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采取政府管理、民间组织协助、人大监督共同保障的格局,进行调控以实现制度创新。
在我国,现阶段教育行政部门、人大和教育中介机构既是教育质量宏观监控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又是对教育质量监控产生激励的重要动力之源。要防止教育管理部门权力异化,要靠监督。要使监督机构有效的实施监督,就要赋予一定权力,而这份权力同样可能异化,于是又需要对监督机构实施监督,使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鉴于此,可在教育部下设“全国评估协调机构”负责高校设置认可鉴定,协调“地区性评审中介机构”和“专业评审中介机构”的工作,并对两个机构的评估工作进行“元评估”从而达到评估专业和高校办学水平,以及在审计高校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进行间接“调控”的目的。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法进行直接评估,并及时了解全国和地区性评审机构的运行状况,直接汇报全国人大,以期获得人大对教育管理部门的有力监督。但此类评估结果不与教育经费拨款挂钩,亦不作排行处理。
以上所论,在笔者看来,我国的专业评估可由官方组织逐步过渡到半官方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负责,采取中介机构“第三方认证”的作法,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政府行政部门避免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之嫌,使管理者和办学者各司其职;另一方面,有利于学校摆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境地。
目前,我国大学竞争走入了一个误区,许多大学在打出“顾客至上”、“顾客满意”口号的同时,其行为却在偏离这个方向。从国内不断掀起的一场场“评估排行大战”“经费和课题大战”、“生源和师资大战”、“规模和征地大战”看,参战者们在无休止的你争我夺中忘却了大学的根本立足点。竞争者们大都争先恐后地进行纵向的或横向的比较,忙得不亦乐乎,却几乎做着同一件事情,致使办学模式趋同化,他们不是为自己的教育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树立一个明确的、有别于竞争对手产品的、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形象,在潜在顾客心中得到有利的位置,而往往将目标锁定在对手身上,不断寻找标杆,模仿所谓的“最佳做法”,然后一起将规模做大,统一培养口径,压低毕业生的价码。这正如美国雷德里克·韦帕斯特所言:“市场被人们看做是一帮竞争者的事,离消费者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