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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爱的真谛(2)

说干就干!姑娘走了出去。她找到了关男生的地方,守卫见一漂亮女子来了,马上叫到:“你是谁?来这里干吗?”姑娘说:“我想看他。”这事让那个跑龙套知道了,就把姑娘带进司令部。姑娘对跑龙套的说;“马上放了他,你让我做什么都行”!跑龙套色迷迷的盯着满是青春的女子,头一歪:好,我马上放人!这样男生被放了出去,留下了美丽如花的女子。

这件事发生又过去了有一年了。姑娘有天意外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那男生被强迫劳动改造,分在石灰厂。姑娘听了心又急了起来:一个唱戏的怕这样受不了。于是。姑娘又悄悄的去了石灰厂一回,后来那男生换了轻松的事情干。

后来姑娘要嫁人了。嫁到离县城最远的山里去了,听说对方还是个残疾人。

后来,****结束了。那男生放了出来,又回到京剧团,当上了京剧团团长。

再后来。已是中年人的京剧团团长,被落实政策了,钱也有了房子也有了,就是还没有找到对象。有一天他去茶馆喝茶,无意中听见有人在悄悄指着他说什么漂亮的姑娘。他奇怪上去请教:“请问这位师傅,刚才您好象是说我跟什么漂亮姑娘,这是什么回事啊?”四位喝茶的人看见他,都摇头不语。他急了,求他们告诉他。还是年纪最长的老者,轻轻的告诉他;有关那漂亮姑娘与他之间的发生事情。

这位团长听完了故事,有如晴天霹雳!

次日,京剧团就没有见到团长了,他自己开车去了深山,他一定要找到救命恩人!他问了许多人,听说快到了,已是傍晚了,山道车不好走,人一急,车陷进去了。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位身背材火的农妇。她张眼一看,马上就把身上的材火放进车轮下。这样团长就把车开了出来,他谢谢这热心的妇女后就开车上路了。经过人指点,团长终于找到了救命恩人的家了。

这是一间破旧的土房子,里面很暗,他看见有一个人睡在床,有俩个长的不清白的小孩在地上玩。“师傅请问这是某某的家吗?”睡在床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是。”又睡下去了。这时房子里面出来一个女人,她开了灯;“怎么会是你?”俩人同时惊讶,团长看到正是刚才帮忙的妇女。

他不知道这女人是不是他的救命恩人?但他在灯光下看到了房子的墙上挂着那张海报:

它是那样的醒目耀眼。

路过风景

邂逅寂寞

遇到路惟尊时,我正在为自己的小说写结局,同时在各个聊天室里游荡。我告诉自己,写作是需要不同的爱情的。而网络是最容易发生又可以全身而退的世界,那里没有天长地久,自然就不会有遍体鳞伤。

我说自己应该为自己的人生写结局了,为什么就不能像自己的名字一样——没有任何留恋。他只是笑笑说活着便是幸福。大多数时候我们之间是倾诉与倾听的关系。这样很好,感觉像是在和自己的灵魂对话。他偶尔发过来几句简单的关心,却足以击碎我设下的那道马其诺防线。有人说,一个女人的寂寞是漏洞百出的,更何况是我,我的心,我的灵魂已经孤单了很久了。

摁下发送键,我把自己的小说给路惟尊看,说实话来年我自己都不明白那些无法示人的伤口怎么就能那么轻易地留给路惟尊看呢。“我是你的灵魂。”我没有明白这句话,更不明白他的意思,他有的,我都没有。灵魂,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灵魂。“其实我们都是寂寞的。”“寂寞”仅仅两个字便刺痛了我,我太了解自己了,以至不忍心去揭自己的伤疤。每个人都是这样,不愿看到自己受伤,宁可自欺欺人。

路惟尊无疑是出色的,成熟稳重,谈吐优雅,但我从没想过让他做我的网络情人。连我自己都知道,如果我那么做了,我将失去一个知己,却又得不到一个情人,我宁愿站在现在的位置上仰望高高在上的他。

只是我们都忘了,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无非是想排解寂寞,不管一什么样的方式,用什么样的手段。他们想要的结果就是让彼此知道对方的存在,像是孤岛上的两个人,友好或敌对都只是他们证明对方存在的方式,找一个同类的手段而已。

丹顶鹤的吻

路惟尊问“丹顶鹤要怎么吻啊?”我呵呵一笑,‘丹顶鹤的吻是我在网上的名字,“你来吧,我让你知道什么是丹顶鹤的吻。”发过去这话是我有点懊悔,这是很明显的暗示,不知道他会怎样,不过我更多的是开心,毕竟自己是最清楚自己的心的,从内心深处我是希望见到这个男人的,这个在我最伤心时还耐着性子当听众的男人。我会给他我的吻,感谢之吻。他打着哈哈问我是否说真的,我给予了肯定的答案。是的,我的心告诉我我想见这个男人。

那个周末,我接到了他的电话告诉我他来了。我笑,男人都一样,而唯一的不同是这个男人让我动了感情,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要给他的是不是真的感谢,我问自己那一点点心动是什么。我特地选择了步行,为的不过就是给自己一个较长的冷静时间,我告诉自己如果后悔,转身离开。只是我已经被下了蛊,那么的毅然决然,甚至没有半点犹豫就带他回家……惟尊抱着我的时候,我是颤抖的,从头到尾我都知道他有女朋友,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不耻。我轻轻地推开他,转身往外走,那一刻我是希望他留下我的,只要他一伸手,我就会回去,只是他没有。一瞬间我集聚了所有的勇气转身吻上了他的唇……他告诉我我是生涩的,我知道,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躺在他的臂弯里,我是幸福的。可是,我错了,我忘了他的女友,忘了他的娴熟属于另一个女人,而不是我。顿时,我看到自己在流泪,惟尊吮干了我的泪水,问我原因。我不语,只让他抱紧我,让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他用了可以将我揉进身体的力道拥着我,闭上眼睛,我听见他说:“别怕,我在你身边,一直都在。”我回转身,用自己的方式证明我的存在。

我想我是爱他的,但是他抽离我身体的那一刻,我有的是前所未有的空虚,我甚至希望他能永远停留在我的身上……然而激情过后终归是要平静的,坐在他身边,看他不停的发短信,他脸上的温柔告诉我那是他的女友,悲伤迎面扑来,我防不甚防,狼狈地冲进厕所,我知道我要在泪水决堤之前离开他的视线……站在阳台上看这个城市的流岚虹霓,我让风吹干自己来不及擦干的泪,这个男人和我之间就像是这灯红酒绿,只能在夜晚绽放,那一刻我再也没有勇气走进那间屋子,尽管里面春光旖旎。他的温柔从来都没有真正属于过我。

我抬起微颤的手推开了门,我对自己说必须进去。我以为他睡着了,没想到他在等我,我彻底沦陷,就算知道那是烈火,我也甘愿做那扑火的蛾!

路过风景

惟尊回去时,我并没有挽留,因为我知道这不是永别,他也不会就此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我们有过约定:有一天我们之间要结束了,无论如何都要站在对方面前,亲口说出再见。偶尔我会想我们之间并没有开始过,也不应该开始,那又何来的结束。送他到车站,他让我先走,我笑笑说好,然后转身离开。我知道也许以后会是我看着他走。

再次相逢于网络,我忍不住问了一个蠢问题,一个女人都会问的蠢问题,我问他我在他心里到底是什么。话一出口,我知道我输了,在这场爱情游戏里我被判出局了。然而就算出局我想我还是很在乎他的答案,“路边的风景吧!”他答。顿时,我感到彻骨的寒冷,就算不久以前他还在我身边,可我分明觉得吻还是热的,可我的心凉了。我不要做路边的风景,只有在他想起时,我才能被欣赏。可是,我有能做什么呢,我要来的位置是没有意义的,要来的爱情也只有幻灭的等待。

我没有告诉他,我不要做他的风景。我用笑掩饰着我的伤悲,因为我无法哭泣,多少回想梦里惟尊递过来的那张鲜红的喜帖,我便拼命地流泪,我想如果能用我的泪将那血色的喜字洗淡,我愿意哭瞎我的眼睛。不过它是那么的耀眼,甚至在我的泪光中越来越鲜艳,越来越喜庆……也许我的眼泪早就流干了。

最后的最后我看着你走

再见到惟尊时,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结局二字,尽管如此我依旧没有说话,紧紧地抱着他,我试图把他的体温转移到我身上,然后留住一辈子。

惟尊也不顾一切地和我缠绵,仿佛要把所有的时间积聚到这一晚,。或许他和我一样希望把它记住,只是我把它放在心里,他把它放在回忆里,像风景一样,偶尔欣赏。

平静下来时,我会问自己是迷恋还是爱,有时倒宁愿自己只是像小女生一样的迷恋,简简单单,时间一长,就可以忘记。可是,那个人从大脑里随着每一根神经散布到四肢百骸,思念跟着血液注入心脏。我讨厌自己,讨厌自己爱他,讨厌他被自己爱。

我可以为了爱他,放弃所有,只是我的爱没有办法说出口,很久以前他就说过如果你无法爱一个人五十年,就不要把你的爱说出口。我不能说我爱他,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七十年的寿命:二十年早已过去,二十年我祈求上苍给惟尊。是的,当我知道他不健康时,我对上天说愿折寿二十年,换回他的健康。我或许没有五十年了,但我会用剩下的时间全心全意地爱他,不管他的爱在不在我这儿。

然而我还是不能说,他的幸福让我望而却步,我没办法狠心破坏他的幸福。我在理智与情感之间徘徊不定,我嘲笑自己的无耻,甘当他的地下情人,却又为自己痛哭不止,任我自己怎么努力都无法走进他的世界,而他早已驻留在我的心底深处。我把蹦到嘴边的爱字,一次又一次的咽回去,连同我的泪。

午夜梦回时,我那么地希望惟尊在耳边低喃,告诉我他一直在我身边,可是连我自己都知道,这就好比一场梦,梦醒了,只是我还没有醒。惟尊要走了,或许他从来没有真正来过,至少他的心不曾来过,也许在这场梦里,唯一不肯离开的人只有我自己。

惟尊回去时,我还是没有挽留,。送他到车站他让我先走,我笑着说好,然后转身,那一刹那,我泪如泉涌。惟尊,最后的最后我会看着你走……转角处,我看到他转身上车,载着我的爱离开……后记:2007年8月我去他的城市,他的脸上洋溢着新婚的喜悦……在异乡的街角我最后一次尝到了眼泪的味道。

那些浪漫,不声不响

那一天,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恐慌。他们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地震。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五点,即使午饭,他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三班倒”,中午时候,她刚刚下班回到家里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呆半个小时。男人想,半个小时,也值了吧。

他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枕头,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凌晨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要站在机床前工作。床边那顶灰色的工作帽,沾满了油污。

男人盯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客厅。他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烟雾缭绕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客厅呆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烟蒂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她的脸庞如桃花般绽开。男人也笑了,满足而幸福。他掩好门,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女人在厨房里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将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弥散开来。

也许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陪伴了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中的女人,陪睡梦中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其实,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这样,不声不响。

忽然来去,断章爱情不成句

苏木第一次见到子落的时候,悄悄对筱眉说:这女人好冷漠。

筱眉得意地一歪头,笑。可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足以暖化一季冬雪的寒冷。苏木细细地咀嚼着筱眉的话,看着子落远去的背影,怅然若失。

筱眉拽着他的肩膀绕着商场来回晃荡了几圈之后,苏木的手顿时成商品回收站,大包小包悬挂着,可筱眉仍然却依然不满足,还是逛得不亦乐乎,苏木轻轻地叹了一声。目光不经意透过玻璃窗,隐约看见那枚冷漠的身影投进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空气中仿佛还可以闻到若隐若现的香水味。

苏木忽然觉得好疲惫,像阳光后傍晚的花朵,慢慢垂下了万紫千红的妖艳头颅,一片一片地合拢成花蕾的姿势。

筱眉摇着他大叫:苏木你觉得这双怎样?苏木醒过神来,发现筱眉正在达芙妮专柜试穿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鞋是半弧形的,很漂亮,上面有一双小小的蝴蝶结,非常精致。

:恩,不错,也许黑色那双会更耐看。

筱眉却撇撇嘴,我就喜欢白色的!既单纯又很容易搭配衣服。最后,毫无疑问,她还是选择了白色那双,这个固执而稚气的孩子!永远都长不大。

苏木回到家的时候,把自己重重地扔向沙发,不知不觉睡着了,梦中有一抹身影兀自郎润起来,对着他盈盈一笑,如暖风拂面。

子落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涌入房间。

这窗帘是鹅黄色的,是这屋子里面唯一的暖色调事物。已经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买的了,不过,能够拥有如此美好情调的日子,应当是在久违的无忧无滤的青春年少吧。这几年周旋于职场之间,繁杂的事务和交际如深海里无边的海藻,萦绕于心,杂乱不堪。

三年前,她也是一个单纯而稚气的孩子。喜欢那些暖和而斑斓的色调,喜欢那些温和而煽情的小说,喜欢那些镶嵌着大大的蝴蝶结的漂亮裙子,可如今却物是人非,那些美好菏叶边的裙子以及无边的梦幻统统被搁浅于记忆深处。

可是筱眉,三年了,却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改变。大学时俩人曾是无话不谈的姐妹,曾交换日志读读对方的心情,曾大声地在校园肆意张扬。回首望去,那些铭刻在青春岁月的点滴足迹却如此遥不可及。

大三那年,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或者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吧!子落苦笑。事情发生了,已经来不及追悔。

她用力地摇摇头,把所有不安分的思想驱逐于心。麻利地换上职业装,瞪上高跟鞋,前往公司上班。

她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模特,平时或凝神于陈旧的墙壁之间,或微笑于凋零的花朵丛中,或冷漠于过往的车水马龙当中,或赤足奔跑于无边的沙滩边,或魅惑于崭新的汽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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