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是记忆仅剩这一段,单纯的爱情一小段一小段。我们放过风筝的广场,我们一起吃饭的法国餐厅,我们一起拥抱的那条街,扑打扑打飞着飞蛾的路灯……仔细想着原来我和你有着这么多的记忆,那么我要说上帝对我不公平了。真的。你说你要走,去那个离我很远的北边的国家。那个我一直有着童话梦境的温暖国度,柔和的阳光,优雅的人们。
离开就说明我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他不断的写E-mail给我,我从来不回,我知道自己不该一次一次的相信。再好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淡了。我一边又一遍的看着那些来自西方国度那个我向往的童话世界的我爱的人给我写的信,一边流泪,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我还要过多久。分开了这么久,也不再能给彼此的温暖。我想忘记他,可是我做不到。全世界都知道我忘不掉。可是全世界的人也都知道他不爱我了。大学毕业后。我依然留在这个城市工作,这里有漂亮的法国梧桐。
我用60°的仰望,希望可以看到有我那寂寞影子的天空。明媚的阳光折射进我清澈的瞳仁,光芒闪过左耳钉。带着绚丽的色彩穿梭在这个硕大的城市。不同的是我已经成功的变成一名优秀的OFFICE小姐。有成人的身形、有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上面是周子楚那家伙最爱的透明的指甲花、如软浓密的睫毛,依旧是乳液一般漆黑的眼眸,却闪着大海的光芒。我在这个城市里来来往往做个标准的上班族。日子过得很不错。
我习惯着我从前的习惯,也习惯着我从前的不习惯。那些磨难扎的我血肉模糊,然后我以新生儿的姿态面对这一切。变得安稳,变得安静。周末,我穿着繁复到了极致的牛仔裤,左边挂着繁琐的装饰,头发草草的盘起,带上一顶鸭舌帽,像极了招摇过市的新新人类。我路过我和周子楚暧昧的街道,停留在那个路灯下。蓦然,抬头的瞬间眼前出现一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整个人倾过去倚在路灯上,那人唤着我,喉咙紧闭缺乏不出任何声音。是周子楚、这个我不知道在心底念了几千万遍的人,他出现了,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眼前,还是那样帅的没救眼神。
那晚、他没有回家,挤在我那所简单却整洁的公寓里。那一夜,我把几年来的委屈和怨恨以及对他的爱全部倾泻,我知道他爱我,我也知道我不可以没有他。那一晚,我们像连体婴儿一样紧紧的相拥着,感受着彼此的全部。
一夏、风静静的吹过。吹动着花色的窗帘。月亮藏在云层的后面,掩着面的笑。
他说要我做他的新娘。如今的我已经不会像从前他认识的那个人一样狠狠的拍着他的肩膀大咧咧的说好啊了。我闭着眼,靠在他的肩上。他说我变得成熟了。
我笑。《致》说‘一个人身前生后声明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的?’可是,我说过上帝在感情以及我的幸福对我不公平。这么多年我缝缝补补的感情,在我结婚的那一天彻底的碎掉。楚,在赶教堂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我傻到笑。那时候,我知道消息的那时候只会笑。手里拿着那只戒指奔出教堂。我不知道后来那些亲友们是怎样散场。没有了楚的世界我要怎样面对日出日落?
医院。抢救室。医生护士们开始抢救我的楚。半个小时后两个抢救室里同时打开、一个是我的丈夫。一个是新生的婴儿。生命的轮回更替咫尺之距。我突然停止了自己奔流不止的眼泪。我要明媚的笑。就像他曾经对我说过的那样。
我依旧记忆着与楚有关的点滴,且从不打算忘记。在高大的货架间穿行。我选了一些薯片,软糖,小香肠。选择了牛奶和咖啡也为我的楚选择一小罐的伴侣。找到一罐茉莉花茶。想回到那个青涩的年代感受着纯粹的苦涩后杯绿茶洗净的清爽的感觉。买了一些香草味道的洗衣粉。柔顺剂。香草味道的护手洗洁精,和香草味道的洗手液。OLAY香皂、沐浴乳。和一盒强生婴儿的爽肤粉。拿来一些卫生棉,并且是喜欢且常常用的牌子。这才想起来自己应有三个月没有来例假。此时腹部间接性的疼痛,感到体内的精力真不断的流失,发软浑身的虚汗。想起楚对我说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心里突然很内疚,很慌乱,大脑开始空白。已经消失了许久的细如丝般的温暖包裹心脏,引发窒息般的疼痛。
回到家,洗掉所有的衣服,把厕所擦得闪亮,一遍一遍冲洗着身体,我该如何遗忘?终了,我做了一个没有退路的决定。我做了一些楚喜欢吃的西餐,在桌旁放上一大束白玫瑰,电脑的音效放到健康的分贝。一切都是那么温馨。蜡烛、玫瑰、以及夕阳。楚,风筝上面的天各一方还记得吗?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在天地间独舞。眼泪奔流不止,也不忘给你那最明媚的微笑。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没有依靠,没有你。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等待’收信人——大叔。然后,关掉所有的窗子,走进厨房打开煤气。用你削水果的刀子在手腕轻轻的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动脉血是鲜红色的静脉血是暗红色的。抓起床头那瓶因为念你而失眠才去买的安眠药狠狠地倒在嘴里。喝了一大杯的酒。
裹着衣服倒在床上睡着了,睡的不省人事。电脑里单曲循环着那首《绿袖子》……蜡烛燃烧着……花儿枯萎了。
楚,我的王子。我们的青春不腐朽。只做你的公主。我们不是天各一方。我还会对你笑。明媚的笑。依旧是你的明媚。只为你一个人明媚永久下去。不管世界终结。
栀子花花语是等待的爱情
二十年前的盛夏,彼时,伴随着一场细雨润物,清荷微醺,一对双生儿降临到世上。
灵性,委婉,乖巧,温文尔雅,有着盛夏遇雨的清新,所以她叫夏雨,清纯宛若天使的姐姐。
敏感,固执,浮躁,生性凉薄,有着夏荷初绽的妖艳,所以她叫夏菡,狂妄犹如魔女的妹妹。
两个性格俨然不同的女子顺着命运的轨道交织在一起,成长的岁月里,难免会因性格不符有些小吵小闹,但,夏雨总是忍让着,因为,她打心眼里疼爱这个与她双生的妹妹,她许诺要让她笑靥如花,安生一世。然,夏菡却不以为然,认为疼爱妹妹是姐姐应负的责任,因此她霸道,夏雨一切好的东西,她都想拥有。
她们也有相同的爱好,就是喜欢白色的裙子,只是,姐姐喜欢白色连衣裙,妹妹喜欢白色超短裙。
夏雨是个公认的好学生,学习好,脾气好,深得老师家长的喜欢。而夏菡却是个典型的坏女孩,抽烟,酗酒,交不良朋友,自高考落榜之后便天天出入歌舞厅之类的娱乐场所,为此家人都愁容满面。
某晚,夏雨下晚修归家,看见夏菡又在梳妆镜前化妆,她撇了眼她身上的白色超短裙,不禁皱了皱眉。
“菡菡,你就不能别穿那么短吗?”
夏菡一边专注地刷她的睫毛一边轻浮地说:“姐,你思想也太封建了吧。”
“呃……你把眼睛画成个熊猫眼,又要出去吗?”
“嗯,是啊,今晚朋友生日,决定一醉方休!告诉你哦,我这可不是熊猫眼,叫烟熏妆,或许你也该学学的,别整天像个土包子那样,要是出去别人看到你以为是我,丢我的脸呢。”
“呃……女孩子夜晚穿这么少出去,很危险的,你别去了,爸妈会不高兴的。”
“你烦不烦啊,什么危险啊,你咒我啊,爸妈不是一向都喜欢你的吗,怎么会管我死活,你用得着这么居高临下来管的吗,不就是比我大那么几十分钟吗,少在这里装纯。”
“我是为你好,真的,别去了,别让爸妈担心了,他们为你操心够多的了,你那些朋友又……”
“靠,你******以为你是谁啊,少在这里多管闲事,我那些朋友怎么啦,总比你那些书呆子朋友强,我乐意交,你管得着吗!”夏菡不耐烦地拿起包包往门口走,“闪开啦,别挡着我!”说完便推了夏雨一把,夏雨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便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她无奈叹息之际,耳边只留下高跟鞋走下楼梯里的“嗒嗒”声。
夏菡彻夜未归。
夏雨担心得辗转反侧,一宿未敢合眼,心里老是有点忐忑不安。一大清早,她便出门,去夏菡有可能去的地方找她。
怎料天意弄人,就在夏雨看见夏菡在对面马路上醉得一塌糊涂跌跌撞撞向她走来的时候,一个未睡醒的司机开着一辆卡车,向夏菡的方向驶去,那一霎那,夏雨几乎来不及思考,潜意识般冲上去把妹妹推开,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
惨烈妖娆的鲜红,气若游丝的呻吟。“啊!”夏菡几乎被眼前这一刻吓傻了,酒也惊醒了,用残存的意识颤抖着掏出手机,按下“120”那三个键,歇斯底里地对着话筒尖叫着……
医院里,手术室门前,夏菡和父母着急得团团转。
“嘟……”手术室的门开了,主刀医生走了出来,夏菡的父母立刻围上去。
“医生,怎么样了?”夏菡的爸爸焦急地问。
“你们是病人家属吧,非常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外科手术总体来讲是成功的,病人的性命是保住了,但是由于车祸的冲击导致病人脑部有淤血,阻挡了视线神经,因此伤口治愈后,在未寻到有效的治疗之前,她会失明。”
“啊?!那医生,在未寻到有效治疗之前,这是什么时间概念?”
“这不知道呢,要看病人的康复情况和如今的医学发展,或许一年,两年,十年甚至一辈子。”
“啊?”
医生的话犹如晴天霹雳,打在他们的心上,一阵晕眩,夏菡似乎也忘记了言语,她只知道,她的命,是与她并蒂双生的那个女子,放弃光明的代价换回来的。
“姐,你恨我不?”
夏雨轻叹道:“不恨,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愿许我一世痴狂,交换你一生欢颜。”
由于眼睛看不见,夏雨作了个决定,她要夏菡代替她去上学,希望她好好改过自新,做个好女孩,自己则在家中好好养伤。
艳阳下,依旧是一袭白色连衣裙,夏雨呆呆地坐在院子里,闻着淡淡的花香,恍惚中,她仿佛看见了昔日那个自己,于七彩的阳光下,手捧一束栀子花,浅浅的微笑着,于是,她释怀,浅唱起那曲《栀子花开》。
“嗨,你好啊。”突然耳边处传来一个男子温柔又具有磁性的声音。
“嗯?你是?”夏雨有点意外地回答。
“哈哈,我是来看望朋友,经过这里的呢,听到你的歌声,很好听,就冒昧得叫了你一句,可以做个朋友吗?我叫沈林。”
“嗯啊,可以的,呵呵。”夏雨有点惊喜,这是她出院以来第一个接触的陌生人,但她对这名字又似乎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一时想不起。
“呃,那你叫?”
“我叫夏雨,夏季的雨,忧郁的滴答声。”
“不,你是安静的夏雨,纯洁能落入心尖的夏雨,我记住你了,但是,你不过来和我握握手吗?”
“呃,咳咳,我脚麻,站不起来呢。”夏雨一阵慌张,毕竟谁也不喜欢把自己的缺陷露出来,何况是这般温暖的男子。
“啊哈哈,原来如此,以后要注意啊,别用一个姿势坐那么久,我现在要回家了呢,那下次我们有缘再见咯。”
“好,再见。”
沈林暖暖的话触动着夏雨的心,不知为何,当她说出“再见”这两个字时心中竟然有种不舍,似乎在期待着下次的再见。
“我想太多了吧,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况且我连他模样都看不到。”夏雨自言自语道,惋惜地摇摇头。
夏菡疲倦地走在校道上,踢着一个易拉罐,颓废地低头逛着,毫无目的,本来就是,在这所学校中,她只是一个替代品,何须认真,何须努力,别人看来,她只是性情180°大转弯的夏雨而已。
突然易拉罐被一个人挡住了方向,她茫然地抬头,哇,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脸,清新俊逸中夹带着不羁的温柔,她不禁呈花痴相呆住了。
“夏雨!居然是你!没想到你居然和我同一所学校耶!好有缘哦!”
夏菡见帅哥开口叫她“夏雨”,随即愣住了片刻,哎呀,原来姐姐认识这帅哥的啊,可是他把自己当成姐姐了。
“夏雨,安静的夏雨,唱《栀子花开》的夏雨,你不记得我了吗?”
“你谁啊?”
“我是沈林啊,在你家院子与你有过一面之缘,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再遇了,真是缘分啊!”
“沈林,哦哦,我记得了记得了,哈哈,你这么帅我怎么会不记得你,是很有缘呢,要不下课和你一起去吃饭?”夏菡将错就错一点都不客气地说,因为她一进校就听说了沈林这个人,英俊帅气,家境好,脾气好,人又有才华,早就想一睹风采了,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相遇,这种频临灭绝级别的理想王子她当然要抓住机会好好把握。
沈林有点意外,但随即很豁达地说:“好啊,难得你赏脸呢,哈哈。”
“嘿嘿,132XXXX1130是我的电话号码,下课你打电话给我吧。”
“嗯,好的。”
萍水相逢的爱情
不知他是如何走进这个小山村的。黄昏,我坐在冷清的校舍门口给远方的父母写信,他就在这时不期而至。瘦长的身影刚好挡住照着我的最后一缕阳
光,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