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生物类名词(上)
1.女(Woman)“女”位于《百词表》第16位“女”是所有表示这一概念的词的上位词,其下既包括女性类词,又包括与“雄”相对的“雌”,《后汉书》中与“女”有关的词如下:
女:《说文·女部》:“女,妇人也。”朱骏声《通训定声》“对文则处子曰女,适人曰妇。”可见“女”既可泛指女性,与“男”相对;也可表示未嫁者之称,与“妇”相对。《后汉书》中“女”单用多泛指女性,如“降男女八万人”,并有“妇女”对举8例,如“妻人妇女”。此外“女”还可表示“女儿”,如“皇女”、“长女”。
有关“妇”、“女”的区别,王力先生(1999:64)认为“妇”是已婚女子,“女”是未婚女子,但“女”可作妇女的通称,未婚女子却绝对不能叫“妇”;王凤阳先生(1993:331)认为“妇”和“女”一样有广狭两义,广义的“妇”包括已嫁的和未嫁的。在《后汉书》中“妇”绝大多数表示已嫁的妇女,如“贞妇帛,人一匹”,另“夫妇”可对用,表示“人妻”,如“夫妇离散”、“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但也有“妇”用为通称的例子,如下例:
(1)后重违母言,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皇后纪》)
此指和熹邓皇后小时候的事情,既“修妇业”,说明“妇”也可包括未嫁的。
儿女子、儿妾:“儿女子”《汉语大词典》释为“妇孺之辈”,“儿妾”《古代汉语词典》释为“对儿童和妇女的蔑称”,我们有不同意见。《史记·高祖本纪》:“吕公欲嫁女儿吕雉与刘邦,其妻吕媪怒。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也。’”这里“儿女子”指吕媪,没有孺子之义。郭松柏、刘有志(1997)曾专门撰文指出:“‘儿女子’并非‘妇人小子’”,而是常含贬意,是一种轻侮之称,……‘儿’有幼小义,‘儿女子’义为‘幼小的女子’,如同今语‘小女孩’。”但今语“小女孩”并不是轻侮之称,相反还带有怜惜、可爱的意味,上例中吕媪也并不是“小女孩”。我们认为“儿女子”、“儿妾”中的“儿”不是实义“小子”,“儿”本身是可以表示蔑称意味的,如《袁绍刘表列传》“中常侍赵忠言于省内曰:‘袁本初坐作声价,好养死士,不知此儿终欲何作。’”因此“儿女子”、“儿妾”只是对女性的蔑称,而不是“妇人小子”或“幼小的女子”。《后汉书》中“儿女子”3见,均泛指妻妾,含有贬义;有“儿妾”1例,亦尤言妇人,是轻蔑的称呼。
(2) 歙叱延白:“虎牙何敢然!今使者中刺客,无以报国,故呼巨卿,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涕泣乎?”(《来歙传》)
(3) 瑗曰:“此譬犹儿妾屏语耳,愿使君勿复出口。”(《崔骃列传》)
寡、嫠:《释名·释亲属》“无夫曰寡”,《说文新附·女部》:“嫠,无夫也。”“寡”和“嫠”均表示寡妇,《后汉书》中“寡”多用于“鳏、寡、孤、独”中,“嫠”仅2见。
母:《说文·女部》:“母,牧也。”段注:“引伸之,凡能生之以启后者皆曰母。”又《广雅·释亲》“媪,母也”王念孙疏证:“妇女长老之称,亦谓之母。”《后汉书》中“母”主要表示母亲,如“父母”、“慈母”、“嫡母”,也可指女性长辈,如“季母”、“周室三母”、“宗室諸母”,另有傅母的意思,如例(4),李贤注“母,傅母也。”
(4)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列女传》)
妣:《礼记·曲礼》“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释名·释丧制》“妣,比也,比之于父亦然也”。在父系社会中,关于母系辈分的推算是依附于父系的,不说祖母、曾祖母,而说父之妣、祖之妣,故而“妣”的辈分是因人而异的。《周礼·春官》“以享先妣”,这里先妣指姜嫄,“妣”就表示传说中周的始祖的配偶了;《易·小过》“过其祖,遇其妣”,其中“妣”表示祖的配偶;《虞书》“百姓如丧考妣”,这里“妣”表示父亲的配偶。《后汉书》中的例子如《孝安帝纪》:“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祖妣宋贵人曰敬隐皇后。”
关于“母”、“妣”,《礼记》:“生曰母,死曰妣。”“生曰父母妻,死曰考妣嫔。”又《方言》卷六“南楚瀑洭之间,谓妇妣曰母姼,称妇考曰父姼”,郭璞注:“古者通以考妣为生存之称。”《广雅·释亲》:“妣,母也。”在上古汉语中,“母”、“妣”其实都可泛指母亲,无论是否亡故。“妣”因为经常和“考”连用,于是后来随着“考”专指故去的父亲,“妣”也就专指故去的母亲了。《释名·释丧制》:“母死曰妣。妣,比也,比之于父亦然也。”《后汉书》中“妣”共10例,都表示故去的母亲。在感情色彩上,“母”较中性,而“妣”则含有赞美的色彩,表示对去世的母亲心生敬意和忌讳,“妣”前经常有“烈、皇”等词。
妪:《广韵·遇韵》:“妪,老妪也。”王筠《说文句读》:“直称母曰妪,始见于《汉书·严延年传》,前此未有。”《后汉书》中“妪”共3例,均为对老年妇女的称呼,如《第五钟离宋寒列传》:“中兴初,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寡。”
姑:《说文·女部》:“姑,夫母也。”又《尔雅·释亲》:“父之姊妹为姑。”《后汉书》中“姑”既可指婆婆,如“妇姑”、“舅姑”,见例(5),又可指父亲的姊妹,如例(6)。
(5)舅姑之心,岂当可失哉。(《列女传》)
(6)父仲,哀帝时为谏大夫,娶光武祖姑,生歙。(《李王邓来列传》)
姊:《说文·女部》:“姊,女兄也。”王凤阳先生(1993∶326)认为在秦汉之前“姊”、“妹”是哥哥、弟弟对姐姐、妹妹的专称,姐妹之间则称呼为“姒”、“娣”,后来“姒”、“娣”主要用于称呼妯娌,“姊”才泛指姐姐。《后汉书》中“姊”已用作泛称,如《皇后纪》:“年十六,亦以建初二年与中姊俱选入掖庭为贵人。”并无“姒”表示姐姐的例子。
妹:《说文·女部》:“妹,女弟也。”《后汉书》中“妹”40见,可单用,如《窦何列传》:“张让子妇,太后之妹也。”也可“姊妹”连用,有7例,如《章帝八王列传》:“太后崩后,窦皇后宠盛,以贵人姊妹并幸,庆为太子,心内恶之,与母比阳主谋陷宋氏。”现代汉语的有些方言中,如江淮方言、湘语、吴语、粤语、四川话等,“姊妹”还可以用到男性身上,意思等同于“兄弟姐妹”。从历时发展的角度来看,“姊妹”语义扩大了。
娣:《说文·女部》:“娣,女弟也。”“娣”本表示媵己之妹,后来姊妹同嫁的风俗消失后,“娣”就转而表示同夫诸妾之间或是妯娌之间年幼者。《后汉书》中“娣”仅1见,“娣侄”意指同嫁的妹妹和侄女。
(7)古者天子一娶九女,娣侄有序,《河图》授嗣,正在九房。(《杜栾刘李刘谢列传》)
嫂:《说文·女部》:“嫂,兄妻也。”《后汉书》中“嫂”10例。“嫂”古今词义单一,几乎没有变化。
女、子:“女”表示“女儿”参考前述。“子”在上古汉语中就有“女儿”的义项,《仪礼·丧服》“故子生三月”郑玄注:“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池昌海先生曾对《史记》中的“子”、“女”作过研究,他认为两者的不同为语用特点不同,“子”仅5例,且多为引用秦汉前典籍,而“女”表示女儿则有37例。同时先秦典籍中有的“子”被《史记》替换为“女”,由是池昌海先生(2004:173)进一步指出:“西汉‘子’的活动能力减弱,出现被‘女’代替的趋势。”在《后汉书》中仅“女”可表示“女儿”,我们并未发现“子”单用表示“女儿”的用例,但可“女子”连用,多指“女性”,如《独行列传》:“夜中闻有女子称冤之声。”也可指“女儿”,用例较少,如《南蛮西南夷列传》:“后牢山下有一夫一妇,复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为妻,后渐相滋长。”
侄:《字诂》:“姪者,乃兄女之名耳,近人又书作侄字。”又《释名·释亲属》:“姑谓兄弟之女为姪。”“姪”本为姑姑对兄弟女儿的专称,后来转指兄弟之子,写作“侄”。《颜氏家训·风操》“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呼为侄。”《陔馀丛考》据此断言“以从子为侄,起于北朝”。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有待商榷,《后汉书》中“侄”共3例,其中2例指“侄女”,如例(8),1例指“侄子”,下例(9)“爱侄”指邓骘之子邓风,邓风是邓绥的侄子。
(8) 表初以琦貌类于己,甚爱之,后为琮娶其后妻蔡氏之侄。(《袁绍刘表列传》)
(9) 是以班母一说,阖门辞事;爱侄微愆,髡剔谢罪。(《皇后纪》)
可见在《后汉书》的年代“侄”就可以表示“从子”了,可能在北朝之前,应该还是以“侄女”的义项为主。
后:《尔雅·释诂》:“后,君也。”《广韵·候韵》:“后,皇后。”在先秦文献中,“后”既指君王,如《诗·商颂·玄鸟》“商之先后”;又指君王之妻,如《左传·庄公二十一年》“王以后之鞶鉴予之”。“王后”既是同义并列,如《诗·大雅·文王有声》“王后维翰,王后烝哉”;又是偏正结构,如《周礼·天官·内宰》“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皇后”也可指君王,如《书·顾命》“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孔传:“大君成王言凭玉几,所道称扬终命”。《后汉书》中“后”仅指皇后,如“阎皇后”、“薄太后”,没有表示君王的例子。
妃:《广韵·队韵》:“妃,妃偶也。”“妃”的本义是配偶,原不分上下贵贱,如《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孔颖达疏:“妃者,匹配之言,非有尊卑之异。”。后世“妃”则专指君主的妻室。《后汉书》中“元妃”2见,意为元配。当“后”成为女主的尊称以后,“妃”的地位就下移了,《正字通》:“妃,古嫔御之贵,次于后者曰妃。”如例(11);此外《后汉书》中“妃”还可表示对女神的尊称,如例(12)中“宓”是神话中的人物。
(10) 丁巳,尊孝德皇元妃耿氏为甘陵大贵人。(《孝安帝纪》)
(11) 卿王者妃,势不复为吏民妻。(《皇后纪》)
(12) 载太华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张衡列传》)
姬:“姬”原是古代的显姓,渐渐“姬”成为贵族妇女的代称,进一步泛化成为妇女的美称,再后来“姬”就成为美女的通称了。《古文苑·班婕妤》“姬姜含兰而未吐”章樵注:“‘姬姜’本齐鲁之姓,后人以为妇人美号,或互称之。”《后汉书》中“姬姜”1见,且“姬”可作为女子的名或字,如例(13),同时“姬”也可指帝王的妾,《集韵·之韵》:“姬,众妾总称。”“姬”的地位要比“妃”低,《后汉书》中多“后妃姬妾”连用。
(13) 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列女传》)
(14) 宠贵隆丰者,尽后妃姬妾之家也。(《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嫔:《后汉书·荀爽传》:“嫔者妇也。”《玉篇·女部》:“嫔,妃嫔也。”《释名·释亲属》:“天子妾有嫔。嫔,宾也,诸妾之中见宾敬也。”可见“嫔”与“宾”同源,“嫔”表示古帝王众多妻妾中地位较高、受敬重者。《后汉书》中“嫔”凡7例,除《后汉书·文苑列传》里“援毛嫔之素肘”外,均指帝王妾,李贤注:“毛嫔,毛嫱也。”“毛嫱”是春秋时期越国一绝色美女的名字,可见“嫔”起初也可用来指美女,不过因为“嫔”缺少社会基础,后世它除了表示皇帝内宫侍妾外,不再用于民间。
嫱:王凤阳先生(1993:356)认为“嫱”同“姬”也是由显姓演变为贵妇通称的。
“嫱”在战国秦汉时期曾和“妃”、“姬”、“嫔”一样表示宫中女官,如《国语·晋语》“子圉之辱,备嫔嫱焉”,后来“嫱”渐成为富贵者家中侍儿的称呼了。《后汉书》中“嫱”仅有2例,下例(15)“嫱”指王昭君的字,例(16)“嫱”即指称富贵人家的婢妾。我们发现在《后汉书》中“嫱”没有用来表示帝王妃妾的例子,而“姬”多指帝王之妾,没有指称富家婢妾的例子,“嫱”、“姬”原本都是古代的姓,《后汉书》中上述情况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嫱”在周代就不如“姬”姓尊贵的缘故。
(15) 昭君字嫱,南郡人也。(《南匈奴列传》)
(16) 嫱媛、侍儿、歌单、舞女之玩,充备绮室。(《宦者列传》)
妻:《说文句读·女部》:“凡据妻言之皆曰妇,系夫言之皆曰妻。”“妻”与“夫”相对,我们注意到“妇”也与“夫”相对,二者不同在于,“妻”表示正式的配偶、嫡妻,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与“妾”相对,而凡是已经适人的妇女都可以称“妇”。同时,“妻”只和“夫”对称,而“妇”还可与“姑”对称,或自称。《后汉书》中“妻”除了表示妻子外,还有动词的用法,表示娶妻,如例(17),另《后汉书》中有“下妻”2例,如例(18),表示妾的意思。
(17) 岑、戎并与秦丰合,丰俱以女妻之。(《隗嚣公孙述列传》)
(18) 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光武帝纪》)
妾:《易·鼎》“得妾以其子”孔颖达疏:“妾者侧媵,非正室也。”《后汉书》中有“贱妾”、“小妾”的用法,“妾”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后汉书》中还可见妻自称为“妾”的,这实际上是一种自谦。
(19)妻曰:“妾是也。若掾,无书。”(《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
媵:《尔雅·释言》:“媵,送也。”“媵”本是动词,“送”的意思,由于“媵”主要用于送同姓女出嫁,所以陪嫁的妇女称“媵”。《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可见“媵女”是当时的诸侯之间的一种婚姻形式,被“媵”的贵族妇女,她们都有资格成为夫人。随着“媵女”制度的逐渐消逝,“媵”的地位逐渐降低。“媵”和“妾”的身份原本相差悬殊,“妾”是不需要聘的。战国以后,“媵”、“妾”逐渐趋同。《后汉书》中“媵”共9例,多“媵妾”连用,如《皇后纪》:“孝崇郾皇后讳明,为蠡吾侯翼媵妾,生桓帝。”
雌、牝:《说文·隹部》:“雌,鸟母也。”《后汉书》中“雌”共11例,多见“雌鸡”、“雌雄”。《集韵·旨韵》:“兽雌者牝。”“牝”本用于区别兽的性别,《后汉书》“牝”凡3见,除下例(20)表示兽的性别外,另有“牝鸡”2例,可见“牝”、“雌”在表示性别上的分工是相对的。《诗·齐风·南山》“雄狐绥绥”毛传“雄狐相随”孔颖达疏:“对文则飞曰雌雄,走曰牝牡,散则可以相通。”
(20)睹鸟兽之文,鸟则雄者鸣鸲,雌则顺服;兽则牡为唱导,牝乃相从。(《荀韩钟陈列传》)
小结:《后汉书》中“女”语义场共有词目27个,包括四个部分:与性别有关的词、亲属称谓词、表示配偶的词和用于表示禽兽性别的词。我们可以看到其中表示亲属称谓的词以及男性配偶的词较为丰富,这是当时的社会制度在语言词汇中的反映。
2.男(Man)
“男”位于《百词表》第17位“男”是表示这一概念的词的上位词,其下既包括男性类词,又包括指称动物的“雄”。男:《广韵·覃韵》:“男,男子也。”《后汉书》中“男”凡131见,多“男”“女”连用或对举,也多见“男子”;吴宝安师姐在《西汉核心词研究》(2007:108)中曾指出西汉文献中“‘男子’常与‘妇人’相对,当指成年的男性”,在《后汉书》中我们可见“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的说法,我们认为“男子”只是表示男性的泛称。同时跟“女”可指“女儿”一样,“男”也可指“儿子”,如例(1)。另有“男”表示爵位的1例,夏渌先生(1991)认为因田功而获爵位是“男”的本义,但从文字本身来看,甲骨文“男”从田从力,“男”的本义似乎当与农事劳作有关,根据郑春兰师姐在《甲骨文核心词研究》中的资料考察,作为爵位讲的“男”相对早于与“女”相对的“男”,但从人类认知的角度来看,作为爵位的“男”,似乎应该是由“男人”这个义位引申出来的,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1)生一男五岁而长卿卒,妻防远嫌疑,不肯归宁。(《列女传》)
(2) 凡蛮、夷、戎、狄总名四夷者,犹公、侯、伯、子、男皆号诸侯云。(《东夷列传》)
夫:《说文·夫部》:“夫,丈夫也。”“夫”的本义是成年男子,男子成年后,就要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因此“夫”引申为从事不同劳作的人和各色成年人,《后汉书》中可见“农夫”、“膳夫”、“征夫”、“狂夫”、“愚夫”、“匹夫”、“俗夫”、“懦夫”等。《后汉书》中“夫”也可表示女子的配偶,多“夫妇”连用。值得注意的是《后汉书》中“丈夫”5见,意即“大丈夫”,如例(3),而不同于现代汉语中表示配偶的“丈夫”。
(3) 强闻帝召,怒曰:“吾死,乱起矣。丈夫欲尽忠国家,岂能对狱吏乎!”(《宦者列传》)
甫:《礼记·曲礼下》“有天王某甫”孔颖达疏:“甫是男子美称也。”《后汉书》中“甫”多附于表字之后,用法简单,如“仲山甫”、“吉甫”等。
叟、公、翁:“叟、公、翁”都可以表示对老者的尊称,这是方言之间的差异。《说文》“叟”作“叜”:“叜,老也。”段注:“今字作叟。”《玄应音义》卷十六“二叟”注引《方言》“叟、父,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叟,南楚曰父。”《后汉书》中“叟”共9见,表示对老年男子的尊称,如“老叟”、“田叟”、“路叟”。《方言》卷六:“凡尊老,周晋秦陇谓之公。”“公”表示对长者的尊称,《后汉书》中如“太史公”、“沛公”、“邵公”等,“公”也可以指父亲或者祖父,这是“叟”所没有的,如例(4)中“先公”表示逝去的父亲;另有“太公”表示祖父。《玉篇·羽部》:“翁,老称也。”段注:“俗言老翁者,假翁为公也。”《后汉书》中“翁”可指长者,如“老翁”、“百岁翁”,也可指父亲,如例(5)。
(4) 君执义先公,有古人之节。(《李杜列传》)
(5) 时佗小儿戏于门中,逆见,自相谓曰:“客车边有物,必是逢我翁也。”(《方术列传》)
鳏:《玉篇·鱼部》:“老而无妻曰鳏。”《广韵·山韵》:“六十无妻曰鳏。”可见对于无妻的老年人才称为“鳏”,《后汉书》中“鳏”仅1例,“鳏寡”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