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转进了一条街道,没有了周围临街的小商贩,全是整整齐齐的店铺了。周洛看着周围,问道:“织锦啊,子卿现在在何处?”
“这条街上有个古董店前几日要转手,少爷看后觉得不错,就在昨日买了下来,作为长安第一个分店。”
“哦对对,他来长安,就是为了开分店的,我都忘了!”周洛一拍后脑,恍然大悟的样子。
“前面就是了。”织锦指着前面一个店面。周洛望去,只见门面古朴,倒还算新,的确像个古董店。还没上匾,也可能是旧匾刚撤下去。
“少爷和我们,都是前天下午刚到长安城。昨日买下了店铺,便直接住了进去。”走到门口,织锦向周洛展示了一下里面的陈设,嗯,其实并没有什么陈设,都是空的,“昨日一天的时间,加上今天上午,原先古董店的陈设都已经撤掉了,我们的货物都存进了库房,只等这几日整修完善,就可开张了。”
“你们也真是厉害,当初我的武馆还算修的快的都用了一个多月,你们昨天刚买下,就敢五天后开张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富裕的工本费总会加快工人的速度。”织锦一笑,“我要去监工了,少爷定的一些陈列架还在工匠那儿做着。少爷在二楼的房间里,周少爷自己上去吧。”
“好。”周洛跟织锦道了别,转身走向二楼。
也不知许久未见,子卿如今如何了。周洛本还思考着,但走上二楼后看到面前的两列一模一样的房间,就顾不上思考了。
“我的天,织锦就这么走了,我要怎么找?完全一样的房间啊?!”周洛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真的没有一个房间门外看起来比较特别,只好无奈的打算一间间开门找。
“子卿这是要干嘛,一楼卖衣服,二楼开客栈吗?”周洛正要打开第一间的房门,忽然听到了一阵风声,还伴随着铃声。声音极轻,普通人甚至不会听到,但周洛自幼习武,更是有着“第一侠客”的称誉,对他来说,这种声音的捕捉,毫无问题。
顺着声音,周洛一步步向前走去,来到一间房间门口,把手放在了门上。
铃声还在响着,周洛顿了一会儿,原本期待的心情被他压了一下。他收回手,仔细把衣服和头发整理过后,才重新把手覆上门。
孟云天太过儒雅了,记忆中,他就像个遗世独立的神仙。周洛从小就跟武夫们走得近,自然是没见过如此风姿绰约的如玉公子,第一次见面时,是帮他解决了混混,后来相约,见识了他的有礼姿态,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表现。他爹倒是也可以,但比起孟云天的气质还是差了很多。
好在两人后来关系极好,孟云天对周洛这种不拘小节的性格也渐渐习惯,但周洛还是会有意识的再见到孟云天之前稍微整理一下自己,好歹看起来整洁一些。如今再让他看自己少时,他自己都觉得像是整天在山里长的,毫不在意形象。
从江南回来之后,周洛开始有些注意自己的外在了,这给他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就是,终于有人发现:当今礼部侍郎周大人之子原来也是生得十分好看的。从前习武,甚至有叫他“粗俗野人”的,可如今,却是“长安周公子”“第一侠客”了。
周洛一使力,门被推开,他却先是被三月微凉的风吹了个满怀。
一抬头,纵使有些准备,却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震撼的有些呆楞。
窗户是开着的,正对着外面一颗已经长得十分高的柳树,几枝柳叶甚至随着风探进了窗框,拂过窗边坐着的人影。那人十分安静地靠坐在窗边,一身青色衣衫,与窗外柳树相得益彰,衬得本就十分俊美的他更是温润如玉,飘然若仙。听到开门声,他向周洛看过来,收起窗边挂着的银色小钟铃,冲他一笑。
“阿洛,来得不晚。”
周洛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不见外的坐到孟云天对面,抢过他手中的茶盏往嘴里灌了一口,盯着他许久。
孟云天依旧笑着,问道:“怎么了?”
周洛白了他一眼,“也就是你这种人,才会特意布置出这么一个场景刺激我。”“阿洛可不能如此冤枉人。”孟云天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身上衣物我本来就有,时令正是适宜,今日柳叶纷飞之景也不是我人为的,至于这银钟铃,本就是我日常把玩之物,何来特意?”
“你敢说这个房间不是你特意挑的?”周洛放下手中的茶盏,“这楼上房间那么多,想必也都是一样的。除了你我,我就没察觉到第三个人的气息,既然都是空的,你为何会选这间与我碰面?”
孟云天看了周洛一眼,状似无奈的叹了口气,“既然阿洛如此说,那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的。”
“······这么大方就承认了,那你刚才的解释都是在干什么?”“许久未见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
周洛其实很佩服自己的,要是换个人在眼前说这种话,周洛应该早就动手了。
但眼前的人是孟云天,周洛想了想,还是决定讲理,“是是是,孟少爷不像我们凡夫俗子,你的头脑,是上天给的,我敌不过。但——你除了头脑,就可以算是一无是处了吧,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丝毫武功底子,遇到危险,还不是要靠我们来救你!”
“万事讲究取长补短。”孟云天又给周洛倒了一杯茶,“我虽体质不如平常习武之人,但以头脑来补充,勉强算能补过来,可你——恕我直言,阿洛如今,可否能在长安城来去自如了?”
周洛很久后回想起这件事时,万分后悔自己和“商界第一天才”讲道理。
孟云天很久以后回想起这件事时,总会暗叹还是当时少年单纯。
······
“对了,子卿现在不用叫我阿洛了,我三月前刚行了冠礼,已有了字。”“哦?”孟云天来了兴趣,“取了何字?”“焕之。”
孟云天想了想,“哪个焕字?”“焕发的焕。”
“如此。”孟云天笑了起来,“焕然一新,焕若列宿。当真是好字,很适合你。”
“虽然听不太明白,不过你这次应当没说我坏话。”周洛端起茶又喝了一口,“还是你这儿的茶好喝,家里的苦,我喝不惯。”
孟云天颇为无奈的笑笑,“茶入口之时都有些苦味。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觉察苦时就咽的极快,若人人都如你这般饮茶,那还有谁能品出其滋味?”
“你就变着法子的说我吧。”周洛又喝了一口手中的茶,“为什么你的茶都不苦啊?”
“我给你的茶,都加了蜂蜜。你居然从未发现吗?”
“······欸我记得你从来不吃甜的,你早就料到我来时会抢你茶盏了?”
“这个倒没有。”孟云天听出了周洛转移话题的意思,笑着遂了他的意,“这杯茶,本就是为你准备的,只不过刚才加完蜂蜜,还未离手罢了。”
“哦,还以为你真的那么神呢。”
“你啊。”孟云天失笑,站起身来向门边的柜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