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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话说这一路度气,度得郑瑗甚是委屈。心知她是出于一片好心才不顾“男女授受不亲”,可即便如此,他身为一国太子,怎能与陌生人乱搞男女关系!

他有苦难言,又不好反抗,生怕一旦动了手,将引起一番不小的骚动。

“说好的‘五个时辰’呢?”当一切看似尘埃落定,叶沙沙几乎已是体力透支,勉强撑着最后一丁点儿力气质问郑瑗。

郑瑗装作充耳未闻,叶沙沙又追问:“你不是说五个时辰便能到达么?为何我们还在路上?”

郑瑗绝不会告诉她,他的算术从来都存在偏差,否则当年出战宋国,他也不会沦为敌国人质,他手下的军士亦不会共赴黄泉。

可就算他闭口不言,叶沙沙似乎也能略有所悟。她不该随便信任一个外人,哪怕她私自传授独门心法给了那个外人。

“也罢,我也不奢求你能给我个精确数字,只是……”只是她眼下饥肠辘辘,需要进食。

叶沙沙四下摸黑,那些将她与郑瑗分隔开来的鲜花早已入了她的海量大肚,如今只剩两副着了华丽衣衫的身体及一些坚硬无比的随葬物,再无其他。

听得她腹中“咕咕”作响,郑瑗犹豫着道了一声:“你若不嫌弃,我这儿还有一个苹果。”

“不嫌弃!不嫌弃!快给我!”一听他私藏了吃食,叶沙沙转悲为喜,重燃了斗志。

“可是……”郑瑗拿着苹果,欲言又止。

“求求你……”生怕他有条件,叶沙沙放弃了所有尊严,只为求一个苹果。

“这苹果有毒。”

“有毒我也吃!”

“小姑娘,你是饿疯了吧?”这一路他俩也算交流颇多,郑瑗也知自己长她九岁,代沟颇深,却不知这沟已经划分了彼此的价值观。

“我没疯……可你若不给我苹果,我想我会疯……”叶沙沙哭丧着脸,在他想来,只怕已经疯了。

“你……想清楚了?”郑瑗再三犹豫。

“放心吧,再毒的东西我都吃过,何况只是一颗毒果子。”叶沙沙想他顾虑太深,便直言相告:“我们做乞丐的,为了讨生活,有啥没吃过,老爹说我天生奇骨,且有百毒不侵之身,我两岁起便以五毒为食,谁知天下大乱,江湖中亦是腥风血雨,五毒神教垄断了所有毒物,我们丐帮打不过邪教中人,不得已我只能戒毒。”

郑瑗久居囚所,对叶沙沙所说之事闻所未闻,顿时大为惊叹,心也为之一颤,可当知她戒了毒,不禁宽慰道:“如此便对了,一个姑娘家,本不该与毒物为伍,伤了身子可不好……”郑瑗停了片刻,又补充道:“听闻有些疾病易传染,那你服毒……”

“你多虑了,你只不过与我唾液相触,不足为惧,若说传染,除非你喝我血肉……说了这么多,你到底给不给我苹果?”

叶沙沙绕回正题,郑瑗略松了一口气,把毒苹果放在两人脑袋间,才有动静,叶沙沙已等不及拿起苹果咬了下去,只是才咬了一口,便发现手感不对,问道:“怎么有个缺口?”

“那个缺口是我咬的。”郑瑗说。

“你何时咬的?我怎么没发现?”以她敏锐的洞察力,不可能不知道两人相处过程中,他偷吃过苹果。

“在我死前。”

叶沙沙“哦”了一声,随即反应过来:“你死前咬过的苹果何以会在这棺木中?”

“谁知道呢,许是你们宋国的国君想我在黄泉路上继续用完这一餐。”

叶沙沙似有些明白其中原委,原来他不是病死的,而是被毒死的,从中也知道,郑国太子当真是弱爆了。

“真不好意思,我把你黄泉路上的伙食给吃了。”

“你这是在讽刺我么?别忘了,我现在还活着。”

“方才一直说着你‘死前’的事,我差点忘了你还活着。”

“活着也是生不如死。”

“是因为你也饿了么?”

“……小姑娘,吃你的毒苹果吧!”仿佛鸡同鸭讲,郑瑗顿感无力。

待叶沙沙饱餐过后,外头已没了动静,她激动地拉住郑瑗的手臂:“我们是不是熬出头了?”

郑瑗淡定地以两指拎起她的宽大袍袖,扔到一旁,说:“若不出意外,接下来将有一场为我举办的法事。”

叶沙沙几乎忘了他是一国太子,丧礼与婚礼一般隆重。

果真,寂静不久后,便隔着棺木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鬼哭狼嚎,这声音颇为闹心,叶沙沙捂着双耳道:“好歹你也是一国太子,即便客死异国,也该打造一副隔音效果好点的棺椁才是。”

“那得问你们宋国国君……将我风光送回,为何却在棺椁制造上偷工减料?”

叶沙沙捂着耳朵,未曾听清他说了什么,只问:“啊?你说什么?”

郑瑗以一指弹开她的右手,将方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叶沙沙道:“我早说那老头骄奢淫逸、压榨百姓,爹还不信!”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看待事物倒是甚有主见。”此刻的郑瑗才对叶沙沙有所改观。

“我也这么觉得。”叶沙沙略感自豪。

郑瑗“呵呵”一笑,心想这丫头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叶沙沙正兀自沉浸在这股自豪感之中,哪里知道他此刻心里想着什么。

“出去之后你有何打算?”郑瑗破天荒似的主动问她。

叶沙沙老实回答:“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哦,我从小没妈,我找我爹。”

叶沙沙说的虽是方言,囚禁宋国十年的郑瑗倒也能听懂一二,他只听不说,复又沉默住了。

“话说你爹妈……贵庚?”叶沙沙似乎想到了一个甚为严重的问题。

郑瑗掐指一算,“我离开郑国十年……大抵五旬?”

叶沙沙忘了他并不真正擅长算术,可他连生身父母的年岁都能忘怀,着实太不应该。

她叹了口气,道:“依你之言,你爹妈年纪也不小了,若你冒然回去找他们,他们未必承受得住。”

“我从未说过我会回去找他们。”

“那你冒死回国干嘛?”叶沙沙回想过来,又道:“哦,对了,你是被毒死的,此番旅途并非在你的计算范围内。”

自从得知他的真正死因后,叶沙沙不再相信他们初识时他那敷衍的回答,哪有质子在敌国呆腻后,想回国就能回国的,这理由也甚是荒唐可笑。

不过更为荒唐的是,他分明服了毒,也已失去了生命迹象,何以现在生龙活虎似的与她攀谈?

若不是亲自感受他的体温,叶沙沙还以为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因饥饿而产生的幻觉。

“许是老天开眼,让我命不该绝,这一路颠簸,卡在我喉咙处的毒碎渣颠了出来……”他没想过自己会活过来,想到未来的路,当真有些措手不及。

叶沙沙的接受能力素来颇为强大,此刻亦是欣然接受了他那极不符合常理的解释。

“你……”叶沙沙还想说什么,却听到惊天一声巨响,身下一震,惊慌道:“地震了?”

“地宫的石门阖上了。”郑瑗不惊不慌道。

“哦。”得知不是地震,叶沙沙又恢复沉着,掖了掖衣裙,抚了抚额角鬓发,满怀期待地闭上了双眼。

棺中陷入一片死寂,郑瑗的声音却回荡在这死寂中,“你不怕么?”

“怕什么?”叶沙沙反问。

“地宫大门一旦阖上,你我将永世埋于地下,最终死于饥饿,你果真不后悔当初的决定?”郑瑗意有所指,叶沙沙亦是明白他指的什么。先前她已坦白自己是为了荣华富贵才答应与郑国太子冥婚,可如今未能享尽荣华富贵,他们便将真正共赴黄泉……

叶沙沙却镇定自若道:“放心,我们不会死的,自有人会来救我们。”

“何人?”

郑瑗才好奇发问,便听到“咚咚”敲打声,紧接着,两人头顶迎来一大片光明,一时难以适应强烈的光感,他们以衣袖遮挡,过得片刻后,叶沙沙率先跳出棺木,抱住一个灰头土脸的男子,欢喜道:“爹!你可想死沙沙了!”

“咱家闺女受苦了,爹来得不算太晚吧?”叶老爹手持铁铲,笑容满面,颇像一枚老顽童。

“差点就晚了……”叶沙沙无助叹气,却在老爹心疼前,变脸一笑:“爹,到手没有?”

“老爹出手,岂会失手!”

“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叶沙沙围着老爹寻找十斤金叶子的下落,却只见他手上一把上了年纪的铁铲。

“别找了,爹给存去了钱庄,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岂能随身带着?”

“可我还没见过真的金子呢……”叶沙沙一脸失望。

“你头上不就戴着金子么?”老爹指着叶沙沙高耸的发髻说。

叶沙沙狐疑着伸手摸了摸脑袋,头上果真插着什么扎手的利器,她拔下来,在墓室的烛光照映下,金光闪闪的发簪格外夺目耀眼,叶沙沙整个人都痴了。

原来,这就是做太子妃的好处。

“不愧是太子墓,即便生前没得啥好的待遇,死后也光荣了一把,只是这死人哪里懂得享受,爹瞧着这回咱们要发了!”叶老爹环顾一周,被墓室精妙布置深深吸引,单是这墓壁镶嵌的五彩宝石,挖一颗便能买上一块良田,何愁往后衣食!

“我们不是早就发了么?”

老爹恍然回神,哈哈笑道:“闺女说得对!咱有十斤金叶子呢!”

“爹。”叶沙沙忽然郑重其事地看着老爹,老爹不明所以,叶沙沙又道:“你可别打金叶子的主意,那可是我用青春和性命换来的……你不知道在棺材里的日子……”

“好了好了,爹知道咱们沙沙受苦了,爹答应过你的事何时反悔过了?赶紧把衣裳换了,爹带你去吃好吃的!”说着,他自一堆杂物中翻出一套熟悉的衣裳递给叶沙沙。

叶沙沙愁眉苦脸地说:“爹……我能不能不穿乞丐装啊?我觉得现在这身挺美的,料子也好,关键是,这上头的花纹与我额角的胎记很是相似。”

叶沙沙下意识摸了摸额角的“胎记”,老爹嘴角微微一抽,貌似有些心虚。随着叶沙沙一天天长大,渐渐开始懂事,也开始好奇自己的额角为何多了一条别人没有的纹路,老爹当年解释这是自娘胎带来的胎记,却没告诉她其实是他拿刀剖开她母亲肚子时,没有掌握力道,以至于毁了她原本姣好的容貌。

叶沙沙很少追究旧事,便以此为真。而原本略感惭愧的老爹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责,时常逃避,此刻亦然。他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又把臭烘烘的乞丐装塞了回去,道:“说的也是,沙沙也到了该打扮的年纪……不过你这身衣裳虽好看,款式却太过招摇,容易引来风吹草动,别忘了,郑国太子妃与太子已长埋于地下。”

话虽如此,“可是……”

“乖,听爹的话,把衣裳换了,爹带你去吃好吃的。”老爹不假思索地抢了叶沙沙的话,叶沙沙也不再强求,诺诺点头,只是问题在于……

“爹,乞丐是吃不到美食的。”即便他们腰缠万贯,单凭那一身臭衣裳,也难以靠近酒楼半步。

“穿这个吧。”谁知老爹随手从随葬的陶俑身上扒下一套衣裳,叶沙沙放眼一瞧,虽难以与太子妃的华服相较,却也比破烂的乞丐装好过百倍,只不过……

“爹,这是男儿装,我可是女娇娥!”叶沙沙虽不是大家闺秀,亦不是小家碧玉,从里到外却是如假包换的女性构造,包裹着少女独有的气息,一时半刻倒也无法屈就扮作男儿郎。

“爹自然知道你是女娇娥,只是此地没有女娇娥的衣裳,你也只能扮作男儿郎!”老爹顿了顿,又道:“相信爹的品味,穿上这套衣裳,你将成为这世上最具男儿本色的女娇娥!”

叶沙沙从不知,老爹除了以盗墓为主业,乞丐为副业,舞文弄墨为业余爱好,竟也对服装造型一行颇有研究。一时间,既惊奇,又崇拜,乖乖扮起了男儿郎。

待叶沙沙就地易装完毕,老爹也已收拾妥当,叶沙沙一心想着天下美食,忙催着老爹带她离开,忘了此前与她“患难与共”的太子殿下。

“前辈,您似乎掉了东西……”

“谁是前辈!你才是前辈!你全家都是前辈!”老爹也没想声源来自何处,下意识回头骂道。骂完便见一位衣装华丽庄重、貌似有为青年的男子立身于棺木前,仪态端庄,极为恭谨地拿着一本古书,似在询问此物是否为他所有物。

老爹显然年事已高,难以承受眼前的情景,好半天才问叶沙沙:“闺女,他是谁?”

叶沙沙终于见到郑瑗的庐山真面目,又惊又喜,又有些羞愧以及害怕……

“爹,我忘了告诉你,其实太子没死……他一不小心又活了……”

“什么叫‘一不小心又活了’?”

“此事说来话长,过程颇为离奇曲折,说了你也未必相信……”叶沙沙不想多做解释,边说边走向郑瑗,“多谢提醒,后会无期!”随后夺了他手上的书便拉着老爹开始奔跑。

郑瑗并未急着追赶,只是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心情有些复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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