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自称是一个文学劳动者,同时,她又说她是一个写作的匠人,她的劳动是匠人式的劳动。因为对作品的评论有雕琢和匠气的说法,作家们一般不愿承认自己是一个匠人,但王安忆勇于承认。她认为艺术家都是工匠,都是做活。千万不要觉得工匠有贬低的意思。类似的说法我听刘恒也说到过。刘恒说得更具体,他说他像一个木匠一样,他的写作也像木匠在干活。从劳动到匠人的劳动,这就使问题进了一步,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在我们老家,种地的人不能称之为匠人,只有木匠、石匠、锔匠、画匠等有手艺的才有资格称匠。一旦称匠,我们那里的人就把匠人称为“老师儿”。“老师儿”都是“一招鲜,吃遍天”的人,他们的劳动是技术性的劳动。让一个只会种地的农民在板箱上作画,他无论如何都画不成景。请来一个画匠呢,他可以把喜鹊噪梅画得栩栩如生。王安忆也掌握了一门技术,她的技术是写作的技术,她的劳动同样是技术性的劳动。从技术层面上讲,王安忆的劳动和所有匠人的劳动是对应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一个石匠要把一块石头变成一盘磨,不可能靠突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工。他要一手持锤,一手持凿子,一凿子接一凿子往石头上凿。凿得有些累了,他停下来吸颗烟,或喝口水,再接着凿。他凿出来的节奏是匀速,丁丁丁丁,像音乐一样动听。我读王安忆的小说就是这样的感觉,她的叙述如同引领我们往一座风景秀美的山峰攀登,不急不缓,不慌不忙,不跳跃,不疲倦,不气喘,扎扎实实,一步一步往上攀。我们偶尔会停一下,绝不是不想攀了,而是舍不得眼前的秀美风光,要把风光仔细领略一下。随着各种不同的景观不断展开,我们攀登的兴趣越来越高。当我们登上一台阶,又一个台阶,终于登上她所建造的诗一样的小说山峰,我们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满足。第三点,匠人的劳动是有构思的劳动,在动手之前就有了规划。比如一个木匠要把一块木头做成一架纺车,他看木头就不再是木头,而是看成了纺车,哪儿适合做翅子,哪儿适合做车轴,哪儿适合做摇把,他心中已经有了安排。他的一斧子一锯,都是奔心中的纺车而去。王安忆写每篇小说,事先也有规划。除了小说的结构,甚至连一篇小说要写多长,大致写多少个字,她几乎都心中有数。第四点,匠人的劳动是缜密的、讲究逻辑的劳动,也是理性的劳动。一把椅子或一口箱子的约定俗成,对一个木匠来说有一定的规定性,他不能胡乱来,不可违背逻辑,更不可能把椅子做成箱子,或把箱子做成椅子。在王安忆对我的一篇小说的分析里,我第一次看到了逻辑的动力的说法,第一次听说写小说还要讲究逻辑。此后,我又多次在她的文章里看到她对逻辑重要性的强调。在和张新颖的谈话里,她肯定地说:“生活的逻辑是很强大严密的,你必须掌握了逻辑才可能表现生活的演进。逻辑是很重要的,做起来很辛苦,做起来真的很辛苦。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事情为什么这样发生,而不是那样发生?你要不断问自己为什么,这是很严格的事情,这就是小说的想象力,它必须遵守生活的纪律,按着纪律推进,推到多远就看你的想象力的能量。”
以上四点,我试图用王安忆的劳动和作品阐释一下她的观点。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问题在于,工匠的劳动是不是保守的?机械的?死板的?墨守成规的?会不会影响感性的鲜活,情感的参与,灵感的暴发,无意识的发挥?一句话,工匠式的劳动是不是会拒绝神来之笔?我的看法是,一切创造都是从劳动中得来的,不劳动什么都没有。换句话说,写就是一切,只有在写的过程中,我们才会激活记忆,调动感情,启发灵感。只有在有意识的追求中,无意识的东西才会乘风而来。所谓神来之笔,都是艰苦劳动的结果,积之在平日,得之在俄顷。工匠式的劳动无非是把劳动提高了一个等级,它强调了劳动的技术性,操作性,审美性,严肃性,专业性和持恒性。这种劳动方式不但不保守,不机械,不死板,不墨守成规,恰恰是为了打破这些东西。王安忆的大量情感饱满、飞扬灵动的作品,证明着我的看法不是瞎说。
但有些事情我不能明白,安忆她凭什么那么能吃苦?如果说我能吃点苦,这比较容易理解。我生在贫苦家庭,从小缺吃少穿,三年困难时期饿成了大头细脖子。长大成人后又种过地,打过石头,挖过煤,经历了很多艰难困苦。我打下了受苦的底子,写作之苦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苦。如果我为写作的事叫苦,知道我底细的人一定会骂我烧包。而安忆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家里连保姆都有。应该说安忆从小的生活是优裕的,她至少不愁吃,不愁穿,还有书看。就算她到安徽农村插过一段时间队,她母亲给她带的还有钱,那也算不上吃苦吧。可安忆后来表现出来的吃苦精神不能不让我佩服。1993年春天,她要到北京写作,让我帮她租一间房子。那房子不算旧,居住所需的东西却缺东少西。没有椅子,我从我的办公室给她搬去一把椅子。窗子上没有窗帘,我把办公室的窗帘取下来,给她的窗子挂上。房间里有一只暖瓶,却没有瓶塞。我和她去商店问了好几个营业员,都没有买到瓶塞。她只好另买了一只暖瓶。我和妻子给她送去了锅碗瓢盆勺,还有大米和香油,她自己买了一些方便面,她的写作生活就开始了。屋里没有电视机,写作之余,她只能看看书,或到街上买一张隔天的《新民晚报》看看。屋里没有电话,那时移动电话尚未普及,她几乎中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安忆在北京有不少作家朋友,为了减少聚会,专心写作,她没有主动和朋友联系。她像是在“自讨苦吃”,或者说有意考验一下自己吃苦的能力。她说她就是想尝试一下独处的写作方式,看看这种写作方式的效果如何。她写啊写啊,有时连饭都忘了吃。中午,我偶尔给她送去一盒盒饭,她很快就把饭吃完了,吃完饭再接着写。她过的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我觉得她有些对不住自己。就这样,从四月中旬到六月初,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写完了两部中篇小说。她之所以如此能吃苦,我还是从她的文章里找到了答案。安忆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有评论家把她与别的作家比,她说她没有什么,她就是比别人对写作更喜欢一些。有人不是真正喜欢,也有人一开始喜欢,后来不喜欢了,而她,始终如一地喜欢。她说:“我感到我喜欢写,别的我就没觉得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就这点不同:写作是一种乐趣,我是从小就觉得写作是种乐趣,没有改变。”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写作是安忆的主要生活方式,她对写作的热爱和热情,是她的主要感情,同时,写作也是她获得幸福和快乐的主要源泉。安忆得到的快乐是想象和创造的快乐。一个世界本来不存在,经过她的想象和创造,平地起楼似的,就存在了,而且又是那么具体,那么真实,那么美好,由此她得到莫大的快乐和享受。与得到的快乐和享受相比,她受点儿苦就不算什么了。相反,受点儿苦仿佛增加了快乐的分量,使快乐有了更多的附加值。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创作习惯,安忆的习惯对她的写作有没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我就不多说了。我只知道,她习惯在一个大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写作,在笔记本上写完了,再用方格纸抄下来,一边抄,一边润色。抄下来的稿子其实是她的第二稿。她写作不怎么熬夜,一般都是在上午写作。她觉得上午是她精力最充沛的时候,也是她才思最敏捷的时候。在整个上午,她又觉得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左右这个时间段创作状态最好。她还有一个习惯,可能是她特有的,也极少为人所知。她写作时,习惯在旁边放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一些句子。在北京创作中篇小说《香港的情与爱》期间,我见她写下的其中一句话是“香港是个大邂逅”,这句话在黑板上保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不知用意何在。小黑板很难找,我问她为什么非要一个小黑板呢?她说没什么,每写一篇小说,她习惯在黑板上写几句提示性的话。习惯是不可以改变的,我只好想方设法尊重她的习惯。
王安忆这样热爱写作,那么我们假设一下,她不写会怎样?或者说不让她写了会怎样?1997年夏天,我和王安忆、刘恒我们三家一块去了一趟五台山,后来我一直想约他们两个到河南看看。王安忆没去过中岳嵩山的少林寺,也没看过洛阳的龙门石窟,她很想去看看。2008年9月中旬,我终于跟河南有关方面说好了,由他们负责接待我们。我给王安忆打电话时,她没在家,是她的先生李章接的电话。我说了请他们一块儿去河南,李章说:“安忆刚从外地回来,她该写东西了。”李章又说:“安忆跟你一样,不写东西不行。”我?我不写东西不行吗?我可比不上王安忆,我玩心大,人家一叫我外出采风,那个地方我又没去过,我就跟人家走了。我对李章说,我跟刘恒已经约好了,让李章好好跟安忆说说,还是一块儿去吧。我说我对安忆有承诺,如果她去不成河南,我的承诺就不能实现。李章说,等安忆一回来,他就跟她说。第二天我给安忆打电话,她到底还是放弃了河南之行。安忆是有主意的人,她一旦打定了主意,任何劝说都是无用的。为了写作,王安忆放弃了很多活动。不但在众多采风活动中看不到她的身影,就连她得了一些文学奖,她都不去参加颁奖会。2001年12月,王安忆刚当选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席时,她一时有些惶恐,甚至觉得当作协主席是一步险棋。她担心这一职务会占用她的时间,分散她的精力,影响她的写作。她确实看到了,一些同辈的作家当上这主席那主席后,作品数量大大减少,她认为这是一个教训。在发表就职演说时,她说她还要坚持写作,因为写作是她的第一生活,也是她比较能胜任的工作,假若没有写作,她这个人便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了。当上作协主席的第一年,她抓时间抓得特别紧,写东西也比往年多,几乎有些拼命的意思。当成果证明当主席并没有耽误写作时,她似乎才松了一口气。我估计,王安忆每天给自己规定的有一定的写作任务,完成了任务,她就心情愉悦,看天天高,看云云淡,吃饭饭香,睡觉觉美。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自己,自己对自己有了交代,看电视就能够定下心来,看得进去。要是完不成任务呢,她会觉得很难受,诸事无心,自己就跟自己过不去。作为一个承担着一定社会义务的作家,王安忆有时难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她本打算坐下来写作,却被别的事情干扰了,这时她的心情会很糟糕,好像整个人生都虚度了一样。人说发展是硬道理,对王安忆来说,写作才是硬道理,不写作就没有道理。在我所看到的有限的对古今中外的作家介绍里,就对写作的热爱程度而言,王安忆有点像托尔斯泰。托尔斯泰把写作看成正常的状态,不写作就是非正常状态,就是平庸的状态。托尔斯泰在一则日记里提到,因为生病,他一星期没能写作。他骂自己无聊,懒惰,说一个精神高贵的人不容许自己这么长时间处于平庸状态。和我们中国的作家相比,就思想劳作的勤奋和强度而言,王安忆有点像鲁迅。鲁迅先生长期在上海写作,王安忆在上海写作的时间比鲁迅还要长,而且王安忆的写作还将继续下去。王安忆跟我说过,中国的作家,鲁迅的作品是最好的,她最爱读鲁迅。王安忆继承了鲁迅的刻苦,耐劳,也继承了鲁迅的思想精神。王安忆通过自己的思想劳作,不断发出与众不同的清醒的声音。写作是王安忆的第一需要,也是她生命的根基,如果不让她写作,那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做这样的假设为好。
写作是王安忆的精神运动,也是身体运动;是心理需要,也是生理需要。她说写作对人的身体有好处,经常写作就身体健康,血流通畅,神清气爽,连气色都好了。她说你看,经常写作的人很少患老年痴呆症的,而且多数比较长寿。否则的话,就心情焦躁,精神萎顿,对身体不利。我不止一次听她说过,写作这个东西对体力也有要求,体力不好写作很难持久。她以苏童和迟子建为例,说他们之所以写得多,写得好,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的身体比较壮实,好像食量也比较大,精力旺盛,元气充沛。我很赞同安忆的说法,并且与她有着相同的体会。我想不论是精神运动,还是身体运动,其实都是血液的运动。写作时大脑需要氧气,而源源不断供给大脑氧气的就是血液。大脑需要的氧气多,运载氧气的血液就得多拉快跑,保证供应。血流加快了,等于促进了人体内的血液循环,对人的健康当然有好处。拿我自己来说,如果一时找不到好的写作入口,一时进入不到写作的状态,我就头昏脑涨,光想睡觉。一旦找到写作的题目,并进入了写作的状态,我的精神头就提起来了,心情马上就好了,看什么都觉得可爱。我跟我妻子说笑话:“刘庆邦真是个苦命的人哪!”我妻子说:“你要是觉得苦,你就别写了。”我说:“那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