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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又见依人(1)

遇见他的那一年

在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生。用同性的话来说,就是利用美貌勾引别人的女生。我不赞成勾引这个词,那是那些嫉妒我的女生所编造出来的诽谤我,安慰自己的话语。所以,我也不喜欢和这样的女生交往,嫉妒,八卦,无聊。

对于我的美貌,我想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他们良好的先天基因,让我生来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传说我出生的那个傍晚,红霞满天,可是即使如此艳丽的美景,也难掩我红扑扑的笑脸。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事实我已无从考证。但我很喜欢这个传说,它证明了我魅力的不可逆转性。

我承认,我是喜欢和不同的男生在一起。

小时,我和他们踏着自行车离家出走。出走到学校后山烤红薯,黄橙橙的烤红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是他们争相进贡给我的战利品。我一向照单全收,因为,我们是哥们儿,我们是朋友。

长大,我们一起喝酒,唱歌,逃课,打球。我们称兄道弟,仿佛没有忧愁。他们不同于女生,他们从来不会私下议论我,也不会嫉妒我。他们都是欣赏我的。所以,他们中也不乏我的追求者。但是,我从不想伤害他们。我发誓,和他们谈恋爱,我最初的动机都是单纯、善良的。我从不玩劈腿,每一次恋爱,都想真心真意的对待那一个人,希望他就是我的最后一个男朋友。只是,我往往容易疲劳,爱情也就不能长久。

我把这一切归咎于我的博爱。

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个男孩,他苦苦追求了我三个月,他说他如何如何喜欢我,他说他如何如何思念我。在这样肉麻的狂轰乱炸之下,我终于忍无可忍,说,你敢站在操场上大声喊出你爱我,我就答应你。然后我蹬着鄙视的眼光望着他,量他见到我就脸红的胆子也不敢如此。

可是,事实真是难以预料,他是我唯一的一次失策。他竟真的昂首挺胸阔步踏入操场中央,将手搭成喇叭形状聚在嘴角,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红着小脸大声喊出了“林晓晓,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甚至边喊边来了一个360度大转弯。

然后,就是我的脸红得像出生时天边的那抹晚霞。这么多年,追求我的男生不计其数,可这样疯狂执着的还真不多。我发誓,当时,我是真的感动了,感动得差点就梨花带雨了。我匆匆跑上前去,拉着他一路跑开,埋怨着说,你真笨啊,这么丢脸的事也敢做。他咯咯的笑着答,我愿意,我是真的喜欢你。

后来,顺利成章,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虽然有因为那一句承诺,但也有被他的诚心感动。所以,这一次,我发誓,我一定好好爱他,并坚信这一次是真的。开始的爱情都是甜蜜的,可是,再甜蜜的爱情,也敌不过时间的蹉跎。渐渐地,他的缺点开始一一暴露。

终于在某一个午后,我爆发了。那时我们恋爱刚好一周,我站在阳光下,郑重其事的对他说,我们分手了,因为我对你没感觉了。是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随意下结论,不在乎别人的反对与否。他想挽留。我说,男孩子,就要敢爱敢放手。然后,轻轻的抱了他一下,拍了拍他的后背,算是安慰,潇洒的转身走了。只留下阳光下望着我背影的他眼神落寞。

是的,二十岁以前的我就是这个样子,没心没肺,没有失败,不在乎别人。或许,是还不懂什么是爱情。

妈妈曾告诉我,当有一天你真的遇上了爱情,你就会懂得心痛,你就会成长。可是,我都历经了这么多爱情,在她心中,我还是什么也不懂。

二十岁那年,我才明白,那些我所谓的爱情,不过都是逢场作戏。他们对我的爱,也不过是对美丽的追求,那是他们可以拿出去炫耀的资本。看,我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多拉风。只有我,想要傻乎乎的对待每一份爱情。

二十岁那一年,是我遇到周小宁的那一年。

那是女生宿舍楼下,他抱着把木吉他,哑着嗓子唱,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行人纷纷侧目,然后摇着头漠然离开。

我啃着一个红苹果,站在宿舍阳台,放眼望去,就是他清瘦的身形。歌声传得很远,犹如遥远的草原上响起的声线,即使沙哑,却也空旷。

然后就听宿舍姐妹谈论道,他在追求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怎么漂亮,甚至不配他,他怎么就这么痴情?甚至有人说,我比那女孩漂亮多了,如果他来追我,我就答应。别人的故事,永远是这些女生八卦源源不断的话题。

原来,又是一个痴情种。追求女生的把戏我见多了,帅哥我也见多了。所以,我对这样的桃色新闻不感兴趣。相反,我倒觉得他的吉他弹得不错。

所以,在人群渐渐稀疏了的月光下,我咚咚咚的跑下楼,甜着嗓子说,帅哥,做笔交易吧,你教我弹吉他,我帮你追女朋友。那时,我正迷恋许巍,抱着把吉他坐在梯子上唱“蓝莲花”,仿佛世界的爱情就在瞬间绽放。看,我还是相信爱情的。

他抬起晶亮的眼,随即如同流星一闪而逝。他说,你如何帮我?我胸有成竹的答,我自有办法。

是的,追我的男孩不计其数,所用方法不计其数,都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相信追女孩子的那一套我是可以信手拈来的。

从此,我和周小宁开始了合作关系。

首先要确定对象,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我熟读的恋爱法则。他把手机上****的女孩照片给我看,濛濛细雨中,一个清瘦的小跑的背影,感觉不怎么样,没身材,也不懂时尚。于是,我便也开始为周小宁感到惋惜。

我故意信心十足的说,这样的女孩,一看就没什么恋爱经验,用最简单的方法就可以搞定。他疑惑的望着我,我抬了抬头,说,笨蛋,当然要有情书,玫瑰,巧克力啦。然后,我很大方的把别人送我的那些东西送给他,说这也算是我缴的学费吧,如果你们事成了,可别忘了请我吃饭。

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些东西全部被如数退了回来。当周小宁垂头丧气的捧着这些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也犯糊涂了。还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女孩?这可怎么办?我想我还不太懂女孩的心思啊。

那时,我和周小宁已经熟到可以相互拿对方的弱点来取笑了。我说算了,一定是你自己不行,她看不上你,我也帮不了你了。那时,他正在操场的阶梯上抱着他的木吉他弹唱“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沙哑的嗓音透出磁性的魅力,就连我这个在情感沙场上身经百战的人,都快心碎了。

我说你振作点。然后狠了狠心道,好吧,我要使出我的杀手锏了。

不久以后,我就和周小宁出双入对了。他牵着我的手,还要装出幸福的模样,甚是别扭。

以我的分析就是,这么久了,感动也早该感动够了,考验也早该考验完了。迟迟没有动静,一定是爱情还没有萌芽。这么纯洁的女孩,不用点催化剂,还真是难以开窍。

于是,我让周小宁假装爱上了我,然后女孩一定会吃醋,哭着来找他。这样,我们再告诉她实情,然后你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设计完一切,我兀自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怯怯的问,这样真的好吗?我说,你有点出息好不好,女孩都是这样的,不用点计,难上钩。

他半信半疑,我欢欢喜喜。可是,我的欢喜并没有持续几天。因为,即使这样,仿佛对女孩也不起任何作用。周小宁说,算了,谢谢你这段时间帮我想办法。我还是亲自找她谈谈吧。

看着他落寞的表情,我突然笑了,明白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其实,我的吉他已经学得很好了。终于,我很苦涩的说了句,如果她不接受你,你就抱着你的吉他,来对我唱情歌吧。

然后,在他惊诧的表情下,我做了个鬼脸,转身走了。我留给别人的,永远是背影,即使我爱的人。我想,我爱上他了,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沙哑的嗓音,他傻傻的表情,他对爱情的良苦用心,他不同于一切其他男生,他有他的追逐且从未放弃。

周小宁曾和我说过一个美丽的故事。在一个濛濛细雨的夜晚,一个女生急着往学校赶。突然一阵小孩的大哭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循声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站在墙角,泪水滂沱。她不忍心,走上前去询问,然后,拉着小女孩去了警察局。路上,为了止住孩子的哭声,她用她仅剩的一元钱为小孩买了两支棒棒糖。最后,自己只能冒雨跑了三站路回学校。

我说,有这么傻的女孩吗?周小宁道,她就是这么傻的女孩。然后,我就知道我被打败了,如此善良的女孩,也只有周小宁才配得起。我调侃,和傻傻的你还真是绝配啊。

我问,当时你为何不送她?他说,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不想破坏这么美好的画面。

我笑着摇了摇头,都是傻瓜。

很久以后,我在饭店碰到了周小宁。他拉着一个女孩的手,很甜蜜。

这个女孩,我很熟悉,她一直都存在于周小宁的故事中,今天,她终于走了出来,带着浅浅的笑,比我想象中的清澈透明。

周小宁没有食言,请我吃饭,说这就是林晓晓,这是袁清。袁清对我微笑,我就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我悄悄的问,你是怎么搞定的?周小宁笑着说,开始是个误会,她一直以为我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当我把一切真相都告诉了她,她终于被我感动。接受了我。

原来,袁清所需要的爱情,竟是如此简单。我们摸索了这么久,竟忘记了爱情最最神圣的真谛,那就是——真诚。

我想,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话,开始学会心痛,开始成长,并且,开始学会了祝福。

周小宁,我会一直祝福你。

如果往事若无其事

涛:

这是你不声不响离开的第六十六天,我想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你在我身边。偶尔,那些过往会蹦出来骚扰,心闷闷的疼几分钟也就过去了。你看,我一直在步你的后尘,你都忘记了这么久,我才开始装作若无其事。

热得没有什么心情,坐在沉闷的公交车上,目光呆滞,你略带磁性的歌声唤醒了我,我的心情随着你的音乐飞扬。一曲终了,你问:掌声有没有,还在沉醉的我大声说,有。把手掌拍到通红才发现,别人的掌声早就停了,他们都在看着我。又听到在问:money有没有,我又惯性的答了一句,有。这回连个做伴的也没有了,你隔着人群对我微笑,我的心马上被喜悦涨得满满的。车上的人陆续下了,只有我陪着你坐了一站又一站。到终点的时候,我怯怯地说,照张相吧。你揽过我的肩膀问,可不可以这样?看着你澄澈的眼睛,我脱口说,好。你身上有好闻的香皂味,清新,凉爽。临别,你把你的QQ写在我的手心,攥着它,我又从终点站坐了一个半小时,才回到我想去的地方。

你是个流浪歌手,总是辗转在各个城市,你说,不停的行走是你灵感的来源。跟不上你的脚步,我只有天天挂在线上等你。好在,无论走到哪里,你总会告知我,让我随你流浪的心暂时安放。知你安好,我便无所求。

阳光不再炙烈的时候,我欣喜的发现,你正在一点点向我靠近。我的心跟你走了那么远的路,你一个转身,就能看见我的存在。幸好,你转身了。你开始长时间的滞留在我们相识的城市里。走在高大的法桐树下,午后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影子,安静,坦然。我的手被你细长干净的手包裹着,欢喜藏不住,流淌在眼角、眉梢。我的心事如此清晰,你不用看就了然,更紧的握了我的手。我歪过头看你的眼睛,象天空一样清澈,还有卷翘的睫毛,我很想吻吻它。于是,哎呦一声,说,脚崴了,你慌忙蹲下身说,乖,我看看。我趁机在你的眼睛上印上一吻,然后窃喜着跑开,不料,脚真的崴了。你点点我的额头,蹲下身,说,这双眼以后归你所有,只看得到你,只让你一个人吻。我放心的爬上你的背,在你温柔的歌声中竟然睡着了。威,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你长了一双桃花眼。

生活不会象阳光一样和煦、温润,你整日穿梭在人流如织的热闹场所,充满深情的演唱,却没有换来想要的掌声和money。我总是在深夜起身喝水的时候看到黑暗中明灭的火星还有打火机开合的声音,你的脚下是成团的废纸。没有灵感的你如困兽般焦燥不安,我看着你日复一日深锁的眉头,想到一个词叫无力。是的,我对自己的无能感到不安,却只能泡一杯咖啡放在你眼前,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我们租住的两室一厅有点奢侈了,我悄悄发布了合租信息,安安就这样侵入了我们的生活。

她说,我叫安小贩,贩卖快乐和歌唱。她,竟然和你有着相同的爱好。看到她背后大大的吉它包,你的眼里有火苗闪了一下,我敏感的意识到引狼入室了。

安安不是狼,她有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穿阿迪的白色运动服,梳顺直的马尾辫,总给人一种活力四射的感觉,你也不能幸免得被她的热情感染。她有明亮又无辜的眼神,能在和你拥抱被我撞见后颤动着长长的睫毛说,我们在找灵感。我会愧疚的认为是自己不该那么莽撞打扰了你们创作。

你在她房间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我每一次进去给你们倒水都能看见你们眉飞色舞的讨论。很多次,我故意弄出声响想让你看我一眼,你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只好,不小心摔碎了一个杯子,在慌张清理碎玻璃的时候又割破了手指。你这才慌张的抱起我,仔细帮我清洗了伤口并用创可贴包上,我看到安安的眼里有落寞闪过。

冬天这么早就来了,我在床上蜷缩成一团想念你温暖的怀抱。只是,你的时间不再只属于我。

你和安安很幸运的成了驻唱歌手,我去过那个酒吧一次,看到你和她激情演出,然后深情拥抱。你没看到台下的我写满哀伤的眼睛,可是安安看到了,她在你背后笑得妖饶。我在人群中有一瞬间的恐慌,你的爱犹在耳边,人却渐行渐远。

可是,威,我还不懂放手。

走出酒吧的我已经泪流满面,我一个人在街上游荡了很久,寒风凛冽,我却浑然不觉。

那晚,你和安安回去的姿势是勾肩搭背。我在窗口看见她吻上你的眼睛,一如我当初一样深情。心口尖锐的疼痛,我默默拉上窗帘,看到安安在仰望我的方向。

可是,威,我做不到成全。

书上说,爱情一去,剩下的就只是病了。我果然病了,发高烧。那几天,我幸福的享受着你的心疼。你把毛巾用温水浸湿放在我的额头,坐在床边紧握我的手,做好吃的米粥喂我,我只要皱皱眉你就慌张的问我哪里不舒服。我迷迷糊糊的拉着你说,威,我爱你。听到你说,Iloveyoutoo.我不依不饶,onlytoo?你笑笑点我的鼻尖,傻丫头,都病成这样了还关心这个。威,你不知道吗?你比什么都重要。安安来我们的小屋几次,看到你紧张的关注着我,欲言又止。每个女孩都有颗敏感的心,想必,这样的场面于她,跟之前的我一样伤心。

终于,安安无法忍受这样的煎熬,拉着她的皮箱黯然离开,我长长的松了口气。威,原谅我的自私,爱情原本就有排他性,我不能看着你离我越来越远。那天晚上,我是故意让自己生病的。

我却没有成为赢家,你的人在我身边,心已被安安带走了。

我在你身边,你还是感到孤独。

有很多次,我看到你坐在安安的小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自觉的笑了。我说,威,那房闲着也是闲着,租出去吧。你忽然就激动起来,说,谁也不能住安安房间。我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

你整夜整夜的坐在沙发上抽烟,寂寞的仰望天花板。

安安在你的心里盘根错节的纠缠,剪也剪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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