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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

看清那人的脸后,冯媛媛忍不住笑了起来:“老马,怎么是你?”

马跃也笑了起来:“我正好来这附近执勤,顺便帮冯旭送份资料给吴小姐。”

说着又作出一脸严肃的样子:“请问您是吴晴小姐吧?”

“是的。”吴晴微笑。

马跃把手中的文件袋递给吴晴:“这是冯警官让我交给你的。”

吴晴连忙接了过来:“谢谢。”

冯媛媛又邀马跃一起坐下喝杯咖啡。

“要是在平时,我肯定很高兴,可是这会儿——”马跃指着自己一身警服,苦着一张脸道,“要是被看到,我就要受批评了。”

说着又笑嘻嘻道:“不如我们改日再约?”

冯媛媛听了,嗔了他一眼:“想得美!”

马跃走后,吴晴并没有立马打开文件袋,笑着望向冯媛媛:“你哥这同事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冯媛媛抿嘴不答,端着杯子喝咖啡。

吴晴心里却泛起一丝疑惑——冯旭怎么会知道她在星巴克?

于是忍不住问了冯媛媛有没有告诉冯旭她们在这里。

“没有啊。”冯媛媛摇头,随即想到什么似的,“会不会他刚刚看到我朋友圈了?”

拿出手机一看,原来冯媛媛刚刚发了条朋友圈,竟然还有位置!

回到家后,吴晴给冯旭打了个电话道谢,然后才打开文件袋里。

里面是一份笔录,确切地说,是一份报案笔录。

报案人是赵丽芬,报案时间是十二年前,妈妈去世的第二天。

看着看着,吴晴的唇越抿越紧,脸色冷凝到了极点。

那几张薄薄的纸似有千斤重,重得让她捧不住,双手忍不住微微发抖。

看完后,她放下资料,捧着脑袋陷入片刻的凄绝,然后才睁开眼。

听到开门的声音,她才回过神来,慌忙将那份资料放进文件夹,藏在沙发底下。

任念琛进门的时候,看到她坐在沙发上,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隐约有些泛白。

他拧了一下眉:“怎么了?”

“没——”她笑着迎了上去,“吃饭了吗?”

“还没。”看样子她一定也还没吃,任念琛便带她出去吃饭。

一路上,她有些恍惚地靠在窗户上看着窗外不断闪过的店铺招牌,却不知道要吃什么。

最后,任念琛把车停在海天大厦,带着她到了最顶楼的旋转餐厅。

这是江城最高档的餐厅,价格贵得让人咂舌,当然了,和价格相符的就是同样漂亮得让人惊叹的风景。

坐在餐厅里白天可以观山看海,晚上可以看这座城市的夜景。

因为浪漫,用餐的大多数是热恋中的情侣,搭配上不远处那栋大厦的夜景墙幕,这家餐厅就成了江城最热门的求婚场所。

当然了,她不认为任念琛带她来这里是为了求婚。

刚入座,吴晴就看到了不想见到的人,吴菲。

吴菲是和程牧一起来的,她站在程牧身边,两人并肩而行,没有什么肢体接触,可是吴菲还是笑得幸福甜蜜。

吴晴正在考虑要不要转过头去假装没看到他们,程牧的视线已经和她对上,她颔首一笑。

程牧眸色一亮,连忙走过来:“好巧,你们也来这里吃饭?”

吴菲先是不悦地撇嘴,随即笑吟吟地叫任念琛:“姐夫!”

吴晴的眉头不易察觉地蹙了蹙,任念琛似乎也有些不习惯:“叫我念琛就好。”

吴菲笑道:“你和我姐都已经订婚了,论理我就该叫你姐夫。”

说着抬头望向程牧,一副调皮娇俏的模样:“你说是不是?”

程牧笑容温润,却不答话。

打过招呼,程牧和吴菲就在不远处的桌子入座。

只是,程牧的目光总是时不时落在吴晴的身上,吴菲看到了,自然不高兴。

想想自己好不容易才约到程牧,又精心挑选了餐厅,竟然被吴晴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搅了气氛,吴菲心里窝火。

趁着吴晴去了卫生间,吴菲连忙也跟了过去。

吴晴洗了手出来,就看到吴菲站在卫生间门口,满脸怒容。

“你可真会挑地方啊,哪里不好去,偏偏来这里?!”

公共场合不比家里,吴晴自然不想在这种地方丢人现眼,因此直接无视她的存在,转身就走。

吴菲急了,上去拽住她的胳膊:“别怪我没警告你,我和牧哥哥青梅竹马,他迟早都会和我结婚的,你休想打他的主意!”

吴晴勾了勾唇:“就像你说的,我已经和任念琛订婚了。你认为和任念琛比起来,你牧哥哥哪一点更优秀?所以,姐姐劝你,要对自己有信心!”

这话也不知道是在夸她还是在损她,吴菲听了,顿时气结,被噎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啪,啪,啪。”

旁边突然响起一阵掌声。

转头,只见任念琛笑得眉眼弯弯,眸中映着吊灯璀璨的光芒。

站在他旁边的,是程牧,眉眼含笑,一如既往的温文尔雅。

吴菲不觉恼羞成怒,更是用力抓着吴晴的手臂,眸中怒意腾腾,似乎下一秒就会动手了。

任念琛笑吟吟地走了过来,牵起吴晴的手,看了一眼吴菲泛白的手指,吴菲才赶紧松开吴晴。

离开餐厅后,任念琛脸上的笑容仍然没有散去。

看到他映在电梯上的俊颜神采飞扬,吴晴知道他在高兴什么,忍不住勾唇:“任先生很高兴?”

任念琛伸手揽过她的肩:“被自己的未婚妻这么夸奖,当然高兴!”

她忍不住想给他泼冷水:“你不知道什么是权宜之计吗?”

他勾了勾唇:“我很喜欢你的权宜之计。”

上了车,任念琛脸上的笑意才敛了些,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一直以为你是只温顺的猫,原来这么伶牙俐齿,看来以前都是装的。”

“不是装,是不在乎。”她淡淡道。

“所以,你现在在乎了?”他看了一眼她沉静的侧脸。

车厢里没有开灯,光线昏暗,他看不清她的眉眼。

可是他知道,她已经开始苏醒。

吴晴抿着唇,没有回答。

是的,曾经的她早已对这个世界失去了热情,或者说,对生命、生活都失去了热情,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纪律说过,她爱的人希望她好好地活着。

所以,她是为了妈妈和外婆而活。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在乎。

可是现在她在乎了,还是因为妈妈和外婆。

片刻之后,任念琛的声音打破了沉默:“看过《基督山伯爵》吗?”

他的话题又跳了,不过吴晴早已习惯。

“看过。”

初中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沉溺于痛苦之中无法自拔,她给自己找的消遣方式就是看书。

过了这么多年,很多情节她都忘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复仇故事,酣畅淋漓的复仇。

“我很喜欢里面的一些话——”任念琛的声音低沉有力,“恶人是不会简单的死的,因为上帝似乎还要关照他们,要用他们来作他报复的工具。?”

“当你拼命想完成一件事的时候,你就不再是别人的对手,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别人就不再是你的对手。不管是谁,只要下定了这个决心,他就会立刻觉得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她虽然素来淡漠,可是却不傻,自然明白他的话。

她转过头去看着任念琛,勾唇:“还有一句,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任念琛缓缓地笑了起来:“你记得这么清楚。”

言谈之间,车子驶出了市中心,盘旋过一段山路,在魁星山顶停下。

这是江城看夜景最好的去处,每天傍晚都会有爬山上来这里看夜景的人,晚上的时候人也挺多,小贩们看到了商机,因此山顶的小广场上就多了很多小摊。

看到旁边有个卖烤地瓜和蒸玉米的小摊,任念琛便过去买了过来,塞到吴晴手中:“这是给你的奖励。”

“什么奖励?”

“奖励你不吝夸奖自己的未婚夫。”任念琛邪邪勾唇。

她笑了笑,接了过去。

正好晚上吃的不多,这时候填一下肚子,省得待会儿还要半夜起来煮宵夜。

晚上九点多,山上的人已经不多了,任念琛牵着她到一处安静的长凳上入座,她安静地啃着玉米。

任念琛交叠着双腿,闲闲散散地靠在椅背上,右手搁在她身后,从后面看,两人就是一对靠在一起喁喁私语的情侣。

“有没有兴趣和我联手?”

他的话题再次跳跃,可是吴晴很快就明白过来,她的手顿住了,拿着玉米,忘记了咀嚼的动作。

夜风吹过,拂乱她的长发,一缕发丝飘过来落在她的脸上。

任念琛伸手将她的头发拨到耳后,然后温暖的指腹落在她的唇边,轻轻拂去站在她嘴角的碎屑。

“嫁给我,我会帮你拿到吴氏。”他的眼神很真挚,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漆黑的眸像陈年的墨水,透着一股化不开的浓烈,浓烈的温柔,浓烈的期盼。

他在等她回答。

吴晴陷入了怔忪。

——难道是因为之前他对她太粗暴、太恶劣了?以至于看到这样温柔的眸光时,她竟然有些感动。

这个男人变了,从容城回来后,他对他的态度就彻底地变了,身上的怒意和恨意完全消失,不再对她恶语相向冷眼相对。

吴晴知道他是认真的,此刻,他的眼神那样真挚,如一汪深潭,静静地看着她,静静地等她回答。

可是,结婚……

结婚就意味着失去自由,从此以后把自己的人生和另一个人绑在一起,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任念琛?!

成为任家的儿媳妇后,她又有何颜面最面对任逍和黄灵珊?

看到她眼中的迟疑,任念琛似乎一点都不急,转头看着山下万千灯火,眸底晃过一丝微光。

不急,慢慢来,他说过总有一天一定会让她乖乖答应、心甘情愿地答应。

他起身去旁边抽了一支烟,回来的时候吴晴已经啃完了玉米。

他走过去牵起她的手,柔软的小手包覆在他宽厚的掌中,彼此感受着对方手上传来的温度。

两个人似乎是第一次这样和平相处,有些奇怪,也很奇妙。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吴晴洗漱完出来,任念琛正在书房里看她画的那幅瓶中玫瑰。

自从知道那个天天给她送花的人是任念琛而不是黄灵珊之后,再看到这幅画,她总有种微妙的感觉。

她穿的是黑色的丝绸睡裙,只堪堪遮住了大腿,小巧的肩,精致的锁骨都暴露在他的视线下。

公寓里的东西都是他准备的,此刻她身上这件睡裙,自然也符合他的口味。

意识到他的目光正定定地锁在自己身上,吴晴不觉心跳加快,连忙去房间拿了件长袖衬衫套上。

刚穿好衣服,背后突然贴上一具温暖的胸膛,滚烫的呼吸拂在她的耳后,濡湿的落在她的耳畔。

她的身子微微一僵,他已经拉下衬衫的领口,温柔的吻如蝴蝶一样轻轻落在她的肩上。

“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他在她耳畔呢喃,声音沙哑,“漂亮得让人情难自禁。”

这种话从小到大她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可是妈妈说,女孩子长得漂亮并非好事。

比如此刻。

任念琛扳过她的身子,在她的脖子上流连,粗重的呼吸声传进她的耳中,耳根早已热得似火燎一般。

内心深处有暖流涌动,身体已经被他撩拨了起来,呼吸开始急促。

原本抵在胸口的手已经不知不自觉地垂下,轻轻绕到他的身后。

察觉到她的放松,他凝眸看着她,眼神如窗外的夜色一眼深邃。

他把她抱到梳妆台上,低头。

“要不要?”

理智还是迅速回归,她轻轻咬住下唇,摇头。

“不要。”

明确坚决的答复。

他似乎有些失望,可是还是不死心,抱住她。

任念琛静静盯住她的眸,捕捉她眼眸深处的微波,然后,果不其然,她看到了她眸底的惊慌。

他没有继续,只是轻轻地搂着她,让自己的呼吸渐渐平缓下来,半晌才低低道:“你在害怕?”

吴晴没有回答,也没有点头,放在他腰侧的手微微一紧。

他没有再问,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唇,伸手替她将衣服拉好,脸上已是温温的笑。

“不用紧张,我说过,只要你不想要,我就不会勉强你。”

说着就离开了房间。

她犹怔愣着,理智虽然早已回归,可脸颊滚烫,皮肤泛着一层诱人的光泽。

坐了许久才缓过来,涂了一下面霜后出去客厅,任念琛坐在沙发里抽烟,烟灰缸里已经一堆烟头。

虽然开着门窗,可是烟味还是很浓。

第二天,她决定去商场给自己买几身衣服,说得更具体一些,是睡衣和内|衣裤——他选的那些,实在太过性感。

刚到商场就接到任念琛的电话,问她在哪里。

“商场。”

“在那里等我。”说完就不容分说地挂断了电话。

二十分钟后,他的车停在商场门口,她也已经买好了东西。

看了一眼她手上的纸袋,他有些好奇:“买了什么东西?”

“衣服。”

“好。”他听了似乎挺高兴,“没事不要天天呆在公寓里,出来逛逛街散散步也好。”

车子在一家餐厅门口停下,是江城小有名气的私房菜馆。

“来这里做什么?”

他抬了一下手腕示意时间:“这个时间点,来这里还能做什么?难不成是应聘服务员?”

她笑了一下,然后揶揄他:“这个时间点,绕大半个江城跑到这里来吃午饭,看来你这个总裁一点都不忙。”

他勾了勾唇:“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吃饭,何况还是陪未婚妻。”

她转过头去,假装没听到。

进了包间才发现,他不是抽出时间陪未婚妻吃饭,而是陪其他人。

吴驰,叶婉萍,吴毅,吴菲。

她最讨厌的那几个人,今天都凑齐了。

看到她脸色微微一变,任念琛握了握她的手,脸上已是礼貌的笑:“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们久等了。”

明明就没堵车,是他故意多绕了几条路。

“没关系,反正我们也是刚到,没有等很久。”吴驰连忙笑道。

而叶婉萍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也是,她之所以一心想把吴晴送给赵盛,其实也是为了报复——自己丈夫和狐狸精在外面生的女儿,只配被人践踏!

谁知道吴晴却傍上了任念琛。

和赵盛那个半只脚跨进棺材的老男人比起来,任念琛年轻英俊,是江城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能够嫁给任念琛,简直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看到吴晴嫁得这么好,叶婉萍心里怎么可能舒服?

看到吴驰殷勤地给任念琛敬酒,吴毅也是一副攀了一门好亲事的兴奋模样,就连吴菲,也是笑容满面,叶婉萍就更加郁闷了。

看到吴晴面上虽然笑着,可是眸底却是冷意,任念琛却依然一副矜贵有礼的样子,对吴驰笑道:“我和晴儿订婚后也没去拜访二老,也没请二老吃顿饭,实在过意不去,希望岳父大人见谅。”

一句“岳父大人”叫得吴驰心花怒放,笑得眼睛都眯了。

“不敢不敢,任总您那么忙,能够想到我们就很好了,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不用客气。”

“是啊。”任念琛举了举酒杯,举手投足都显优雅,“既然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您也不用和我客气,叫我念琛就可以了。”

“好,好。”吴驰高兴起来,脸上的皱纹益发明显。

看到任念琛似乎心情不错,吴毅连忙趁机开口:“那个念琛……”

对上任念琛明明含笑却震慑人心的眸光,吴毅连忙改口:“任总您答应注资吴氏的那五千万……我就是想问问,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到账……”

叶婉萍虽然不高兴,可是一听到五千万,脸上的笑容顿时明媚了许多:“是啊,希望任总可以……尽快啊。”

任念琛伸手握住吴晴的手,轻轻揉捏着她的手指,邪邪勾唇:“等我和晴儿办了结婚证,钱自然就会打到吴氏的账上。”

吴驰一听,拧眉看了吴晴一眼,有些不悦:“怎么回事,你们还没去登记?”

叶婉萍望向吴晴,声音有点大:“就是啊,你们怎么还没去办结婚证?!是不是你又不肯答应?”

话已出口才意识到自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叶婉萍连忙噤了口,转眸看了任念琛一眼。

幸好,任念琛神色未变,叶婉萍才放下心来。

任念琛眉尾一扬,柔情款款地看向吴晴:“和晴儿没关,是我近来比较忙,改天抽个时间去办一下就好了,很快的。”

“那你们得赶快啊!”吴毅忙道,“赶紧把结婚证办下来,这样我们才安心!”

——安心什么?安心等那五千万到账?

吴晴心里冷笑,脸上依然是勉力维持着笑容。

任念琛边往吴晴碗里夹菜,边悠悠道:“注资吴氏后,任氏就会是吴氏的第二大股东,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岳父大人见谅。”

“怎么会呢,都是一家人,什么话不能说?”吴驰忙道。

“我想派一位执行总裁去吴氏,不知岳父大人意下如何?”

明明知道吴毅才是吴氏的实际掌权者,任念琛却一副客客气气和吴驰商讨的模样,吴驰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根本就没有思考,立马点头:“就这点小事,那还不容易!”

吴毅一听,脸色微变:“任总,我爸不大了解公司现在的情况,我们公司现在已经有两个执行总裁了,如果还……”

“这个你放心——”任念琛抬抬手,一副“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的模样,笑容随和,“我只是派个人过去做做样子,不会干涉贵公司的经营。”

“……”

吴毅一时倒怔住了,似乎不明白任念琛的话到底什么意思——做做……样子?

任念琛低低地笑了一声:“放心吧,都是一家人,我怎么会不放心你们?五千万对任氏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我不是不放心那笔资金的去向,而是为吴氏好。”

“既然任氏决定注资吴氏,那至少也要派个人过去,表示任氏重视和吴氏的这次合作。你说是不是?再说了,大家看到任氏这么重视吴氏,对你们来说也是利大于弊。”

言下之意是有了任氏这个强大的后盾,以后吴氏在江城无论做什么都会顺利很多。

吴毅一听,自然明白。

可是商场狡诈,更何况任念琛这个公认的商业奇才?只怕这只是他的权宜之计,先骗得他同意,然后再徐徐图谋,指不定什么时候啊吴氏几十年打下的江山就不知不觉间被人蚕食了。

看到吴毅还在迟疑,任念琛望向吴晴,勾起一边唇角:“你看这样如何?这个执行总裁就由晴儿担任,她是吴家的人,又是我太太,再合适不过了。”

由吴晴……担任?

看向吴晴淡静的脸庞,吴毅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可是,这些日子来吴晴就像面团一样任人搓圆捏扁,就算叶婉萍曾经那样对她,今天她仍然可以坐在这里平静地微笑,这样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女人,吴毅自然放心。

听到这里,吴晴隐约明白了任念琛的用意,弯起嘴角柔柔一笑:“念琛你说笑呢,我什么都不懂,怎么担任那个什么总裁?”

任念琛捏了捏她的手指,温柔一笑:“没关系,反正结婚后你在家闲着也没事,就当是玩。再说了,只要有空的时候去公司露个面就可以了,也不会很累。”

吴毅听了,脸上暗露喜色:“如果是晴儿过来,那也未尝不可,毕竟晴儿是吴家的人。”

叶婉萍一听,脸色微微一沉,不悦地瞟了吴毅一眼,吴毅连忙用眼神示意她别乱说话。

叶婉萍只得忍了。

送任念琛和吴晴离开后,叶婉萍就忍不住抱怨:“谁让你答应让那个女人担任执行总裁?!”

吴毅知道叶婉萍对吴晴的厌恶,也不好责怪自己的母亲,只得道:“妈,你好好想想,吴晴没什么能力,来了对我们不会有什么威胁。难道你希望任念琛去猎头公司找一个高级管理人才空降过来?”

叶婉萍一时语塞,可是心里还是不甘:“她算什么吴家的人,一想到她要去公司,我心里就不爽……”

说着又来气了,忍不住数落起吴驰。

车上,任念琛边开车边夸吴晴:“你很聪明。”

吴晴轻笑:“什么聪明?”

“刚刚那句话接得很好。”他眼中是掩不住的笑意,“不错,是个可造之材,只要好好培养,将来一定会有一番作为。”

“什么可造之材?”她只能装傻,“我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这么说,你愿意和我结婚了?”

吴晴眸色淡了下来,抿唇不语,半晌才道:“我只是在配合你演戏。”

正好是红绿灯,他握过她的手,望进她的眸,没错,他看到了她眸底的踌躇。

不错,从慌乱到踌躇,至少进了一步,不是吗?

“没事。”他勾了勾唇,溢出一抹浅笑,“我可以等。”

她的呼吸一滞,睁着一双清泠泠的眸子看着他,眸底烟波渺茫,却又有些微光。

任念琛先送她回公寓,然后才去公司。

临走之前,她问出了心中的疑问:“怎么这几天都是你自己开车?周雄呢?”

任念琛拧了一下眉:“在未婚夫面前关心别的男人,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吴晴,“我只是随口问问。”

任念琛勾了勾唇角:“看来我得找个借口把他换掉了。”

吴晴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没话找话。

“晴儿。”正要开车门下车,任念琛突然唤了她一声。

她放在车门上的手顿了顿,过转身看着他。

他突然凑了过去,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然后扬眉,笑容如窗外的阳光一样明媚:“晚上乖乖在家等我回来。”

她暗暗翻了一个白眼,下车。

许是因为他临走前那句话,一整个下午她的心都有些雀跃,拿着书却怎么都看不下去。

五点多的时候去翻冰箱,找了些食材出来,很用心地做了三菜一汤。

直到九点多的时候他还没回来。

握着电话犹豫了许久,她终究还是没有打过去,决定再等一会儿。

直到十点,他仍然没回来。

她终于决定不再等,可是看着一桌子凉掉了的菜,她突然没了胃口,干脆拿起吸尘器打扫卫生。

她素来喜欢安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却觉得这样的安静让她有些难受,于是打开电视——不是想看电视,只是想听听声音。

电视上正好播放本地新闻,报道说大同里某栋房子里发现一具无名男尸,经过初步排查,可以确定死者是经常在那一带出现的流浪汉。

因为听到“大同里”三个字,她便关掉吸尘器听了起来。

镜头一晃,出现一栋熟悉的房子,记者站在房子前对着镜头说:“尸体就是在这栋房子里发现,发现尸体的是一个拾荒老人,具体的死因得等法医验尸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

吴晴怔怔地盯着那栋房子,眼中波涛汹涌,心情五味杂陈。

那栋房子,就是外婆的家,哦不,是她们的家。

报道继续,播的是记者采访附近的居民。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妇人说:“哎呀,那栋房子以前也死过人的啦。”

记者一听,立马就来了兴趣,连忙又追问。

那老妇人絮絮叨叨道:“那栋房子阴气重,以前住着一家三口,三个女人。后来不知道怎么着,两个大人一年之间相继离世,那个小女孩也突然不见了……”

毕竟是主流电视台,记者发觉再采访下去就要变成半夜密谈了,于是连忙结束采访。

吴晴愣了许久,脸色有些发白,半晌才回过神来。

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是打开手机,一搜,立马跳出很多相关的网页。

然而,焦点已经不再是聚焦在发现无名男尸这件事情上,而是热烈地讨论大同里的那栋“鬼屋”。

还有一段网友录制的采访视频,视频里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说他是城市探险爱好者,有一天晚上和同伴一起进了那栋鬼屋,亲眼看到鬼屋里的女鬼了。

然后有人问他看到那个女鬼是什么样的。

那男生说他没看到女鬼的正脸,只看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背对着他们,坐着在一个画架前画画,他的同伴壮着胆子问那个女鬼在画什么。

采访的女生一脸紧张地问:“那个女鬼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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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异界天才炼药师,炼丹、摆阵、治病无所不能。却因一颗灵草而殒命。再次醒来,她成为了她...一个被家族所弃,父母双亡的弱智少女。“洛傻子快把脸伸过来给我打两巴掌,别磨蹭!”“两巴掌就够吗?”洛凝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声音平静而冷漠。电光石火之间,只听到“啪啪啪!”的脆响接连响起。看着吓傻的众人,她勾唇冷笑,“我不再是曾经的软柿子,若敢再欺,后果自负!”“大胆洛凝!这是你对伯父的说话态度吗?”洛凝嘴角微弯,眼中带着一抹嘲讽,“洛家主!难道你忘了,我早已和洛家没有了任何关系!”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是洛凝做人的一贯准则。即便是重生,命运的节奏依然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校草为她痴迷,冷峻总裁为才展颜,黑道枭雄为她痴心...然她的心中只有她的道,修真之道,逆天之道。谁要挡她的道,那就该有被灭的觉悟!且看弃女如何逆袭,一步步踏上强者巅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