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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天傍晚我叔叔当然不可能去帮我爸妈码砖,他和七万还有那帮二流子凑了钱,在铁皮屋里丰盛地款待了城里人。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打扫好铁皮屋,让二流子们分头去召集熟人,新闻一播完就开始学跳舞。霹雳舞。太空霹雳舞。一点没错,就是这名字。他们从遥远的北京来,是一对喜欢漫游的年轻人。一辆摩托车,两个人,要走遍大江南北。

我爸妈对叔叔无可奈何,“陪客人”是最好的理由。他们继续从邻居家扯出一根电线,在十五之光的电灯底下码砖。盖三间屋和一个院子竟然要那么多的砖。病牙让我无所事事,我去铁皮屋只是为了看那两个城里人。人那叫一个多,为了挤进去我差点把肿胀的腮帮子挤破。大部分人和我一样,是冲着两个洋气的陌生人来的。当然他们俩的舞跳得也好,即使你一点看不懂你也能看出来他们跳得非常好。他们在用白粉笔画定的一个圈子里跳。这叫“滑步”。这叫“擦玻璃”。这叫“登山步”。这叫“拽钢丝”。这曲子叫《荷东》。《荷东》知道吗?就是《荷李活东方明星舞会》。“荷李活”知道吗?就是好莱坞。这曲子叫《猛士》。这是迪斯科。我叔叔他们一个劲儿地点头。他们既懂又不懂。在这个偏远的花街,一切都可以知道,一切也都可以不知道。

一帮二流子算是开了眼了。我叔叔学得最好。他对马尾巴男人崇拜不已,连对方的长头发也喜欢。教到最后,马尾巴累出了一身汗,为了凉快他把头发散开。浓黑的头发披在肩膀上,从后面看反正不像男人。那女的也累得够呛,一晚上喝了六瓶汽水。出汗的样子也很好看。

他们说:“要听最好的音乐。原声的。《荷东》,《猛士》。听过那首《巴比伦河》吗?”

我叔叔和二流子们跟着说:“嗯,听原声的。”

那天晚上他们住在叔叔的广播室里。夜里弄出了一点动静。马尾巴把麦克风和扩音器打开了,见到这两样东西他就想唱两句,真的就唱了。半夜三更四条街都睡了,马尾巴唱了一首《流浪之歌》。夜半歌声在花街就相当于地震,等大家从睡梦里清醒过来,大喇叭又关掉了。一家人只好狐疑地看着对方,不知道是不是在梦里听见了稀奇古怪的歌。

第二天黎明,早起的大队部领导敲响广播室的门,半天才出来一个只穿内裤的人,一身精干的白肉,眼睛还没睁开,披散一头长发,我们领导吓得踩了煤球似的跳起来,没分出男女。这时候从床上传来女人的声音:“谁呀?”接着就有一个女人从被窝里支起身,上半身也是光的。领导转身就跑,到了大队部门口才停下来,点上烟想,妈的,见了鬼了,哪来的女人,那是陈平么?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叔叔跟领导解释了不下八次,那就是两个客人,过路的朋友。领导脸一撂,过路的神仙也不行。知道这是啥地方么?大队部的喉舌,他妈的重地。以后,外人一根脚趾头都不许杵进来。叔叔头都快点晕了,是,是,是是。答应完了,还是让我进来了。我不是外人。叔叔送走了两个北京人,一直琢磨到哪里搞两盘原声的《荷东》和《猛士》。人家说了,要听原声的。他想去趟市里,就屁颠屁颠地跑到我家,见到我爸妈热情洋溢地说:“哥,嫂,忙哪。”我们正在吃晚饭,爸妈装作没看见。叔叔就对我堆出一脸的笑,“你猜我吃不吃你家的饭?”

我说:“吃。”

“你猜对了,”叔叔说,径直去碗橱里拿他的碗筷和辣椒。盛好饭坐下,他小声对我说,“得请你帮个忙。”

播新闻、放音乐的事我懂,不就几个按钮么,早学会了。第二天一早正播新闻,叔叔把我带到广播室,扩音器上贴一张纸条,提醒我哪个点儿放音乐,哪个点儿播晚新闻。他担心晚上不能及时赶回来。临走时特地嘱咐,千万别放那盘打闪的磁带。那天叔叔骑一辆五成新的永久牌载重自行车去市里,一路狂奔,当天打来回,两百五十里路。晚新闻之前五分钟回到广播室,我正在播放那张蓝唱片。整整一天都让它转来转去。这是得到它的唯一办法,我得让它尽快转坏掉。四条街上的人听了一天蓝色的音乐。

“快,准备新闻,”叔叔风尘仆仆地说,扔下包就开始解裤子。“疼死我了。”他把内裤的两个角拉上去,因为长时间骑车,大腿根磨出了血。

我去翻他的包。一般来说,叔叔出去总会给我带回点好东西。两本小人书,《少林寺》,我喜欢觉远和牧羊姑娘白无瑕。三盘磁带,我掂了掂,有点重。

“真他妈好听,”叔叔说,“我借店里的机子听了整整一个钟头。要不早到家了。”

叔叔硬拉着我跟他一起听新买的磁带。的确是个好东西,和那摩托车上声音一样,甚至更好,从一个干净的夏天中午里传过来的。叔叔跟着扭起来,有点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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