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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情断天涯(1)

火莲

9月,正是北半球夏季的尾声。

杨万里的映日荷花已满池狼藉,法布尔的蝉也已累得奄奄一息。

跟你说说9月正在发生的大事小情吧:

好莱坞正在流行冬衣夏穿:谁说夏天不能裹围巾?谁说夏日里就不能穿皮靴?只要搭配得好,你可以是本季最IN的潮流达人!好莱坞明星们秀逗了吗?用阿Q的逻辑判断,这只是一群有钱的可怜的疯狂的智障人士,他们活得也未必比我们有聊罢了。

诗人们正在夏日里想念冬天的浪漫:想着寒风里情侣们的连体手套,想着大雪漫漫时路边可爱的雪人,想着人们说话时的口吐白雾,想着冬衣和热茶,就如同在冬天里想念夏天一样。诗人热爱的其实和冬天夏天无关,爱上虚无是成为诗人的前提条件,阿门!

慈祥的外婆们,正努力制作夏天烈日的最后一个标本,把箱子底里的棉衣棉裤和孙子可怜的工资单一起拿出来见见天日。而狼外婆同样辛勤地晒着头巾和围兜,那个小红帽没上钩,还有下一个嘛,只要合适的演出服加上持之以恒的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方法,迟早会有小花帽、小黑帽、小绿帽上钩的!

而当全世界正在发生着这么多轰轰烈烈、婆婆妈妈的大事的时候,本市J区某路边一家挂着西洋连锁店招牌的干洗店内,有个小伙正无聊地摆弄着洗衣袋。

店不大,却干干净净,就像这个小伙子一样,白白净净,带着一副黑框熊猫眼镜,瘦弱、内向、斯文,却让人没来由的生出好感来,连带着觉得衣服交给他洗,准没错的。

这个洗衣袋他已经摆弄了大半年了,里面是一件火红的职业套装,是用最好的洗涤剂和柔顺剂洗的,收拾得比拿过来的时候还要新。可惜主人好像彻底遗忘它了,那么久都不来拿。

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顾客,胖的、瘦的、丑的、俊的、白的、黑的、害羞的、风骚的、砍价的、暴怒的,小伙子见得多了,他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独独这件羊毛衫的主人能让他的心老是悬在那儿,不上不下的没着落,现在如果每天不摸摸这件衣服,好像就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完成一样失魂落魄。

是的,那个叫雨的女子的确美。

有个笑话,很恶毒的奚落丑女的,说猛一瞅被吓坏了,仔细一瞅,还不如猛一瞅呢。

而雨正相反。

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长发飘飘,衣袂飘飘。没笑容,那种感觉就像看到了冰山。怪异的是那么冷的一个女子,偏偏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他的眼神就不由自主被吸引了过去,然后有个声音在脑海里轰隆隆响起:“是了,是了,我的冤孽来了,我逃不过的宿命来了,就是她了!”

那天她来洗衣服,是一件职业套装,红得跟火一样。

那天晚上,他梦见自己在漫山遍野的火莲花中间,筋疲力尽翻过一座座山头,前面却还是无尽的红色业火,烧到了天边……

第二天醒来,他告诉自己,那是个梦,因为那么美的女子,不可能是这个世界的。

隔了一周,他就知道自欺欺人罢了,因为她又来送洗衣服。一样的冷若冰霜,一样的少言寡语。他却惊讶的发现,上次他看到的,才不过是她长发的美,才不过是她眼睛的美。

然后每一次见面,他总能发现更多些的美丽。像是一部经典电影,这种美丽,是一点一点展现出来了,而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看见的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所以那天看到有人在店外骚扰她的时候,小伙子毫不犹豫冲了出去……

动机是善良的,而现实是残酷的,身材力量上的巨大差距,让小伙子不带眼镜也一样像国宝熊猫。

有了“猴子救美”的章回,故事自然而然就能发展下去,雨和他慢慢成了朋友,他总是用最好的洗涤剂、柔顺剂洗她的衣服,而且只要老板不在,经常假公济私,少收她的洗衣费。当然,后来他不敢了,因为雨是真的生气了,并扬言,再有这种事情就换洗衣店了。

后来他知道,其实也不能说知道,这样美的女子追求的人不知有多少,怎么可能还是单身。

而更加熟悉以后,雨也发现这个小男生很可爱,很多话都愿意对他说,这就是朋友吧,毕竟他对她只是一种对美丽的纯真的敬畏,而她,也只是把他当作弟弟。

某天,雨又送来那件红衣,然后和往常一样,在店里小椅子上坐一会儿。

而这次他觉得气氛很不同,她好像又回到了第一次那种冷若冰霜的样子,长久的沉默,他和她都不说话。

在他大气都不敢出,几乎快窒息的时候,她突然幽幽的问:“如果爱上一个人,而你已经没权利去爱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他无言,因为他觉得雨好像并没有跟他说,她好像是在对大地说,又好像是对空气说,那种拒人千里的疏离感把她远远的与世界隔绝了开来。

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雨,雨没再来取回她的衣服。

从火莲花开始,到火莲花结束,然后韶华流逝,一天又一天,雨就这么不见了,如消失在了天地间。

他学会了喝酒。

有时候酒醉了,他会怀想那个梦境。

《幻城》里也有很多关于火莲花的梦境,让他费解的是,卡索的梦境、星轨的梦境、梨落的梦境,就算是个悲剧,一定有醒来的时候,他为什么就是醒不来?

也许用张爱玲的话收这个没有尾的尾比较合适:“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李兆堂和伍华梅

伍华梅是解放前淮宝黄集乡(现为黄集镇)集市上洪祥布庄老板伍光甫的大女儿。伍光甫当时在黄集乡也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因为洪祥布庄的生意做得一直都不错。可惜他辛辛苦苦挣了一份偌大的家业,却没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他只生了两个长得鲜花般心灵百巧的女儿,大女儿就是伍华梅,二女儿叫伍华英,比伍华梅仅小一岁。

在那个魔鬼当道的旧社会,女孩子家长得漂亮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儿。洪祥布庄花洋布卖得多,那么看见伍光甫两个漂亮女儿的人也就跟着多了。时间一长,伍光甫两个女儿的美名就传遍了黄集乡的九村二十八庄。

伍光甫见自己的两个女儿一天天地长大了,又美名在外,他深知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儿。于是,他在伍华梅刚刚满十六岁的时候,就托人替她找了一个家庭比较殷实为人厚道的富户人家,把她嫁了出去。

伍华梅对这一桩婚事也挺满意的,她的丈夫叫张老实,是黄集乡张悦村富农张步扣的独生子。张老实,听他的名字就知道是一个老实人,这小伙子长得虎头虎脑的,跟他老子一个样,平时不多言语,就知道死苦一头。他家里有八九十亩地,虽说雇了两三个伙计,但是他们父子俩也从来不闲住。

把伍华梅嫁给了这样的实在人家,而且伍华梅一嫁过去后,公婆就让她当了家,在她家有吃有穿,又没有一般富户人家做媳妇的那般罪,伍光甫当然是放宽了心。但是这一桩婚事却气坏了当时黄集乡的地痞流氓李兆堂,这家伙是黄集乡大地主李明善的大儿子,前两年他就已经看中了伍华梅姊妹俩,他单想等伍华梅再长大一些,就讨过来为妻。虽然李兆堂这时候已经二十四五岁了,并且也已经纳了小妾,但是他的正房却一直空着,那是他特地为伍华梅姊妹俩留着的。到了如今,还没等他派人上门去提亲,就让张老实那个楞头青抢了一个先,你说他怎么能不气呢?可是气归气,眼看着人家张老实一顶大花轿吹吹打打地把伍华梅抬走了,他却只能干瞪着眼而没有办法。

伍华梅一出嫁,李兆堂生怕伍华英再被别人抢了去,于是伍华梅前脚一走,他后脚就跟着带人亲自登上了伍光甫的家门。经他好说歹说,连哄带骗,终于让伍光甫动了心,在收了李兆堂两千块现大洋和五十亩水田后,把他的二女儿嫁给了这个家伙做了正房太太。

一九四0年的冬天,住在淮阴城的日本鬼子窜到了黄集乡来扫荡。小鬼子一到黄集乡,李兆堂马上就与他们勾搭上了,他为了谋到二皇大队长的位置,竟然不知廉耻地把自己喜爱的老婆伍华英偷偷地送给了鬼子中队长村田。在他如愿以偿地就任二皇大队长后,为了怕共产党找他算帐,他马上带着自己的一家老小,跟随着村田,住进了淮阴城。

一九四一年春天,小鬼子又一次窜到了黄集乡扫荡。这一次李兆堂没有跟着来,但是他暗地里却让村田为他办一件事情,那就是帮他整死张老实,好让他把伍华梅抢过来。

前面说过,李兆堂早就想讨伍华梅做媳妇,虽然伍华梅已经出了阁,而且过门不久后就怀上了张老实的孩子,但是李兆堂一直也没有对他这个心上人死过心。李兆堂这个家伙,人虽然坏,但是自从他升了官,自认为体面后,他也知道在乡里乡亲们面前装腔作势,因此他明地里自己不出面去抢,暗地里他却会使坏。

大概那一次鬼子扫荡也合当张老实那一天该出事,小鬼子没人性,这个村前庄后人人都知道,李兆堂是一个害人精,他自己也十分明白。可是,当那一天一大群鬼子端着上了刺刀的三八大盖,铺天盖地扑过来的时候,伍华梅和别人都吓得跑了反,而他却不知道哪里缺了一根筋,仗着李兆堂是他的小连襟,为了家里的几头大肥猪,就是赖在家里不肯跟大家一起走。结果等小鬼子进了村,他家的那几头大肥猪不但一头也没有保住,而且连他本人也被小鬼子五花大绑地同他家的猪一起,被押进了淮阴城。

进了淮阴城,他还一个劲地喊自己是李兆堂的大连襟,一个心思盼望着他的这位好连襟来搭救他呢。但是,他哪里知道,那个家伙这时候正巴望不得他早早地去死呢。张老实被带到了宪兵队,村田也让李兆堂与他见了面。但是李兆堂在虚情假意地一番做作后,不仅没有给他求一点儿情,反而悄悄的告诉村田,说张老实是共匪的村干部,让小鬼子立刻把他绑到树桩上做了练刺刀的靶子,可怜张老实直到临死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害了他。

张老实死了,但是伍华梅却逃了。为了达到自己的那个卑鄙的目的,李兆堂又生出了一个坏主意,他派手下人给伍华梅送去了一封信。在那封信中,他告诉伍华梅,只要她们家肯拿出两千块袁大头,三百石谷子,并且由她亲自押送到淮阴城,他保证能够说动皇军把张老实毫发无损地放回家,并且保证她和所有来人的安全。

当时,伍华梅还不知道自己丈夫张老实的死讯。她明知道自己去了淮阴城会有危险,但是为了丈夫,为了她那两个老实巴交眼巴巴望着她的公婆,她一个女人家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她也只能够按照李兆堂的这个法子去做。于是,她挺着一个大肚子,抛头露面,在和公婆拿出家里的所有积蓄后,又东挪西借,再跑回娘家去要了一些,终于筹足了李兆堂信中所要的钱粮。待一切收拾停当后,她带上村子里几个胆大的老年人,赶着几辆破马车,把那些东西送进了淮阴城。她这一去,就失去了人身自由。

当时的淮阴城,早就已经不是平常人能够呆的地方。那里到处是鬼窝,小鬼子和二皇在里面耀武扬威,横冲直闯。李兆堂由于有了小鬼子给他撑腰,这时候他撵走了一家富商,也已经弄到了一所漂亮的大宅子,并且又抢来了几个青楼女子做了小老婆,他的门口居然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当伍华梅到了李兆堂的大宅子门前,她从门旁的一张布告上,知道了自己的丈夫已经被小鬼子当作共匪处决了,而且这件事还成了李兆堂大义灭亲、立功受赏的功绩,她明白了一切真相后当场就晕了过去。当她醒来时,她已经被披红挂绿,成了李兆堂的人了,没有两天她就产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女婴,那就是萍的娘。

为了张老实留在世上的那一点儿骨血,伍华梅只好忍辱含垢地活了下来。过了一年后,她又替李兆堂生下了一个儿子。虽然说有了李兆堂的亲骨肉,李兆堂对她也算得上是宠爱有加,对张老实的孩子也算不错,但是伍华梅的心里一直装着的还是那个死去的张老实。为了死去的丈夫,为了受尽了鬼子屈辱的妹妹,伍华梅时刻想着为他们报仇雪恨。

伍华梅好不容易等到了淮阴城彻底解放的那一天,她终于逃出了那个囚禁她的鬼窝。当李兆堂被抓捕归案的时候,她掺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带头控诉了李兆堂犯下的滔天罪行,她的血泪仇激起了众人的满腔愤怒,也竟然说得那个恶魔掉下了悔恨的泪珠……

一.这端告别,那里相遇

1.

这夜,烟火璀璨。

阵阵爆破声撕裂深夜的静谧,迸出扩张的光亮,在沉寂中映着他们神情各异的脸。模糊的面目在断断续续的明亮里变得更加的模糊。红,黄,蓝,绿,紫,各种彩色的火光闪了又灭,悄无声息地在呛人的硫磺味中坠落。像稍纵即逝的流星,冲撞到不为人知的一角自我毁灭。

毁灭,是灵魂爆炸的声音。

河面倒映着变幻的绚丽。烟火的残像盛放于水底,像孕育于流动的血液中绽开的玫瑰。染着诡异的暧昧的腥红。迷人的芳香渗入肌肤的每一细胞,活跃着忧郁的快乐。然后遍体芬芳。

他看者她被长发遮盖的半边侧脸,沉默。她是今夜的烟火,神秘,炫目。但熬不到天明就销灭。寻找,只能发现遍地残留的狼藉,揣测这里曾经有过一场迷人的烟火。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我比烟花好看吗?她抬头看着半空,轻声问。

你比它好看。

真好听。

我说的是实话。

我也是。你不觉得它的声音很好听吗?“嘭”的一声,饱满,低沉,浑厚。像野兽的怒吼。让人胆颤心惊。不知道它会在哪一秒顿响,兴奋又害怕地等待,仿佛等待一场注定而又突如其来的劫难。我们都逃不掉。

她笑着转过身看他。这温柔而健康的男人,有着宽阔饱满的前额,高挺的鼻翼。眼神执着而干净。她直视他,看开着他黑色瞳仁里的烟花。

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就注定要承受你这场劫难,是我逃不掉。他伸出白皙而修长的手,覆上她瘦削的脸颊,摩娑着她干裂的唇瓣。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不记得了。她依然淡淡地笑着。

我记得。记得很清楚。他蹙着眉,感觉不到她的存在。这种虚无缥缈,即使在彼此不过一厘米的距离时,都一直强烈着。伸手,碰触到的只是身体,没有灵魂。

对他,告别。是唯一的出路,也是条死路。

是么?那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她看着他,眼神扑朔迷离,穿透了他眼中彩色的绚烂,穿透了燃烧的苍穹,穿透。

你说,可以为我调杯酒吗?

2.

可以为我调杯酒吗?

他转过身,看见一个带着病态的女人,不施粉黛,黑眼圈。憔悴得沧桑。没有光泽的头发很随意地往左边扎束,系着条白色的细带。

麻烦你再说一遍,我听不清。

为我调一杯酒。她径自坐在吧台前的坐椅上,玩弄着桌面的一只透明的玻璃杯。翘着腿。她的腿很长,但左脚上有一条疤痕,从膝到脚踝。他静静地注视了她许久,才开始调酒。

音乐在一片叫嚣声中沸腾。年轻的身躯张牙舞爪着,放射出他们特有的热力。她喜欢那些活泼开朗又不造作的孩子。喜欢在他们身边听聒噪的声音,感觉自己还活着。

它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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