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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爱在飞翔(1)

自由飞翔

优雅美丽的诗小曼,从小就充满了对浪漫自由生活的渴望,希望能跟自己所爱的人自由的飞翔。但是一直以来经历的种种事情,坎坎坷坷,让她一直都很难实现自己的梦想。生活的磨难反倒让她变得更加的坚韧和对美好生活不屈的追求。

直到遇到了陆思源,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对诗小曼一见钟情,而陆思源也深深吸引着诗小曼。他能否为心爱的人实现自己梦想呢?等待他们的又会是一种样什么结果……

窗外绵绵密密的细雨,轻柔地滴落在屋檐下的青石板上。滴答、滴答……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手托下颌,透过玻璃窗看外面雾蒙蒙的小雨。

心里那难以克制的渴望与冲动,在我幼小的心里激荡。

我真想冲进雨里,去感受雨水顺着脸庞留下的清凉。

那种凉爽是多么的让人心醉,醉得整个人感到都是那么轻飘飘的,好像飞进了云端。踩着棉花糖一般的云朵翩翩起舞。

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从我记事起,我就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在雨里跑来跑去,光着小脚丫,踩着软软的泥巴,跟小伙伴们嬉笑打闹。还喜欢池塘、小河、大海,凡是与水有关的我都喜欢。

虽然我还没见过大海,但这是我的梦想。梦想长大后能有一个喜爱我的人,带我去看海。

我要像鸟儿一样,在大海上自由的飞翔。

“小曼,在想什么”妈妈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飘远的思绪。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看到大海”。

“为什么想要看到大海呢”妈妈问“我感到大海很宽阔,很壮观,我们站在它的面前会很小很小的。我想在大海上飞,看看大海到底有多大?

妈妈微笑着,摸了摸我长长的头发说:“我们小曼会看到大海的,你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不过现在还不行,你弟弟文奇还不会走路,妈妈每天有很多的活要干,你爸爸要上班,你是姐姐,以后照看文奇的任务妈妈交给你好吗?”

“妈妈,您放心好了,我会看好文奇的。”妈妈慈爱地冲我笑笑,就又去忙别的事情了。

弟弟文奇从小就患有脑瘫,只比我小两岁,今年六岁了还不会走路,说话也说不太好。

妈妈每天都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的,不可能整天都抱着他,什么都不去做的。

家里的,地里的,都要靠妈妈一人来管理。

我知道妈妈让我照顾弟弟也是很不忍心的,毕竟我也只有八岁,也是孩子,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妈妈是个很善良的女人从来都没跟邻居的大娘大婶吵过嘴,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的在我的记忆力妈妈从来都没有打过我和弟弟就算有时候我们不听话,也只是说我们几句,从来都不像别的小孩的妈妈那样随意的打骂孩子。

对我、对弟弟,还有爸爸,都是照顾有加妈妈中等身材,白白的皮肤,温柔的双眼,说话声像泉水般悦耳动听。

妈妈在我们那一带是出了名的好人缘弟弟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我的照看,他不会走路,我每天都把他背在身上。

每当看到小朋友们在玩耍,我也是很想跟他们一起去玩。可是弟弟文奇怎么办,我不能丢下他不管。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

我小小的身躯背着比我矮不了多少的弟弟去找小伙伴玩,我找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把弟弟放下,虽然文奇不会走路,但是坐还是能做的住的。

我嘱咐弟弟“文奇,你可坐好了,有什么事叫我,可别摔倒了。”文奇说:“姐姐,我没事的,你去玩吧,我看你们玩。文奇说话不是很清楚,别人也许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可是我却听得一字都不差。

每回背着弟弟我都小心翼翼的看着脚下的路,生怕地上会有石头把我给绊倒。

就算有时候不小心摔倒了,我也要让自己的身躯挡住弟弟。只因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已有了责任感,“我是姐姐,宁可摔着我,也不能摔着弟弟。

大麦茶下的橙色爱情

杯中的大麦一粒粒下沉,

袅袅的茶烟从杯中升起,

淡淡的咖啡味,

醇香的味道,

让我想起你;

捧着从东北带回来的大麦茶,

想象当时与你一起买它的时候,

当时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这个呢?

其实我早已经喜欢大麦茶的味道了。

饱满的麦子,

咖啡色的小粒,

我喜欢它们,

因为它们来自你那里,

那醇醇的味道,

可以感觉到你的心里;

等到大麦在水里变得饱满,

醇香才会散发出来,

待到大麦沉到杯底,

水就会变得褐黄,

味道才会醇美;

爱情也是如此,

等到的两个人彼此了解,

才会相爱,

等到相处得久了才会更相爱,

才会懂得什么是爱情。

品着来自你那里的大麦茶,

我渐渐的看到你对我的微笑,

每一瞬间的笑容都能让我那么沉醉,

同时还浮现着你撒娇时撅起的小嘴。

希望你能明了我,

让我牵着你的手,

享受着我们的橘色的爱情。

幸福是什么

有一种遇见叫做偶然,有一种爱情叫做缘分,有一种努力叫做等待,有一种幸福叫付出。永远不变的叫做珍惜。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需要一种叫做永久的神丹,它保持着原始般的天真,快乐。两个人的付出与努力是相互的,爱与被爱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只要爱了都是对的错过了才会对不起自己,凡事都要相信自己。在爱情面前我们都是初学者?因为我们不懂爱?每个人对爱情都有着不同的看法正是这样才让我们有了更多惊心动魄的爱情,浪漫的、感恩的、动人的、悲伤的、都有着不同的意思。只要爱过才会懂。做事情一定要把结局做得完美,放弃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如果不能爱就不要再去爱了否则会伤害两个人的心。在生活中有多少死去的爱可以重来?可以对他说NO。爱情不会重新开始的就算重新开始了也不会像初恋那样干净纯真。人家说初恋就像水晶一样纯净无暇。初恋充满着幻想与快乐。现在有多少分手的人都会说分开对谁都好?可是在他们分开之后就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了,可能会一个人去发泄自己,也许会伤心。那是必然的谁让他们都爱过呢。还是那句话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

所有的浪漫爱情都不是你想的那样完美?他的背后有你不懂的东西。如果你想要了解爱情那么请你好好的认认真真的去爱一个人,去对待一个属于你的人。其实爱与被爱都无所谓了,只要是真心就好。去珍惜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吧。。。愿所有的爱人们幸福,快乐。祝福你们。

甘心做你的俘虏

丹霓虽不是绝色,但清秀可人,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尽显女人的温婉妩媚。尽管家庭背景及自身职业都令人羡慕,却丝毫没有骄娇二气。这样的女人追求者自然不计其数。然而,找有感觉的恋人容易,挑老公却是不易。

丹霓不要求有车有房的物质条件,车房她都不缺,不必找个老公锦上添花。丹霓更不是迷恋帅哥的花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只能欺骗幼稚的小女生。丹霓甚至不苛求年龄,年长6岁至年幼4岁均可,她一直认为心理年龄比生理年龄重要。

丹霓挑老公的条件很简单:人好、有上进心、有共同语言、爱她胜过爱自己,还要有本事让丹霓爱上他胜过自己。这看似简单的5条被很多人称为比要车要房挑外貌更苛刻。

恒毅是丹霓妈妈认的干儿子,据说缘起于一场抢劫。那天,妈妈从银行取钱回家的路上,被一青年男子抢了包就跑。妈妈边喊边追,虽然在群众的帮助下抓住了那男子,但包已被转移给他的同伙。人赃没有并获,男子嘴硬不承认抢劫,妈妈请在场的目击者一起去公安局作证。目击者共有10来个人,起初都群情激奋地答应陪妈妈一起去,途中忽然天降大雨,目击者开始一个个找理由离开了,只剩下一个小伙子在大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陪伴着老人家。从报案到笔录到送老人回家,他就是恒毅。老人当天就认了这个干儿子,还一定留恒毅吃晚饭,有酒有菜,丰丰盛盛地摆了一桌。

丹霓在饭桌上得知恒毅和她同年,但小几个月,忽然童心大发,捉弄恒毅说:“认了干妈,就得管我叫姐。”

妈妈先尴尬起来,“这丫头,跟你什么关系。再说,人家恒毅才小你多少!”

没想到那看似憨厚的恒毅,竞大大方方站起身,说:“小弟敬大姐一杯!”然后兀自干了杯中酒,调侃地看着丹霓。

丹霓一下子窘红了脸,嘟着小嘴不说话,样子甚是可爱。象被丘比特的箭射中,恒毅在那瞬间爱上了丹霓。从此,恒毅成了丹霓家的常客。伴妈妈晨练,与爸爸下棋,陪丹霓逛街、吃饭、甚至在丹霓做美容的时候他也会一直等候。恒毅是一所大学的老师,每次丹霓做美容,他就带着讲稿坐在休息区边看边等。每次都招来美容师的羡慕,“这么好的男人哪里去找,还不快快嫁掉!”

丹霓也知道恒毅是无可指摘的好男人,但是好人和爱人是两回事,丹霓弄不清自己对恒毅是怎样一种感情,总之,和她以前曾有过的水深火热的爱情经历大不相同。

认识恒毅的日子正是丹霓情绪最低落的日子,因为刚和前男友(阿峰)分手,丹霓很爱阿峰,但两人性格都极强,吵吵闹闹多年终是分开。虽是分开了,但丹霓始终忘不了阿峰。丹霓当然感觉得到恒毅对她的爱恋,但前一段感情使丹霓身心疲惫,她怕再一次错误的选择会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更怕害了恒毅。

这样不温不火地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恒毅写了一封信长长的信向丹霓表白,丹霓看着和阿峰在一起时的照片,踌躇很久,只回了短短的两行“赴过约的心不能再赴约,承过诺的人无权再承诺。”

此后恒毅虽是照常来,但是丹霓不再象以前与他说笑斗嘴,客客气气的很是别扭。丹霓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次恒毅走后忍不住劝道:“丫头,恒毅可是难得的好孩子,对你更是一心一意。你爱他就要抓牢,不爱也别耽误了人家。”

妈妈叹着气走开了,丹霓却再不能逃避自己的心,“我爱他吗?”这问题让丹霓一连数日寝食难安。和阿峰在一起是天堂和地狱,是狂喜和狂悲。而和恒毅在一起是每天都很开心,是那种单纯的快乐。丹霓不知道这是爱情的两种版本,还是和前者叫爱情,而后者只叫喜欢。但是,无论如何丹霓发觉水滴石穿般,恒毅已一点点侵入了她生活,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丹霓的闺密曾评价,阿峰是象酒的男人,让人飘飘欲仙,也让人痛不欲生。而恒毅是象水的男人,虽平平无奇,但一天也离不开。这番评论对丹霓如醍醐灌顶。

顺其自然吧,丹霓对自己说,自此对恒毅又恢复了以前的轻松自然。

一次,两人去爬香山,半途中丹霓已是气喘吁吁,恒毅就一直拽着她。然后,心照不宣地,两人的手就没有再分开。

一个周末的清晨,丹霓刚醒,就接到恒毅的电话敲诈,“怎么给我庆祝30岁生日啊?”

是啊,明天是他的生日。真感慨,似水流年,一晃儿已经和恒毅谈了三年恋爱,傻小子都变成三十而立的大男人了。丹霓心中某种柔软的东西被触动,一反常态不和他斗嘴,温柔地问:“你想怎么过啊,我都答应。”

他想一想,说“明天下午我有一个公开课,你来听吧。然后,我们去吃西餐,晚上我们去唱歌。”

次日下午,丹霓如约来到恒毅上公开课的礼堂。之前,她知道恒毅的公开课虽是学校的自选课却很受欢迎,但从没去听过。还有15分钟开始,礼堂已坐了九成人。恒毅正在和几个学生讨论什么,远远看到丹霓进来,微微笑着颔首示意。

恒毅今天的讲题是“拿破仑的一生”。讲台上,他与平时的傻小子判若两人。他讲拿破仑一次次击败“第一反法同盟”联军的英勇,“雾月政变”成为独裁者的辉煌,横扫欧洲的霸气,也讲惨败“滑铁卢”的无奈,对约瑟芬的多情……,他没有讲稿,就那样娓娓道来。丹霓和在坐的学生一样,听得痴了。从不知他有那么出众的口才,那么优雅的风度,真正令丹霓刮目相看。

“求你了,别再用这种怪怪的目光看我。是不是特崇拜,崇拜到迫不及待想嫁给我了?”晚餐时,恒毅恢复了往日的活宝样。丹霓“呸”他一声,“嘴上不占便宜就那么难受啊!”

恒毅忽然正色道:“男人该有一番的事业的。”随即又嬉皮笑脸地冲丹霓坏笑:“不立业不敢为家啊!”

“酸腐!牙倒了,吃不下了。唱歌去。”丹霓起身做欲走状。恒毅一边结帐一边笑骂:“你都快吃下一头牛了,当然吃不下。

9点的“钱柜”(真不明白怎么有人把歌厅起这样的名字)依旧有很多人等位,幸亏恒毅早有预订。包间里,他做歌霸状,丹霓与他合唱了几首便开始喝酒。一首首老歌,一杯杯红酒,令丹霓有些伤怀。忽然,《青花瓷》那熟悉的曲子应声入耳。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

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

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

你的美一缕飘散

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云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

歌声将丹霓毫无防备地拉回了多年前,就是这首歌,和阿峰无比甜蜜时他最爱唱。旧时的爱恨纠葛再次汹涌袭来,丹霓不由泪流满面。恒毅不再唱,蹲下身看她,用唇来吻她的泪,丹霓本能地躲避。他别过头去,待回过头来,已是满眼的受伤和悲哀。“我这些年来一直守在你身边,却仍旧不能使你忘却他吗?多好的生日礼物!”他自嘲地苦笑,踉跄地走向门口。

不要!不要这种误会!

丹霓迅速起身从背后抱住他,艰难地说:“别离开我,你不是一直想结婚吗,我答应你。”

恒毅没有动,两人就这样站了很久。而后,恒毅轻轻掰开丹霓的手,回身温柔地擦去她的泪:“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我不希望你是一时冲动,更不希望我和你之间永远都夹着一个他。让我们都冷静一下,一周后,再决定能不能永远生活在一起。好吗?”

“对不起,毁了你的生日。我欠你的。”丹霓愧疚无比。

“一周后以身偿债吧。”恒毅试图轻松气氛,丹霓却笑不出来。

两人约定这一周不联系。

没有恒毅的日子象缺氧的空气,让丹霓在无形无色中感到窒息。她开始细细回想这些年的点点滴滴,才发觉早已习惯身边有个他。人性是不是都很贱,拥有时常熟视无睹,快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这是忙碌的一周,除了工作,丹霓满脑子都是恒毅,猜他在做些什么,猜他会不会想她,猜他最后的决定,竞一次也不曾想起阿峰。丹霓终于明白恒毅在自己心中是怎样不可替代的位置。

一周后的这天终于到来,恒毅依旧有课,丹霓在教室外的凉亭等候。下课的铃声已响过多时,而恒毅教室的门始终没有打开。丹霓开始有些惴惴不安,莫非弄错了教室,里面根本没人?她试着走过去推开门,随着一片欢呼,缤纷的花瓣向她迎面洒落。恒毅身着正装,手捧一束殷虹的玫瑰,被学生们簇拥着走向丹霓。他微笑着向她张开双臂,“嫁给我!”

“嫁给他!嫁给他!”在学生们一片欢呼声中,满脸幸福与羞涩的丹霓被推入了恒毅的怀抱。

3年后,当宝宝睡熟了,丹霓开始伏案写小说,写到书中男女主人公情定终身时不由得想起自己和恒毅当年。忍不住抬头问:“你30岁生日那晚我都主动说要嫁你了,为什么你还要人家再等一星期啊?”

恒毅正在准备第二天关于《三国》的公开课,听闻问话但笑不语。

“说话阿?”丹霓嗔道。

“你过来自己看。”恒毅拿起红笔在备课稿上重重划了一句话。丹霓好奇地走过去坐到他膝上仔细看去,那句话是“欲擒之,故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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