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前往镜子前照了照,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开门往楼下走去,虽然我不喜欢化妆,但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养母逼着学了化妆,为的就是在宴会上不至于失礼,礼服,首饰都是养母亲自挑选的,极尽奢华,我觉得有钱人就是把钱当纸烧,为了面子多少钱都花得起。
走到楼梯转角时,我听到楼下养母语气轻快地说道:“思思那孩子听话又懂事,都不用我这当妈的操一点心,呵呵……”
我抖了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大厅里放着舒缓的古典音乐,辉煌明亮的水晶灯照耀下,仆人右手中水晶托盘上端着酒和果盘糕点在人群中穿梭,金色地毯上,女士打扮盛艳,挽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先生,三三两两或站或坐,在一起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间,极尽优雅。
我站在楼梯转角,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却没有看到想见的人,倒是秦哥舒,着一身剪裁合身的白色西装,修长的手指执了一只盛了鲜红色红酒的高脚杯,放在唇边三寸处,优雅地靠在角落沙发里,嘴角勾着邪魅的笑,性感的唇部线条极度完美,一双鹰眸锋芒毕露,目光放肆地在我身上扫视,最后落在我的双脚上。
我淡淡瞟了他一眼便收回目光,踩着高跟鞋朝楼下走去,走到养母身边,用标准的微笑问候客人,养母面带笑意地将我拉到她身边。
那些客人便说些客气而没有营养的话,诸如:“令千金真是越来越标致了。”等等。
我浑身不自在,脸上肌肉快抽筋,脚下疼得要命,还得保持优雅的姿态,终于在一大串的寒暄之后,养母目光看向西北角的钢琴对我道:“思思,去弹个曲子吧。”
我顿时如临大赦,此生第一次觉得弹钢琴没有那么痛苦,因为至少可以坐着。
指尖跃于琴上,和着大厅中我听了几千遍的古筝声,琴声缓缓流泻,我埋头弹琴,没有注意大厅中人流的动向,直到厅中渐渐安静了下来,才疑惑地抬眸向门口的方向看去,这一看,我手上的动作不自觉地僵住。
从门外进入大厅的三人中,我的目光聚集在一人身上,高高瘦瘦的少年一身合身的银色正装衬得身躯分外挺拔,一头中长碎发顺服而黑亮,灯光下,层次分明,脸上挂着闲适淡雅的笑,像一缕照进黑夜里的阳光,纯黑色玛瑙般的双眸亮如星辰,含着淡淡的雾气,比水晶灯的光芒更耀眼,却偏又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皮肤白皙如瓷,剑眉微斜,在刘海下若隐若现,鼻梁英挺,轮廓完美,右耳耳垂一颗银色耳钉闪着晃眼的光圈,每迈出一步,极尽优雅,身上散发出的高贵不凡的贵族气质让人无法忽视,整个人如同从童话故事里走出的帅气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认识赫连成明明已经一年多,明明已经对他很熟悉,我却觉得这次像是第一次见到他,目光定格在他的脸上,再也移不开。
他的目光在大厅内快速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我的身上,眼底的笑意缓缓漾开,似盛了满满一汪秋水,四目相对,无需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