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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今夜的美丽迷了路(2)

王给的酬金是按月计的,是玲子月工资的两倍,对家境不好、父亲又重病在身的玲子来说,足使她感动。但同时,有种深深的、慌乱的、莫名的不安向她袭来,她有些害怕王,但她又越来越适应不了脱胎于军队的民航管理,这常使她有种隐隐的疲惫和逃避感。现在,她有了额外收入,而且是那样轻松诗意的收入,人性中的弱点在不由自主中泛起。工作中有了散漫与差错,在这时,那位曾对玲子动过手脚的上司想要借题发挥,逼玲子就范。玲子忍不住同他吵了一架。上级领导不知内情,停了玲子的职,一向温顺的玲子此次如一头被激怒的小鹿,在沉默中拒不检讨。倒是那人心虚,请上级领导原谅了玲子。气愤的玲子产生调离民航的念头。王劝她别意气用事,但她仍愤然地说,她坚决要离开那鬼地方。不久,那位上司被人套上麻袋打断了腿,住进医院。她说真解恨。自然,她不知道是王叫人干的。而且,王在不露声色中,居然真的把她调进了一家大企业。王后来告诉玲子,他是通过一位很有背景的哥们敲定的。玲子在雀跃中,简直不知该以何种方式答谢王。

然而,王却远去广州,连说声谢谢的机会都不给玲子。

两个月后,王返回,玲子急着去见他,没等她开口,王先堵住她的嘴:“你要吐半个谢字,我就跟你翻脸!我们就别那么土,那么俗!你把我当朋友,就别再说什么!”王满脸真诚。

玲子的脸爬满绯红,是觉得自己土了点、俗了点。

王似乎在漫不经心之间走近了玲子。

王开始以豪华“奔驰”接送玲子。这车在这座城里屈指可数。玲子单位的人见玲子从没穿过重复的时装,优雅得要命不说,又经常是“奔驰”来去,弄不清她是什么背景,对她倍感神秘,有羡慕,又有妒忌。对这一切,玲子是从不习惯到习惯,从惶恐到自豪。

这一年,玲子生日那天,王为玲子开了一个生日Party,在众人面前,王把一枚价值不菲的南非钻戒套在玲子的无名指上。

玲子没有拒绝——她不能拒绝了,她有了另一个生命,王在一次使她出尽了风头的酒会后,得到了她。

他们的婚礼很排场,只是议论颇多,王离过婚,且坐过牢,玲子后来才知道,想王对自己也不错,便不多计较。

几个月后,玲子生了一个女儿。产假过后,王劝玲子办了“停薪留职”,他要把玲子装进金丝笼,玲子没有反对,乐得轻松、自在,她想当个出色的母亲,她为女儿勾画好了将来:让她成为一个出色的舞蹈演员或是歌唱家。这可是她儿时的梦。

生了女儿后,玲子常无端地胃痛了。那天夜里痛了很久,他给她用了那东西,很快,疼痛消失了,却恶心呕吐得厉害,她说要去医院,他称过一会儿就没事。的确,呕吐一停,她便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与快乐,他说这是专门为她寻得的偏方。这以后,她的肠胃一有疼痛,她就让他给她吸。然后玲子觉得离不开那东西了,玲子忽地在脑海中一闪念:吸的是毒品。王说不是。一次她深夜去卫生间,推门见他正在吸,玲子再三追问,慌乱中他只有点头,并说吸鸦片也没什么大不了,他吸了好久了。并说,以后只要玲子安安分分在家,保她以后有吸的。玲子知道已无法反驳——她需要它。

王更是失却任何自制力,到以后服装店吸没了,巨额存款吸完了,家也差不多吸光了,女儿变得乖僻暴躁,她知道到了一个至关紧要的关口:要把女儿培养成人,就必须离开他。前些时候,她鼓起勇气想回单位工作,但单位不同意。她受不了,她想彻底干净地解脱,以求一了百了……可是她想着女儿,女儿还小,她还迈不开那一步……

眼前的玲子脸颊、眼窝下陷,唇无血色,视线飘浮不定,看上去,要比她实际年龄苍老十几岁。——我很难看到当初那个清澈如水的玲子了。

“如果知道是今天这样,我不会嫁给他。”玲子取出一支烟,递给我,我说不会,她看了我一眼,若有所悟地一笑,自己点着了,猛吸几口,然后吐出,动作老练而男性化。

Δ新版“琼瑶”

□姜鹰

对欢欢来说,《午夜街头》并不只是一首乐曲,还是她爱的信物。

第一次听到这首乐曲时,欢欢在上海的一所师范大学读二年级。那天,她稀里糊涂地被拉到学校的周末舞会上。健文走到她面前,“你可以拒绝一次、十次,但绝不会拒绝我一百次。”健文说。她就这么和他跳上了,那一支舞曲恰好是《午夜街头》。

欢欢和健文很快就有了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两颗年轻的心迅速贴近。直到有一天,他在为她弹奏一曲《午夜街头》之后,有力度地吻了她那两片娇小的朱唇,欢欢这才发现,爱情就是生命的阳光雨露。

不久,他们的大学生涯结束了。半年之后,欢欢羞涩地挽着健文的臂膀走入婚姻的殿堂。

欢欢是天真的,婚后仍渴望着生活在安徒生的童话故事里。然而,现实却将她的憧憬击得支离破碎。天天锅碗瓢盆,忙得团团转不说,更令她气恼的是,丈夫已不像先前那样对她爱护备至,充满柔情。每天下班回到家,他只顾忙着自己的工作,将她冷落在了一边。

欢欢感到了压抑和沉闷。婚姻难道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

那天上班,欢欢沏了杯茶,一口气读完了琼瑶的《彩霞满天》,临了发现自己已是泪水满襟。她开始迷上了琼瑶的小说,如同初恋的《午夜街头》一样。一个多月,她连续读了二十多部,读书心得也于无意中悄然产生:挫折和坎坷实在是家庭婚姻升华的催化剂。要让爱情变得深刻,夫妻间不能太风平浪静,而要有绵绵不断的波澜。于是欢欢想到了“作”。

她开始故意和健文吵闹,并进而故意地和他分居,最后又使出“杀手锏”搬回娘家。对于欢欢的骤然降温,健文有些不知所措。最通俗也是最能让人接受的理由是,她已另有新欢。于是,他频频打电话,频频登门,并不时地跟踪盯梢;好言相劝,死缠硬磨,最后忍不住而火冒三丈。可欢欢倒好,横竖一句,“没兴趣!”

终于有一天,健文在她家门前的绿荫小径上徘徊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欢欢打开房门,他就那么湿漉漉地站在她面前,默默中透出失望。她感动不已。面对这深刻的爱情画面,她扑到他的怀里,泪流满面。

他们恢复了从前的如胶似漆,《午夜街头》使他们忘掉了时间。

然而,此时的欢欢并没有摆脱琼瑶的影子,相反,她比以前更膜拜琼姐了。最初的波折换来的是如此热烈的情愫,不就是一个绝好的证明么?

短暂的欢愉之后,欢欢又开始毫无缘由地冷落他并进而折磨起他来,回娘家再度成了她有力的武器。

健文苦不堪言。那天下班之后,他独自去了他俩过去常去的酒吧。灯光很暗,萨克斯管奏出一段哀婉的曲子,弥漫到他那只握着酒杯的手上。

欢欢怎么也不会想到竟会收到健文要求离婚的信,而且那么快,措词又是那么坚决。但她相信“爱,是不能忘记的”这句话,至少琼瑶的作品中都体现了这么一个主题。于是,她百分之一千地相信,丈夫终究会回到她的身边,而到那时他们的爱情才真正称得上可歌可泣,他们的婚姻才更将牢不可破。这就叫“甜蜜的痛苦”或“痛苦的甜蜜”。

欢欢给健文去电话,平静地告诉他:“既然如此,也许离婚是最佳选择。”

一个烟雨蒙蒙的日子,他们相约来到了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将那本象征炽热的红卡换回了苦涩的“绿卡”。

不久,欢欢听说健文现在又处了个女孩,她的心一阵痉挛。她回到家,打开录音机,让《午夜街头》的曲调充满房间的每一处角落。很快,欢欢又恢复了自信,“他会回来的,而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只是暂时的,只是爱情旅程中的一个重大挫折而已。”欢欢如此认定。

“劳动节”前一天,欢欢终于收到了健文的来信,其中夹着请她去参加婚礼的邀请函。她顿时惊呆了,此刻欢欢才如梦初醒,从虚幻回到现实。她知道她深爱的健文再也不会回到她的身边了。欢欢从心灵深处油然而生一种深深的绝望,浑身上下感到了彻骨的悲凉……

欢欢慢慢地打开了煤气开关,她要让这一个荒唐但又刻骨铭心的爱情随她一同进入天国。

幸好欢欢的母亲及时回家,将已中毒昏迷的女儿赶紧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欢欢终于苏醒了过来。

健文得知这一消息后,急忙赶到医院看望欢欢,两人相对,是长久的沉默。第二天,他给欢欢寄去了她视为珍宝的乐谱——《午夜街头》,乐谱下方有两行遒劲的字体:

别让记忆唤醒伤痛

过去的都已过去

Δ别了,我的天涯之恋

□如梦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干部家庭,父母在同一机关上班,几乎每天同进同出,但也许是彼此太熟悉的缘故,二人经常吵架。我烦透了这种不得安宁的日子,发誓将来一定要找一位远在天涯海角的郎君。在这种幻想的支配下,我如痴如醉地爱上了文学,迷上了诗,因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高考落榜。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虚无缥缈,唯有虚幻的文学反而成了如影随形的真实。

我和前夫昆的相识就是缘于一首诗《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那是昆的得意之作。

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梦幻女孩,选择了文学小径以逃避恼人的现实。一次我在南方一家文学期刊上看到一首署名为“浪人”的诗歌《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诗中写道:“当一切都已远去/我的生命就是一只漂泊的行囊/载着渴望四处流浪/在流浪中释放青春/在流浪中追逐爱情/流浪的脚步不会停歇/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

极易感动的我一下子被诗人的浪漫与洒脱所折服。我立刻以一个读者的身分写信给诗人,信的末尾署名为“梦幻女孩如梦”。因不知通讯地址,我将信寄给那家杂志收转。

不久,我收到了寄自海口的回信,一看到那龙飞凤舞的字迹,我就知道是诗人“浪人”的回信,顿时心潮澎湃不已。信中这样写道:“我是一名十足的‘浪人’,四处漂泊,以四海为家。我的诗能被一位温柔的女孩读懂,我倍感欣慰。我的漂泊着的心仿佛驶进了温馨的驿站,暂时找到了停泊的港湾。感谢远方的梦幻女孩给我如此美妙的遐想!”

读着信,想起父母的烦恼婚姻和自己曾经的誓言,我的心底荡起一层幸福的涟漪。我们从此两地书信往来,乐此不疲,谈理想,谈生活,也谈爱情。在笔谈中我知道,“浪人”名叫史昆,东北人,父母早逝,是走南闯北的叔父将他带大的。他从小四处闯荡,做过耍猴艺人,当过“白领”,做过宾馆“保卫”,也当过客座诗人。他在流浪中写诗,也在流浪中讨生活。从小在优越环境中长大的我对他神奇的人生阅历充满好奇与神往。不知不觉中我深深地迷恋上了这位名叫“浪人”的诗人,亦如当年一发而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诗。我们的爱情很快便在穿越千山万水的邮车中暗暗地滋长。我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位远在天涯海角的如意郎君。

我们的爱情因彼此间的地理距离而显出一种朦胧美和浪漫情调。我有时一天可以收到他的三封信,信中只有一个用彩笔涂成玫瑰色的心型图案。我还会在某个暖暖的午后收到他用特快专递寄过来的热烈的红玫瑰。

我们的浪漫之恋羡煞了周围的女友。她们抱怨从未接到过男友的情书。而她们的男友们也着实委屈:天天见面难道还需要写信吗?

我非常得意,更加珍惜这份天涯之恋,尽管它招来父母的强烈反对。

妈妈得知我交了一位远在海南的男朋友,急得快要疯了。她对我大谈两地分居的诸多不便。我不禁反问:“你跟爸爸每天形影不离,经常吵吵闹闹,难道就很幸福吗?”没想到妈妈竟没有一点窘态,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傻丫头,有几对夫妻是不吵不闹的?”

妈妈的婚姻理论并没有动摇我的决心,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1995年岁末,我和昆笔交了两年后都强烈地要求见到对方。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采用的是极其浪漫的形式:事先只约定时间和地点而不出示任何标志,两个从未谋面的人仅凭心灵感应相认(为了给对方一个悬念,我们从未互赠相片)。这次特殊的约会本意是对我们的爱情作一次严峻的考验:若有缘相认,婚期就定在第二年的春节;若彼此认不出对方,两人各自返回原地,从此互不相干。

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我们几乎是在同时认出了对方。我的父母也终于经不住我的反抗而默许了我们的婚事。我们的婚礼在我的家乡湖北鄂州举行。春节过后,昆返回海南,继续他四处漂泊的日子,我留在鄂州。我们从此开始了牛郎织女般的生活。

起初,这种分居两地的日子并没有影响我们的爱情,反而为我们的婚姻生活平添了许多浪漫温馨的气息。我们避免了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的磕磕碰碰,心中盛满了浓浓的思念和爱意。隔段日子他会回来看我,我们在水乳交融的气氛中品味“久别胜新婚”的甜蜜。

当腹中躁动着另一个生命时,这种甜蜜逐渐化成了苦苦的期待。有一天,看着别的孕妇被老公呵护着走进妇检室,我突然特别渴望有老公朝夕相伴的日子,哪怕是平淡无奇甚至天天吵架也毫无怨言。

从妇产科出来我疯了似地跑向电话亭,刚拨通昆的电话,我便泣不成声:“我要你回家——”我特地将“回家”二字重复了一遍。

昆以为出什么事了,当天便飞了回来。我扑进他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然后告诉他我的感受。

昆有些哭笑不得地说:“原来让我花掉几百元路费赶回来就为这个,你也太娇气了!”

我苦苦哀求他留下来,并保证替他在本地找到工作。昆却摇摇头说:“我今天在海南,说不定明天就在北京。我不会在哪里定居的。没办法,我已习惯了这种四处漂泊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能为了爱情,为了我,为了我们的这个家而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呢?”我第一次对他发脾气。

“可两地分居并不影响我们的爱情啊!古人尚且明白‘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怎么越来越俗气了?”昆强词夺理,毫不相让。

我们不欢而散。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婚姻选择产生怀疑。

经过艰难的孕期,我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儿,但我并没有初为人母的喜悦,因为在我最需要昆时却找不到他。

在预产期前几天,我给昆打电话,对方告诉我他已辞职。我拼命打他的传呼,却不见回音。我担心他出事了,直到躺在床上痛苦嚎叫时,心里牵挂的仍是他的安危。

没想到在女儿出生八天后,他回来了,却像没事儿人一个,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说,前些日子在深圳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走不开。

我的心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愤怒地甩了他一耳光:“你走!你这自私自利没有责任感的家伙不配做我女儿的父亲!”

昆似乎被我的一耳光抽醒,他睁大着眼睛看着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反而冷静下来,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既然你不愿意放弃你的漂泊的日子,你就走吧。”

经过两天的痛苦选择,昆还是走了,走的时候他充满内疚地看着我们娘儿俩,低低地说:“其实我是爱你们的。”

我静静反思了自己的婚姻。不可否认,我和昆曾有过一段真正的爱情,它是那样美好,如同水中月镜中花,因为彼此间的距离而显出一种诗化的美丽。但生活毕竟不是诗。爱情因朦胧而美丽,而婚姻不要距离。

我渐渐理解了父母的婚姻,包括那些让人不得安宁的吵闹。那才是虽平淡但实在的日子。

别了,我的天涯之恋!我将珍藏这段失败的婚姻,因为它让我终于懂得了婚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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