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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预测真相的故事(5)

“不,他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不过他有点古怪——他老是不停地研究一些东西。据我了解,他人倒是蛮正派的。”

我说:“他是个医生吧?”

“不是的,我一点都不清楚他钻研的是什么。不过,他精于解剖学,又是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他好像从没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很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奇;他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难道你从没问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很难说出心里话,虽然他高兴的时候,也爱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

我说:“我倒想见见他,我现在身体还不大好,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因此,我要与人合住的话,得挑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请问,我怎样才能找到你这位朋友?”

我的伙伴回答说:“他现在肯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几星期都不去,要么整天都呆在那儿。如果你愿意,我们吃了饭就一块坐车去。”

“当然愿意!”我说,随后我们又谈了些别的。

在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合不来可别怪我。我只是偶尔在化验室里见过他,稍稍知道他一点情况;他别的情况,我就一无所知了。你是自己要跟他住在一起的,到时,可没我的事了。”

“要是我们合不来,散伙就是了。”我盯着斯坦弗继续说道:“我看,斯坦弗,你这么担心这事,里头肯定有原因。是不是那人的脾气真的很坏,还是别的原因?有话直接说嘛!”

他笑了笑说:“要想把他介绍清楚可真不容易。我看他那人有点机械化,近乎冷血动物。有一回,他拿了一小撮植物碱让他的朋友品尝。虽然,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想了解这种药物对不同人的效果而已,而且,我想他自己也会品尝的,但这总有点不近人情,他的求知欲太强了。”

“这种精神是很好的嘛。”

“好是好,但也太过分了些。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打尸体!”

“是啊,他说为了看看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模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他打过。”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鬼知道他研究的是些什么东西。好了,我们到了,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自己看吧。”他说着,就和我下了车。

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又从一个侧门走进了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地方我很熟悉。我们登上白石台阶,穿过长长的一条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很多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一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屋里杂乱地摆放着很多的瓶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很多蒸馏器、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煤气灯。屋里只有一个人在较远的一张桌子旁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到脚步声后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突然跳了起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我想,即使发现了金矿,他也不一定会有现在这么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想,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说:“您怎么知道的?”

“这很简单,”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您没看出我这发现很有用吗?”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说,是很有意思,但它的实用性……”

“怎么,先生,难道你还没看出这种试剂能使我们万无一失地鉴别血迹吗?这可是目前实用法医学的最大发现了,请到这边来!”他一把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旁。“先弄点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把自己的一根手指刺破了,然后用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把这滴血和一公升水混合。你看,混合后跟清水一样。血在混合液中所占的比重还没到百万分之一。尽管这样,我相信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种特别的反应。”说着,他把几颗白色结晶物放进了混合液中,随后又滴了几滴无色液体。很快,混合液就呈现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慢慢沉到了瓶底。

“哈哈!”他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拍着手高兴地喊道,“您看怎样?”

我说:“这个实验看来很不错。”

“这简直太妙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和用显微镜检验的方法都不太好,如果血迹凝干了,显微镜就起不了作用了。现在,不管新旧血迹,用这种新试剂都会起作用。要是这种检测方法早就有了,那么,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逍遥法外了。”

我喃喃地道:“确实是的。”

“很多刑事案件都那样,案子发生好几个月后,好不容易查出一个嫌疑犯,在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上发现有褐色的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泥迹、铁锈、果汁的痕迹,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呢?很多专家都不好下判断,因为他们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这个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说话时,两眼炯炯有神。他边说边把一只手按在胸前,好像是对给他鼓掌的观众致谢似地鞠了一躬。

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让我惊奇,我说:“向你祝贺。”

“法兰克福去年发生过冯·彼绍夫一案。当时要是用这个方法去检验的话,那他早就判绞刑死了。另外还有布莱德弗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洛和新奥尔良的赛姆森等二十几个案子,要是它们都用这个方法,案子就会彻底解决。”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你好像是犯罪案件的活档案。你可以去办一份报纸了,报名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吧。”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肯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边说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到手指破口上,“我得小心一点,因为我经常和毒品打交道。”说着他就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到处都贴着橡皮膏,并且由于遭到强酸的侵蚀,手上的肤色都变了。

“我们有点事要和你商量,”斯坦弗边说边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坐下,然后用脚把另一只凳子推向我这边,“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而你正愁找不到合住的人,所以我想给你俩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说我要和他合住,好像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一所公寓,我俩住进去很合适——如果你不讨厌烟味的话。”

我回答说:“我爱抽‘船’牌。”

“那太好了。我会经常在家里摆弄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介意吗?”

“不会的。”

“让我想想——我的其他缺点有——我有时心情不好,好几天都不说话,你千万别以为我这样是生气,我自己慢慢会好起来的。你的缺点呢?我想,我们合住之前,最好能彼此先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

听他这么一说,我不由笑了起来,说:“我养了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我很懒,经常赖床。在我身体健壮起来以后,可能还有别的坏习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这些。”

“你认为拉拉提琴也算是吵闹吗?”他急忙问道。

我回答说:“那要看他拉得怎样了。如果拉得好,那就有如仙乐一般好听,如果拉得不好……”

“嗯,这就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如果你满意那房子的话,我们的事就这样定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你明天中午到这儿来找我,我们一起去,把事情给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行,那我们明天中午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忙着他的试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对了,我得问一下,”我突然停住脚步对斯坦弗说道,“真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斯坦弗笑了笑说:“这就是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嗯,真有意思。”我搓着手说,“很感谢你让我们认识,要知道‘研究人类最好的办法是从具体的人着手’。”

“你一定得好好研究他,”斯坦弗分别时和我说,“你会发现,他是个研究不透的人物,我敢保证,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

“好,再见!”我说,然后慢慢向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新结识的这个朋友很有趣。

2.演绎法

按照约定,第二天中午我们又见面了。我们到他提到的贝克街221号乙去看了看房子。这是所两室一厅的房子,室内的装饰让人感觉愉快,因为有两扇宽大的窗子,所以屋里光线充足,很明亮。总之,这房子挺让人满意的。我们合租以后,租金也不贵。因此我们当场交了钱,租下来了。当晚,我就收拾好行李搬了进去。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忙着收拾屋子,忙了一两天后,一切摆设好了,我们也就安定了下来,慢慢熟悉了这个新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了。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了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通常是伦敦城里的贫民区。在他工作得起劲的时候,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常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后,我对他越来越有兴趣,好奇心也越来越大了。单他的相貌和外表,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的瘦削,看起来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往外突出的方下颚说明他是个很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地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起来非常麻利、细致——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在一旁注意到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大大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老想着把他的所想所作所为从他嘴里套出来,读者朋友们,你也许认为我这样是个不可救药的很多事的人吧。不过,请你体谅一下我的处境,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啊!即使天气特别的好,我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我到外面去,而且,也没什么朋友来看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会对身边的福尔摩斯和他的一些秘密很感兴趣,并且,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试图揭开这些秘密上打发掉了。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有一次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承认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搞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在学术界展露头角。但他却有着惊人的工作热情。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里,他的学识渊博得让人叹为观止。可以很肯定地说,要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没谁会这么辛勤地工作,没谁会这么认真细致。一个读书很广、很杂的人是博而不精的。除非有某种既定目标,要不,是没人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花那么多的精力的。

和他知识丰富的那面相同,他知识贫乏的一面也同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等书。——译者注的文章时,他竟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是什么人,干过些什么事情。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都十九世纪了,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真是咄咄怪事。

他见我这么吃惊,很开心地说:“很奇怪吗?即使我知道这些,我也会尽力把它忘掉的。”

“把它忘掉?”

他解释说:“是的。我认为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屋子,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摆进去。只有傻瓜才会不管碰到什么都往里面装。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反而会被挤出来;即使没被挤出去,也会因为和其他东西混在一起,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有些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他会有选择性地吸收知识,他会非常小心仔细地选择,除了对他有用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他带进去的东西,则有条有理。请相信我的话,当你学习新知识的时候,多少会忘掉一些旧的知识的。所以,最要紧的是,别让那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给挤出。”

我申辩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把我的话打断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走,但这对于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本想问问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但又怕惹他不高兴,只好好好思索了一番,想努力从中找出点什么线索。他说他不想接触与他工作无关的知识,那他所拥有的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于是,我在心中把他所精通的学科列了出来,然后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由地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很少。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莨菪制剂和鸦片却很了解。对毒剂无所不知,而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方面,虽然有限,但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有一次他散步回来,曾指着溅在他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告诉我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通。

(8)解剖学知识——精通,但毫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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