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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如何冷静处理合同纠纷(4)

④出租船舶、车辆等大型工具,如因出租方操作不当或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租赁逾期的,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偿付承租方违约金。

(2)承租方的责任包括:

①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的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负责修理或赔偿。

②擅自拆改房屋、设备、机具等租赁财产的,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人损失。

③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逾期不返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5.签订企业承包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问题】签订企业承包合同时,要详细仔细了解合同的每一条款,做到心知肚明才不会受骗上当。请问:签订企业承包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解答】签订企业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

(2)承包方式。在合同中必须写明采用什么样的承包方式,如包上交国家利税,包完成技改任务,实施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等。

(3)承包的期限。在合同中要写明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4)上缴利润或减亏数额。

(5)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技术改造任务,国家、集体资产维护和增值。

(7)留利使用,贷款归还。

(8)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9)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0)违约责任。

(11)对承包经营者的奖罚。

(12)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6.违反企业承包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导致的结果是给对方造成损失。请问:在企业承包合同中,违反企业承包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1)对于承包方来说,如果完不成承包经营合同任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2)对于发包方来说,如果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影响承包者时,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提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如何解决合同纠纷及合同漏洞

37.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问题】发生合同纠纷,总会有解决的方法。请问: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解答】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这种方法最简便可行,可以避免多种负面效果。

(2)调解。调解既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面调解,也可以请第三者进行调解。

采用上述两种方法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愿意,就不能强制协商或调解。

(3)仲裁。《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解调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4)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8.如何预防技术合同的漏洞及受骗?

【问题】某科技公司将一项生产技术转让给多家企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受让方必须使用由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该公司不保证产品的质量,受让方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将设备款付给该公司,款到后由该公司向受让方发货。后由于转让方进行了多家转让,造成受让方产品的大量积压,许多厂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请问:如何预防技术合同的漏洞及受骗?

【解答】预防技术合同受骗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得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9.如何预防担保合同漏洞及其欺诈?

【问题】某厂为得到贷款引进一条生产线,将自己所有的一项价值500万元的房产抵押给某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方考虑到该房产的价值及所处环境认为没有还款风险,与该厂签订了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但实际该房产上,抵押人已设置了两个抵押权,合同期满后该厂因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该房产变卖后按顺序偿还欠款,银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请问:如何预防担保合同漏洞及其欺诈?

【解答】预防担保合同漏洞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指的是法律上没有缺陷而实际为抵押人所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他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卖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权利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卖的情况。

(4)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应当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

(5)采用抵押担保时应切实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首先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应按法律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预防手段

应当运用合法的各种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才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0.如何防范承揽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问题】现实生活中,承揽人往往由于急于签订合同,对合同不会进行认真审查,从而落入对方圈套。请问:如何防范承揽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解答】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承揽合同。

在承揽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3)定作方虚构或夸大加工任务及来源,使承揽人落入合同陷阱。

在承揽合同欺诈中,通常定作方都会虚构加工任务,或夸大加工任务,使承揽人盲目相信该任务能产生多大经济效益,从而放松警惕,对定作方的苛刻要求不敢拒绝,在谈判中处于完全被动的局面,从而为落入合同陷阱。

(4)定作方提出的定作要求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或实现的成本明显高于承揽方所能达到的效益。

根据承揽合同本身的要求,承揽人一定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进行加工,并同样以此为标准进行验收。在承揽合同欺诈中定作人经常采用的借口就是承揽人加工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而事实上,定作人所给的标准实际是不可能实现的。

(5)在承揽合同中设立所谓“质保金”、“承诺金”进行欺诈。

所谓“质保金”、“承诺金”一般都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求承揽人预先支付的对质量或完成时间的保证金。但在合同中定作人一般制订的质量标准是承揽人无法达到的。有的合同中对质量约定不明确或质量很难把握,这样定作人可以借口质量不合标准而解除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质保金”或“承诺金”的目的。

(6)利用承揽合同中“押料款”进行欺诈。

在承揽合同中经常有来料加工的情况,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进行加工,承揽方必须事前支付原材料款给定作方作为抵押。欺诈行为人往往利用这点进行欺诈。

(7)利用所谓的“提供散件,组装回收”对承揽方进行欺诈。

一般是定作方将产品散装元器件交给承揽方进行加工组装,然后由定作方将成品进行回收,并向承揽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欺诈行为人一般采用骗取承揽人交付散装元器件押金的形式进行欺诈,承揽人完成合同后定作人以质量、时间等种种借口解除合同,并拒付押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1.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漏洞及欺诈?

【问题】2000年7月18日,李某以某土特产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名义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黄麻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黄麻数量为200吨,每吨价格1810元,买方5日内向卖方预付款10万元后,卖方即发货。同年7月21日卖方来电称:“李某无权代理我方签订合同,该合同对我方无约束力。”但买方已将10万元预付款汇出,后查明李某原系买方业务员,但订立合同时李某已辞职,当了解到买方需求,认为可以为原单位拉到业务,但这时该单位并没有这批货物,合同根本不可能履行,因而给买方造成损失。请问: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漏洞及欺诈?

【解答】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应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

(6)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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