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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预测真相的故事(11)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那个凶手。一个去牛奶房送牛奶的小孩,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时,他看到平常在地上放着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架在三楼的一个窗子上,那个窗子是敞开着的。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头看了看。他看到有个人不慌不忙、大模大样地走了下来。这孩子以为他是在旅馆里干活的工匠,所以他也没特别去注意这个人,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了些。他好像记得那个人是个红脸大汉,身穿一件棕色的长外衣。他杀人之后,肯定还在房里呆过一会儿。因为我发现脸盆的水中有血,显然凶手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杀人之后还从容地擦过凶器。”

我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与福尔摩斯推断很吻合,就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发现他有一丝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发现一点有助于破案的线索吗?”

“没发现。斯坦节逊身上带着瑞伯的钱包,一切开支都由他掌管,这钱包平常就是他带着的。钱包里有现款八十多镑,可见凶手杀人不是冲钱来的。死者身上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一个月前发自克利夫兰城的电报。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没什么别的东西了?”

“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头还有一本小说,看来是死者睡前读的,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有他的烟斗。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像在里头。”

福尔摩斯猛地立起,高兴得眉飞色舞地说:“这是最后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总算完整了。”

两个侦探都惊奇地看着他。

福尔摩斯很自信地说:“案子的每个环节我都弄清楚了,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补充。但,从瑞伯和斯坦节逊在火车站分手起,直到斯坦节逊的被杀,这其间的所有主要环节,我都了如指掌,如同亲眼所见一般。我要把我的看法证明给你们看。雷斯垂德,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斯垂德说着,拿出了一只白色的小匣子,“药丸、钱包、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局里比较稳妥的地方的,但因为急着到这里来,就都带在身上。不过,我认为这些东西都不重要。”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对雷斯垂德说完后转向我,“喂,医生,这是平常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平常。它们又小又圆,灰珍珠般,迎着亮光看去,简直是透明的。我说:“从它的轻和透明这两个特点来看,我想它能在水中溶解。”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把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那条狗一直病着,房东太太昨天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呢。”

我下去把狗抱上来了。这条狗呼吸困难,两眼呆滞,活不长久了。我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把狗放到上面。

“我现在把一粒药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了,“这半粒放回盒里以备后用,这半粒我把它放在水杯里。大家请看,我们这位医生的话是对的,它溶了。”

“这真有意思,”雷斯垂德有些生气地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这和斯坦节逊的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耐心点吧,我的朋友!很快你就会明白它是很有关系的了。现在我给它加上些牛奶,然后把它摆在狗的面前,狗会把它舔光的。”

他说着就把杯里头的液体倒到盘子里,刚放到狗面前,狗便三下两下就把它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的认真态度让我们深信不疑了,我们都静静地坐着,仔细盯着那条狗,看它有什么反应。但结果,一切正常,它依然躺在垫子上,很困难地呼吸着。显然,那半粒药丸对它既没什么好处,也没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老早就把表掏出来看了,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可狗毫无反应,他开始懊恼、失望起来。他咬紧嘴唇,用手指敲着桌子,非常的焦急。看见他这个样子,我也不由替他难过起来。而那两个官方侦探却一脸讥讽的微笑,他们因福尔摩斯受到挫折而感到很高兴。

“这不可能!”福尔摩斯大声地说,一面站了起来,很烦躁地踱着步,“这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我一直怀疑瑞伯是被某种药丸毒死的,现在,这种药丸在那斯坦节逊死后真的发现了。但它为什么连一条狗都毒不死呢?我相信,我的推论绝没差错,绝对没有!但那可怜的狗竟没一点反应。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叫着,把另外一粒药拿出来,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后兑上牛奶,放到了狗的面前。这条不幸的狗甚至连舌头都还没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就痉挛起来,很快就像被雷电击中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还不够自信,我刚才就该想到,如果出现了和整个推论相矛盾的某种情况,那么,这种情况肯定有别的解释方法。那小匣里的两粒药丸,一粒含有剧毒,另一粒则没毒。这一步,在没看到这匣子之前,我就该想到的。”

福尔摩斯后面那段话让人听了吃惊,让人怀疑他是否神智清楚。但躺在地上的死狗又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心里头的疑云逐渐消失,隐隐约约地对这个案子有了新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们听来可能会奇怪,因为你们一开始就没有抓住那个唯一正确的线索。幸亏我把这个线索给抓住了,此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证明了我最初的设想是符合逻辑的。因此,有些事情让你们大惑不解,并让你们觉得案情更加复杂,但我却能从中有所启发,更加完善我的推论。你们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往往那些貌似奇怪的案件都很平淡,没一点神秘可言,因为普通、平淡的案子让人很难找到特别的地方作破案线索。假如这个案子的死者是在大路上发现的,而且又没什么特别的、骇人听闻的地方,那么,这个谋杀案就很难解决了。所以说,越奇特的案子,破起来越容易。”

福尔摩斯一开始发表这番议论时,葛莱森就有些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不住了,他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精明能干,你有你特别的一套工作方法。但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你的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逮住凶手。我已经把我所做的说给你听了,看来我抓错人了,夏朋捷这小子,不可能跟第二个谋杀案有关。雷斯垂德查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也查错了。你这说一点、那说一点,好像知道的要比我们多。现在是你把所知道的全说出来的时候了,我想我们有权利要求你全说出来。你能告诉我凶手是谁吗?”

雷斯垂德跟着说道:“先生,葛莱森说得对,我们两人的行动都失败了。自到你这里后,我就不止一次听你说你已经获得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你现在该把它告诉我们了。”

我说:“如果还不把凶手捉拿归案,他很有可能再会行凶的。”

福尔摩斯被我们这样一逼,反而犹豫不决起来。他不停地在房里踱来踱去,低垂着脑袋,双眉紧锁,他正在思考着什么。

“他不会再去暗杀谁的,”最后,他突然站定了,面对我们说,“这一点你们尽管放心吧。至于凶手姓甚名谁,我是知道,但仅仅知道凶手是谁,那算不了什么,把凶手抓到了才算真有本领。我想我很快就能把他抓住了。我要亲自去抓他,我得小心翼翼,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既凶狠又狡猾的家伙。而且,有情况表明,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他。只有他感觉不出有人盯上他,我们才有可能把他逮住。但,只要他一有怀疑,他就会隐姓埋名,很快消逝在这个有四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不是我小看你们,你们得明白,我只是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就是为什么我没请你们帮忙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我愿意一个人承担责任。现在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不会妨碍我的行动,到时候,我一定会立刻告诉你们。”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对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以及他对官方侦探的瞧不起,感到非常不满。葛莱森气得连脖子都红了。雷斯垂德又惊又怒地瞪圆了双眼。他们正要开口发泄心头的不满时,有人敲门了,接着,小维金斯,那个街头流浪儿的代表进来了。

维金斯举手敬了个礼说:“请吧,先生,我把马车叫来了,就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警察局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一面说,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多好的锁簧呀,一碰就铐住了。”

雷斯垂德说:“只要我们把犯人抓住了,老式的手铐也能用。”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说着笑了起来,“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这话不禁奇怪起来,福尔摩斯的意思好像是要出远门,但他却一直没跟我说起过。房间里只有一只小小的旅行皮箱,福尔摩斯把它拉了出来。在他忙着系箱子上的皮带时,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帮我把这个皮带扣扣好。”福尔摩斯蹲在那里摆弄着皮箱,头也不回地说。

车夫紧绷着脸,不大情愿地向前走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钢手铐咔哒一响,福尔摩斯猛地跳了起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杰费逊·侯波先生吧,他就是杀死瑞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在那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那胜利的表情,他那宏亮的声音和马车夫眼看着自己被闪亮的手铐耍魔术似地铐住时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木头人般呆了一两秒钟之久。此后,马车夫怒吼了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冲向窗子,把窗框和玻璃撞得粉碎。就在马车夫快要跳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像猎狗似地一齐冲了过去,把他给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打斗开始了。这个人凶猛极了,就像疯了一样,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在跳窗时,他的脸和手给割破了,血一直流个不停,但他仍然顽强地和我们打斗着。直到雷斯垂德卡住了他的脖子,他喘不过气时,他才明白再怎么挣扎都没用了。但,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有点担心,直到把他的手脚都捆好后,我们才站起身不停地喘气。

“他的马车在下面,”福尔摩斯说,“就用他自己的马车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吧。好了,先生们,这个小小的有些出奇的案子到这里总算告一段落了,现在你们有问题尽管提吧,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8.沙漠中的旅客

北美大陆的中部,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均为美国中西部地名,现均为州。——译者注,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均为美国中西部地名,现均为州。——译者注,完全是一片荒凉的区域,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障碍。这里有长年积雪的大雪山,有阴森幽暗的深谷,有夹在山石林立的峡谷间奔流的河流,有冬天是茫茫积雪,夏天是一片灰色的盐碱地的荒原。不过,总的来说,这是一片不毛之地。

在这片一望无垠的荒漠上,渺无人烟。只是偶尔的有波尼人和黑足人波尼人、黑足人均为美国西北部地区原有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称。——译者注结队经过这里,前往其他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出这可怕的荒原,重新回到大草原中去。在这里,只有躲躲藏藏的山狗在矮矮的灌木丛中穿行,只有那蠢笨的大灰熊在幽暗的峡谷里搜寻食物,只有巨雕在天空盘旋,除此外,别无生机显出。

站在布兰卡山脉布兰卡山脉是美国洛矶山脉的一支,在科罗拉多州境内。——译者注上远望过去,可以看见一条蜿蜒的小道,弯弯曲曲地在沙漠上延伸,最后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由很多年来无数冒险家的践踏和无数车辆的辗轧慢慢形成的。在这条小道上,东一堆,西一堆,烈日下到处都有闪闪发光的白森森的东西。走近一看,白色的东西原来是一堆堆的白骨:大而粗的是牛骨,小而细的是人的骨头。这长达一千一百英里的商贾之路,是人们沿着倒在路旁的前人的遗骨走出来的。

1847年5月4日,一个孤单的旅客在山上望到了这可怕的一切。这个孤单的人看起来像是历尽劫难的孤魂野鬼。即使是眼力再强的人,都难看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快六十岁了。他的脸瘦削憔悴,干羊皮样的棕色皮肤下只剩一把突出的骨头了。他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然斑白,双眼深陷,目光呆滞。他拿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也没什么肌肉。他站着的时候,用枪支撑着身体。但从他高高的身材,魁伟的体形来看,他本来是一个十分健壮的人。而现在,他瘦削的面庞和大口袋般罩在骨瘦如柴的身体上的衣服,使他显得老迈不堪。看来这人由于过度饥渴,行将就木了。

他是强忍着饥渴的折磨,沿着山谷一步步挣扎到这片高地上来的,他希望能够找到一点水源。但是,展现在他面前的是无边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在天边的一带荒山,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能使树木赖以生存的水源了。在这片广袤的高地上,一点希望都没有。他睁大疯狂、困惑的眼睛四望了一周后,清楚地认识到,他已走到生命的尽头了。他就要葬身在这荒崖上了。“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被的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往一块突出的大石的阴影里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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