是行走在消逝中的老人所不愿面对的一方残垣,透着时代里愈渐被遗忘的文化隐忧。祖父用灰白长袖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水,便一个人拖着消瘦嶙峋的背影到书桌前取下那支他昔日万分珍爱的大羊毫,细细抚摸一番后便折成了两半,像断代的历史,已然荒废,无法复原。我走向前,看着他,却无言以对,只配合着他的沉默始终也没说话。话说得多了,内心渐变得轻浮,有时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寂然的时刻,让自己清醒并反省。祖父此时已不哭,他拍着我的肩,说,看来有一天一些东西终究也会和自己一道消失。这句话落在我的肩上,霎那间微薄的肩头变得沉重而颤栗,像入秋时节里挂在枝头的叶片摇摇欲坠,这是一种震撼。

高三备考期间,时常会背到曾经终日挂于口中的诗句,自然又使自己想起幼时习墨之景。庭院花草,凉亭旧井,幽幽的水墨香气似一条清凉凉的小蛇,无形地游进心坎。只是时光再也不至彼地,少年都在哗然流水中长大。那素素淡淡的宣纸,落着横竖撇捺弯折点,销魂的墨香终究留在了昨日。突然又想起祖父,那样一个仙风道骨般的男子,不着烟尘,爱着他的羊毫纸砚朝朝暮暮,那水墨,浅浅的,带着祖母一般的好,醉了清寂华裳。江南三月里,一城竹兰,伴着篱落新雨,淡香入骨,而祖父也已过世了。临终时他交代父亲,把折断的那只毛笔装在一个素色桃木盒里,希望某天我回来时能够打开。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与会稽山阴之兰亭……”再次念道时,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簌簌滴落。

钟声下的枕眠

深夜临睡前,我总不忘把窗子开出一条缝隙来,好让晚风夹卷钟声迤逦而来。时光至此,适合点灯筑梦。自己枕着钟声而眠,仿若置身空中楼阁之中,风来云去,星辉月明,亦像驶着莲船进了鱼虾梦中,安逸恬淡。

这是容易坠落手心的夜,世界淡漠如微薄空气,自己只依着钟声的路径梦里前行,身无所系。这样的感觉,我由衷喜欢。

隔着屋宇一两里便有山间古寺矗立。在料峭的春寒里,在内心无灯的荒野里,透过夜霜露华,我听到的钟声总是缥缈而又清晰,嵌在心口,似有一僧袍包裹而来,清静无为便覆于全身,是种孤单中高远的享受。饱满而坚挺,不输于闲云野鹤里过活的寥寥隐士。

钟声散落风中,无边无际地散去,像极了没有归宿的云雨,卷舒之间,倾洒之后,何处是尽头?这是种苍凉,透着落花无意等闲人,奈何时光不解弄纤尘的模样。但好在钟声比云雨更贴于心,醒于脑,任何俗世之人莫不对其虔诚谛听,是佛对芸芸众生的警示与希冀。

其实太高远的意境于我而言,是疏离的。而钟声似禅的外衣,天宇之中飘着,那般空灵,却让自己觉得陌生。但细细想来,这钟声对自己来说应是熟悉的,如同故友,只一日不见便想其三秋。

落榜的张继在苏州寒山舟中的诗篇是最早入耳的。只听,他于万籁俱寂中吟道: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好一首《枫桥夜泊》,孤寂雅致,酷似青瓷的质感,于凉夜触摸,定是露着闪光的冰冷。而那一夜的张继,谁都知晓他是彻底的失眠了。仕途于他太薄,而寒山钟声于他,倒是种绝望中的寄托。孤单的人儿寄养在黑夜里,是因了白昼的日光糜烂与市井喧嚣,而在暗夜下,他们披无为脱俗的袍子。一袭一袭昔时碾染而过的华裳,羽化登仙时他们便不留了。

这寒山的钟,定是美的,而且美得不寒而栗。

每每从三百唐诗里取出这首来,便像沏了壶香茗,其味清淡不醇烈,却润了口,洗了肠,自然是怡然自得。感觉千百年前这不得志的男子也应是仙风道骨的容貌。而我,也像是回到了那时枫桥,夜半随船停泊在钟声里,活出了于现实中难得的一把清寂。

而杭州净慈寺的钟声也是够迷人的。

这钟声在费玉清所唱的《南屏晚钟》里,有了叶落一般的美,轻盈迤逦,似云雾迷蒙间,一对迷了路途的善男信女款款而来。而于森森林木间,他们竟走散了。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

森林它一丛丛

我找不到他的行踪

只看到那树摇风

我找不到他的行踪

只听到那南屏钟

……

男子定是迷进了南屏晚钟里,出不来了,而女子便也无处可寻了。这也好,迷了就迷了,如入百花园中、白云深处,远离红尘羁绊,倒也落得潇洒自在,六根清静。何况是进了南屏钟声里呢,独自随风而起,回荡于天光云雾间,忘却世俗忘记恨,更应该是值得的事。

歌声是有些微凉,滴着晨露一般,但有哪一种钟声不是浸在水雾当中?晨钟暮鼓里应有悠远意境相生,却又在禅中洗濯,染着雨后兰花的氤氲香气。

其实,这《南屏晚钟》是有古诗版的。明人张贷所作:

夜气滃南屏,

轻岚薄如纸。

钟声出上方,

夜渡空江水。

漫步林中小道,野芳发而幽香。慢慢拾级而上,念一句这诗,心口应似有淙淙泉水流来,或是有清风入骨又淡然而出,身子自然是甘甜清冽。这是极妙的人事,既赏了南屏之景,又养了自我脾性,美哉。

华夏之钟,远溯尧舜。至周代,是乐器类之用,为八音之首,属金类乐器,上有经文书法。除去用于雅乐之钟,还有些圆形、八峰波形钟,用以报时,其声正直和雅深沉,响至四季。因这,自古骚人墨客便多爱之,留下的诗词也是众多,有“欲觉闻钟声,令人发深省”,“万籁此都寂,但余钟磬音”,“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云云。

但这些,只是中国先贤们绘制于古典诗画里的尤物。西洋的教堂钟声也是适合谛听的。

深秋时节或是冬雪天气,独自走到那些森森耸立的异国建筑之下,其感也很销骨。

那些暮晚时候传来的钟声,似高空飘落而来,又隐没于黄昏之中,空灵沉着,是可敬仰的静。呼啸的风中,偶有鸟群掠过,钟声之下,这些细小生灵也好似镀上一层静默。那般轻若烟云的薄羽,似你的指尖轻轻一抖动便会掉下些许,白雪一般簌簌落着。

记得刚刚离世的史铁生曾在《消逝的钟声》里写道: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这样的钟声超越了国界与宗教,它纯粹是一种记忆的凭证,有着故园泥土的香气,魂牵梦萦般地涌入胸口。身处闹市里的人儿,若有心,他定能在脱下俗气的热闹后循着这香气重回儿时,寻找到更多真实与质朴。钟声的美好,恰若其分。

我进入了市里的高中后,发现学校欧式风格的旧图书馆顶楼也有这般曼妙的西洋钟声。隔一小时就敲一遍,深夜到凌晨之间是不敲的。每次钟声一响起,自己便会安静下来思索一番,像是临镜而坐,对着镜中反思自己一日所做之事是否妥善。

友人常在一旁笑我,说是习文之人皆有此般怪癖,不易琢磨。我淡然一笑,也不说什么,只问他,是否喜钟?他答道,习以为常。我轻言于他,你我皆是世间微小的个体,这静穆之声能减轻我们于生存中的不确定性。友人搔一下头,愣了半响,笑了一声后也陷入到深深的沉默里。

这是每个人于钟声下所应得的自省。

晚凉,菖蒲的香气搭着钟声,穿过隐隐村落,来到我的枕边,清清爽爽,又沁人脾胃。内心自然是笃定淡然,无常世事皆可忘却。不再攀附于谁的影子,自己便是自己了。

钟鼓道志,钟磬清心。

月夜之下,枕着钟声而眠,应算作一桩美事。恬然睡梦中,你会看见,浩荡的俗世里,如尘的人儿亦可笑若僧侣。

翠色时光的惦念

在秋天还没到来之前,我异常喜欢榕城的夏天。

那时天空湛蓝得如同没有划痕的蓝玻璃,树叶泛着鲜绿的光泽,日光洒透城市里所有的马路、街道和楼房。中午时分,室外走动的人很少,蝉声在安全网外的某个阴凉枝桠上叫嚷,像清晨耳边听到的小贩们沿路豆浆油条的叫卖声。一些孩童会很早起来,拿着搪瓷杯子匆匆下楼,空气种传来杯盘交错、鞋子摩擦地板的声响。

当然这些场景如今已不多见,形同旧照一般贴在斑驳的墙角,照片边缘微微卷曲。还有更多遥远的事发生在多年以前这座城市的夏天,比如露天电影、戏台、拉拉车、两毛冰棒、蒲葵扇、对弈、铁栏窗和玻璃弹珠。

时代以文明进步的理由拖着城市前行,人们在淡漠的车水马龙中行走,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都在被这个世界改变着初衷和去向,直到某天深眠清醒后发现自己终于认不出身边的一切。一座城市的轮廓变粗了,我们的日子渐渐变模糊了。

而我现在也真的越来越认不出榕城了,它早已不像从前我所怀念的那个女子一样有着林徽因的音容和冰心清澈的爱。在模型、高架桥、流水线、巨型积木横跨的现代规划中,它越来越和任何一座城市相像,但细看却又不像任何一座城市。

常常想起过去的榕城,心里安放的这座城市还亦如当初那般素朴清淡,有南方夏日雨水的味道、茉莉的芬芳和汤面里点点的葱花香。那些炙热而明媚的夏天仿佛只有夜间可以允许我们成为室外游动的鱼群,在靠海袭来的海风中卸下一天厚重的腥味。一些名叫浮游的昆虫,在低空中成群结对,微绿和浅黄的身躯时常闯入眼中。装空调的人家那时极少,暑气在海风吹拂下依旧不减,环绕在厂房和廉租房的间隙中。没有卑微和伟大区别的岁月,乘凉在同一片星空下,扇凉的工具一致用的是稻杆黄的蒲葵。

我们家那时房子小的像个密封的盒子,父亲洗澡时便站在自家门外,准备两个脸盆,光着膀子,下身短裤,然后拎起盆,从头浇到底,英雄一般的形象。晚饭时分,家家户户几乎都会在面前摆上一张小桌子,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吃什么自然都会被邻家看到,他们还会手托着碗筷,在上面放几块香肉、花蛤或是丝瓜片端来端去地招呼。而我总喜欢吃几口饭就看看屋顶,低矮的青砖瓦砾之上,蝙蝠总在几家屋檐之间飞来飞去,不时又朝着高空冲去,不见踪影,像一架架小型的滑翔机。我对飞翔的最初渴望便来自这儿。

那时,栀子常开着,瓷白小花若月光点缀在枝桠间,饱满垂下,风中是扑鼻的清香。邻居阿婆是个很慈祥的老人,但讲起故事却常是惊悚的那类。邻里的一群小孩和我一样正是处于少年的好奇时期,便常常拖着腮帮听阿婆的鬼故事,入迷了,皆紧紧抱团,嘴中唏嘘,更有甚者半夜竟不敢起身如厕。阿婆声音苍老低沉,摇着蒲葵扇说,在城东有片桃园,文革时一个女教师在那里上吊了,那女子平日喜欢穿素白旗袍,爱唱闽戏,死后人们从园边走过,常听得风吹草动间传出女子吟唱的细碎戏词,停下一看,见得一白衣女子飘来,一时间撒腿就跑。阿婆中间喝了一口茉莉泡的花茶,脸颊上的皱纹舒展了一下便又聚拢,像星空下岁月流淌的河流,而我们便那样惊心地坐在河流中间的船上,随风轻轻摇动。

母亲饭后若是清闲,常领上我来到巷口,和一帮姊妹叔舅围圈凑撮儿,聊各自单位最近的效益和家中大小事情,或是围一桌在昏暗的路灯下打麻将,玩扑克。母亲那时是很时髦的女人,做了一头长卷发,风里一翘一翘的,像一只花猫,不过也招惹来了不少赏花的蚊虫。母亲打牌的时候,我特别希望她能赢钱,这样她就会高兴而大方地带我去路边吃鱼丸、扁肉,或者再到冷饮店里给我买牛奶味的雪糕。我一口一口慢慢舔着,珍惜着母亲来之不易的好运气,因为多半情况下她总是输,头发翘得一把高,血本无归,星光黯淡。

现在很多记忆都被越来越强大、越来看不清楚的现实世界连根铲除。整日亢奋的大型吊车吊走了很多过去,现代化的大楼、工地、喧嚣、焦躁和冷漠浪潮般席卷而来。以前看一个电影,男主角抱着女主角说我爱你的时候,我感动得觉得自己看到了永恒。而现实里很多事物并不会永恒,或者也只是短暂的表面的永恒。即使哪天我再站在旧地之上,也见不到故人旧景了,榕城都变了。

夏天路过了那城市,年华渐渐路过了我们,只是那些时光中惦念的记忆在心中放也放不下了。它们都还像岁月里那棵满树青翠的榕树,风里招摇着叶子,沙沙地响。

美丽世界的孤儿

额头树梢上的枝叶在夏天又开始浓密起来,阳光穿过它们的间隙,零零碎碎地照射在地面,那些残缺的心形,再也无法复原。

我开始脱下长袖,像被人剥去外壳的荔枝,露出柔软而白皙的果肉。时间让夏天的一切变得饱满,我发现自己也胖了。

在南方时我偏瘦,母亲常为我做肉食,却也不见成效。而北方的黑土的确能养人,在这里待上两年,身体就控制不住地膨胀起来,然而母亲却看不见我的变化。其实,只身来到东北念书,有一段时间,自己感到极其难受,想过买返程的火车票重新回到南方,或者去其他地方转悠,或者就干脆退学,但自己终究是个容易屈从于现实的人,梦想于我,只是一种常使自己内心亢奋的瘾症,并不实际。

身边的同学九成以上都是以豪爽脾性自居的东北人。女生讲话远没有南方女孩轻声细腻,但都出落得高挑漂亮。学校充满原始气息,草木森森,楼道破旧,被雨水洗出锈迹的墙壁,教室里课桌发霉的气味,春秋时节刮起的大风常常又夹卷着沙土袭来,这一切让我对所处的年代判断失误,以为自己来到的是八九十年代的校园。横竖看来,都觉得这里适合拍艰苦时期的励志剧或者一部低成本的鬼片。

由于入夏的缘故,佳木斯这段时间经常下雨,雨水落完一阵就歇一会儿,然后势如破竹般继续落下。幼时,父母为生活整日疲于奔命,无暇顾及我,就连雨天也很少到校送伞给我。这便使得自己从小养成了不喜欢打伞的习惯,甘愿在雨中奔跑,像一只无家可归的花猫被淋湿,被丢弃。实在拗不过大雨时,就躲进附近ATM机的屋檐下避雨。一些撑伞的女生经过,把目光抛过来,嘴角偷着笑,我别过身假装取款的样子。屏幕里是变形的自己,瘦小的身体,团子样的脸,唯一不变的或许只是自己那一张无辜又傻傻的表情了。

雨水让夏天有了略微忧伤的气质。汽车在这样的天气里愈显绝情,疾驰中浇灌路人一身脏水,却也不曾停下道歉,而是直接撅着屁股走人。群鸟纷飞般的人群举着书包或者撑开衬衣逃荒似地从眼前匆匆跑过,仿佛在为不远以后的世界末日进行一场演习。

从前在南方的高中里,一下雨,小优就和我说:“完蛋了,天空又在为我们哭了,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我摸着小优稍微变长点的蘑菇头,说:“两个孤儿在一起就不算孤儿了,因为是两个人啦。”操场的水泥地面被突然而至的大雨浇出焦灼的气味,混着青草香一阵一阵传来,教学楼的栏杆上还爬着上壳的蜗牛。那时,我们异常单纯,只是把“孤儿”定义成“孤独的孩子”,舍此无他。

其实,我不止一遍地和小优谈论起孤独,像撕开身上的一道疤痕给她看。她是个很少说话的女孩,混迹在庞大的人群中,她常常只是盯着自己的鞋保持一种高贵的沉默。我很庆幸能在中学时光里认识她,这个不以孤独为耻的女孩,这个只对我敞开心扉的女孩,宛若时光里开得最安静的花朵,让我在枯燥无味又年少多愁的日子里途经一阵芳香。

我对小优说:“你就像《流星花园》里的小优,单纯简单、安静又可爱。”她摇了摇头,“我才不是她,那个演小优的女演员早就不知道把她自己丢到哪里去了。时间改变了很多人。而孤独却让我们还是我们。”我一下子也不说话了,陪着她陷入到更深的沉默里,像口不见底的井。风吹凉草木,我们的心也跟着在风中一颤一颤,像是呜咽或是无声的哭泣。

青春,那时还是漫长的远途,我们用单薄的身体站成稀薄的树,在黄昏里保持一种模糊而氤氲的姿势,又同远处的夕阳,一坠一坠,落入繁茂的花枝间,成为长大后可以闻出气味的回忆。

有时想想,骨头就跟着松动,孤独捆绑自己实在太久,以至于四周寂静无声时,觉得自己仿佛是这世间独留的透明人。这种忧伤的透明,在过后的时光里,总像标签一样贴到自己的身体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一个人便开始习惯,像上了瘾似地享受它。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不应该这样。他的生活应该是可乐、冰淇凌、KFC、MP3、偶像剧和漫画书,或者是上课铃、黑板擦、凌乱的卷子、字迹潦草的笔记、翻烂的教科书、父母的点心和班主任絮絮叨叨的嘴巴。而不应该被孤独劫持,做它的俘虏。

小优却对淡淡地对我说:“不是的,孤独让我们在宁静中看清很多事实。它不该让你厌恶,它是这个世界给予我们高贵的品质。”她的目光让我看到一个同龄女孩的坚定与执拗,是大人们所无法瞥见的只属于孩子身上发光的部分。话语落地,时间仿佛起了一层柔软的灰,进入眼睛,揉一揉,眼眶就红了。

叔本华在《关于独处》中写道:“完全、真正的内心平和与感觉宁静——这是在这尘世间仅次于健康的至高无上的恩物——也只有在一个人孤身独处的时候才可觅到。”

小优从书中找到这句哲理来力证自己的观点时,我们正在高中学校外的天桥上吹风,听MP3,里面是汪峰在唱《美丽世界的孤儿》:“别哭,我亲爱的人,我想,我们会一起死去,别哭,夏日的玫瑰,一切已经过去,你看车辆穿梭,远处霓虹闪烁,这多像我们的梦……”沿海城市里的风也带着海水咸涩的味道,一阵一阵吹来,在狭窄的空间里不断地飘荡。那时黄昏射穿我们的影子,薄薄的年华在夏天呱噪的蝉鸣中丝毫没有重量,我们真的就像被世界抛弃了一样。我和平常一样傻笑。小优说我总是这个样子,让人轻易就看到笑容背后的自己有多么的茫然与困顿。我说:“小优你真聪明,上帝真应该把你放到他身边当秘书。”小优嘴角露出小酒窝,说:“他肯定在想我会不会抢他饭碗。”长大以后,我从未在那个女孩的脸上再见过那样灿烂的笑容。

高中渐渐在脑中稀释得只剩下模糊的轮廓时,我也好久没有再遇到小优。时间让我们彼此离开,成长和忘记。急行之中的青春,像大袋的爆米花、二氧化碳饮料,在我们还未从一部色彩明艳的影片中抽身而出时便被自己消耗殆尽。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不剪中学时候的短发,不说从前稚气的话,开始学着主动混入人群中察言观色,学着虚假的礼貌和违心的赞美,学着不用再跟谁分享自己内心的虚脱和孤苦,似乎和所有正常人一样,长成他们的样貌,做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而孤独,却始终没有离开。而小优还是十五六岁的孩子,孤独豢养着她清秀的模样——瓷般的脸颊、风中飘散的长发、明亮的瞳孔发出银河的光。

时间轮回过千山万水,四季交替,昼夜分明。而一些事物终究不一样了。

小优说:“我可以去看你,只要你不变。”

我说:“好啊,来吧,我带你去看佳木斯的杏花和丁香,在这初夏。”

而她终究没有来,在时间中与我走散的女孩,是不是早已知道十八岁之后的我们都不一样了。

此刻,我站在葱郁的夏天里,看着阳光在指尖舞蹈,风吹无数翠绿的草木。远处有一群十六岁的少年,彼此在花园中拉勾发誓,那么天真而认真。

这一瞬间,我真的成了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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